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 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提升改造及次氯酸钠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报批前公示

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听取所在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评报告书全本以及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示。
见附件。
(报批前公示稿)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pdf
公众参与说明.pdf

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建设单位: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1概述1.1项目由来及特点1.2项目主要特点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4项目初筛分析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6主要结论2总则2.1编制依据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现有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2拟建项目工程概况3.3拟建项目影响因素分析3.4污染源分析3.5环境风险因素识别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概况4.2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i6.1废气防治措施评述6.2废水防治措施评述6.3噪声防治措施评述6.4固废防治措施评述6.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6.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6.7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可行性论证6.8“三同时”验收项目一览表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1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总量控制8.2环境管理8.3环境监测8.4环境监测计划8.5“三同时”验收监测建议清单9评价结论9.1建设项目概况9.2环境质量现状9.3污染物排放情况9.4主要环境影响9.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9.6环境保护措施9.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9总结论9.10建议ii附件目录附件一化工建设项目会商会议纪要附件二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三土地证附件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附件五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附件六废水接管处理合同附件七危废处置协议附件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九排污许可证附件十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验收意见附件十一现状监测报告iii1概述1.1项目由来及特点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三爱富”)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昌虞路2号,总占地面积228亩,专业从事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含氟精细化学品、氟利昂替代品、哈龙替代品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生产。常熟三爱富目前已建成无水氟化氢(AHF)30000t/a、三氟氯乙烯(CTFE)3000t/a、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12632t/a、1,1,1-三氟三氯乙烷(F113a)24000t/a、六氟丙烯(HFP)4000t/a、偏氟乙烯(VDF)6000t/a生产装置,以上各产品均已按照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获得了环评批复,通过了地方环保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或自主竣工环保验收。2025年投资建设《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三氟氯乙烯、副产品13200吨盐酸、1200吨氢氟酸项目》处于已批待建阶段,《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六氟丙烯及配套四氟乙烯2666.67吨、17700吨副产品盐酸及610吨副产品氢氟酸生产项目》,目前环评在审批阶段。根据省应急厅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中指出,“督促涉及氟化氢储罐的企业完成封闭化改造”;江苏省、部级安全检查组也提出要求,尽快推进实施氟化氢储罐封闭式存储。厂区现有氟化氢储存装置非封闭式储存,需尽快进行封闭化改造。厂区一车间F113配套的液氯仓库以及四车间F142b和F112配套的液氯仓库,均采用tank罐存储型式。根据《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11984-2024)中“第6.1.3条:c)碱液循环吸收罐具备切换、备用和配液的条件、d)循环吸收液氢氧化钠浓度为15%~20%,且出塔时温度不大于45℃等要求;第6.1.7条:液氯罐式集装箱、罐式专用车辆不应作为固定储罐使用”等要求,厂区现有液氯储存装置及应急吸收装置已无法满足规范中要求。且若在原有两个液氯仓库基础上进行改造,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对乙类厂房的防火间距要求,需拆除部分液氯仓库,余下部分不具备可操作性,液氯应急吸收系统也需根据GB11984-2024要求重新改造;若在原址重建,影响车间生产达一年以上,且《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11984-2024)将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液氯储存装置的改造工作已十分必要和迫切。为满足国家规范及江苏省相关部门要求,优化厂区现有无水氟化氢及液氯储存方式,三爱富氟化工拟建设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如下:1、新建氟化氢、液氯厂房(厂房内设置AHF储罐、液氯固定储罐及AHF投料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厂区内氟化氢、液氯均储存至新建氟化氢、液氯封闭厂房,并将氟化氢出料方式改为直接从新建氟化氢、液氯封闭厂房出料至装置。2、在新建氟化氢、液氯封闭厂房内新建一套液氯储罐事故氯吸收装置,用以处理氟化氢、液氯封闭厂房事故氯;另外,在氟化氢、液氯厂房内新建一套次氯酸钠生产装置,通过将本次改建后的液氯储罐内的部分液氯及液氯储罐更换槽车时鹤管内剩余的少量液氯、排氮氯气等作为次氯酸钠生产用的原料,采用碱吸收的原理生成产品次氯酸钠(8%,液体)40吨/年的产能。本项目的建设可满足国家及江苏省相关部门的要求,还可解决氟化氢、液氯的储存问题,可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安全效益及社会效益,对于三爱富氟化工的稳定运行和平稳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可行的。该项目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了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建设项目会商会议(常开管纪[2025]5号);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的备案,备案证号:常海备[2025]121号(项目代码:2506-320570-89-02-3755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承担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在环评工作期间对项目建设所在地区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污染源类比分析,资料调研、模式计算、环保措施论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分析预测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提出控制污染的对策措施,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主要特点本项目在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涉及排放含N、P生产废水,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营运期废气、噪声影响。废气主要为氟化氢储罐废气及次氯酸钠生产装置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可以实现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循环吸收各类泵及风机等,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涉及危险化学品液氯等的使用,项目的环境风险需要格外关注。综上,本次环评主要关注项目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等。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次氯酸钠生产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属于“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气库)”,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任务委托后,评价单位的有关成员在熟悉资料、踏勘拟建地现场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地区环境特征,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项目组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确定评价文件类型。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通过工程分析,得出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预测项目对区域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最终形成环评文件。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3-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第,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一,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阶段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二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阶段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第,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三,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4项目初筛分析1.4.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次氯酸钠,同时进行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行业类别为C2613无机盐制造及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列入负面清单中特别管理措施行业。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属于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对照《江苏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投资建设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涉及该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产品生产。对照《苏州市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本项目不涉及环保督察指出问题和反馈问题清单,不属于“两高”项目中的落后产能;不属于重点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本项目不涉及该文件中所列内容。本项目产品次氯酸钠不属于《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2021年)中物质。对照《关于发布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3]198号)相关内容,本项目不涉及被替代产品的生产。对照《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9年修正)、《中国履行国家方案(2025-2030)》,本项目产品不涉及文件中的受控物质。对照《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无机盐制造,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内,为合规化工园区;不生产或使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无目录中禁止的生产工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发展战略,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满足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1.4.2与环境保护政策的相符性(1)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的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条例: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或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产业;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本项目所在地在望虞河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外,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禁止的范畴。(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属于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本项目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关系图见图1.4.2-1。河湖管理一公里线仁限公河湖管理线科幕氟化物三爱富東新材料有限公司湛新树脂华道生物药业莱医药统聚氨酯沃德化工绿安擎峰制品有限公司台科玉日图1.4.2-1本项目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关系图科技有限公司(4)与《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相符性分析第十四条规定,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进入开发区,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新建工业企业。鼓励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和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项目进入开发区。鼓励、引导发展循环经济。沿江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环境状况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第三十五条规定,沿江地区化工以及化工原料制造行业和其他行业的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不得向水体排放标准中禁止排放的有机毒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禁止稀释排放污水。禁止私设排污口偷排污水。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水污染条例的相关要求。(5)与《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1公里范围以外,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不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与苏办发[2018]32号的要求是相符的。(6)与《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的相符性根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位于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外,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属于新扩化工项目,也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符合苏发[2018]24号的要求。(7)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的相符性表1.4-1与苏政办发[2019]15号文分析情况类别文件要求对照分析严格建设项目准入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不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5种不予批准的情形的项目,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合理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5种不予批准的情形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文件要求。从严审批产生含杂环、杀菌剂、卤代烃、盐分等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化工项目,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生产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端特种涂料除外),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园区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或设区市无法平衡解决的化工项目。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提升改造及次氯酸钠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且本项目不属于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生产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端特种涂料除外)范围,技改后危险废物均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停审批未按规定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园区内存在敏感目标或边界500米防护距离未拆迁到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内除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类以外的建设项目环评。暂停审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生态环境厅制定。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已完成规划环评,园区内不存在敏感目标。加快淘汰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对年产危险废物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以及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化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本项目工艺和设备不属于国家、省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目前危险废物均已落实处置,因此,符合文件要求。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企业。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严格COD、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不得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COD、氨氮、总氮、总磷、BOD5、执行污染物处置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对于以上标准中没有包含的有毒有害物质,须开展特征污染物筛查,建立名录库,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制定排放限值。太湖地区对应处理厂还须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等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2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工废水污染物接管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暂未公布国家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未规定间接排放的,接管浓度不得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符合文件要求。硫酸、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无机化学、烧碱、聚氯乙烯等企业大气污染物按规定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其他行业对照《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执行最低浓度限值。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液氯储罐更换槽车时鹤管内剩余的少量液氯、排氮氯气等作为次氯酸钠生产原料与液氯储罐内原料氯气一起进入次氯酸钠生产装置生产次氯酸钠,次氯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尾气由管道收集后接入“一级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DA014排气筒高空排放,氟化氢储罐废气采用气相平衡管进行收集,由管道接入现有AHF装置处“AHF碱洗塔1”进行处理后依托现有45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要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备案等制度,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等台账,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如实申报,省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执公司目前已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备案等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等台账,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执行电子联单。本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行电子联单。提升污染物收集能力化工废水全部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收集方式,企业在分质预处理节点安装水量计量装置,建设满足容量的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已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事故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或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全面提高设备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全面实施《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定期检测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及时修复泄漏点位。本项目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或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已封闭,全面提高设备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定期检测机泵、风机等动密封点,以及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及时修复泄漏点位。严格按照《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苏环办〔2016〕95号),全面收集治理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废水处理系统的逸散废气,综合收集率不低于90%。严格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的报备制度,采取密闭、隔离、负压排气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无组织废气排放,非正常工况排放废气应分类收集后接入回收或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气收集效率均能达到90%以上,严格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的报备制度。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实施废物替代原料或降级梯度再利用,提高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改进工艺装备,减少废盐、工业污泥等低价值、难处理废物产生量,减轻末端处置压力。本项目液氯储罐更换槽车时鹤管内剩余的少量液氯、排氮氯气等作为次氯酸钠生产原料与液氯储罐内原料氯气一起进入次氯酸钠生产装置生产次氯酸钠,次氯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尾气由管道收集后接入“一级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DA014排气筒高空排放;氟化氢储罐废气采用气相平衡管进行收集,由管道接入现有AHF装置处“AHF碱洗塔1”进行处理保证了废气的高处理效率,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对产废项目固体废物属性不明确的,应根据《固体废本项目不新增危险废物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开展鉴别工作。严禁通过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危险废物和污泥,禁止非法出售废酸、废盐、废溶剂等危险废物。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小微企业集中收集试点建设。企业化工废水要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严禁稀释处理和稀释排放。对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分、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单独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本项目技改后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企业应根据各类废气特性、产生量、污染物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合适、高效的末端处理工艺,采用吸附、催化净化、焚烧等工艺的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无相应标准规范的,污染物总体去除率不低于90%。废气治理设施应纳入生产系统进行管理,配备连续有效的自动监测以及记录设施,提高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喷淋处理设施应配备液位、PH等自控仪表、采用自动加药。本项目根据废气特性、产生量、污染物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了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废气处理效率不低于95%。本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的要求。(8)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的要求。(9)与《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管控要求,现有项目均能达标排放,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的要求。(10)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性文件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可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原则上应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本项目已将“三线一单”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严把好环境准入关。本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区内,使用园区蒸汽,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11)与《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发展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已取得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81号),且开发区已基本落实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及相关环保要求,优化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统筹安排了产业园区环境监测监控网建设,与常熟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等,建立健全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等。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与园区规划产业定位相符;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依托园区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要求相符。(12)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及《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相符性本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对资源的消耗主要体现在对电能、水资源的利用上,当地电网、自来水管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用水的需求,本项目在区域资源利用上限内所占比例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限。根据分类管控原则,本项目建设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区域、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区;满足重点控制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所在的太湖流域属于江苏省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中的太湖流域,且本项目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满足太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所在的长江流域属于江苏省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中的长江流域,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接管至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无废水直接排入长江,满足长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苏政发[2020]49号和苏环办字[2020]313号文件要求。(13)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0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常熟市共划定了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常熟市滨江省级森林公园、常熟市虞山省级地质公园、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常熟泥仓溇省级湿地公园、江苏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常熟市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8个国家级生态红线区。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厂区内进行建设,不增加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没有占用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用地。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不会对长江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倾倒在长江水域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14)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表1.4-2与长江办[2022]7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未有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本项目未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符合5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护区、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线捕捞。本项目未涉及捕捞。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发展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已取得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81号)。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排放项目。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15)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表1.4-3本项目与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要求相符性分析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不涉及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要求相符性分析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二、区域活动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要求相符性分析一公里执行。有厂区内,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建设地新材料产业园属于合规的化工园区,本次为改建项目,且项目严格按照《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三、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要求相符性分析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项目。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16)《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50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政策要求。液氯储罐更换槽车时鹤管内剩余的少量液氯、排氮氯气等作为次氯酸钠生产原料与液氯储罐内原料氯气一起进入次氯酸钠生产装置生产次氯酸钠,次氯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尾气由管道收集后接入“一级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DA014排气筒高空排放;氟化氢储罐废气采用气相平衡管进行收集,由管道接入现有AHF装置处“AHF碱洗塔1”进行处理后依托现有45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且现有项目已完成厂区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本项目建成后将针对环境风险源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厂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50号)要求。(1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苏环办[2021]20号)相符性分析表1.4-4项目的建设与苏环办[2021]20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对照分析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除石油化工以外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肥料制造262中化学肥料,农药制造263;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品制造266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含化学合成工艺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可参照本原则第五至第十七条要求,严格环评审批。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本项目属于C2613无机盐制造。第二条项目应符合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且建成后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第三条产业政策规定(一)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化工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化工项目。(二)优先引进属于国家、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有利于促进区域资源深度转化和综合利用、有利于延伸产业链、促进区域主导产业规模配置和壮大的产业项目。支持列入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短板技术产品“卡脖子”清单项目建设,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试孵化和研发基地项目建设。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属于目录中的“允许”项目。第四条项目选址要求(一)项目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全省化工产业布局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产业发展和区域活动不得违反《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主要入江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二)新建(含搬迁)化工企业必须进入经省政府认定且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集中区),符合规划环审查意见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禁止审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符合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的产业规划。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仍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7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三)园区外现有化工企业、化工重点监测点、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复配类化工企业(项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四)合理设置防护距离,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完成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搬迁问题后方可审批。第五条从严审批产生含杂环、杀菌剂、卤代烃、盐分等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化工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园区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或设区市无法平衡解决的化工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生产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端特种涂料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改建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第六条环境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一)建立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境质量挂钩机制,项目建设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要求。(二)严格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应有明确的来源和具体的平衡方案;特征污染物排放满足控制标准要求。本项目液氯储罐更换槽车时鹤管内剩余的少量液氯、排氮氯气等作为次氯酸钠生产原料与液氯储罐内原料氯气一起进入次氯酸钠生产装置生产次氯酸钠,次氯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尾气由管道收集后接入“一级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DA014排气筒高空排放;氟化氢储罐废气采用气相平衡管进行收集,由管道接入现有AHF装置处“AHF碱洗塔1”进行处理后依托现有45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改建后无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第七条化工项目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逐步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控制,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积极采用能源转换率高、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工艺技术,推进工艺技术提升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清洁生产指标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满足节能减排政策要求。本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可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控制,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清洁生产指标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满足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第八条废气治理要求(一)项目应依托区域集中供热供汽设施,禁止建设自备燃煤电厂。对蒸汽有特殊要求的企业,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替代燃煤锅炉(包括燃煤导热油炉、燃煤炉窑等),并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管理要求。(二)通过优化设备、储罐选型,装卸、废水处理、污泥处置等环节密闭化,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储存、装卸、废水处理等环节应采取高效的有机废气回收与治理措施;明确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三)生产废气应优先采取回用或综合利用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确不能回收或综合利用的,应采取净化处理本项目液氯储罐更换槽车时鹤管内剩余的少量液氯、排氮氯气等作为次氯酸钠生产原料与液氯储罐内原料氯气一起进入次氯酸钠生产装置生产次氯酸钠,次氯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尾气由管道收集后接入“一级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DA014排气筒高空排放;氟化氢储罐废气采用气相平衡管进行收集,由管道接入现有AHF装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各类废气特性、产生量、污染物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合适、高效的末端处理工艺。非正常工况排放废气应分类收集后接入回收或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应纳入生产系统进行管理,科学合理配备运行状况监控及记录设施。处“AHF碱洗塔1”进行处理后依托现有45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公司现有项目已开展了LDAR工作并通过了验收,且每年仍在持续开展LDAR工作。符合废气治理要求。第九条废水治理要求(一)强化企业节水措施,减少新鲜用水量。选用经工业化应用的成熟、经济可行的技术,提高全厂废水回用率。(二)依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按满足水质水量平衡核算要求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满足企业投产后水质水量平衡核算要求。初期雨水应按规定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强化对废水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含高毒害或生物抑制性强、难降解有机物及高含盐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原则上化工生产企业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第十条固体废物处置要求(一)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实施废物替代原料或降级梯度再利用,提高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改进工艺装备,减少废盐、工业污泥等低价值、难处理废物产生量,减轻末端处置压力。(二)危险废物立足于项目或园区就近无害化处置,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系统应满足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三)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等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本项目改建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符合固体废物处置要求。第十一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一)根据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程度、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制定有效的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二)项目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雨水采取地面明沟方式收集。工艺废水管线、生产装置、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其他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不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三)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应重点关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提出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土壤防控措施;搬迁项目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现有场地环本项目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对厂区内各主要生产管道、设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建立场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符合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境调查、风险评估、土壤修复的要求。第十二条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第十三条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一)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布局项目生产装置和环境治理设施,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二)建设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的基础设施。严格落实“单元-厂区-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建设科学合理的雨水污水排口及闸控、输送管路、截污回流系统等工程控制措施,以及事故水收集、储存、处理设施,配套足够容量的应急池,确保事故水不进入外环境,并以图示方式明确封堵控制系统。(三)制定有效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定期开展回顾性评估或修编。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配备应急处置人员和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设备、物资。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完善应急准备措施。(四)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相衔接,建立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三爱富氟化工公司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在企业内部设置运营事故组织机构,并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指挥和应急处理。为了减轻事故危害性、按照报警系统以及应急方案的各种情况把应急对策书面化,并且周期性地进行模拟演习,并且与园区环境风险联控。第十四条环境监控要求(一)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覆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等各环境要素、包含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相关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自行监测。(二)对采取焚烧法的废气治理设施(直燃炉、RTO炉)安装工况在线监控和排口在线监测装置,喷淋处理设施应配备液位、PH等自控仪表,采用自动方式加药。企业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测、在线质控、视频监控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全厂原则上只能设一个污水排放口。(三)企业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单独安装水、电、蒸汽等计量装置,关键设备(风机、水泵)设置在线工况监控;项目所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建立覆盖各环境要素和各类污染物的监测监控体系。本报告已按要求设置污染源监测计划,厂区废水接管口1个,排放口设置流量计、pH、COD在线监测,对接管废水、水质情况进行监控。废气已安装FID在线监测。第十五条改、扩建项目全面梳理现有工程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相关依托工程需进一步优化的,应提出“以新带老”方案。已全部梳理现有工程环保问题。第十六条按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已按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信息公第十六条按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开和公众参与。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省厅关于印发化工、印染行业项目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苏环办[2021]20号)要求。(18)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发[2021]837号)相符性分析表1.4-5与环环评[2021]45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对照分析(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内,符合规划环评的产业定位。(四)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无新增废气总排放量;本项目不耗煤。(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本项目采用电能,不建设燃煤自备锅炉;本项目大宗物料厂内主要通过管道运输。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相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的附件《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意见》“(二十一)加强能评、环评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的源头管控作用、未落实能耗减量替代、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消减等要求,以及能效指标未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两高’项目,不得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和环评批复”。对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属于化工中的“C2613无机盐制造”和行业,不涉及电石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在区域内平衡,满足区域消减要求;在能源消耗方面可做到国内领先水平,本次技改没有新增能耗,因此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9)与《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5]4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技改产品属于C2613无机盐制造行业,不涉及电石制造,因此对照《苏发改规发[2024]4号》,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范围。(20)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所在地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本项目属于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21)与“三区三线”相符性“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江苏省已完成“三区三线”的划定工作。2025年1月1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2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批复(苏政复[2025]5号)。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建设单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相符,由“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的衔接可知,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本项目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2)与《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相符性对照《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2号)中要求: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序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含氟废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新建企业含氟废水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已接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到2025年,氟化物污染治理能力能够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要求相匹配。严格项目准入。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新建涉氟企业原则_上不得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应进入具备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存在国省考断面氟化物超标的区域,要针对性提出相应的氟化物区域削减措施,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遵守“增产不增污”原则。优先选择涉氟重点区域开展氟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完善基础设施。涉氟企业应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鼓励企业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的收集方式。加快推进含氟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新建企业含氟废水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有企业已接管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须组织排查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认定可以接入的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为具备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该园区属于《方案》中重点引导进入的示范性园区;三爱富氟化工公司为新材料产业园内的现有企业,本公司厂区能够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的收集方式,含氟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建设单位已在厂区废水排口安装氟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厂区废水氟化物的污染治理;厂区雨水排放口已根据《方案》中的要求,安装强排监测自控系统并与园区联网。因此本项目建设相符《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2号)中相关要求。(23)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相符性分析表1.4-6苏环办[2024]16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对照分析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化工园区规划环评要对本区域内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及其利用处置方式进行详细分析阐述,明确源头减量总体目标、具体措施,以及补齐区域利用处置能力短板的具体建设项目,力争实现区域内固体废物就近利用处置。建设单位按规划环评文件中提出梯级利用等方式,从源头削减了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落实了规划环评要求。规范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要评价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来源和属性,论述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方式合规性、合理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所有产物要按照以下五类属性给予明确并规范表述:目标产物(产品、副产品)、鉴别属于产品(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如符合团体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得将不符合GB34330、HJ1091等标准的产物认定为“再生产品”,不得出现“中间产物”“再生产物”等不规范表述,严禁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不能排除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须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具体鉴别方案,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已按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来源和属性,论述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方式合规性、合理性,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鉴别后根据结论按一般固废或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项目环评审批要点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要求衔接一致。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企业要在排污许可管理系统中全面、准确申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以及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等相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实际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对照项目环评发生变动的,要根据变动情况及时采取重新报批环评、纳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手续,并及时变更排污许可。建设单位在后续排污许可申报时将按环评全面、准确申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以及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等相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生变更将采取重新报批环评、纳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手续,并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规范贮存管理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点两类方式进行贮存,符合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不具备建设贮存设施条件、选用贮存点方式的,除符合国家关于贮存点控制要求外,还要执行《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关于贮存周期和贮存量的要求,I级、Ⅱ级、III级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0天、60天、90天,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1吨。建设单位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强化转移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实行省内全域扫描“二维码”转移。加强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数据共享,实现运输轨迹可溯可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依法核实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直接签订委托合同,并向经营单位提供相关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具体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违法委托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经营单位须按合同及包装物扫码签收危险废物,签收人、车辆信息等须拍照上传至系统,严禁“空转”二维码。积极推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优先选择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泥、矿渣等固体废物试行。建设单位危废转移将全面落实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并向经营单位提供相关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具体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通过设立公开栏、标志牌等方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及有自建危废焚烧处置设施的单位要依法及时公开二燃室温度等工况运行指标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标、浓度等有关信息,并联网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同步公开许可证、许可条件等全文信息。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通过设立公开栏、标志牌等方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推进固废就近利用处置。各地要提请属地政府,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推进本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单位危废处置遵循就近利用处置的原则。依托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就近利用处置提醒功能,及时引导企业合理选择利用处置去向,实现危险废物市内消纳率逐步提升,防范长距离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管理。企业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台账,污泥、矿渣等同时还需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电子台账已有内容,不再另外制作纸质台账。各地要对辖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需求和能力进行摸排,建立收运处置体系。一般工业固废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的,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执行。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台账,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管理。(24)关于印发《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24]71号)相符性分析相关内容:6.规范贮存管理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点两类方式进行贮存,符合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不具备建设贮存设施条件、选用贮存点方式的,除符合国家关于贮存点控制要求外,还要执行《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关于贮存周期和贮存量的要求,I级、II级、III级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0天、60天、90天,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1吨。9.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通过设立公开栏、标志牌等方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及有自建危废焚烧处置设施的单位要依法及时公开二燃室温度等工况运行指标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标、浓度等有关信息,并联网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同步公开许可证、许可条件等全文信息。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现有项目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场,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场内分区、分类贮存,危废贮存设施采取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措施和泄漏液体收集、导流系统。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现有项目已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包装识别卷标以及视频监控系统。故本公司现有项目与印发《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24]71号)相符。(25)与《江苏省“十四五”化工产业高端发展规划》(苏工信综合[2021]409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化工产业发展规划,针对苏州的产业发展方向为:“精细化工优化升级。精细化工是苏州市化工产业贡献最大的分领域,门类众多,但传统涂料、农药及农药中间体等传统精细化工门类较多,此外园区外企业数量较大,产业布局较为分散。苏州市精细化工一方面提升新领域精细化工的占比,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实现有效的产业聚集。新型材料加快发展。继续扩大新材料产业发展规模,重点发展氟化工,强化氟材料产业优势,重点推进第四代制冷剂和第四代发泡剂项目的建设和技改。推进工程塑料、新型聚氨酯材料等其他新材料产业发展进程。优势产业高端聚集。提升优势产业的集聚水平,加大高端合成润滑油的产业集聚,大力发展电子化学品产业,巩固半导体用高纯试剂的行业地位,提升电子化学品的发展水平。”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属于区域推进发展的其他新材料产业,符合苏州的产业发展定位。项目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属于区域主导产业链中的化工新材料,因此项目符合化工产业布局。(26)与《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对照《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含金量”,增强绿色发展韧性、持续性、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格落实国家落后产能退出指导意见,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低端落后化工产能淘汰。推进印染企业集聚发展,继续加强“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整改提升,保持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认真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沿江钢铁、石化等重工业有序升级转移。加大VOCs治理力度。分类实施原材料绿色化替代。按照国家、省清洁原料替代要求,在技术成熟领域持续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和其他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提高木质家具、工程机械制造、汽车制造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使用比例,在技术尚未全部成熟领域开展替代试点,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对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加强管理,有效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优先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深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售等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和重点集群整治,实施VOCs达标区和重点化工企业VOCs达标示范工程,逐步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本项目主要进行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属于C2613无机盐制造及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本项目生产废气优先采取回用或综合利用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确不能回收或综合利用的,采取净化处理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27)与《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对照《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落后产能退出指导意见,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升级,积极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利用常泗工业园等平台,加快资源承载能力有限的产业实现梯度转移。对化工行业,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依法依规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建设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循环发展和产业链完善的绿色安全、现代高端化工产业,做到“本质安全根本提升、区域布局明显优化、低端产能持续减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依法依规淘汰能耗不达标、环保不达标、质量不过关、安全无保障、技术低端落后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开展“散乱污”整治“回头看”,防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以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以差别化政策为抓手,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推动常熟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推进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氢燃料电池等重点产业,集聚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若干个“百亿级”“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环保产业集聚发展,支持率先整合产业链资源,依托现有开发区,建设环保产业园区,逐步形成以环保装备制造、节能设备、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利用为主导的环保产业新格局。鼓励中小型环保企业集中发展,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本项目主要进行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属于C2613无机盐制造及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本项目生产废气优先采取回用或综合利用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确不能回收或综合利用的,采取净化处理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符合《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28)与《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常熟市向融入苏州、北向辐射苏中苏北,构建“一主两副、一轴五片六组团”的开放式全域总体格局。“一主两副”为常熟主城、滨江新城、南部新城;“一轴”为G524南向发展轴,“五片”为城市中心区、创新发展引领区、先进制造核心区、产业发展协同区、国际湖荡文旅区,“六组团”为苏州高铁北城、中新昆承湖园区、云裳消费小镇、虞山尚湖古城、数字科技新城、苏州·中国声谷。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具体指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种类型空间,以及分别对应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城镇体系结构是以常熟市域形成“1+3+4”的城镇体系,包括1个中心城区(常熟主城(含古里镇)、滨江新城、南部新城)、3个重点镇(海虞镇、梅李镇、辛庄镇)和4个一般镇(尚湖镇、沙家浜镇、董浜镇、支塘镇)。促进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提升地均效益,形成“三区一园九片”的工业园区布局结构,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支撑。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昌虞路2号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布局结构中属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本项目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所在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三线划定与管控的相关要求。(29)与《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相符性文件要求:1、工业企业应根据厂区地形、平面布置、污染区域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开展雨水分区收集,建设独立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水收集系统全覆盖。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严禁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雨水收集系统,或出现溢流、渗漏进入雨水收集管网的现象。2、工业企业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收集管网及附属设施宜采用明沟或暗涵(盖板镂空)收集输送,并根据污染状况做好防渗、防腐措施,设计建设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3、工业企业雨水收集管道及附属设施内原则上不得敷设存在环境风险的管线。4、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需满足一次降雨初期雨水的收集。一般情况下,池内容积可按照污染区域面积与一次降雨初期15-30分钟的降雨深度的乘积设计,其中降雨深度一般按10-30毫米设定。三爱富氟化工公司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不存在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雨水收集系统,或出现溢流、渗漏进入雨水收集管网的现象。厂区已在各装置区设置有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全厂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共计为1150m3,初期雨水收集区域覆盖污染区域,且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送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污水排放。雨水排放口设有切换阀,后期雨水经雨水在线监控设备监测合格后排入新材料产业园雨水管网。厂区共有1个污水排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已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相关信息,与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文要求相符。(30)与《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相符性分析该文件中要求:第四十九条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裂隙、溶洞、雨水排放口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五十条本省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第五十五条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行业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不属于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行业。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相符。(31)与《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3]109号)的相符性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通过提升优化园区固废处置能力、“点对点”定向利用、梯级利用等方式,……,力推固、危废“就地利用处置”,最大限度不出园区。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内,本项目生产设备能够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因此与文件相符。(32)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相符性对照清单,本项目次氯酸钠产品生产不涉及使用和生产管控的新污染物。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项目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本项目技改后将继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33)与《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的相符性对照名录,本次项目不涉及名录中的化学品。(34)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314号)相符性分析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314号),同时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本项目所用原辅料不在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无需开展相关工作。(35)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2号)相符性分析苏政办发[2019]52号中要求: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划和园区定位,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本项目所在地不在长江1.0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现有厂区内,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且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进行了有效收集治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本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因此,本项目建设与(苏政办发[2019]52号)要求相符。(36)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规[2023]16号)相符性分析苏政规[2023]16号文对项目入园要求:第三十四条化工园区应当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第三十五条化工园区内新建项目应当与主导产业相关,安全环保节能、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除外。第三十六条高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限制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第三十七条化工重点监测点可以在不新增供地、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情况下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确需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后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调剂平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江经济带合规园区外化工重点监测点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37)与《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化治[2021]6号)相符性分析通知要求: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要结合《江苏省“十四五”化工产业高端发展规划》总体要求,按照“分散向园区集聚、产能向优势集中、产业向链式发展”的思路,结合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交通物流、环境和安全承载能力情况,以及资源、市场等基础条件,编制和修订完善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产业定位并重点发展1-2条具有较高产业关联度的产业链或产业集聚。化工集中区可承接建设太湖一级保护区、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园区(集中区)外、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城镇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经批准保留实施整体搬迁的化工企业,并依照《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有关规定作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批。化工集中区可以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卡脖子”项目以及产业政策鼓励类等绿色高端化工项目,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一事一议”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属于C2613无机盐制造及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内,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已于2022年开展了跟踪评价,并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发展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81号)。本项目在三爱富氟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因此,本项目与苏化治[2021]6号文件相符。(38)与环境保护部《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8]5号)相符性分析环大气[2018]5号要求如下:一、禁止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作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气雾剂、土壤熏蒸剂等受控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建设项目。二、改建、异址建设生产受控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建设项目,禁止增加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能力。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化工原料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建设项目,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仅用于企业自身下游化工产品的专用原料用途,不得对外销售。四、新建、改建、扩建副产四氯化碳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四氯化碳处置设施。五、本通知所指消耗臭氧层物质具体见《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0年第72号)。而本次产品不在《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44号)范畴中,不属于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大气[2018]5号规定。(39)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用原辅料不涉及新污染物,亦不在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无需开展相关工作。(40)与《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4]9号)》相符性分析《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4]9号)》要求: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应在化工园区和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实施,引导支持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推动化工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以物理加工为主要生产方式的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以及为其他行业配套的二氧化碳捕集、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工业气体项目可以在化工园区外实施,支持润滑油、涂料等以物理加工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区域特色产业进入合规园区整合集聚发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一公里范围内。根据本项目备案证、登记信息单及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第三次化工建设项目会商会议纪要(常开管纪(2025)5号)可知,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化工,为技改项目,本项目产品为次氯酸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出的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故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4]9号)》相符。(41)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相符性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在使用、贮存安全、运输等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如下:①化学危险品的申购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的申购程序,填写气体或化工产品申请表。剧毒品从业单位到安监、***门进行备案。②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为防止发料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应在安全工程师或部门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出入库、运输等操作。安委会对此必须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③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④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并制定企业内部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操作使用规程。本项目为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液氯、氟化氢、次氯酸钠等均单独存放于相应储罐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制定企业内部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操作使用规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的要求。(42)与《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11984-2024)相符性分析根据《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11984-2024)要求:4.2管理要求4.2.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4.2.2企业按危险作业岗位少(无)人化的原则,正常生产期间,同一时间进入氯气的生产装置(厂房)、储存场所的人员不应超过3人,其他情形应控制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基于人员定位系统,实现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4.2.3液氯充装场所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4.2.4异常工况处置应符合及时退守安全状态、现场处置人员最少化、全面辨识分析风险稳妥处置、有效防止能量意外释放、全局考虑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相应措施,现场处置人员不应超过6人。4.2.5不应在未清空的氯气设备、管道外壁进行动火作业。在氯气设备、管道附近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花喷溅、隔热措施,防止使用碳钢材质的氯气设备、管道外壁温度超过121℃。4.2.6液氯停止输送期间,不应封闭管道,防止管道出现满液封闭状态。液氯管道内压力出现异常情况时应采取安全泄放或抽空措施,停产、泄漏时应采取抽空或氮气、干燥空气置换等措施,并将管道与液氯系统隔离。4.2.7氯气场所的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氯气报警仪,使用符合GB39800.2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4.2.8氯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符合GB/T16483、GB/T17519的规定。4.2.9液氯钢瓶充装前应有专人逐只检查,对钢瓶进行抽空处理。出厂前,生产企业应在钢瓶的明显位置粘贴、挂拴或喷印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应符合GB15258的规定。4.2.10企业应按GB2894、GB/T30000.31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性标志。4.3设备设施要求4.3.1氯气管道不应穿(跨)越除厂区(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不应埋地敷设。企业内局部需进入地下管沟的氯气管道应采用双层套管,其夹层内、切断阀的附近等位置应设泄漏检测设施。4.3.2企业间氯气管道输送和接收两端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应能实现远程控制,并与压力、流量等信号建立联锁关系。4.3.3氯气设备、管道应使用专用阀门,并使用耐氯、耐压、耐温性能的密封垫片。维护、检修时应及时更换垫片,使用与氯气不发生反应的润滑剂。4.3.4使用碳钢材质的氯气设备、管道内氯气温度不应高于121℃。4.3.5液氯输送泵应选择无轴封泵。4.3.6氯气设备、管道的安全阀前应设置爆破片,安全阀和爆破片之间设压力监测,安全阀放空线引至事故氯吸收装置。4.3.7氯气设备、管道应设膜片式或隔膜式压力表,隔膜式压力表的隔离液应采用不与氯气反应的介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3.0倍,并有标定的工作压力区间及有效的检验标志。4.3.8氯气系统电气、仪表及线路应做好密封防护,按腐蚀环境选用防腐产品。4.3.9氯气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电气仪表、计量器具等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定、校准、维护保养或更新。4.3.10液氯储罐厂房、瓶库、充装场所和气化间应采用封闭式结构,内部不应设置水、碱等液体吸收喷淋设施和碱液中和池,外围门、窗等密封面应设置雾状水喷淋装置。封闭式厂房(仓库)应设置氯气捕集设施,与事故氯吸收装置相连接,配备固定式吸风口和移动式非金属软管,固定式吸风口设置应靠近地面,移动式非金属软管长度应能延伸到所有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4.3.11半敞开式厂房应设置氯气捕集设施,与事故氯吸收装置相连接,配备移动式非金属软管,移动式非金属软管长度应能延伸到所有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敞开式、半敞开式厂房应实现自然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厂房应配备机械通风设施。4.3.12氯气场所应设置氯气探测器,氯气探测器量程应为0~10×10-6(体积分数),一级报警值应不大于1×10-6(体积分数),二级报警值应不大于3×10-6(体积分数),其他设置要求应符合GB/T50493的规定。注:1ppm为1×10-6(体积分数)。4.3.13液氯钢瓶充装应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符合AQ3051的规定,并实现远程视频监控。4.3.14罐式集装箱和罐式专用车辆应实现自动化充装。充装平台的逃生通道应不少于两处,其中至少一处逃生通道应能直通室外安全处,平台应设置安全围栏。5.1一般要求5.1.1液氯系统应采用无死角设计,设置三氯化氮排放设施和处理设施,符合以下要求:a)应定期对排出物进行分析,排放频率由排出物中三氯化氮含量小于0.5%(质量分数)的指标确定;b)处理设施内氢氧化钠浓度为5%~20%;c)排放设施应直接连接处理设施,进处理设施前不应设置氯气回收设施。5.1.2氯气应密闭采样,分析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有监护人员。5.1.3应采取措施防止氢气在盐酸罐、硫酸罐、碱液溶液罐和次氯酸钠塔等设备内积聚。5.4液氯气化5.4.1液氯气化不应使用釜式气化器,应采用全气化工艺,气化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无潜在三氯化氮富集部位;b)加热介质采用热水或低压饱和水蒸汽,出口氯气温度应控制在71℃~121℃;c)设置就地和远传压力、温度监测;d)氯气温度和压力应采用自动化控制。5.4.2气化器与反应设备之间应设置缓冲罐,缓冲罐应符合以下要求:a)按照生产工艺装置系统风险评估结果及工艺要求设计容积;b)与反应设备之间的管道应设置截止阀、止回阀、自动调节阀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施;c)设置就地和远传压力、温度监测;d)采取保温、电伴热等防冷凝措施。5.4.3液氯储量大于1000kg的容器不应直接以气相方式输出,液氯储罐、罐式专用车辆或罐式集装箱罐体不应作为液氯气化器使用。5.4.4液氯钢瓶直接以气相方式输出的,应控制钢瓶温度不大于40℃,多个钢瓶同时使用时应保持气化温度一致。5.4.5使用液氯钢瓶时,应有称重衡器,使用前和使用后均应登记重量,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充装量为50kg和100kg的液氯钢瓶应保留2kg以上的余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液氯钢瓶应保留5kg以上的余氯。5.4.6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液氯钢瓶输出氯气时,钢瓶上下部瓶阀应置于同一垂线,上部瓶阀导管输出气氯,下部瓶阀导管输出液氯。5.4.7液氯钢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形阀调节氯气流量,不应使用瓶阀直接调节。5.4.8与液氯钢瓶瓶阀连接的管道,应采用退火处理后的紫铜管或固溶处理后的不锈钢管。5.4.9液氯钢瓶瓶阀应使用专用扳手开启,开启(或关闭)后,应使用质量分数为10%的稀氨水或其他措施进行泄漏检测,在关闭和任意开启状态下均无泄漏。5.4.10气化作业结束后,应采取抽空或氮气、干燥空气置换等方式处理管道内残存氯气。6.1液氯储罐6.1.1液氯储罐厂房应符合以下要求:a)设置门槛,与厂房形成围堰,或在储罐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单台最大液氯储罐的容积,且门槛或围堰高度不低于300mm;b)围堰内地面设置不低于3‰坡度,低洼处设置集液池,在其上部设置固定式吸风罩;c)储罐周围设置地沟,且不与外界相连。6.1.2液氯储罐区应设置SIS,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切换时实现远程自动化操作,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每台储罐液氯进出口管道设置手动阀和两道远程切断阀,两道远程切断阀中一道接入BPCS,另一道接入SIS;b)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应配备独立于BPCS的SIS;c)设置压力、温度、液位的就地及远传仪表;d)液位监测配备两种及以上不同原理的仪表;e)就地液位计不应选用钛材质,远传液位计采用不与液氯接触的防泄漏型;f)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和高高、低低液位联锁;g)设置1台最大容积的液氯储罐为空罐,作为事故状态下应急备用接收罐。6.1.3液氯储罐事故氯吸收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独立设置并采用二级吸收工艺。b)碱吸收、热交换等能力与液氯泄漏量相匹配。液氯泄漏量综合考虑堵漏和倒罐作业时长、泄漏管径和速率等因素。c)具备24h连续运行能力,碱液循环吸收罐具备切换、备用和配液的条件。d)循环吸收液氢氧化钠浓度为15%~20%,且出塔时温度不大于45℃。设置循环吸收液氢氧化钠浓度和温度在线监测设施,定期进行分析检测,在氢氧化钠浓度低于5%前及时置换或更新。e)风机具备手动和自动启动功能。在厂房内外易于操作处分别设置手动开关,并能实现远程启动;自动启动与封闭式(半敞开式)厂房内氯气探测器联锁。f)尾气排放口设置氯气探测器。g)循环泵、事故氯风机设置备用设备,用电负荷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h)液氯充装、罐式专用车辆和钢瓶泄漏处置的氯气可并入事故氯吸收装置,单独设置符合上述要求。6.1.4液氯储罐进出口管道应设置柔性连接或者弹簧支吊架。6.1.5液氯储罐的储存系数不应大于0.8。6.1.6液氯储罐气、液相工艺接管,应设置两道阀门,并定期检查。6.1.7液氯罐式集装箱、罐式专用车辆不应作为固定储罐使用。6.1.8液氯储罐厂房、瓶库20m范围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7应急处置7.1企业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符合GB/T29639的规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报批稿)建设单位: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1概述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具体为:项目所处的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属于“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且该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因此,可免于开展一次公示。2025年10月24日~11月7日在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政府网站上向相关公众对项目情况、环评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网站链接地址为:http://58.210.182.61:10520/gongshixinxi/1373,公示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企业于2025年10月27日及2025年10月29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2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2.1公示内容及时限在环评报告送审前,我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11月7日在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将项目情况、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告知公众,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企业于2025年10月27日及2025年10月29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2.2公示方式2.2.1网络网站公示,网址为:http://58.210.182.61:10520/gongshixinxi/1373,公示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页面见图3-1。政策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企业产品活动请输入关键字AMIPJiangsuChangshuAdvancedMaterialsIndustrialPark首页政策公告招商管理产业协作活动培训服务超市企业招聘政策公告PolicyAnnouncement通知公告2.2.2报纸返回列表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政策法规发布时间:2025-10-24发布者:来源:阅读量:0公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常园区动态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项目概要名称: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性质:改建项目总投资:4480万元建设地点:苏州常熟市海虞镇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昌虞路2号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不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进行建设,项目拟建设一套年产40吨次氯酸钠生产装置,并对厂区进行安全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拟新建一套液氯日常碱吸收系统,碱吸收产生的循环液即为产品次氯酸钠,进行外售处理。(2)拟拆除部分粉体仓库(丁类)、建成后拆除AHF罐区,液碱罐区利旧;新建氟化氢、液氯厂房(2F/局部3F,氟化氢投料罐、3台50m3液氯储罐(含1台50m3液氯应急罐)、3台50m3次氯酸钠循环罐及相关泵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形成年产40吨次氯酸钠的生产能力,并将厂区内的无水氟化氢液氯储存至新建氟化氢、液氯厂房,取消现有液氯仓库功能,作为辅房使用,可消减厂区现有部分重大危险源,并解决氟化氢、液氯的储存问题。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人:奚工:电话:0512-52621243;邮箱:380627897@qq.com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四、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pdf团公众意见表.docx图2-1项目环评期间征求意见稿公示网站页面在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期,企业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及2025年10月29日在《扬子晚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见图新闻资讯3-2和图3-3。在媒体刊登公告后,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一次性咨询了三位专家,真方便!”医基层行”首站为溧水居民送上零距离健康服务治厅手维广受限与息者获益潜力之间为入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康工作方针,实肥C层为图点到的矛,名医+实处,让更多人民众方腿,,质的医疗,10月26日,由江苏曲卫如何突破这些困局,建立起从筛查、生委员会与华部业传概集团子照服共间织动的“名期层行列动诊断、治疗访的闭环管理体系7丁晶基层行站在南京水心自,晶认为,吴在于照升撼层医生的规范化EIEE自商家明陶邮区多学科的三十余专家,专业的关邻至园诊疗雄力,并加对息者的用药放育与长民身迎,丽间区内民一型评,明,作为南家调阻感展增中心国划于丹丹子晚牛新记名吕应管长明力于推动咀诊疗的同化、际准化川中,B功能检查的普及被作为一恩性工图全面开如今八旬大爷连声称费:“一次性咨三位专家”带片子,来大医眼的专家再忙诊断一下.在与保科生诊专家详交流后,小刘上的容一扫而空,专家说不用动固通车实实在在地开进了我们0里,决了最后一公里的就医题,水区永阳街状元坊社区别书记许祥手指不好有多长时间限,这个销大手术,这下我们总可以心了,文说,以体这几科药建汉还坐不仅“名医们走进器眉,先进的医疗天凉了血压更要拉制好关节麻设备也让做康服务更加可及.67岁的刘慢性病“筛防“治共管,病排除肩关书本身的同题,也要相除伯伯的几年在澡水区人民医常织检可,颈推也建议查一下义诊现时、通过动泳超声被诊断出有动味确情控制得更稳了来咨询的市民格不绝,大家依次排块、当时医生提我要定期复查,但总时值秋冬更达,家潮渐起,南京鼓楼从,湖心待与专家交流、医院还得开车,实在有点麻烦,真没想到医院呼吸与危重建医学科主任医师丁品11岁的水居民许爷爷与老件手持今天出来道个弯就碰上义诊,现场居然还晶的面前不一会儿就排起长龙,丁品品专厚的检查服告,神值专泩.年纪有设备可以做检查!经过超声医师的仔注地为一位又一位患者问诊,规范化管理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老5病也多了,冠心病、四肢麻木,还细检查,提示刘伯伯仅为颈动脉血管内盟“在南部院区的日常工作中,我们深5中医.刚才巳经看了三位医生、轻微钙化,斑块情况并不严重,他欣慰地切感受到许多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的病倘5告诉记者,一听说今天这里有多表示:这下安心多了,希里这样的活动能控制并不理想,这就更需要医务人员真家联合义诊,他一早就做好了准经帇办!正沉下去',走到基层去。在她看来,除要是在医院里看这么多科室,没记者同时注意到,现场的心肺复苏及了定期组织义诊,健康科普与基层医生1时根本看不完,还得挂好几个号。AED设备使用教学区也吸引了不少市民的能力提升,也是构筑呼吸健康防线的楼医院这么多大专家坐在一起,排队体验,围绕教学模拟人,路过的市民关键基石,丁晶晶指出,以慢阻肺为例,I决了我们急难愁盼的大问题,太们了!听得认真,授课的护士也讲解得细致入微,此外,护理团队带来的手指操和弹力作为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并列的四大慢性病之一,其疾病认知率却长期处无独有偶,市民小刘也是有血市动也文订。于较低水平,目前基层的慢阻肺管理,辟绿色通道:同时,持续推进适宜技术下我是专门替我骨折的女朋友来咨询“我们溧水老年人口多,很多腿脚不仍面临三重困境:患者用药依从性差与沉,“把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诊疗技术真戈们在周边医院看过好几家,但医生便,就医出行是大家的一大痛点,这次最健康素养不足之间的矛盾、基层诊疗能正种在基层,让更多医生掌握,最终提的治疗方案不太一致,所以这次特意好的医疗资源来到了家门口,就像是一趟力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之间的矛盾、新型岁女孩和哥哥争吵时突发脑梗今年流感季即将到来病毒未见重大变异生:很多家长常忽略“烟雾病据新华社电近期,全国多地气温骤示,根据国际监测数据,日本等国今年已降,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季节。国家流提前进入流感流行期,我国与这些地区感中心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南方省份人员往来频繁,输入风险不容忽视。才6岁的小孩子,怎么会脑梗?当2mm,手术相当于要在"细针上“飞针流感活动呈现上升趋势,部分地区甲型有公众十分关心今年的流感病毒有皮诊断为脑梗时,陈芳(化名)的第走线”,该院神经外七科学科带头人吾太H3N2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有所增加。无重大变异。在病毒变异方面,目前日艺是不敢置值。华主任团队,为瑶瑶进行了右侧脑血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流行性本境内流行的流感病毒以甲型H3N2亚彐的一天,广东茂名6岁女童瑶瑶搭桥+颞肌贴敷手术,成功打通脑部供血感冒诊疗方案(2025年版)》流行性感冒型为主,尚未发现重大抗原变异或高致病在和哥哥争抢手机时突然大喊,通道,术后没多久,瑶瑶就恢复了往日的是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性新毒株。病毒变异仍在预期内,尚未发坐在地,“我的脚没力气了,麻!”活力,出院时,罗似亮还送上手掌气球病,甲型和乙型流感病毒每年呈季节性流现导致疫苗失效的重大变异。“刘珏说。气炎热,陈芳以为瑶瑶中暑了,作为康复礼物。行,其中甲型流感病毒可引起全球大流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副主喝葡荀糖,当时需要两人架若为何脑梗这看似中老年人才会得的今年流行的主要毒株为甲型任王新宇表示,当前国内多地监测到流走。奇怪的是,大概过了两个病,也会攻击幼童?儿童脑梗看似少H3N2.与去年以甲型H1N1为主的流感病毒主流株型与去年不同,这并不是瑶又恢复了活泼,医生也没见,但烟雾病是重要诱因之一。“罗似亮行态势有所不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病毒突然“变猛”,而是流感病毒自然轮京因,陈芳一度以为是孩子闹介绍,烟雾病会导致大脑主要血管狭窄附属新华医院感染科副主任阮正上表替的结果。或闭塞,为了代偿,颅底会生出细小脆弱陈芳带孩子回娘家时,坐在的异常血管网,这些血管在影像上形似瑶瑶突然脑袋往一边歪:“烟雾”,因此得名,而这些血管既容易破不受控制了!下车时,瑶瑶裂引发脑出血,也可能因供血不足诱发时,当地医生怀疑是脑梗。脑梗。其中,脑缺血在儿童中尤为常见,元了,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常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一侧肢体无力或麻木、言语不利、突发性癫痫发,陈芳带着瑶瑶来到广作等短暂性脑缺血症状;若未及时干预,烟雾病是儿童脑梗的可能进展为记忆力减退、肢体瘫痪、失语诊的神经外七科主任甚至痴呆等脑梗死症状,而脑出血则多的大脑存在多发散见于成年人,因烟雾状血管壁薄易破裂S见于成年人,因烟雾状血管壁薄易破裂1全脑数字减影血管出血,出现头痛、颈部僵硬、意识障碍,严I瑶右侧大脑颈动脉重时引发脑疝危及生命。罗似亮提醒,孩=功脉、中动脉受影子描述的一些症状,例如持续手脚无力、鱼头晕头痛,家长应引起重视,不要误认为团“烟雾”,这正是头晕头痛,家长应引起重视,不要误认为左侧脑血管也有是孩子淘气或偷懒,应及时带孩子就医二是孩子淘气或偷懒,应及时带孩子就医。打通脑部供血排查。店的脑血管不足=钱江晚报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盐城、连云港、淮安、徐州同步印刷。本报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69号邮编:210092监督电话:(025)96096R图2-22025年10月27日登报公示33晓板民生A820ww700辆换电版网约车正式交付需99秒,南京网约车换电时代启航子(佃,场,宁时、胀热医己物愉养通力电,运下业如,9进,比画网烟,息院物证团,一锅网,以入明地今成2年健血每酒”,,宁时点.州、光、区芝由母的电辅措成。1送一平示,区业思世动网约印规一南迎的电与,过的明。行:10月28日,学作的,TO电版网约车正污竞力换电省锆些子超通,临号式交标志家网约车手业仪式长安欧520省批生业行,曲发电时全面室机,送垫车销文付仪武,在南紫位:馍运尚,让商京市民街口能院旗拳行。南纸99进项电,车装剪99电,自由出100绱电网约车武交,400-600公国线钢,还通过车电分商限车发用车成发的便,余东示,这些车明依托维验。这胎电网约入南京大街小路,以及换电网信西此次交付的100辆胶术职淀,专门为出行市区作为中心衣,国,电还可以对电进长安尚520膜电车辆,层南在全市快遮部开,99眇换电打造,茶高久性与高可正创防维进注色缡健,给用户带来更京批校化画营的电网约性,致力于为两京市民供更将从一个新鲜概念,变成南京务业区投,发力维色教的出行体验安全保,锅了车,长安汽车车眼科技总经理1安全、便建、绿色的出行体市民日常出行的一分。D打印制作的鞋子穿着特舒适扬州警方发布典型案例揭示各种诈骗套路子晚报讯(记者薄云也是诈分子的目标人群。眼示,向定银行户转生漏伊美)3D打印阳节到夹之扬州江都方发15万元,当马时发建设项目位于苏州常熟市海虞镇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昌虞路2号常熟三】何昔代人工田间管“养老钱。绝,后平台法间,27日.参加居力中国前不久,李大妈接到一个自所调的“红颐知己也失去联来到位于盱眙的宁淮说有一个快递寄到了她原住处,随即报螫。造产业园,保访以3D正待处理。李大妈表示井未购物周大妈在家中浏览短视颊改光智能制造高端装后“客服提供了一个所调“发货平台时,看到一则声称可以届连援和传输等高科技方的电话,让其自行联系。此家兼职、经松获利“的广告、与拍智能制造产业。后,另一名“客服打来电话,称发布方取得联系后,对方引导其间下载了一款专用软件,井承诺通智能制造,大家或许“快递是由于李大妈操作开通下载了一款专用软件,井承诺通3D打印的鞋子薄云峰摄过“先行垫款购买商品、数日后示奥,其实智能制造的了抖音会员所致,井恐吓如不取过“先行垫款购买商品、数日后们日常生活紧密联也“路入寻常百姓家”,给人们前沿的新能源与智能制造装备消将每月自动扣除高额费用。李返还本金及报酬的方式获取收京师范大学宁淮智能对于3D打印最通俗易懂的形技术及研发团队,协同打造智大妈为避免经济损失,在对方诱益。在对方的诱导下,周大妈最后产业研究院的展示象解释。能电气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智导下,下载了多个不明应用程初尝试进行了几笔小额转账,均-序,最终,李大妈名下银行卡向如期收到返款。建立信任后,对印的龙虾、螃蟹等模杨继全介绍,研究院以江能机器人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研序,最终,李大妈名下银行卡向如期收到返款。建立信任后,对当:3D打印的鞋子材苏省3D打印装备与制造重点发及应用平台,有效提升本地一陌生账户转账7.5万元。方开始以“任务升级“高额返彐于是按照人脚大数实险室为载体。该实验室隶属区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及创新型年过六旬的老沈在相亲交利为由,诱导周大妈加大投入三行高度匹配的打印于南京师范大学电气与自动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友平台上认识了女子“云”,两人金额。当其累计转账达六笔,总一穿起来特别合脚舒电气与工程学院,始建于中科煜宸激光技术有限公聊得很投机。获取老沈的初步金额共计6000余元后,对方不-3D打印重点实验2013年,是江苏省科技厅批司蒋士春介绍,公司深耕金属信任后,“云以自己不便操作为仅未按约定返款,反而继续要求生智能高端产业研准成立的从事增材制造的主要增材制造装备及工艺领域多由,请求老沈协助登录一个指定其追加资金。周大妈表示无力南京师范大学教研发机构。经过近十年的研究年,是一家以增材制造、激光焊的海外投资平台,进行所谓的支付后,对方便失去联系。意识,3D打印不仅用积累,形成前沿基础研究和工接、激光熔覆设备制造销售及“炒股”。在对方不断诱导下,老到被骗后,周大妈立即向公安机空、模具、机械程应用研究井重的学术特色。加工服务、激光核心器件研发沈从最初帮忙传递信息,发展到关报案。通讯员江公业,制作的鞋子该研究院通过引进及培育国际与生产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最后自己在该平台开户并投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陈咏8安来科技有限公司K面处理项目年书童见公示项目名:安情米科技有限公司车零部件我国处七)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之日个工作日内111图2-32025年10月29日登报公示2.2.3张贴网络诈无孔不入,老年人资金,最络,老沈胺照平台畜鞋子啥质标?农业机市典型案,撻老年人护好现平台处终以系开为由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采访活动的央媒和省称科音客服的陌生电话,对方系,老沈这才识到自己,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UAYIHU3FFLUOROCHEMICALINDUSTRYCO..LTD3F扁码215500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吨次氯酸钠及氟化氢、液氯厂房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58.210.182.61:10520/gongshixinxi/1373(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人:奚工;电话:0512-52621243:邮箱:380627897@qq.com(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58.210.182.61:10520/gongshixinxi/1373(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邮箱:380627897@qq.com信函地址:苏州常熟市海虞镇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昌虞路2号(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图2-4张贴公示3其他公众参与情况本次公参未采用其他公众参与方式。4公众意见处理情况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以及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的建议和要求归纳起来为:企业应加强环保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不影响人类身体健康和周围农作物的生产;环保部门对该项目包括其它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决不允许污水和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危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我单位对上述公众意见全部采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次氯酸 次氯酸钠生产及氟化氢、液氯厂房提升改造及次氯酸钠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