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6)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3、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地块1#105-107号铺位)招租
项目编号
NP2026DF100041

机构项目编号
NPCJ(WZ)20260104-A002#3
挂牌价格
8.681000万元/年

标的所在地区
- 详细地址: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地块1#105-107号铺位)

租期
3年
免租期


首年租金(万元)
8.681000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26.043000

出租面积(平方米)
206.69
出租用途
目前拟招租场地以实际现状进行招租,入驻商户需经营招商要求的业态。本次招租铺位均不允许为餐饮、产生噪音、污染环境、宰杀、殡葬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及经营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业态。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因各铺位具备条件不同,竞租人需现场看样,如因未事先现场实际看样,造成现有条件与预期不符,由租户自行承担责任。

目前状态
空置
装修期


装修情况
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
看样时间


其他情况说明
NPCJ(WZ)20260104-A002#3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时间
2026-01-12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1-30

挂牌期满后,是否自动延牌


原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交易条件
1.合同履约保证金:半年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2.竞租人报名时必须交纳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按所公布的金额计算。竞标结束,未中标者,则退回竞租保证金;中标者则按成交的六个月基准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行补齐,合同期满无违约,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3.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租期未满中途毁约,出租方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要求承租方缴纳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4.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未缴纳,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位使用权,有权没收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5.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招租范围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且租赁用途不能为餐饮、产生噪音、污染环境、宰杀、殡葬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及经营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业态。 6.未经产权方书面确认,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铺位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不得私自以委托、联营或特许第三方经营等方式经营该铺位。 7.竞租人中标后,需在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起始日即为计租日,具体以出租方通知的租赁时间为准,若因中标人个人原因延期签订合同,导致未能及时交付铺位,合同起止日不进行后延。 8.出租方提供云谷小区一期商业地块竣工后的现有条件,其他所需装修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承租方在装修和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所有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由承租方书面形式报出租方、产权方、物业审核同意。 9.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必须接受产权方、资产管理公司及物业公司的监管,装修改造不得超出产权范围,若发现装修改造过程中,有侵占或影响小区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承租方需无条件拆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0.承租者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若经发现查实,出租方有权收回店铺终止合同,在全额扣除保证金的同时,承租方应承担对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11.租赁期满后, 出租方将出租的铺位收回进行重新招租,若承租方没有中标续租时,商铺内外的所有装修、装饰不得拆除,并归产权人所有,原承租方装修费用出租方不予补偿。 12.本次租赁标地物产权方为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租合同签订及租金收缴等相关招商事宜,由产权方委托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代为办理。合同签订时,需与产权方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云谷一期商业铺位租赁合同》,并与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就同一合同签订《商业管理服务合同》。 13.云谷小区一期商业铺位含有公摊水电费,承租人需按所租赁面积比例缴纳费用。 14.商业铺位租金为90%租金和10%商业服务管理费,分别由产权方和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予承租人。具体费用明细见租赁合同。 15.租

其他资格条件
公告期间均可报名,竞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竞租方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审核,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处置方案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需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经营项目需符合业态规划,且承租方需签署承诺书,承诺经营项目需符合业态规划要求,若擅自更改经营项目,需承担违约责任;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4.3405万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三年内不进行递增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竞标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单》之日起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交易服务费时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标人,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标人。 2.若竞标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标人,组织方将在收到竞标人缴款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标人。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3、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地块1#105-107号铺位)招租
资产类型
房屋、建筑物、土地

所在地区
350000-350700
详细地址
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地块1#105-107号铺位)

权属证明

面积(平方米)(此处面积为证载面积非本次出租面积)
206.69

权属单位

管理单位

资产地图位置

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人
彭女士
出租方联系电话
0599-8768520

机构联系人
黄先生、严女士
机构联系电话
0599-5613789、8849565

机构联系传真
 
机构联系邮箱

机构联系地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层;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机构网址
http://www.npcjzx.com

交易机构电签材料

1、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人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人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受托人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受托人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其他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标的图片

编号:NPCJ(WZ)20260104-A002#3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地块1#105-107号铺位)招租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一月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层(万星广场对面);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电话:0599-5613789、8860009、8849565,邮编:354200网址:http://www.npcjzx.com竞价文件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出租方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竞价活动组织机构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3信息发布日期2026年1月12日公司网站4签署竞价文件时间2026年1月12日-1月30日17:005租金总额人民币贰拾陆万零肆佰叁拾元整(¥260430)6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叁仟肆佰零伍元整(¥43405)7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807027160000068竞价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7:00时9竞价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7:00时10递交竞价资格文件地点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层;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11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12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2月2日13竞价会时间2026年2月3日14联系人黄先生、严女士、林女士15联系电话0599-5613789、884956516网址http://www.npcjzx.com一、项目公告二、网络竞价须知三、授权委托书四、承诺书五、合同范本项目公告受出租方委托、现对以下资产租赁标的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广泛征集承租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是否年租金租期租金保证金招租有原标的及项目编号(㎡)(元)(年)总额(元)业态承租(元)先权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综合86810326043043405商业否租(不含餐饮)NPCJ(WZ)20260104-A002#3面积约方优地块1#105-107号铺位)招206.69注:1.以年租金作为挂牌价;2.交易服务费:实际成交价总额×交易费率(累进费率);3.为便于承租方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租金总额以挂牌价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4.租赁用途:目前拟招租场地以实际现状进行招租,入驻商户需经营招商要求的业态。本次招租铺位均不允许为餐饮、产生噪音、污染环境、宰杀、殡葬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及经营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业态。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因各铺位具备条件不同,竞租人需现场看样,如因未事先现场实际看样,造成现有条件与预期不符,由租户自行承担责任。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1.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地块1#105-107号铺位)。2.装修情况: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3.租金递增方式:三年内不进行递增。4.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半年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先付后用。即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期半年租金,以后每个租赁半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交纳。(如2023年1月1日缴纳首次租金,2023年6月前应缴纳第2次租金,以此类推)。5.租赁期限:36个月,无免租期。6.新承租人起租时间:以出租方通知的租赁时间为准,计租起始日以铺位交付日开始计算(若承租方认为铺位不具备交付条件,需在通知交付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者承担。7.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铺位租赁合同》为准。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竞租方如参加竞价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二、竞租方应具备的条件1.需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方经营项目需符合业态规划,且承租方需签署承诺书,承诺经营项目需符合业态规划要求,若擅自更改经营项目,需承担违约责任;三、项目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需要接受的条件1.合同履约保证金:半年租金。(保证金不计息)2.竞租人报名时必须交纳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按所公布的金额计算。竞标结束,未中标者,则退回竞租保证金;中标者则按成交的六个月基准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行补齐,合同期满无违约,保证金将无息退还。3.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租期未满中途毁约,出租方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要求承租方缴纳违约金并终止合同。4.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未缴纳,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位使用权,有权没收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5.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招租范围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且租赁用途不能为餐饮、产生噪音、污染环境、宰杀、殡葬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及经营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业态。6.未经产权方书面确认,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铺位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不得私自以委托、联营或特许第三方经营等方式经营该铺位。7.竞租人中标后,需在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起始日即为计租日,具体以出租方通知的租赁时间为准,若因中标人个人原因延期签订合同,导致未能及时交付铺位,合同起止日不进行后延。8.出租方提供云谷小区一期商业地块竣工后的现有条件,其他所需装修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承租方在装修和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所有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由承租方书面形式报出租方、产权方、物业审核同意。9.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必须接受产权方、资产管理公司及物业公司的监管,装修改造不得超出产权范围,若发现装修改造过程中,有侵占或影响小区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承租方需无条件拆除,并承担全部责任。10.承租者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若经发现查实,出租方有权收回店铺终止合同,在全额扣除保证金的同时,承租方应承担对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11.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将出租的铺位收回进行重新招租,若承租方没有中标续租时,商铺内外的所有装修、装饰不得拆除,并归产权人所有,原承租方装修费用出租方不予补偿。12.本次租赁标地物产权方为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租合同签订及租金收缴等相关招商事宜,由产权方委托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代为办理。合同签订时,需与产权方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云谷一期商业铺位租赁合同》,并与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就同一合同签订《商业管理服务合同》。13.云谷小区一期商业铺位含有公摊水电费,承租人需按所租赁面积比例缴纳费用。14.商业铺位租金为90%租金和10%商业服务管理费,分别由产权方和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予承租人。具体费用明细见租赁合同。15.租赁期届满后,如承租户有意向续租,可提出书面申请,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确认相关情况(租金缴纳情况,经营过程中业主反馈情况,整体商业形象等)、产权方确认后,可根据《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给予承租户续租两年(总租期不超过五年,第四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16.物业管理费用按2元/㎡·月另行收取,物业服务等详细条款详见《物业服务协议》。17.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外立面结构设计,空调外机应安放在原设计规定的指定区域内,若需改变位置,承租方应以书面形式报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若发现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方需无条件拆除,并承担全部责任。18.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铺位租赁合同》为准。四、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叁仟肆佰零伍元整(¥43405);1.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平台除外)。2.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标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价保证金”字样。3.竞租方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4.若竞价成功,竞租方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单》之日起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交易服务费时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方,并于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租方。5.若竞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承租方,组织方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租方。五、本公司指定的竞价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80702716000006六、公告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30日。七、竞价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7:00:00★特别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竞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竞租方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审核,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竞租方应至本公司网站(www.npcjzx.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公司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2.现场报名:竞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携带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特别提示:原承租方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九、竞租方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一)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价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1.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2.如委托他人经办竞价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3.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4.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二)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价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1.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价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4.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5.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备注:1.《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开竞价文件》;2.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十、竞标资格审查:本公司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竞租方所提交竞价资格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竞租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竞租方应按照《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竞价资格相关材料,并承诺不存在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与本次公开交易活动有关的重大事实,若经本公司或出租方查实(不论在竞价前或竞价后)竞租方(承租方)有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等不实竞价资格相关材料的,本公司及出租方可取消承租方的竞价或竞得资格,同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佣金后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十一、网络动态报价:(一)网络动态报价过程分为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1.自由报价阶段:从账户激活时间起至2026年2月3日9:30前。2.限时报价阶段:2026年2月3日9:30后,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12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5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二)加价幅度。本次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须是人民币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三)特别提示:1.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2.组织方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十二、成交确认,价款支付,签约1.成交确认:确定为标的的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至本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2.价款支付、签约: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差额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并于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十三、有关税费的约定:1.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2.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经营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十四、交易服务费:1.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方支付交易服务费(以实际成交总额为基数计算)。交易服务费分档累进计算标准为:①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2.5%;②101-200万元部分的费率2%;③201-500万元部分的费率1.5%;④501-1000万元部分的费率1.0%;⑤1001-3000万元部分的费率0.6%;⑥3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3%。2.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户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192020100100366982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十五、特别提示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2.本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竞租方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竞租方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出租方和本公司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4.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5.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六、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一: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楼联系地址二: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联系电话:0599-5613789、8849565邮箱:2477511758@qq.com本公司网站:www.npcjzx.com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日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彭女士0599-8768520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2026年1月12日网络竞价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南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网络竞价须知》。本《网络竞价须知》适用于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方)、竞租方和承租方。各方必须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根据产权交易规则项目标的交易方式: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有效竞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有效竞租方,采用按起始价与竞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报价签约。本项目标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方。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一、竞租方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pcjzx.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申请权益云账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公司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二、竞租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自行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方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公司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本公司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竞租方所提交竞价资格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竞租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方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竞价保证金”。(1)若竞租成功,竞租方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单》之日起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交易服务费时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方,将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租方。(2)若竞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承租方,组织方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租方。★特别提示:1.竞租方应注意竞价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2.公告期间均可报名,竞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竞租方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审核,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网络竞价流程及方式:1.竞租方在报名前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pcjzx.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免费用户注册。2.竞租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pcjzx.com)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申请竞价”。3.竞租方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公司账户,在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公开招租项目应提交的报名竞价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竞价材料清单详见项目公告“竞租方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4.本公司对竞租方提交的相关报名竞价材料审核通过后对其竞价账号进行激活。5.竞租方凭已激活的竞价账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pcjzx.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交易”中的“参与报价”进行报价。6.网络竞价方式二种:网络一次性报价和网络动态报价6.1【方式一】网络一次性报价系统以“同等条件原承租方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方一次性报价阶段和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以下简称“行权时间”)。6.1.1非原承租方一次性报价阶段:非原承租方报价时间从账户激活时间起至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可以对拟参与竞价的标的进行一次报价(仅能报价一次),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确定报价时间在前的承租方为最高报价者)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方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6.1.2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10分钟。非原承租方一次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以下简称“行权时间”)。进入行权时间后,原承租方在规定的行权时间内可以通过点击“我要行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承租方以当前最高报价优先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方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在非原承租方一次报价阶段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6.2【方式二】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网络动态报价过程分为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价高者得”原则指:当竞价标的是非有原承租方的(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经公开征集产生1名或1名以上合格竞租方时,通过网络竞价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本次标的承租方。6.2.1自由报价阶段:从账户激活时间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或不低于当前最高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6.2.2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方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方,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方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方,竞价活动结束。6.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5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6.4.组织方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五、成交确认,价款支付,签约1.成交确认:确定为标的的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至本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2.价款支付、签约: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差额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并于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3.本公司在收到《交割完毕反馈单》后,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至此本项目的竞价活动全部完结,本公司对本项目提供的竞价活动服务至此结束。六、免责说明1.组织方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由竞租方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权益云登录账户,账户名、登录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由竞租方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由竞租方自行负责。2.竞租方使用自备网络终端设备进行登录、竞价的,竞租方应充分考虑到自备终端设备的性能、网络环境、操作方式及时效等方面,以保障自身正常参与项目。因自身原因造成登录、竞价、行权等过程出现问题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租方自行承担。3.竞租方对自身的用户名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方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方的行为,由竞租方负责,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4.因权益云交易平台竞价系统报价平台故障致使竞租方遭受损失和报价活动产生争议的,组织方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竞租方应保证自身网络的流畅,由于竞租方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6.竞租方若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①权益云交易平台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络或组织方网络出现故障的;②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③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④其他组织方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7.由于上述原因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本公司可以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并在本公司网站予以公告。竞租方因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未能在重新启动的竞价活动有效期内参与竞价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①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竞价阶段,起始价为中止时承租方的最高有效报价;②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七、违约责任若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佣金后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1.如果发现(不论在报价前或成交后)竞租方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2.承租方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承租方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3.承租方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4.竞租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汇达贵公司制定账户;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5.竞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成为承租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6.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八、特别声明1.竞价成交后,本公司除向承租方提供《竞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交接通知书》、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材料。2.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承租方自行现场看样为准,承租方参与竞价的视同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承租方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竞租方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竞价组织方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3.竞租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己对报价标的租金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竞租方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若该租赁标的最高报价的竞租方撤销其报价,则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且本公司保留继续追诉的权利。4.竞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及按照组织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即表明认可组织方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竞价大厅公开招租本项租赁标的交易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5.竞租方须对本《公开竞价文件》予以签字确认。竞租方签章即表明完全同意并遵守本《公开竞价文件》及全部附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6.竞租方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竞租方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竞价须知》、《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7.竞价结束,承租方收到《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后,承租方就本次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与出租方发生的争议,应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本公司无关。如任何一方无故将本公司列为讼争当事人的,因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差旅费等),本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赔偿责任。8.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九、本《网络竞价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现委托,壹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3、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地块1#105-107号铺位)招租项目(项目编号:NPCJ(WZ)20260104-A002#3)的竞价活动,全权代表竞租人处理竞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竞价规则进行报价,行使竞租人及原承租户权利、履行竞租人义务,并签署与此次竞价和租赁有关的法律文件。本竞租人对其在竞价和租赁活动中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等)均予以认可,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受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承诺在3、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75-271号(和谐苑EF地块1#105-107号铺位)招租承租竞标中,严格遵守《公开竞价文件》相关规定。本人竞租该处铺位用途为,,若该用途与中标后签定合同所填写的用途一致,签订合同时签约人应为中标人。用途不一致、中标人与签约人不一致,都视为违约。在经营过程中若有用途变更,需经产权方同意,未经同意私自变更视为违约。如本人有以上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铺位使用权和没收履约保证金。特此承诺。承诺人:(统一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时间:年月日-1-合同编号:云谷小区-铺位租赁-云谷小区一期商业铺位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商铺租赁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方将其拥有或受托管理的租赁铺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租赁铺位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之用;乙方同意承租该租赁铺位,现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租赁场地由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商业管理服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与经营管理公司签署《商业管理服务合同》,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一《商业管理服务合同》。租赁期间,甲方委托经营管理公司代收乙方应承担的所有租赁费用。第一条租赁铺位概述1.1甲方将租赁铺位出租给乙方,租赁铺位位置详见本合同第16.1条规定。铺位建筑面积详见本合同第16.2条规定,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均以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及其他费用。第二条租赁用途2.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经营范围不违反本合同第16.3条规定。2.2乙方在经营前须自行办理并取得为实现上述铺位用途所需的全部有关证照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经营所需的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授权、专利授权或商标授权)、卫生许可证(餐饮类)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税费。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铺位的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及场地交付时间3.1交付日期:该铺位约定的交付日详见本合同第17.1条规定。3.2该铺位的租赁期限详见本合同第17.2条规定,乙方须按照交付日期前往甲方指定地点现场办理交付手续。若乙方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铺位交付手续的,须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延期交付铺位的,则乙方租赁期限等期限的起始日按照实际逾期天数相应予以顺延,租赁期限终止日也相应作出调整。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交付铺位的,则乙方租赁期限不予顺延。3.3交付标准及附属设施设备按现状交付。3.4计租日:租赁期限起始日。第四条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4.1甲乙双方约定该铺位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第18.5条约定计算。4.2预付租金及租金支付周期:甲乙双方约定预付租金按本合同第18.3条规定,租金支付周期按本合同第18.4条规定。4.3除预付租金外,乙方须在每个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下个支付周期的租金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到甲方账户或以现金方式完成支付。因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上述费用计算起始日或届满日不是自然月首日或最后一日,则该月款项(含租金以及其他费用)应按照乙方在该自然月实际租用天数支付。4.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当日向甲方指定经营管理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合同第18.6条规定。乙方若已缴交竞租保证金,则竞租保证金自动转成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交。租赁期满,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并已按合同约定交还铺位,办妥以该铺位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第五条装修5.1乙方进场装修的,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经营管理公司“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云谷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南平市汇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批全套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门面及店招效果图、有关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电气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乙方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乙方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施工单位主体资格信息资料等并由甲方审批通过。5.2乙方提供的装修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安全性、科学性、合理性;甲方对装修方案图纸的形式审查并不能替代乙方应承担的审慎性、安全性义务,因装修方案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损失、侵权责任等)由乙方承担。5.3乙方报送的装修方案、图纸及施工单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开始装修施工。对于不符合甲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装修方案直至符合要求,无正当合理之事由乙方不得拒绝修改。5.4乙方装修不得损害铺位的正常使用和铺位的主体结构、外立面整体设计、公共设施等的安全,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5乙方或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造成甲方铺位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铺位损害及甲方相关损失。5.6双方确认甲方出租铺位总体消防设施及监控系统已经国家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若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对铺位内部消防系统进行的局部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方案须由乙方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消防系统改造完成后乙方应报请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5.7铺位内的消防由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独立负责管理;乙方独立承担消防及消防相关的一切安全责任。5.8乙方设置店牌店招需自行报批;店牌店招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达到亮化标准。5.9因乙方改造商铺,导致给排水管道及建筑布局出现渗漏水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拒不处理,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相应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按支付凭证足额向甲方赔付。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付款项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方催缴后,乙方3个工作日内补缴的,可不予追究违约责任。)第六条经营管理6.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租赁场地由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商业管理服务。租赁期间,甲方委托经营管理公司代收乙方应承担的所有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6.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合法依约经营,因乙方的不当经营行为导致第三方或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导致工商查处等,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三个月的月租金作为违约金。6.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铺位,并保持该铺位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在租赁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乙方专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保养并承担维护、保养费用。6.4因乙方原因导致该铺位出现危险状况或设施设备遭受损害、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包括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6.5若乙方夜间有营业,铺位招牌灯光须亮化。6.6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商业形象,并保证甲方不会因乙方在该铺位内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或其他经营行为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索赔或政府机关的处罚,否则乙方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誉损失、处理第三方投诉、行政处罚而产生的接待费、通讯费、赔偿金等),为免疑义,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6.7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南平市汇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文件并接受其约束。若甲方通知乙方更换物业公司的,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重新签署上述文件。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维金、水电公摊费用、装修期费用、中央空调使用费等其他费用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6.8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交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第七条保险7.1乙方须为该铺位在装修期间及整个租赁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购买相应责任险(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施工人员团队意外险),同时应当为租赁铺位内乙方完成的装饰装修、存在商品、货物以及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购买财产一切险,均按财产原值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并保证上述保险在整个租赁期间有效存在,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发生的一切风险事故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2若因乙方的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甲方。第八条乙方保证及责任8.1按时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自用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若所租赁场地有公摊水电费用,则按所租赁面积占比承担缴纳)。8.2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租赁场地和设备;确保不发生火灾及损坏租赁场地和附属设备。8.3乙方对本铺位内装修及经营期间安全负完全责任。在租赁期内,乙方是商铺的实际管理者,在该商铺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及各种违法行为,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8.4乙方应按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8.5铺位仅限于乙方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铺位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亦不得以委托、联营、合作经营或特许第三方经营等方式经营该铺位。乙方张贴转让、转租、出租、招租、寻求合作字样,均视为乙方已将铺位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8.6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铺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乙方同意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处分行为。8.7乙方保证铺位内所有部分,包括地(楼)板、墙壁、固定装置和设施及所有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力设备、线路、火警报警设备和消防设备,在租赁期限内应保持其均处于良好的适用的状态,乙方不得因故意或过失损坏上述设施设备。属于租赁物、或作为租赁物一部分、或完全为租赁物所用的所有排水、地面及其他管线、电缆、电线、管道以及管道相关的设备和附属装置,在租赁期内及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持其处于良好的适用的状态,乙方不得因故意或过失损坏上述设施设备。8.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租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水、电、燃气、管道等故障影响其他承租户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进场进行故障排查并无条件配合甲方进场施工进行故障处理,若因乙方不配合导致甲方无法进场维修造成其他承租户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第九条续租与转让9.1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有续租的意愿,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租金标准不低于合同到期前最近一期缴纳租金,续签期限不高于二年,且仅限续签一次的原则,另行签订续租合同。9.2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将该铺位单独或相邻商铺整体出售给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已知晓所租赁的商铺正在对外销售,自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乙方未书面告知甲方,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商铺产权人发生变更的,自商铺移交确认之日起,产生的租赁收益归新产权人,甲方应当将商铺租赁当期已交租金中未产生的租赁使用费支付给新产权人。9.3甲方应保证铺位新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履行,并与乙方就租赁事宜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与铺位新的所有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9.4乙方在与铺位新的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须自行与铺位新的所有人协商合同中所涉及的租金是否含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租赁期间,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按欠付款项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方催缴后,乙方及时补缴租金的,可不予追究违约责任。)10.2租赁期间,发生以下任何一项情形,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时三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10.2.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之约定,且未在发生该等情形之日起七天内予以纠正的;10.2.2乙方单次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超过7日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逾期达到三次;10.2.3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其他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铺位交付手续、未依约开业等),且超过约定期限或甲方通知期间后七天的;10.2.4租赁期限内,乙方违反第八条第5款之约定,将铺位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或以委托、联营、合作经营或特许第三方经营等方式经营该铺位的;10.2.5乙方利用铺位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10.2.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铺位或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10.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对铺位进行装修或改变铺位结构或有其他对铺位的破坏行为的;10.2.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催告后七天内仍未纠正的。10.3如有任何上述的违约情况发生,乙方将丧失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权利,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铺位内任何物品搬离该铺位。甲方不对铺位内的物品在被留置期间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10.3.1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该铺位水、电供应或其他服务或者采取其他的合法措施、行动,直到乙方前述的违约行为得到纠正,在前述切断水、电供应及其他服务期间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场地占用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其他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接驳水电供应的费用)。10.4租赁期间,乙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10.5租赁期间,甲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10.6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或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接驳供应设施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返还铺位11.1若本合同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解除后3日内将铺位恢复原状并返还甲方,双方在交接时亦应对现状和设施情况列表说明并签收确认。11.2乙方在合同终止日前应履行如下义务:11.2.1乙方应自行将该铺位内的属于乙方的所有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广告牌、道具、标记、标识等,附属于铺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除外)撤除、清理、清扫,确保铺位适于验收交接状态,并承担相应所有费用;11.2.2结清终止或解除日前所有应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11.2.3将铺位所有钥匙、门锁交付甲方;11.2.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将铺位恢复原状,即交还的铺位应达到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铺位时的原状(自然磨损除外)。若铺位或附属设施设备毁损的,乙方须进行维修使其恢复原状或就毁损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11.2.5如甲方要求保留铺位无法剥离或剥离后损害其价值的装潢、装修或其他附属设施的,乙方不得进行剥离、取回或毁损,甲方无需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乙方剥离或取回造成铺位受损的,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11.2.6将登记工商注册地址移除出租赁铺位;11.2.7如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所列的物品拆除搬离的,乙方应修复或按照该物品的价值向甲方进行赔偿。11.3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日期前向甲方依约返还铺位,则双方同意,自该约定日期起甲方有权进入该铺位做如下处理后,将该铺位另行出租,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将铺位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处理所得收益将被用于支付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处理所得收益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需补齐。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1.3.1该铺位内乙方遗留的无法剥离或剥离后损害铺位价值的物资及装潢,甲方可自行处置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11.3.2对于该铺位内乙方遗留的其他物品或货品甲方可以搬离或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见证费、公证费、搬运费、仓储费、铺位损害赔偿费用、租金损失(按照该铺位90天日租金计算)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保留其于本合同项下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权利的同时,可向乙方追偿前述费用。乙方确认无条件接受前述的清点登记结论;11.3.3如自该等物品及货品被清点登记后的十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提取的要求并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等物品及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处理所得收益中抵扣,不足抵扣的作为乙方的债务向乙方追偿。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通过清点登记后可不予保存,甲方可及时进行处理,不受本款约定时间的限制,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1.4若乙方在本合同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后,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继续占用铺位,其占用不能视为合同延期或合同续订,在占用期间乙方需按日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日租金的两倍的场地占用费给甲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仍应支付。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恐怖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行为等)造成的对本合同执行的延迟应被视为可谅解的延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12.2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之内通知另一方,并尽最大努力避免、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证明。由合同各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三条保密条款及禁止贿赂13.1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依法应向有关国家机关(包括法律或有关国家机关授权的单位)以及依法必须对公众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和所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13.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及乙方聘任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甲方员工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馈赠、回扣、宴请及特别折扣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13.3若甲方员工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贿要求,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知情不报瞒报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处理。如果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甲方员工存在上述非法行为,则甲方将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双方利益。仅为此目的且无论本合同是否另设通知条款定有其他通知方式,乙方可以电邮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指定邮箱地址:fjxwyfdc@163.com。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14.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列明地址发送书面通知或其他文件(包括本合同产生纠纷后的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送达)。本合同专用条款列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即为双方的通讯地址,乙方承租甲方之铺位地址亦为乙方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发给该方原地址的通知,仍按本合同约定视为送达。14.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若邮寄或快递,则需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局出具的快递公司(EMS)快递单作为已送达的有效证明;若面交,则对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回执将作为有效证明;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则以联系人发出的首次时间视为送达。14.3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其他各方及法院、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根据本合同约定寄送的通知或法院寄送的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双方同意依下述方式处理:邮寄送达的,以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当面递交对方拒收的,则可采取留置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甲方在乙方所承租的铺位门口张贴的与日常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经合理通知乙方,留置或张贴之日为送达日。第十五条其他15.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铺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5.2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15.3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需另行在本合同中附加其他附件内容的,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同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5.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柒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十六条租赁铺位16.1租赁铺位:甲方将位于按现状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营用途为。16.2铺位面积:铺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均以该计租面积作为铺位计算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计算单位。16.3乙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若经发现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店铺终止合同,在全额扣除保证金的同时,乙方应承担对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16.4如若原承租户有相关违约(相关违约指:欠缴租金、业态不符等)情况,取消原承租户续租及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16.5根据《公开竞价文件》(编号),出租方提供铺位竣工后的现有条件。若需出租方协助进行其他装修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合同相关日期17.1铺位交付日:该铺位约定的交付日为年月日。17.2该铺位的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对处于毛坯状态的商铺,给予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第十八条租金、预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18.1基准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基准租金标准为:元/平方米/月,乙方合同期内具体租金详见第18.5条。18.2租金递增:前三年不递增,如有续签,第四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详见本合同第18.5条执行。18.3预付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当日向甲方预先缴纳六个月基准租金,合计金额为元(大写:,元整)。18.4支付周期:合同约定租金的支付周期为每六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个支付周期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提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支付周期的租金。不满一个完整的日历月的租金按照该日历月实际经营天数计算,具体金额以甲方出具的账单为准。18.5依据第18.1条、第18.2条、第18.3条、第18.4条标准,核算的租金分别如下表:年度起止日租金单价(元/月.㎡)月租金小计租金合计(元)第1年第2年第3年合计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18.5.1以上租金中包含租赁税费,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18.6履约保证金:相当于合同六个月基准租金的总和,金额为元(大写:元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经营管理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18.7甲乙双方银行账号信息18.7.1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及账号信息:账户名称: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户行:泉州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01001120000412430518.7.2乙方指定付款银行及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第十九条甲乙双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19.1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甲方: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小区祥乐苑15栋南平建设集团联系人:电话:0599-8768527邮箱:fjxwyfdc@163.com19.2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法人代表:(若为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共有1个附件,具体如下:附件一:商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一商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乙方:鉴于乙方已与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云谷小区-铺位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乙方已确认根据租赁合同甲方可以自身名义代出租人行使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和承担出租人的全部义务,出租人委托甲方代收乙方应承担的所有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商场统一的商业管理服务,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商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商业管理服务期限本合同的商业管理服务期限与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相同,若租赁合同届满或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无论何种情况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相应解除或终止。第二条商业管理服务内容2.1商业运营管理服务:甲方负责商场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营销推广活动、促销活动、会员活动、协助商户进行经营分析、召开商户会议等。2.2对外联络及协调:甲方负责联络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以协调商场管理等。第三条商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3.1租赁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受出租人委托代收乙方应承担的所有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预付租金、每个支付周期支付的租赁费用,将由甲方及出租人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其中租赁费用90%为租金,由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不动产租赁费用发票;租赁费用10%为商业管理服务费,由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具商业管理服务费发票),具体金额详见下表:租赁年度年租金产权方开票金额(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开票金额(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第一个计租年度第二个计租年度第三个计租年度3.2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可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上述费用。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及账号信息见本合同专用条款。3.3费用支付周期:支付周期与主合同18.4一致(合同约定租金的支付周期为每六个月支付一次)3.4增值税及发票开具3.4.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的价款。各项费用所包含的增值税税款以甲方每期向乙方提供的费用结算账单为准。3.4.2乙方应在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前向甲方提供开票信息,因乙方提供的开票信息错误、遗漏等非甲方原因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提供的开票信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导致甲方受到税务机关监管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3.4.3甲乙双方核对每期应付费用且甲方已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后需要调整金额的,双方应相应调整增值税发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增值税发票调整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增值税发票原件、出具情况说明等)。因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纳税政策调整、商品类目调整等)变化,导致甲方增值税税负增加的乙方予以甲方相应补偿,导致乙方税负义务增加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第四条甲方、乙方权利义务4.1甲方有权依照“维护商场整体形象,营造公平良好的商业环境,维护商户的共同利益”原则,制定并颁布《商户管理手册》及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形式督促包括乙方在内的所有商户遵守。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公布的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如乙方(含乙方员工、乙方指定的装修单位等)违反上述各项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方法制止违规行为(包括采取处罚的方法)、追讨赔偿并根据授权通知乙方解除《租赁合同》。4.2甲方有权对商铺的日常营运进行监督指导,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员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协助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局、卫生、消防等部门对商铺进行专项检查监督;要求乙方妥善处理与相邻方之间的紧张关系等。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保证乙方员工、乙方指定的装修公司及其他乙方指定的承包单位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2-指导。4.3甲方有权对商铺外的公共区域的商业经营与商业广场整体推广活动进行管理。4.4如乙方需租用甲方规划的商场促销区域进行促销优惠活动的,双方另行签订《促销场地使用协议》。4.5甲方从事推广宣传时,乙方同意甲方可无偿使用乙方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字号、商号、装潢形象以及其他标志、标识等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4.6商铺店招需按甲方标准制作,以商场具体标准为准。4.7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自行取得经营所需的证照及许可,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因乙方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及其他经营行为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乙方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索或被工商查处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为免疑义,本条款不因租赁合同或本合同终止而失效。4.8乙方应自觉维护商场及甲方的商业形象,并保证甲方不会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或其他经营行为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索赔或政府机关的处罚,否则乙方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誉损失、处理第三方投诉、行政处罚而产生的接待费、通讯费、赔偿金等),为免疑义,本条款不因租赁合同或本合同终止而失效。4.9乙方商铺内的清洁、安全、秩序维护及专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自行负责。4.10因乙方(含乙方员工及所雇佣的装修公司及其人员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4.11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因商场工程需要将业主方的干管与管线穿越乙方承租范围内的上部、下部空间,但应尽量降低对乙方正常经营的影响。4.1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因商场任何设施、装置必要的保养、更换或突发性设施故障造成的服务中断;(2)因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发生火灾、水灾、漏水漏电引致的中断服务及设施损坏;(3)因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设施损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4)甲方无法控制的燃料、材料、供水、供电、空调的短缺或中断;(5)甲方所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客观原因。4.13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1)为确保商场的长远发展所进行的工程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在商铺周边区域进行装修改造、暂时关闭某一出入口、改变或新增建筑物、改变或新增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对商铺的外墙与屋顶进行改造维修的;(2)由于乙方自身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3)非甲方原因,因刑事犯罪、蓄意危害、不可抗力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提供的保安服务并不构成甲方对乙方承租的商铺及其内部人员与财产承担安全保卫义务)。第五条违约责任5.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均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应损失。5.2如果乙方迟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用,则甲方经出租人授权有权发函通知乙方按照租赁合同关于逾期付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3其他相关责任与主合同一致。第六条通知与送达6.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列明地址发送书面通知或其他文件(包括本合同产生纠纷后的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送达)。本合同专用条款列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即为双方的通讯地址,乙方承租甲方之铺位地址亦为乙方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发给该方原地址的通知,仍按本合同约定视为送达。6.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若邮寄或快递,则需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局出具的快递公司(EMS)快递单作为已送达的有效证明;若面交,则对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回执将作为有效证明;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则以联系人发出的首次时间视为送达。6.3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其他各方及法院、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根据本合同约定寄送的通知或法院寄送的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双方同意依下述方式处理:邮寄送达的,以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当面递交对方拒收的,则可采取留置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甲方在乙方所承租的商铺门口或商场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经合理通知乙方,留置或张贴之日为送达日。-4-第七条其他7.1本合同是《租赁合同》的附件,自乙方或乙方授权签约代表及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7.2经甲方及出租人书面同意后,乙方将其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则视为乙方将其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相应转让给该第三方,乙方应保证该第三方同意受让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并就该第三方的履约义务向出租人及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7.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4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7.5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合同双方均具有保密义务;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甲方收款账户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及账号信息:账户名称: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户行:泉州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010011200004124305第九条甲乙双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电话:0599-8768520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小区祥乐苑15栋南平建设集团邮箱:jtzcyy@163.com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箱:-5-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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