浙江省工业资产 工业出让用地招标采购公告(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



浦江县仙华街道工业资产转让公告
浦江产权【2026】2号
受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上午10:00在“浙交汇”平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转让。
(一)浙江省浦江县标的及起始价:

标的序号
竞价标的
面积约
土地性质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付款方式

1
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315号的工业资产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867.3㎡,证载房屋建筑面积26145.3㎡
工业出让用地
5497.014226万元(含税)
50万元
一次性缴清

2
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321号的工业资产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694.9㎡,证载房屋建筑面积20662.48㎡
工业出让用地
5323.952102万元(含税)
50万元
一次性缴清

3
浦江县仙华街道亚太大道565号的工业资产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67㎡,证载房屋建筑面积7752.07㎡
工业出让用地
1538.841487万元(含税)
15万元
一次性缴清

4
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333号的工业资产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678㎡,证载房屋建筑面积24202.5㎡
工业出让用地
7346.2591万元(含税)
70万元
一次性缴清

(二)竞买人资格:企业法人(需凭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选通知书》报名)。
1、意向竞买的企业于2026年2月9日上午11:30前(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到浙江省浦江县亚太大道569号浦江经济开发区2号楼2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黄晓聪15888958600。
2、竞拍者必须凭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选通知书》报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须携带《入选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公章;若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携带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2月9日11:30前通过添加微信(微信号:PFPM2015)发送到拍卖公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自然人和机构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
2、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意向方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浦江产权联系电话:0579-84182015;微信号:PFPM2015。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工作时间内);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15888958600。
注:标的相关信息资料请竞买人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浙交汇(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版块自行查看下载。  
                           
                                                         
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2026年产权2期附件(1).pdf

标的清单标的序号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m²)房屋建筑面积约(m2)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租金付款方式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分钟)备注1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315号的工业资产11867.326145.35497.014226(含税)50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10000元/次信息披露之日起31.本标的物存在租赁,参拍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向出卖人了解租赁情况。2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321号的工业资产11694.920662.485323.952102(含税)50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10000元/次.信息披露之日起31.本标的物存在租赁,参拍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向出卖人了解租赁情况。3浦江县仙华街道亚太大道565号的工业资产39677752.071538.841487(含税).15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10000元/次信息披露之日起31.本标的物存在租赁,参拍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向出卖人了解租赁情况。4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333号的工业资产2867824202.57346.2591(含税)70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10000元/次.、信息披露之日起3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一、竞买和承诺我方自愿参加“浙交汇”平台(域名:www.jhcqpt.com电脑PC端与浙交汇手机APP客户端)所组织交易的报价活动。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撤销的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接受“浙交汇”平台采取具体对应方式组织本次交易,对交易方式和规则已全面了解,自愿遵守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平台所发布的《实地勘察证明》《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交易服务费条款》《保证金处理条款》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样稿)》等文件的相关约定。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标的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对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并依据相关内容以我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且无条件接受本标的公开信息发布所载的全部内容及披露的附件等。我方对自身交易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我方理解和承认,“浙交汇”平台已经全面、准确、真实地向我方披露了基于本次标的交易所需应当披露的全部文件,已披露文件的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均仅由出租方承担,“浙交汇”平台及交易所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所提交材料及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线上提交、同意、承诺的所有报名材料均具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并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及竞争性谈判的交易项目在前述承诺基础之上,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已明确授权代表有权在谈判现场对材料作修改,修改后的材料为我方最终确认材料。:5、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标的对用户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法人用户适用)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非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标的对用户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非法人组织用户适用)同时,我方就第6条以上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自参与本次竞买程序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签约结束,我方承诺我方主体不会发生分立、吸收合并、注销或者被吊销等一切可能导致主体法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发生变化或者丧失的情形。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标的对用户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自然人用户适用)6、我方自行承担在“浙交汇”平台注册的相关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等的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我方的用户名及密码、手机号码登录交易系统的,我方同意其在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我方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均由我方承担。7、我方保证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真实名称(姓名)与我方的真实名称(姓名)o一致。8、我方同意: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正确填写联系地址并保证该地址是准确、有效、可送达的,因我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更改导致文书、信件等未能被我方实际接收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与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如报名成功,我方的报名信息将提供给转让方,用于核实我方的报名资格。9、我方同意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产权”)、出租方有权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中止或终结交易并不受我方的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2等一切相关费用与责任)。交易标的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金华产权在报价结束前告知我方的相关内容或者相关的补充说明为本次交易资料的有效组成部分。10、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所对应的《保证金处理条款》的有关约定处置。11、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我方将按有效报价结果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所对应的交易合同,并按规定将交易服务费等交纳至指定账户。12、如我方未按公告规定时间、《签约通知函》或金华产权所发出的任何形式的签约通知时间内签约,我方同意项目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13、我方保证对本次竞买过程中获悉的相关项目信息、技术要求,以及过程中所形成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交易各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4、我方同意出现以下情况,“浙交汇”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V(1)报价活动的时间以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2)竞买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3)竞买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报价的;(4)因“浙交汇”平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出租方、市场监督、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动态报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金华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浙交汇”平台系统通知各竞买方。各竞买方承诺自愿服从该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5)若因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浙交汇”平台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买活动的,由此对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负,竞买方不得向出租方、“浙交汇”平台追索竞买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动态报价适用)。(6)因意向方系统发生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其账1户信息泄露、报价结果出现异常等情况而造成的一切后果。o(7)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浙交汇”平台。1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竞买规则与须知1.报名流程1.1报名程序1.1.1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自然人和机构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1.1.2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方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1.2取得报价资格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支付的意向方,报价资格即激活。竞买方可在浙交汇中查询其已取得的报价资格。【二】交易须知2.1动态报价交易须知2.1.1定义:动态报价:是指竞买方在目标交易标的报价期内随时登录动态报价系统参与目标交易标的的报价,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报价期满后最高有效报价(有底价时须不低于底价,下同)者成为承租方的报价行为。“动态报价”方式是一种在整个报价过程中,竞买方可以随时参与报价的方式。■竞买保证金:是指为了保证报价活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竞买方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在其报价行为开始前针对报价活动交纳的保证金。立约保证金:是指为了保证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的时效性和有效性,竞买方在成为承租方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处置。3意向方:是指有意进入报价大厅参与报价活动,但尚未取得报价资格的意向竞买主体。1报价资格:是指符合本次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对承租方要求的意向方依照《动态报价交易须知》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账户被激活后,所获得的可实:际参加报价活动的资格。竞买方:是指资格审核通过、竞买保证金交纳到账、报价资格被激活,从而取得目标交易标的报价资格的意向方。承租方:是指以最高有效报价竞得标的的竞买方。即本项目限时报价期结束,最高有效报价确定,对应竞买人即被确定为承租方。■项目成交:是指产生最高有效报价,竞买人被确定为承租方。2.1.2竞价说明2.1.2.1《动态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简称“《交易须知》”)依据相关I法律法规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制定。2.1.2.2意向方参加本次动态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金1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和本《交易须知》的规定。请意向方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规定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标识,意向方应重点阅读,阅读完毕且同意之后请继续后续的操作,且意向方的继续在“浙交汇”平台上的后续行为视为意向方已经不可撤销的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中的粗体部分)。2.1.2.3本次动态报价活动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浙交汇”平台披露信息,披露信息与标的实物、报价系统实际情况有误差的,以有效证件及实际情况为准。“浙交汇”平台对标的的介绍(包括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完全依据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介绍本标的情况,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竞价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标的瑕疵等不影响成交总价。工作人员对标的的所有说明和解释仅作为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浙交汇”平台将出租方提供的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2.1.2.4“浙交汇”平台提请意向方认真查验标的和阅读本报名须知,自行并多方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方参与报价,即表明对标的现况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交易结果由意向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浙交汇”平台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品质承担担保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2.1.2.5意向方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公示附件文本等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状况,认真进行标的查看或S尽职调查等(出租方或交易所可组织或协助意向方进行标的查看或尽职调查)。对标的有异议的,应在报名前提出。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查看或尽职调查,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不以任何形式对本次标的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内容、各类公示附件文本等)提出异议,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意向方报名竞买后,不得以事先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责任由意向方自负。2.1.2.6意向方如属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应签署联合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的受让比例,明确联合竞买的牵头人,并由牵头人负责办理具体竞价事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竞买,也不得同时成为其它联合体的成员。(项目未禁止联合竞买情形适用)。2.1.2.7如本项目涉及权利人不放弃优先权的(包括但不限于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等),不放弃优先权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须按时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进入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过程中,权利人可以通过动态报价系统行使优先权,如无更高应价,则归权利人;如权利人不行使优先权的,则归应价最高的竞买方。)(项目涉及优先权权利人行权情形适用)2.1.2.8项目成交后在“浙交汇”平台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间内,承租方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履行支付租金、履约金等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即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动态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差价等(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本条款中违约情形的判断以人民法院或有权仲裁机构作出的终局且生效裁判为准,或以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结论为准,金华产权严格按照上述材料处置竞买保证金或有权仲裁机构的财产保全性法律文书暂扣竞买保证金。2.1.2.9因被确定的承租方违约放弃承租导致标的重新挂牌的,该违约承租方不得参与报名。2.1.2.10本项目成交后的标的交接等手续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根据公告及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金华产权不代扣有关各方应缴纳的税费。2.1.2.11所有竞买标的的价款数额均以人民币计价。2.1.3竞价规则2.1.3.1本次动态报价按照“浙交汇”平台信息披露时间进行。2.1.3.2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价方法为自由报价+限时报价。动态报价过程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竞买方在获得报价资格后可以在自由报价期间报价,也可以在限时报价期间报价。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加价可以是最低加价幅度,也可以是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具体详见报价页面。竞买方应慎重报价,其报价输入动态报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回。.>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期从自由报价开始时间起至限时报价开始时间止。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自动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限时报价期从限时报价开始时间起至限时报价结束。限时报价不限定报价周期数,报价周期的限定时间(即倒计时时长)详见报价页面。如报价周期内有人报价,则开始新一个报价周期的倒计时,以此类推,直至一个完整的报价周期内无任一竞买方报价,限时报价结束。在此限时报价周期时间内无竞买方加价,则上一轮次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有效报价竞买方即为此标的的承租方,此标的报价活动结束。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结果。>如在报价期内无人报价,则最新报价栏会显示无报价,直到报价活动结束此栏仍显示无报价,则视为所有竞买方均自动放弃报价。2.1.3.3竞买方应在“浙交汇”平台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网站披露的《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样稿)及附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变更受让主体。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2.1.3.4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本《交易须知》资料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按《保证金处理条款》处理。2.1.3.5出租方有权在限时报价开始前撤回标的。若因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金华产权及“浙交汇”平台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此对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负,竞买方不得向出租方、金华产权及“浙交汇”平台追索竞买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实地勘察证明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兹本方于挂牌期间至标的所在地实地看样、查勘。现本方对本次实际范围和内容(包括面积等)进行了核对且予以确认,并完全接受标的现状。本方保证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会就现场标的现状与相关证件等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意接受一切风险与责任。本方确认出租方已履行告知义务,本方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特此证明。-授权委托书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为XXXX有限公司,现委托XXX为全权代表,代表我公司前往贵公司办理标的名称: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挂牌资料、成交确认及签署其他相关文件等。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公司签署和处理的与上述招租项目有关的一切行为,本公司均予认可,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公司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全权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全权代表签名:全权代表身份证号: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事项约定一、交易服务费条款如我方成为受让方的,将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之要求,/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我方同意贵所从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中扣除该笔费用,如有不足,由我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分档递减累加)如下:档次成交金额(万元)差额计费率(%)11000以下(含1000)121000~3000(含.3000)0.533000以上0.3二、保证金处理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缴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浙交汇平台在项目成交后将价款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务/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样本)出卖人: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买受人:(简称乙方)根据成交确认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交易标的交易标的为浦江县仙华街道号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m、房屋建筑面积为m)二、价格及付款方式1.支付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乙方需在成交之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价款支付给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金额的本数。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款后一个月内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成交价款)。三、过户工作乙方付清全款后,工业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浙()浦江县不动产权第号)的过户工作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予以协助,过户应缴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他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缴费用、补证、测绘、拆除未确权建筑等)均由乙方自行了解、办理、承担。四、其他约定(一)买受人应根据现行消防设计规范及受让企业生产的1火灾危险性类别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改造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二)该标的以现状、现功能为准,土地以围墙为准,地上房屋结构、质量以现状为准,如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本次转让价格,甲方不承担瑕疵相关责任。(三)对于本次交易标的物可能拖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信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本标的物存在租赁,租赁关系中涉及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不动产权过户完成后由乙方接替甲方履行,具体租赁情况由乙方向甲方进行了解。(五)甲方需在不动产权过户工作完成后,向乙方移交标的物。如乙方在移交前私自进入厂区从事卫生清理、隔间改造、设备调试、生产经营等一切活动,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六)甲方应对乙方开设水电账户工作予以协调和帮助。五、补充条款本合同中未明确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均作为《工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六、生效约定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资产 工业出让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