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整体转让 房产 房地产资产招标采购公告(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蔡家巷6号、16号(80-87)8套房产整体转让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蔡家巷6号、16号(80-87)8套房产整体
转让公告(第二次)
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3年9月28日

项目名称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蔡家巷6号、16号(80-87)8套房产整体转让(第二次)
项目编号
CQ(2023)第18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9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转让

标的 概况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蔡家巷6号、16号(80-87)8套房产

存放地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号

标的现状
宁波市蔡家巷6号、16号8套房地产资产,权利人为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证为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89599号、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89817号、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89802号、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89794号、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89752号、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89736号、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89695号、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9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40年,该宗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45年7月18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3.32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1624.75平方米。房地产位于宁波恒隆中心大厦,为6楼整层,房号为6-80、6-81、6-82、6-83、6-84、6-85、6-86、6-87。房屋所在大厦建成于2006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大厦总建筑面积约59000平方米,建筑物外墙为玻璃幕墙。该房屋目前租赁给他人使用,租赁面积为1,624.75平方米。根据租赁合同,合同共签订6年5个月,起止日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2021-2023年年租金为568,034.00元(含税),2024-2026年租金为598,000.00元(含税),该租金为对应建筑面积租金。不包括承租人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等费用,并由承租人承担与支付物业费。该合同不能自动延续。该房产目前由一家承租人自行装修经营办公,不存在水、电、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欠费现象。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1054.61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30日

评估机构
江苏苏润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万元)
98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1100731147161G 注册地:镇江市学府路123-1号翠谷商业广场4幢 法定代表人:高广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决策文件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宁波恒隆中心西裙楼第六层资产出让的批复(苏恒集〔2023〕48号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镇江市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通知书》镇国资转备2023(06)号

特别 告知
1、房产主体朝向为正南,安装有2部电梯,楼层内设有洗手间;2、房屋经过普通装修,铺设有地砖,安装木踢脚线,墙面粉刷等;3、房屋设置吊顶,吊顶后层高约为2.5米;4、该房屋目前租赁给他人使用,租赁面积为1,624.75平方米。根据租赁合同,合同共签订6年5个月,起止日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2021-2023年年租金为568,034.00元(含税),2024-2026年租金为598,000.00元(含税),该租金为对应建筑面积租金。不包括承租人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等费用,并由承租人承担与支付物业费。该合同不能自动延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余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时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和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产权变更期间)市场价格波动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资产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5、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方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按规定缴纳; 7、意向受让方认可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此交易前签订的有关本次转让涉及的宁波房产所有合同、协议等,并履行。(如:目前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履行)。

标的交割
受让方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交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移交,与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自受让方缴清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款项后,转让方将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协助转让方办理本资产的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本资产的交付。同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朱镇贤1895128712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8日上午9:00 至2023年10月11日下午15:30止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作出承诺);  5.承诺函(公告附件) 6.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作出承诺);  3.承诺函(公告附件) 4.其他材料。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1、转让标的请示(镇房开〔2023〕1号)、批复文件(苏恒集〔2023〕48号 ) 2、资产评估报告(苏润评报字(2023)第07001号) 3、评估结果核准通知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第13号 4、资产清单表 5、宁波市蔡家巷6号、16号8套房地产简介、要求及图片(第二次) 6、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7、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身份证 8、被委托人身份证 9、标的不动产证 10、进场交易委托书(第二次) 11、企业决策决议: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12、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场交易通知书:镇国资转备2023(06)号 13、进场交易登记表 14、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15、转让合同样本 16、转让方挂牌决策文件(第二次) 17、国有资产挂牌委托书(第二次)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320万元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有底价增加
增价幅度 (万元)
10万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和镇政发[2018]44号文件规定支付

附件下载
《承诺函格式文本》、《收费标准》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燕:0511-85026306朱镇贤18951287128

技术支持
4009980000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单位地址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镇江市分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号:000001007920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整体转让 房产 房地产资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