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招标采购公告(2026)


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
拍卖须知(第二次拍卖)
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8日10时至2026年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德庆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2658,户名: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对以下财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序号
标的物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m2)
评估价(元)
二拍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1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5900号
93.32
653000
365680
70000
3000

2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2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20号
115.72
891000
498960
90000
4000

3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3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02号
127.83
984000
551040
110000
5000

4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5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21号
145.59
1121000
627760
120000
6000

5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6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23号
47.8
320000
179200
30000
1000

6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7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130号
92.79
622000
348320
60000
3000

7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8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141号
62.68
458000
256480
50000
2000

8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9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140号
179.87
1205000
674800
130000
6000

9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0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115号
181.12
1214000
679840
130000
6000

10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1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142号
59.89
401000
224560
40000
2000

11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2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87号
102.73
688000
385280
70000
3000

12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3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86号
58.2
425000
238000
40000
2000

13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5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01号
96.86
649000
363440
70000
3000

14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6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04号
113.8
762000
426720
80000
4000

15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7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18号
144.07
965000
540400
100000
5000

16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三期A幢一层18号商铺
粤(2020)广宁县不动产权第0017003号
252.52
1843000
1032080
200000
5000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费用将从拍卖成交款中抵扣。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的内容,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委托拍卖授权手续,并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交到德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房产已由法院查封,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1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6年2月19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庆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德庆支行;账号:44658001040028782000000986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1226执874号拍卖余款]。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是否学区房、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三、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该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法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退付。退付办理期限为自买受人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不再在本次拍卖款中退付,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附税费的初步预算情况,确切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
4、以物抵债方式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的参照上述条款处理。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包括拍卖竞价期间),中止、暂缓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758-7776927。
中国银行肇庆分行拍卖贷款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苏经理:0758-2813381、13824639060;
罗小姐:0758-2813251、2813701。
联系地址:德庆县德城镇德庆大道东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城南花园-评估报告.pdf
详见评估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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