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库车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标的信息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8号东方都市1#地库车-349
权证情况
皖(2021)庐江县不动产权第0008283号(总证)
拍品所有人
**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无
车位类型
标准车位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被合肥市庐江县税务局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拍卖成交确认书 2、其他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8号东方都市1#地库车-349,建筑面积28.25㎡,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车位,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16年7月29日至2086年7月28日。 2、标的物四至:东至内环路、南至晨光路、西至邓湖路、北至城东大道。 3、交通状况:附近有庐江2路、庐江3路、庐江5路西线、庐江7路、庐江9路等公共交通。 4、周边配套设施:周边有庐江县城关小学(惠民校区)、城东小学、晨光小学、庐江中学、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方圆荟世纪中心MALL、庐江百货大楼、城东公园、环碧公园、庐江夹山蕻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区等,公建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生活氛围良好。
竞买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1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拍网(https://zc.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8号东方都市1#地库、3#地库共计108个车位,单个拍卖,建筑面积28.03平方米至56.06平方米不等,起拍价5100元至10200元不等,竞买保证金5000元。(详见下表)
序号
坐落
房(车位)号
建筑面积(㎡)
起拍价(元)
车位类型
1
1#地库
97
49.26
10200
子母车位
2
1#地库
139
50.37
8160
子母车位
3
1#地库
140
50.37
8160
子母车位
4
1#地库
141
50.37
8160
子母车位
5
1#地库
142
50.37
10200
子母车位
6
1#地库
246
28.25
6800
标准车位
7
1#地库
248
28.25
6800
标准车位
8
1#地库
250
28.25
6800
标准车位
9
1#地库
251
28.25
6800
标准车位
10
1#地库
252
28.25
6800
标准车位
11
1#地库
253
28.25
6800
标准车位
12
1#地库
254
28.25
6800
标准车位
13
1#地库
287
28.25
6800
标准车位
14
1#地库
294
28.25
6800
标准车位
15
1#地库
305
28.25
6800
标准车位
16
1#地库
308
28.25
5100
标准车位
17
1#地库
309
28.25
5100
标准车位
18
1#地库
310
28.25
6800
标准车位
19
1#地库
311
28.25
6800
标准车位
20
1#地库
314
28.25
6800
标准车位
21
1#地库
335
28.25
5100
标准车位
22
1#地库
347
28.25
5100
标准车位
23
1#地库
348
28.25
6800
标准车位
24
1#地库
349
28.25
6800
标准车位
25
1#地库
351
28.25
6800
标准车位
26
1#地库
352
28.25
6800
标准车位
27
1#地库
353
28.25
6800
标准车位
28
1#地库
354
28.25
5100
标准车位
29
1#地库
355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0
1#地库
360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1
1#地库
364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2
1#地库
365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3
1#地库
367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4
1#地库
371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5
1#地库
372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6
1#地库
373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7
1#地库
374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8
1#地库
381
28.25
6800
标准车位
39
1#地库
384
28.25
5100
标准车位
40
1#地库
394
28.25
6800
标准车位
41
1#地库
400
28.25
6800
标准车位
42
1#地库
401
28.25
6800
标准车位
43
1#地库
453
28.25
6800
标准车位
44
1#地库
472
28.25
5100
标准车位
45
1#地库
599
49.26
10200
子母车位
46
1#地库
614
28.25
5100
标准车位
47
1#地库
617
28.25
6800
标准车位
48
1#地库
618
28.25
5100
标准车位
49
1#地库
624
28.25
6800
标准车位
50
3#地库
1299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51
3#地库
1300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52
3#地库
1301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53
3#地库
1302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54
3#地库
1303
56.06
8160
子母车位
55
3#地库
1304
56.06
8160
子母车位
56
3#地库
1329
56.06
8160
子母车位
57
3#地库
1330
56.06
8160
子母车位
58
3#地库
1331
56.06
8160
子母车位
59
3#地库
1334
28.03
6800
标准车位
60
3#地库
1402
56.06
8160
子母车位
61
3#地库
1418
56.06
8160
子母车位
62
3#地库
1424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63
3#地库
1429
28.03
5100
标准车位
64
3#地库
1430
28.03
5100
标准车位
65
3#地库
1447
28.03
5100
标准车位
66
3#地库
1450
28.03
6800
标准车位
67
3#地库
1451
28.03
6800
标准车位
68
3#地库
1522
56.06
8160
子母车位
69
3#地库
1523
56.06
8160
子母车位
70
3#地库
1524
56.06
8160
子母车位
71
3#地库
1525
56.06
8160
子母车位
72
3#地库
1526
56.06
8160
子母车位
73
3#地库
1556
28.03
5100
标准车位
74
3#地库
1629
28.03
5100
标准车位
75
3#地库
1746
28.03
5100
标准车位
76
3#地库
1749
28.03
5100
标准车位
77
3#地库
1751
28.03
5100
标准车位
78
3#地库
1758
28.03
5100
标准车位
79
3#地库
1761
28.03
5100
标准车位
80
3#地库
1770
28.03
6800
标准车位
81
3#地库
1779
28.03
6800
标准车位
82
3#地库
1780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83
3#地库
1781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84
3#地库
1782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85
3#地库
1783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86
3#地库
1784
56.06
8160
子母车位
87
3#地库
1785
56.06
8160
子母车位
88
3#地库
1786
56.06
10200
子母车位
89
3#地库
1792
28.03
5100
标准车位
90
3#地库
1793
28.03
5100
标准车位
91
3#地库
1806
56.06
8160
子母车位
92
3#地库
1807
56.06
8160
子母车位
93
3#地库
1808
56.06
8160
子母车位
94
3#地库
1809
56.06
8160
子母车位
95
3#地库
1810
56.06
8160
子母车位
96
3#地库
1811
56.06
8160
子母车位
97
3#地库
1812
56.06
8160
子母车位
98
3#地库
1813
56.06
8160
子母车位
99
3#地库
1814
56.06
8160
子母车位
100
3#地库
1824
56.06
8160
子母车位
101
3#地库
1825
56.06
8160
子母车位
102
3#地库
1826
56.06
8160
子母车位
103
3#地库
1827
56.06
8160
子母车位
104
3#地库
1828
56.06
8160
子母车位
105
3#地库
1829
56.06
8160
子母车位
106
3#地库
1830
56.06
8160
子母车位
107
3#地库
1907
28.03
5100
标准车位
108
3#地库
1931
28.03
5100
标准车位
拍卖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
二、标的展示地点及时间
标的物所在地。公告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中午12时。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加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距离拍卖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出价时间以拍卖平台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将自动延时5分钟。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办证、过户、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4.本次拍卖采取保证金全场通拍、限拍1个标的模式,即在本次拍卖专场下统一收取保证金,竞买人支付一次保证金后可参拍全场标的,当竞买人出价领先1个标的后将无法出价此专场下的其他标的。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8号东方都市小区业主,并在报名竞买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身份证件等。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亲自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未实际了解标的物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同意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有意竞买者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房屋现状及登记、办证、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成交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3.意向竞买人须以本人身份在公拍网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并在2026年1月27日15:00前完成在线报名申请参拍、提交竞买资格证明材料、缴纳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等手续,逾期将无法报名参拍。竞买人可在公拍网帮助中心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避免出现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若竞买成功,该竞买人即买受人,其竞买保证金将直接转至拍卖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等应付费用。在买受人按期支付全部应付款项、办理完毕交接、过户、登记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退还(不计息)。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4.关于标的现状、位置、权属,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或产权证以及办理的相关要求、流程、税、费、时限、办理所需的时间周期等相关情况,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自行了解,如后期产生任何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本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悔拍。
5.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6.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等任一笔应付款项、未办理交接过户手续或悔拍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将未付款的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额。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瑕疵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产权证为总证,已被查封。
2.本次拍卖标的有关数据来自相关材料,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为准。拍卖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是对标的的概括性描述,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标的为现状拍卖,有关凭证及其他材料均系复印件,仅供参考。拍卖人不保证标的不存在其他瑕疵,不承担因未知而未告知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竞买人应认真、审慎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应价应谨慎,一经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拍卖人联系。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现场实地查勘标的现状、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报名参与本次拍卖的行为,视为其对标的现状的确认和接受,以及对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件中所载明全部条款的知情和同意。
九、咨询电话:0551-62671997 15956515364 13855195603
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敬请各位竞买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拍卖会《竞买人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凡登记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司的《竞买人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竞买人须知》进行竞投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 买 人 须 知
一、此《竞买人须知》仅对本次拍卖活动有效。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详见拍卖公告和标的介绍。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须为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8号东方都市小区业主,并在报名竞买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身份证件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开始3日前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拍卖人和委托人确认,拍卖成交后可认定竞买委托人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的相关手续须由竞买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办理。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认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3.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亲自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未实际了解标的物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6.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等任一笔应付款项、未办理交接过户手续或悔拍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将未付款的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额。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7.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手续
(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竞买人须于2026年1月27日15:00前完成以下手续(逾期将无法报名参拍):
1.亲自实地查勘标的,认真查验、详细了解清楚标的现状。
2.以竞买人本人的身份在该标的网络平台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报名申请参拍、提交竞买资格证明材料。
3.与本公司联系审查报名信息资料。
4.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号牌。
(二)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日3个工作日前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拍卖成交后可认定竞买委托人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的相关手续,须由竞买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办理。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认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委托竞买材料需包括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须提供身份证。
(三)若竞买成功,该竞买人即买受人,其在拍卖会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等应付费用。在买受人按期支付全部应付款项、办理完毕交接、过户、登记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退还(不计息)。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五、瑕疵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已被查封,产权证为总证。
2.本次拍卖标的有关数据来自相关材料,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为准。拍卖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是对标的的概括性描述,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标的为现状拍卖,有关凭证及其他材料均系复印件,仅供参考。拍卖人不保证标的不存在其他瑕疵,不承担因未知而未告知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竞买人应认真、审慎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应价应谨慎,一经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未实际了解标的物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对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件中所载明全部条款的知情及同意。
2.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前,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若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涉及车位/土地的实际面积等信息以交易过户、办证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位/土地面积等信息差异、结构及内在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办证的,责任自负。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关于车位的现状、位置、权属,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或产权证以及办理的相关要求、流程、税、费、时限、办理所需的时间周期等相关情况,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如后期产生任何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责,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且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相关手续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材料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拍卖人账户(户名: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31012080026293,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若买受人未按上述要求和期限支付成交价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后15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按照现场现状交付标的物。若买受人逾期未办理接收手续,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毁损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委托人无法按时交付标的物,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后,委托人协助出具相关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产权变更过户、权属登记手续。但最终能否办理登记手续及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费用等请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手续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在办证过户时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方税费由买受人缴纳,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之后3日向拍卖人提交退费申请)。若有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怠于办理标的物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标的物毁损灭失、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无法办理垫付费用退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管理费等费用按照拍卖成交时间确认,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户名变更手续。
6.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转移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次拍卖活动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金额5%的拍卖佣金,拍卖人提供佣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拍网另付技术服务费,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以页面公示为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买登记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竞买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组织拍卖活动,网络竞买人凭注册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拍卖平台,进入相应拍卖场次和标的参加竞买。
(二)在网络拍卖开始后,竞买人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竞买人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谨慎操作,成熟叫价,一经出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出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三)建议竞买人用系统提供的加价幅度加价,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若因竞买人坚持采用输入数字的方式报价或因输入错误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平台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在自由竞价时间开始时方可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进入限时竞价倒计时仍可加价,倒计时结束,当出现最高应价且该价高于保留价时,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五)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六)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买受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竞买人必须选择网速快的网络上网参加拍卖,如因竞买人网速慢或网络故障而造成无法加价,后果由竞买人自己负责。
(八)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他人用其竞拍号码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当出现网络平台各种系统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拍卖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拍卖,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拍卖人向竞买人、买受人发出通知时,均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因此要求竞买人、买受人必须保持手机信号处于正常接收状态。
(十)竞买人知悉,由于网络、设备、操作等原因使得网上竞价可能存在着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当出现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情形,拍卖人和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未能审核、未取得竞买账号用户名及密码使其无法参与竞价的;
2.竞买人自身原因使得竞买账号用户名信息泄露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的;
3.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竞买人未按规定正确操作的;
5.因网络瘫痪、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的;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报价中断的;
6.委托人、拍卖人暂停或终止拍卖的;
7.竞买人手机或通讯网络故障,使其无法得到拍卖人或网络平台的通知信息的。
(十一)竞买人应确保自己具备竞买资格,如因不具备竞买资格导致拍卖会无效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全部后果,再次拍卖的,若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该竞买人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一)如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违约。
1.买受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买受人串通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争扰乱正常秩序的;
3.买受人拒绝在《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上签字的;
4.买受人逾期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的;
5.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应当办理而不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标的移交接收等有关手续的;
6.买受人应付未付其他款项、应办未办其他手续的;
7.买受人无论何种原因悔拍、弃标的。
(二)买受人违约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买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及预付款全部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2.拍卖人有权对未按本须知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诉诸法律,要求其履行约定义务,并赔偿拍卖人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且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若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违约方将被拍卖人纳入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失信人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公司任何拍卖活动;
5.按《拍卖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十五、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竞买人须知》,或于拍卖时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修改和调整。
十六、竞买人一经报名参加本次拍卖会即表明同意遵循本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买受人对其竞得的拍卖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因处置不当引起纠纷和法律责任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十八、本《竞买人须知》解释权归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本公司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上对拍品所做的文字图片说明、介绍及技术参数等力求详实,仅供参考。
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1、竞买人须为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8号东方都市小区业主。
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清单所示面积、用途、期限等信息来自相关材料,具体实际面积等信息以办理权属登记为准,若有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竞买人须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现状,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
5、本次拍卖标的产权仅能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名下,成交后不得更名、增名。竞买人是否符合购买条件,请详细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
6、若需了解其他资料,请与拍卖人联系咨询。
7、请仔细阅读并遵循竞买人须知。
车-3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库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