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竿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邮 编:264209: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项目名称: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报告表
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
建设单位: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投资 30 万元(环保投资 15 万元),占地 1080㎡,年产鱼竿 3 万支,配套拉漆盒、水帘喷涂柜等设备及 “干式过滤 + 活性炭吸附浓缩 + 脱附催化燃烧” 废气处理设施,施工工期 0.5 个月。
环评单位: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单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
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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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7月0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505-371002-04-01-57828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地理坐标(122度0分52.675秒,37度28分31.96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体育用品制造244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5-371002-04-01-578284总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50施工工期0.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0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情况,分析项目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1]24号)(以下简称威海市“三线一单”)及《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4.04.29)的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威海市“三线一单”,威海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10.82km2(陆域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为优化调整过程数据,后续与正式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包含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451.7km2,包括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特别保护海岛、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海岸侵蚀极脆弱区等7类。一般生态空间面积919.26km2,包含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威海市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1。(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见表1-1,位置关系见附图2。表1-1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水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威海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划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三类区域,共划分129个水环境管控分区。其中: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区等,共划定31个。区域内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威海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区管控。水环境重点管控区为以工业源为主的区域、以城镇生活源或农业源为主的超标区域,共划定项目位于威海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中的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污水综符合—2—要求大气环境分区及要求28个。其中,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类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对直排环境的企业外排水,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排放标准。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要推进“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与改造,并逐步推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进行建设,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稳定。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确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对于运营时间久、工艺相对落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技术升级改造,着力提高脱氨除磷能力。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可采取通联通调、备用处置设施建设等方式,确保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达标排放。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应优化农业布局,强化污染治理。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水库、重点塘坝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实行重点湖泊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新建或改造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水质应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2019)要求。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排污许可制。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水环境一般管控区为上述之外的其他区域,共划定70个。区域内应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威海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划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三类区域。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为市城范围内的法定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等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共划定19个。区域内禁止新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加强对移动源和餐饮等三产活动污染排放控制,推广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和清洁的生活能源。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为人群密集的受体敏感区域、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区域和城市上风向及其他影响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共划定31个。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高效煤粉炉除外),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各种类型燃煤锅炉。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消洁能源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船舶污染治理,推进港口岸电使用。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加强对化工、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企业的风险防控。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全面加强工业企业VOCs污染管控,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严格限制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布局敏感重点控区内布局大气污染排放建设项目时,应充分评估论证区城环境影响。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为上述之外的其他区域,共划定61个。区域内应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落实大气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项目位于威海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图中的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项目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在密闭、微负压环境下作业,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符合土壤污染风险分区及威海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包括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三类区城。其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域,应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土壤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为严格管控类和安全利用类区域,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应当优先采项目位于威海市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图中的一般管控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几乎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符合—4—要求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据省级及以上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高关注度地块等区域,其中疑似污染地块应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高关注度地块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为上述之外的其他区域,区域内应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①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为清洁能源,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②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量不大,不属于高水耗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③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不新增用地,不占用耕地,所在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不属于受重度污染的农用地,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4.04.29)“威海市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要求,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管控要求,详见下表,威海市分区管控图见附图3。—5—表1-2建设项目与威海市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情况管控维度张村镇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性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一般生态空间内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3.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双岛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内禁止新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限制餐饮等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三产活动。4.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小时以下的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5.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在布局大气污染排放建设项目时,应充分评估论证区域环境影响。6.工业园区应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7.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无锅炉,不属于高耗水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满足威海市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空间布局约束的要求。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要求。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各重点行业加强对VOCs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辆,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2.对直排环境的企业外排水,严格执行《山东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辐射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要全部入网,严禁直排污水;达不到标准要求和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废水,必须先经预处理达到入网要求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3.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项目车间密闭微负压,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威海市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的要求。合—6—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城乡基础设施、居住小区等应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并采取雨污分流等措施减少水污染。环境风险防控1.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2.加强对化工、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3.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项目可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落实减排措施。满足威海市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环境风险管控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能耗及煤耗水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2.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3.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行业,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满足威海市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拟建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之列,且符合国家有—7—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选设备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三类“淘汰类”第一条“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所列淘汰设备。3、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租赁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土地证明见附件),项目用地符合张村镇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与《威海市张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位置关系见附图4)。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环翠区张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的批复》(威政字[2024]38号),对照“张村镇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见附图5),符合张村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通过与《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在该总体规划的各项红线管控区域内,符合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见附图6。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6号),对照威海市“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本项目区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规划要求,威海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详见附图7。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排水通畅,水、电供应满足工程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选址合理。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环发[2018]85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号)文的符合性见表1-5,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文的符合性见表1-6。表1-3本项目与威环发[2018]85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威环发[2018]85号文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针对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在落实《威海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等要求的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在密闭、微负压环境下作业,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本项目VOCs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30t/a,需进行等量替代,项目单位应按有关程序向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申请总量指标。符合3、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微负压环境下作业,废气先由抽风系统抽吸集气,该废气收集效率为大于90%,符合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的要求;项目采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表1-4本项目与环大气[2019]5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环大气[2019]53号文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的产生。项目采用聚氨酯油漆等高固体份的原辅材料,其固体分含量在60%以上,固体份较高,满足高固体分的要求。符合2、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工业涂装行业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项目油漆、稀释剂、环氧树脂胶均密封储存,喷漆车间、环氧车间密闭,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工序设集气罩收集,各产污环节采用硬质隔断,单独密闭收集废气,收集效率90%符合符合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工业涂装行业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漆雾去除效率100%,VOCs去除效率为85%符合4、加强监测监控。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重点区域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项目采用的废气处理装置采用PLC全自动化控制方式,利用压力差实时监测系统及活性炭饱和自动报警装置可自动记录活性炭更换记录,特设电脑触摸屏实时监控、记录,系统设有自动监视记录读取系统,用手机APP可随时得到设备运行状况符合表1-5本项目与鲁环发[2019]146号文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发[2019]146号文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项目采用高固体分漆,可以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符合(二)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6.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项目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危废时封闭,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危废时封闭,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P1)排放。符合符合(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相应标准达标排放。符合表1-6本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文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十六)表面涂装行业。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涂料、稀释剂、清洗剂、漆渣等含VOCs物料密闭储存,调配、使用(喷漆、流平和烘干)、回收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配备VOCs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如不能密闭,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或其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车间密闭微负压,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符合—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公司法人邢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企业拟建设鱼竿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鱼竿3万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体育用品制造244”中“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承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项目区北侧50m为昌华路,东侧、南侧、西侧为其他工业厂房。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8。3、工程内容及规模鱼竿生产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厂房租赁面积为1080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鱼竿3万支。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厂区内不设职工宿舍和食堂。项目生产车间位于5楼,设拉漆、喷漆、烘干、环氧、组装等工序,主要厂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9。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表2-1。表2-1项目主要工程内容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位于5楼,总建筑面积1080m2,设拉漆、喷漆、烘干、环氧、组装等工序。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内,用于职工办公。公用工程供水系统市政自来水管网,新鲜水量122.8m3/a。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项目污水产生量为96t/a,主要为生活污水。供电系统市政电网,年耗电量约2.2万kWh。供热系统烘干采用电加热;冬季供暖、夏季制冷均采用电器设备,不设锅炉。—12—环保工程废气治理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废水治理生产过程水帘废水经絮凝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补充用水全部消耗;水帘一年更换一次废液,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治理机械设备减振、隔声固体废物厂区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侧,建筑面积4m2,贮存危险废物;设置一般固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侧,建筑面积20m2,贮存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主要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2。表2-2项目新增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拉漆盒个2/2水帘喷涂柜个1单工位3烘干室个1/4环氧车个5/5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套1采用PLC全自动化控制方式,实现对设施吸附-脱附等关键参数进行自动调节控制5、主要原辅材料营运过程中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2-3。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4。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序号名称单位项目用量1半成品鱼竿万支/a32双组份聚氨酯漆A组份(10kg/桶)t/a0.33双组份聚氨酯漆B组份(10kg/桶、固化剂)t/a0.14稀释剂(10kg/桶)t/a0.15环氧树脂胶A胶(10kg/桶)t/a0.156环氧树脂胶B胶(10kg/桶)t/a0.157配件万套/a3表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名称主要成分双组份聚氨酯漆A组份固体成分(77.5%):合成树脂40-50%,颜料、填料20-30%VOCs(22.5%):二甲苯20-25%双组份聚氨酯漆B组份固体成分(75%):聚氨酯树脂70-80%VOCs(25%):乙酸正丁酯20-30%稀释剂二甲苯50%,醋酸丁酯25%,丁酮20%,环己酮5%环氧树脂胶A胶环氧树脂:4,4’异丙基二苯酚与1-氧化2,3-环氧丙烷反应生成的低聚物,其中挥发性有机成分占10%以下环氧树脂胶B胶环氧树脂硬化剂(聚酰胺树脂):二元酸/脂肪酸与三级四胺反应生成的产物90%,苯甲醇10%6、能源消耗与给水排水(1)供电:项目营运期用电量约2.2万kWh/a,由当地供电部门供给。(2)供热、制冷:项目区冬季取暖、夏季制冷均采用空调,厂区内不设锅炉,无SO2、NOx废气排放。(3)给水:项目运营期用水量为122.8m3/a,主要为水帘用水、生活用水,给水全部来自当地城市自来水管道。水帘用水均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水帘用水循环水池的规格为1.0m╳0.6m╳0.4m,共1个,合计约0.24m3,储水量为0.2m3。本项目喷漆只是在鱼竿返修时进行少量补漆,水帘水每周补充一次,一次补充量为0.05m3,年补水量为2.6m3/a。水帘水每年更换一次,水帘更换用水量为0.2m3/a。项目不设食宿,职工生活用水50L/(人·d)计算,劳动定员8人,用水量为120m3/a。(4)排水:项目建成后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生产过程水帘废水经絮凝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补充用水全部消耗;水帘一年更换一次废液,更换量为0.2t/a,作为危废处置,不计入废水量。项目污水产生量为96t/a,主要为生活污水。—14—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96t/a(按照生活用水量的80%计),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水平衡见图2-1。损耗2.62.8水帘用水0.2废液作为危废新鲜水122.8损耗24120生活用水96化粪池96污水处理厂图2-1项目水平衡图(t/a)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营运期总工艺流程废气废气废气废气半成品鱼竿拉漆喷漆烘干环氧贴标组装包装入库沾染油漆的废胶漆渣、废液、沾废包装带染油漆的废胶带工艺流程介绍:1)拉漆项目鱼竿生产主要采用拉漆方式,将漆料放置于一个抽漆的容器中,容器的其中一面有一片橡胶皮,皮上则有小于竿子直径的圆孔,将鱼竿浸入漆模,一端穿过圆孔并将其抽出,使漆均匀的涂于鱼竿之上。产污环节:拉漆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手握把手产生沾染油漆的废胶带。2)喷漆喷漆只是在鱼竿返修时进行少量补漆,约占鱼竿生产总量的10%。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鱼竿返修时通过喷漆进行补漆,将油漆喷涂机的喷枪伸入至水帘喷涂装置内对鱼竿进行喷漆作业,采用小喷枪进行喷涂。产污环节:喷漆工序会产生漆雾、漆渣和有机废气;手握把手产生沾染油漆的废胶带;水帘喷涂柜定期更换水帘水,产生含漆渣废液。3)烘干将鱼竿放置到密闭烘干室进行烘干,烘干室采用电空调控温,80℃左右。产污环节:烘干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上述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工序均产生有机废气,该工序均设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建设单位需委托专业公司设计建设规范化的微负压厂房,并保持车间微负压),在拉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烘干室为密闭的,在烘干室出口设置集气罩,并在管道上设置阀门开关,在烘干工作完成后,将阀门打开,进行收集有机废气,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喷漆有机废气先经水帘消除漆雾,再由喷漆台防护罩加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水帘+干式过滤装置基本可将漆雾完全消除。上述有机废气中喷漆废气先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P1排放。4)环氧将鱼竿外设的连接部用线缠绕固定在鱼竿上,人工对鱼竿涂抹环氧树脂胶,涂抹后插入环氧车上自然晾干。产污环节:环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环氧工序在单独的封闭环氧车间内,设置成微负压,将环氧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由20m排气筒P1排放。5)贴标组装将企业外购的配件组装到鱼竿上,同时贴上标签。产污环节: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6)包装入库将鱼竿装入外购包装盒,形成最终产品入库。产污环节:该过程产生废包装。其他产污环节: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定期更换产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另外项目产生废桶(包括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环氧树脂胶桶),均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保功能区划,环境空气为二类区,地表水为HI类区,声环境为3类区,生态环境为城市生态环境类型。1环境空气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威海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威海市2024年环境空气年度统计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监测结果单位:ug/m项目点位SONOPMoPM25cOO年均值年均值年均值年均值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威海市6153619700146标准604070354000160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应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威海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全市13条重点河流水质达标率100%。其中12条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占92.3%,无劣V类河流。全市12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米山水库、坤龙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湾头水库、纸坊水库、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全市近岸海域40个国控点位海水水质优良比例继续保持100%,连续6年全省第一。3声环境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威海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全一118一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属“较好”等级。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2分贝,属“较好”等级。全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4生态环境区内无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或自然保护区,没有需要重点保护的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四周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2,敏感目标分布见附图3。表3-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类别环境保护目标方位与项目厂界距离(m)大气环境滨海明珠社区NNE153隆苑丽舍ESE201盛德和兴家园S266西海湾花园E335地表水张村河NNE105声环境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9—1、P1排气筒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VOCs:70mg/m3、2.4kg/h;二甲苯:15mg/m3、0.8kg/h);VOCs、二甲苯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VOCs:2.0mg/m3;二甲苯:0.2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表3-3排气筒(P1)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允许排放速率(kg/h)VOCs二甲苯≥15702.4150.8污染表3-4VOCs、二甲苯厂界浓度限值物排放控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制标VOCs2.0准二甲苯厂界0.2表3-5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挥发性有机物1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302、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3、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和要求。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COD0.038t/a,NH3-N0.003t/a。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的COD0.005t/a、NH3-N0.001t/a,总量指标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项目区内不设锅炉等燃煤、燃油设备,无SO2、NOx等产生。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VOCs需进行等量替代。该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30t/a,需申请VOCs总量等量指标0.030t/a。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中挥发性有机物实行区域内替代的要求。—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无施工期环境影响。—22—营运期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1、废气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调漆、拉漆、喷漆、烘干、环氧工序和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二甲苯。项目产生废气经收集后汇总到一根废气总管,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1.1废气产生排放情况分析(1)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废气本项目调漆、拉漆、喷漆、烘干等工序均在密闭喷漆间内进行,产生的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二甲苯。建设单位需委托专业公司设计建设规范化的微负压车间,在拉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烘干室为密闭的,在烘干室出口设置集气罩,并在管道上设置阀门开关,在烘干工作完成后,将阀门打开,进行收集有机废气,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喷漆有机废气先经水帘消除漆雾,再由喷漆台防护罩加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水帘+干式过滤装置基本可将漆雾完全消除。上述有机废气中喷漆废气先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P1排放。项目油漆、稀释剂成分组成见表4.1-1。表4.1-1项目油漆、稀释剂成分组成明细表名称用量(t/a)产生系数(%)产生量(t/a)固形物VOCs二甲苯固形物VOCs二甲苯聚氨酯漆A组份0.377.522.522.50.2330.0670.067聚氨酯漆B组份0.1752500.0750.0250稀释剂0.101005000.10.05合计0.5///0.3080.1920.117注:二甲苯包含在VOCs中—23—根据上表,项目有机废气(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废气)VOCs产生量为0.192t/a(含二甲苯0.117t/a)。油漆固形物总量为0.308t/a,拉漆过程固形物的附着率接近100%,喷漆(约占10%)过程固形物的附着率为70%左右,漆雾产生量为0.009t/a,10%漆雾在喷漆工位自然沉降形成漆渣,70%漆雾经水帘处理絮凝沉淀后形成漆渣,漆渣产生量为0.007t/a。剩余漆雾量为0.002t/a,通过干式过滤装置消除。(2)环氧废气项目在环氧工序中环氧树脂胶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环氧工序在单独的封闭环氧车间内,设置成微负压,将环氧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由20m排气筒P1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环氧树脂胶A胶和B胶用量分别为0.15t/a和0.15ta,其中挥发性有机成分均占10%。经计算,环氧工序有机废气VOCs产生量约为0.03ta。(3)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库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由于挥发量极少,本项目只定性分析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不给出排放量。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1.2有组织废气综上,项目有机废气VOCs总产生量为0.222ta(含二甲苯0.117ta)。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排气筒P1基本情况见表4.1-2。表4.1-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气筒名称高度排气筒内径温度编号类型地理坐经度纬度P120m0.5m25℃DA001一般排放口122.01478237.475461项目废气处理系统风量为10000m/h,年运行2400h:废气收集效率按90%—24-计,废气VOCs有组织产生量为0.200t/a,二甲苯有组织产生量为0.105t/a。废气处理效率按85%计,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30t/a,二甲苯有组织排放量为0.016t/a。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4.1-3。表4.1-3废气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情况汇总表排气筒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产生量(u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排放浓度(mg/m)排放速率(kg/h)P1VOCs0.2000.038.330.0300.0131.25702.4二甲苯0.1050.0444.380.0160.0070.67150.8由上述计算可知,P1排气筒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VOCs:70mg/m、2.4kg/h;二甲苯15mgm、0.8kg/h)。1.3无组织废气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0.022t/a,二甲苯无组织排放量为0.012ta。项目排放面源参数见表4.1-4。表4.1-4面源参数面源名称污染物面源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排放工况源强kg/h生产车间VOCs127215正常0.009二甲苯127215正常0.005针对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采用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型(AERSCREEN)进行预测,经计算,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VOCs最大落地浓度为0.006mg/m,二甲苯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3mg/m,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0.2mg/m,VOCs2.0mg/m),同时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一25—(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限值30mg/m3)。经过分析,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1.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有关规定,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厂界浓度限值,且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5有机废气处理方式可行性(1)废气收集措施分析项目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工序在密闭喷漆车间内进行,拉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喷漆有机废气先经水帘消除漆雾,再由喷漆台防护罩加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烘干工序在密闭的烘干室内进行,并在烘干室出口设置集气罩;环氧工序在单独的封闭环氧车间内,设置成微负压;收集后的废气汇总到一根废气总管,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项目在各工序的集气罩长度、宽度根据设备大小设置,保证面积覆盖整个产生有机废气部位,集气口距离有机废气产生位置均<0.3m,可将产生有机废气区域进行包裹,保证收集效率不低于90%。集气罩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m/s,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中的经验公式计算各工序排风量:L=3600×(10X2+F)×V其中:X——集气罩至污染源的距离F——集气罩口面积,V——控制风速项目风量计算详见表4.1-5。—26—表4.1-5项目风量计算统计表污染源X(m)集气罩尺寸V(m/s)数量(个)风量(m3/h)拉漆盒0.30.4m×0.4m0.322289.6水帘喷涂柜0.33.14×0.4m×0.4m0.311514.6烘干室0.30.4m×0.4m0.311144.8另外,环氧车间负压风量为3000m3/h,危险废物贮存库负压风量为500m3/h,经计算,项目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需要的集气风量约为8449m3/h,考虑排风管道距离损耗等因素,治理装置集气风量设为10000m3/h,可保证作业区集气装置控制处风速均不低于0.3m/s,各工序运行期间车间封闭,可保证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2)废气处理措施分析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进入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1mg/m3,当废气中颗粒物含量超过1mg/m3时,应先采用过滤或洗涤等方式进行预处理。本项目喷漆产生的漆雾采用水帘+干式过滤的方式去除,从而避免活性炭微孔被堵塞。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系统由1个活性炭吸附器,1个催化燃烧床构成,废气经多级过滤器后,送入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吸附净化,当夜间项目停止生产时,系统将自动切换到脱附状态(此时活性炭吸附器停止吸附操作),然后用热气流对活性炭吸附器进行解吸脱附,将有机物从活性炭上脱附下来。在脱附过程中,有机废气已被浓缩,浓度较原来提高几十倍,浓缩废气送到催化燃烧装置,最后被分解成CO2和H2O排出。完成吸脱附后,活性炭吸附器进入待用状态,待白天项目生产时,系统再自动切换回来,如此循环工作。最后净化后的气体由主排风机排入大气中。①技术性能及特点该设备设计原理先进,用材独特,性能稳定,操作简单、安全可靠、无二次污染。设备占地面积小、重量轻。吸附有机物废气的活性炭床,可用催化燃烧处理废气产生的热量进行脱附再生,脱附后的气体再送催化燃烧室净化,不需要外加能量,运行费用低,节能效—27—果显著。正常使用时能耗低,由于采用的是蜂窝状活性炭,其阻力极低,所以使用过程中的能耗仅为排风机功率,不会给用户增加费用。活性炭吸附箱配套压差显示器,随着吸附工况持续,积聚在活性炭颗粒上的有机废气分子将越积越多,相应就会增加设备的运行阻力,通过压差显示器监控吸附段的阻力变化,将吸附段阻力上限维持在1000~1200Pa范围内,当超过此限定范围,由自动控制器通过定阻发出指令,切断饱和活性炭箱设备运行。催化剂一般催化使用8000小时更换,并且载体可再生。该系统装置采用PLC全自动化控制方式,特设电脑触摸屏实时监控、记录,系统设有自动监视记录读取系统,用电脑、连接线、手机APP都可随时得到设备运行状况。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设备自动同步启动,安装企业电量智能管控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企业电量智能管控系统主要采集全厂生产用电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用电情况。②处理效率本项目使用离线脱附方式工作。其中“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系统共设1个吸附单元;经吸附的有机废气和脱附燃烧废气通过管道集中到排放烟囱排放。有机废气综合净化效率为85%。③活性炭及催化剂更换频次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材料-蜂窝状活性炭,其与粒(棒)状相比具有优势的热力学性能,低阻低耗,高吸附率等。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的相关要求: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40℃;活性炭箱规格为1.5m×1.5m×0.9m,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次性填充为1.0m3,活性炭密度380~450kg/m3,则一次填充活性炭为0.45t,活性炭吸附装置每年更换一次。项目使用TFJF型催化剂,是以蜂窝陶瓷做载体,内浸渍贵金属铂、钯,具有高活性、高净化效率、耐高温及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催化剂一次填充0.1m3,催化使用8000h进行更换,约8年更换一次。④可行性技术分析—28—本项目属于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暂无该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项目有涂装工序,根据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表面处理(涂装)排污单位,参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附录A执行。本项目使用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属于《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附录A中推荐可行技术。对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对吸附装置的相关要求分析,综合上述分析内容,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可以保证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85%,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可行。1.6非正常工况分析本项目非正常工况考虑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吸附净化效率降低,废气排放量按净化效率为零情况进行计算。污染源排放参数见表4.1-6。表4.1-6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源强参数清单非正常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点源P1环保设施治理效率降低(按0%处理效率计)VOCs0.0838.3321二甲苯0.0444.3821由表4.1-6可见,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较正常排放时明显增加。因此,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启动车间紧急停车程序,并查明事故原因,派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后方可重新投产。1.7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详见表4.1-7。表4.1-7大气监测计划表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项目大气排气筒P11次/年VOCs、二甲苯厂界无组织1次/半年VOCs、二甲苯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引起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2、废水2.1源强核算项目生产过程水帘废水经絮凝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为实现水帘喷漆机的水循环使用,设置1套容积为0.24m3的废水循环处理装置,定期加入无机絮凝沉淀剂,主要原理是向循环水中加入无机絮凝沉淀剂,在正负电荷吸引作用下,无机絮凝沉淀剂吸引水中的小型油漆胶体,形成沉淀,过滤、沥干后将漆渣收集到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处理后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捕集漆雾形成的细小漆渣颗粒,经沉淀、过滤处理后,水中几乎不残留漆渣,可以回用于水帘喷漆机。最终,水帘一年更换一次废液,更换量为0.2t/a,作为危废处置,不计入废水量。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t/a,COD、NH3-N产生浓度分别为450mg/L、40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OD、NH3-N排放浓度分别为400mg/L、35mg/L,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38t/a、0.003t/a,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COD、NH3-N量分别为0.005t/a、0.001t/a。2.2排放口基本信息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2-1。表4.2-1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放类型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方式经度纬度厂区排污DW001122.01439137.475772一般排放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间接—30—口口高区污水处理厂周期性规律排放t/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A标准。根据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91371000080896598M002Q),COD、氨氮许可年排放量t,污水处理余量为0.4万涂装》2.3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始建于1993年7月,位于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口路,主要收集处理服务范围为威海市区西北山路以西和高区范围内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及张村镇、孙家疃镇部分区域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80000准》(GB18918-2002)一级厂排许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1460t/a、146t/a,根据2024年年报数据,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日规模约为7.6万m3/d,COD、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1159.81t、92.41m3/d,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剩余COD300.19t/a、氨氮53.59t/a。经分析,项目废水排放总量占污水处理厂可纳污空间很小,且项目排水指标浓度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因此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造成冲击。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纳并处理项目废水。综上,本项目化粪池、输污管道等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内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引起水质明显变化。2.4监测计划本项目排污许可属于登记管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086-2020)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未提及对生活污水的监测要求。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水帘喷涂柜、风机等设备的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选购符合国家声控标准的各种声源设备;(2)各声源设备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并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声源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点,车间内墙采用吸声效果较好的材料;—31—(3)对于部分高声源设备,采取底部加设减振橡胶垫等减振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污染;项目噪声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为封闭式,设备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可降噪约25dB(A),项目主要噪声源情况见表4.3-1。表4.3-1项目主要噪声源情况序号噪声设备数量(台)源强dB(A)治理措施治理后源强dB(A)与厂界距离(m)东南西北1水帘喷涂柜18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551266092风机18560158577利用模式预测建设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如表4.3-2所示。表4.3-2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A)预测点贡献值标准限值东厂界39.645.626.144.3昼间:65dB(A)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注:夜间不生产由上表可知,在落实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项目噪声监测项目、点位、频率见表4.3-3。表4.3-3噪声监测计划表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项目噪声东南西北4个厂界1次/季度厂界噪声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2—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企业每生产1支鱼竿约产生16g的废包装,则项目废包装产生量约为0.5t/a,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9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六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①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执行,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一般固废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企业设置专门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设置识别一般固废的明显标志,为密闭间,地面进行硬化且无裂隙。一般固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侧,占地面积约20m2,根据项目的一般固废数量、存储周期分析,能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②一般固废的转移及运输委托他人运输、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需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禁止将一般固废混入生活垃圾。该项目在严格按照一般固废处理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固体废物能够达到零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2)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漆渣废液、沾染油漆的废胶带。项目废油性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环氧树脂胶桶等废桶产生量约0.08t/a。—33—项目废桶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4.4-1。表4.4-1废桶产生情况汇总表序号废桶种类年产生数量单个重量(kg)总重量(t/a)1废油性油漆桶4010.042废稀释剂桶1010.013废环氧树脂胶桶3010.03合计80/0.08根据前文废气源强分析,漆雾产生量为0.009t/a,10%漆雾在喷漆工位自然沉降形成漆渣,70%漆雾经水帘处理絮凝沉淀后形成漆渣,漆渣产生量为0.007t/a。剩余漆雾量为0.002t/a,通过干式过滤装置消除。干式过滤装置中过滤棉与废气吸附比例约为1:1,项目过滤棉吸附漆雾量约为0.002t/a,需过滤棉用量0.002t/a。项目过滤棉每次填充5kg,每年更换一次,能满足本项目过滤需要,产生的废过滤棉为0.007t/a。活性炭吸附装置设1个活性炭吸附箱,尺寸1.5m×1.5m×0.9m(长×宽×高),共填充活性炭1.0m3,活性炭密度380~450kg/m3,则一次填充活性炭约0.45t。项目每年更换一次活性炭,产生废活性炭0.45t/a。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使用催化燃烧装置,选用的催化剂型号为TFJF型,是以蜂窝陶瓷做载体,内浸渍贵金属铂、钯,具有高活性、高净化效率、耐高温及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催化剂一次填充0.1m3,使用8000h进行更换。催化过程年运行1000h,约8年更换一次,产生量0.09t/8a。企业每次更换过滤棉、活性炭、催化剂时均需统计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按时记录。项目水帘一年更换一次废液,含漆渣废液量为0.2t/a。项目在拉漆、喷漆过程手握把手处缠绕胶带,拉漆、喷漆完成取下,产生沾染油漆的废胶带,产生量为0.005t/a。以上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所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侧,占地面积4m2,能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危废。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详见表4.4-2,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情况见表4.4-3。表4.4-2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桶HW49900-041-490.08原料桶体金属物天T分类收集到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2漆渣HW12900-252-120.007喷漆体渣渣天T3废过滤棉HW49900-041-490.007废气处理固态过滤棉渣1年T4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45废气处理固态活性炭物1年T5废催化剂HW49900-041-490.09t/8a废气处理固态催化剂物8年T6含漆渣废液HW12900-252-120.2废气处理液态渣渣1年T7沾染油漆的废胶带HW49900-041-490.005拉漆、喷漆体渣渣天T表4.4-3危险废物暂存场(设施)基本情况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暂存场所位置占地面积暂存方式暂存周期1废桶HW49900-041-490.08生产车间内西北侧4m2集中存放一年2漆渣HW12900-252-120.007桶装3废过滤棉HW49900-041-490.007袋装4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45袋装—35—5废催化剂HW49900-041-490.09t/8a袋装6含漆渣废液HW12900-252-120.2桶装7沾染油漆的废胶带HW49900-041-490.005袋装项目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要求进行。(1)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库环境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以及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并严格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在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应于24h内向所在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过程中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包装容器的外面—36—必须有表示废物形态、性质的明显标志,并向运输者和接受者提供安全保护要求的文字说明。(2)危险废物的转移及运输①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外环境中。②)采用专用车辆和专用容器运输贮存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③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应采用密闭容器和密闭专用货车,废物收集后立即运走,尽量缩短停滞时间。避免挥发产生的毒害气体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0.5kg/人·d计算,职工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企业需设置生活垃圾存放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将存放的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可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威海市垃圾处理场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艾山红透山夼,前期以填埋处理为主,威海市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BOT项目(垃圾处理项目)已于2011年投入使用,二期工程总投资2.8亿,总占地面积44578m2,服务范围为威海市区(包括环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全部范围),设计处理能力为近期700t/d,处理方式为焚烧炉焚烧处理,现处理量为600t/d,完全有能力接纳处理本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所以,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5、地下水、土壤—37—(1)地下水本项目不取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位等造成影响,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方式主要为污染物通过渗透方式进入地下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建设防渗设施,确定防渗层渗透系数、厚度和材质;定期开展渗漏检测,重点检查管道减薄或开裂情况,以及防渗层渗漏情况,防范腐蚀、泄漏和下渗。对生产厂区地面等地下水污染或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做好地面硬化,必要时建设抗腐蚀的防渗层;杜绝跑冒滴漏,做好地面保洁;地面设计应坡向排水口或排水沟,定期检查地面防渗是否破损。强化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采取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控制污水影响范围,防止污染扩散到未防渗区域。项目区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预防控制措施见下表。表4.5-1厂区防渗等预防措施表序号名称措施1化粪池、污水管道底部和墙体铺设防渗层并进行硬化处理,确保防渗系数小于10-7cm/s。2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面铺10~15cm水泥进行硬化,确保防渗系数小于10-7cm/s。3一般固废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制定防渗措施,确保防渗层至少为0.75m厚天然基础层(渗透系数≦10-5cm/s),或至少相当于0.75m厚天然基础层(渗透系数≦10-5cm/s)的其他材料防渗层。4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制定防渗措施,确保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2)土壤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遵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库内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分区存放,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容器和密闭专用货车,废物收集后立即运走,尽量缩短停滞时间,可有效降低危险废物对土壤的污染影响;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管道敷设时已对管道坑进行回填粘土夯实,并进行防渗处理,化粪池等均采用水泥硬化、并作防渗处理,废水输送、贮存等环节发生泄漏的几率很小,在确保排水系统与市政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污水管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3)跟踪监测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围无土壤保护目标,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综上所述,项目在采取严格管理和切实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6、生态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阶段不会造成区域内生态功能及结构的变化,对项目区及周围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许可范围与程度之内。7、环境风险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的环境风险来自有机溶剂泄漏等环节。对照HJ169-2018,本项目涉及主要危险物质为油漆、稀释剂、环氧树脂胶,计算得知Q<1(具体见表4.7-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HJ169-2018中表1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等级确定为“简单分析”。表4.7-1项目Q值确定表序号风险物质名称最大储量/t临界量Qn/tQ值1.环己酮0.005100.00052.丁酮0.02100.00203.二甲苯0.117100.01174.环氧树脂胶0.31000.0030合计///0.0172注:环氧树脂胶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表中,环氧树脂胶参照表B.2危害水环境物质推荐临界量100t计算临界值。项目营运期潜存的环境风险问题有:(1)聚氨酯漆、稀释剂、环氧树脂胶等发生火灾风险;(2)危险废物若不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进行管理,会对项目区周—39—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3)污水管道损坏导致项目废水外漏,污水渗漏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风险;(4)催化燃烧装置损坏,不能有效处理废气,废气污染物排放超过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针对项目工程特征及潜在风险因素,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1)制订安全、防火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环境管理巡查制度等,严格落实各项防火、用电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向职工传授消防灭火和环境安全知识等。(2)对危险废物的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设置专门的贮存场所,并采取防渗、防雨等措施;所有危险废物须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同时建立危险废物去向登记制度,明确其去向和处置方式。(3)对于因化粪池等设施损坏造成的污水外漏风险,要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强巡视和检查,坚决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并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4)企业需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并做好记录,保证废气处理效率。完善厂区有机废气收集措施,保障处理措施的处理效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对废气净化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设置专人负责,保证正常去除效率。检查、核查等工作做好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具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开工生产,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发生。加强企业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管理、监测等工作。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4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排气筒P1VOCs、二甲苯项目车间密闭微负压,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VOCs:70mg/m3、2.4kg/h;二甲苯:15mg/m30.8kg/h)厂界VOCs、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VOCs:2.0mg/m3;二甲苯:0.2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口COD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声环境厂界噪声噪声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为封闭式,设备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可降噪约25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1—固体废物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废桶集中收集后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漆渣废液沾染油漆的废胶带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采取严格管理和切实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阶段不会造成区域内生态功能及结构的变化,对项目区及周围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许可范围与程度之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制订安全、防火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环境管理巡查制度等,严格落实各项防火、用电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向职工传授消防灭火和环境安全知识等。(2)对危险废物的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设置专门的贮存场所,并采取防渗、防雨等措施;所有危险废物须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同时建立危险废物去向登记制度,明确其去向和处置方式。(3)对于因化粪池等设施损坏造成的污水外漏风险,要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强巡视和检查,坚决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并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4)加强废气治理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性排放。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清洁生产本项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轻微,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其单位产品耗电量、物耗居平均水平。(1)原辅材料和产品:本项目的原辅材料资源、供应条件好,品质功能优良,能够满足清洁生产要求。产品品质功能优良,能够满足清洁生产要求。(2)生产设备:本项目在生产设备选择上,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优先选用先进、高效性能的设备,技术成熟、实用耐用、噪声小,便于管理和维护。项目所用机械设备中没有《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三类“淘汰类”第一条“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所列淘汰设备。(3)节能:本项目生产工艺是在比较分析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生产工艺基础上,综合原辅料供应、工艺操作条件和三废情况等各种因素而制定的,工艺过程先进,提高生产效率,达到节能目的。其次,合理选用节能设备,使能源消耗在设备源头上就得到有效控制。在电器的选择上,将统一选用节能型电器,降低电能损耗,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4)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噪声和少量固体废物。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项目所选用的设备均为高效、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项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围环境影响很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将清洁生产的原则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秉持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理念,符合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2、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度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企业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第736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十九、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41体育用品制造244”,项目属于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行业,需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3、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清单见表5-1。表5-1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污染因素监测点位环保措施监测项目标准废气排气筒P1项目车间密闭微负压,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环节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P1(20m)排放。VOCs、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VOCs:70mg/m3、2.4kg/h;二甲苯:15mg/m30.8kg/h)厂界/VOCs、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VOCs:2.0mg/m3;二甲苯:—44—0.2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COD氨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噪声厂界减振隔声措施Leq(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一般固废库贮存设施满足要求,综合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设施满足要求、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4、环境应急预案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以及危害,维护环境安全,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50号)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环境应急演练。5、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为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有效地保护区域环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更好地监控工程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时掌握污染治理措施的效果,必须设置相应的环保机构,制定全厂环境管理计划。(1)环境管理要求公司应设置专门或兼职的环保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至少1人,负责环境管—45—理工作。具体职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和修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各班组执行情况;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定期检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组织开展本企业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搞好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2)环境监测要求公司没有环境监测实验室及专门工作人员,有监测需求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厂区污染源进行监测,把握公司生产过程中环境质量状况。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应符合HJ819和相关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监测梯。1)监测孔位置设置要求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直径(或当量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直径(或当量直径)处,设置1个监测孔。在选定的监测断面上开设监测孔,监测孔的内径应≥90mm。监测孔在不使用时应用盖板或管帽封闭,使用时应易打开。2)监测平台设置要求A、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0.5m以上的监测平台及通道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应≥1.2m。B、监测平台的防护栏杆应设置踢脚板,踢脚板应采用不小于100mm×2mm的钢板制造,其顶部在平台面之上高度应≥100mm,底部距平台面应≤10mm。C、防护栏杆的设计载荷及制造安装应符合GB4053.3要求。D、监测平台应设置在监测孔的正下方1.2m~1.3m处,应永久、安全、便于监测及采样。E、监测平台周围空间应保证测试人员正常方便操作监测设备或采样装置。F、监测平台可操作面积应≥2m2,单边长度应≥1.2m,且不小于监测断面直径(或当量直径)的1/3。通往监测平台的通道宽度应≥0.9m。G、监测平台地板应采用厚度≥4mm的花纹钢板或钢板网铺装(孔径小于10mm×20mm),监测平台及通道的载荷应≥3kN/m2。H、监测平台及通道的制造安装应符合GB4053.3要求。3)监测梯要求A、监测平台与地面之间应保障安全通行,设置安全方式直达监测平台。设置固定式钢梯或转梯到达监测平台,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要求。B、监测平台与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距离超过2m时,不应使用直梯通往监测平台,应安装固定式钢斜梯、转梯或升降梯到达监测平台。梯子无障碍宽度≥0.9m,梯子倾角不超过45度。每段斜梯或转梯的最大垂直高度不超过5m,否则应设置缓冲平台,缓冲平台的技术要求同监测平台。6、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污染因素治理,项目环保投资组成如下表所示。表5-3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项目环保措施投资额(万)废气治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0m排气筒(P1)13废水治理化粪池、污水管道0.5噪声治理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0.5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固废库1.0合计/15—47—六、结论综上所述,威海涌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项目营运期采用节能、降耗、环保设备,实施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污染物治理及生态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府总量控制要求;在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及生态保护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48—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t/a)VOCs///0.052/0.052+0.052二甲苯///0.028/0.028+0.028废水(t/a)废水量///96/96+96COD///0.038/0.038+0.038氨氮///0.003/0.003+0.0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t/a)废包装///0.5/0.5+0.5危险废物(t/a)废桶///0.08/0.08+0.08漆渣///0.007/0.007+0.007废过滤棉///0.007/0.007+0.007废活性炭///0.45/0.45+0.45废催化剂///0.09t/8a/0.09t/8a+0.09t/8a含漆渣废液///0.2/0.2+0.2沾染油漆的废胶带///0.005/0.005+0.00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鱼竿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