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裕民县人民法院20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裕民县裕农小区1号楼2单元501、601室(复式)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28日16时至2026年1月29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154.68a21319h01gTK&user_id=912337203685477415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号:(2025)新4225执恢43号
标的物:裕民县裕农小区1号楼2单元501、601室(复式)住宅房地产,规划用途:住宅;标的所在层数:5-6层;建筑面积:195.51平方米;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期限:至2053年8月13日。
(情况说明:
1、该房产暂时未办理产证;
2、1号楼负1层101室与1号楼负1层102室,3号楼负1层101室与3号楼负1层103室暂未分割买受人购买后需自行分割;
3、通过现场评估核实后部分房产坐落发生变化,其中:1号楼1层110室实为1号楼1层109室,1号楼2单元301、401室(复式)实为1号楼2单元302、401室(复式)。经与委托方沟通,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查勘核实后的结果为准;
4、101室与102室连通使用,目前为租赁,经营现状为便利店;室内装修:地面地砖,墙面乳胶漆,顶面铁艺格栅吊顶该房产;
5、裕民县裕农小区1号楼2单元301室,25年欠费费用 2405元、401室(复式)25年欠费2300元、1号楼1层110室面积54.16 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6436元、1号楼1层101室,面积76.66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9108元,1号楼1层 102室,面积86.75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10304 元1号楼负 1-102室,面积415.94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49412元、1号楼负1-101 室,面积 352.98 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41936元、1号楼2单元501(王新兰)面积81.1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9704元,601室(复式)面积74.21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8816元、1号楼302室,面积101.2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12024元、3号楼负1层3号,面积303.02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36000元、3号楼负1层1号,面积594.48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70624元、3号楼4单元602室房产,面积79.288平方米,欠费8年2018-2025年按50%收费9420元。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起拍价:320167.2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一)任何人参加拍卖会作为竞买人都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法定的证明文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其次,拍卖标的的出卖人与拍卖人都不能同时成为竞买人。
(三)对于特殊标的物的拍卖,其竞买人的资格,要由出卖人与拍卖人依照法律及有关政策确定。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拍卖成交缴纳的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案款,未拍卖成交将根据相应流程返还保证金。
十二、拍卖尾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于2026年2月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裕民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民县支行,账户信息:6228402996066794664,行号:10390162060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01-6524384
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杨主任 15022912760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388号天山府商业楼7层办公702号1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网(https://sf.taobao.com/)”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人民法院
2026年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宅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