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排污许可证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对瑞昌市塑碎达塑业有限公司-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12 信息来源: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对瑞昌市塑碎达塑业有限公司作出排污许可证的决定,决定具体内容已在中国瑞昌网首页政务公开里公告(网址:http://www.ruichang.gov.cn/,可根据对应的审批时间查到),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2-4200889(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332200)

序号
排污单位名称
排污许可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1
瑞昌市塑碎达塑业有限公司
91360481MAED9JNX1G001Q
2026年1月9日

(注:审批决定内容已在中国瑞昌官网首页最新政务公开栏目里及时公开,网址:http://www.ruichang.gov.cn/,可根据对应的项目名称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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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作出排污许可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