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6)
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保证土地成片开发建设,提高区域土地利用效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六条提出的: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调研,感谢您的配合。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具体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联益村、光耀村、正果镇中西村,土地征收面积为2.3193公顷。该地属集体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土地产权人为增江街联益村王大合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增江街光耀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正果镇中西村老珠冚股份经济合作社;正果镇中西村新珠冚股份经济合作社;正果镇中西村石子布股份经济合作社;增江街联益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益村刘屋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潘屋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石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石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石三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合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合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王大合自然村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石宜吓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共有,现状地类为林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
项目区位如下:
拟征收地块地类现状情况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主管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2629486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光明西路10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020-8422231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菊路1号307室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社名林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总面积(公顷)增江街联益村王大合自然村经济合作社0.29750.2975增江街光耀村股份经济联合社0.07030.0703正果镇中西村老珠冚股份经济合作社0.15170.1517正果镇中西村新珠冚股份经济合作社0.24170.2417正果镇中西村石子布股份经济合作社0.33040.3304增江街联益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益村刘屋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潘屋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石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石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石三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合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合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王大合自然村经济合作社、联益村石宜吓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共有0.75570.44100.03101.2277合计(公顷)1.84730.44100.03102.31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