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8:24:35   信息来源:本网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环评文件类型

2025-1-14
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
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
云浮市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2026年1月20日)届满,联系电话:0766-8819152。

附件:
公示-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分享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云浮布汉盛石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年用、保8福8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建设项目名称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7--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云浮市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1注册资本类型·成立日期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咨询,技术评估及技术服务,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的设计与咨询,环保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及监测仪器仪表,环境污水处理药剂、环保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提供企业员工环保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企业环保顾问、企业管家式环保服务,环境监理、环保验收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5年04月27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姓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水平和证件号码:能力。性别出生年月:批准日期:管理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参保人在云浮市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如下:姓名证件号码参保险种情况参保起止时间单位参保险种养老工伤失业202501202512截止该参保人累计月数合计实际缴费12个月缓缴0个有实际缴费12个月缓缴0个月实际缴费12个月缓缴0个月备注:本《参保证明》标注的“缓缴”是指:《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实施范围内的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证明机构名称(证明专用章)证明时间2026-01-0410:53--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参保人在云浮市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如下:姓名证件号码参保险种情况参保起止时间单位参保险种养老工伤失业202501-202512截止,该参保人累计月数合计实际质费12个级缴0个月实缴费12个月缓缴0个月实际缴费缓缴0个12个月月备注:本《参保证明》标注的“缓缴”是指:《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11号东省人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防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实施范围内的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证明机构名称(证明专用章)2026-01-1315:24证明时间2026-01-1315: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环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主要编制人员包括(信用编号)、(信用编号)(依次全部列出)等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2025年11月19日编制单位责任声明我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重声明:一、我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二、我单位受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委托,主持编制了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三、在编制过程中,我单位建立和实施了覆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并在现场踏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环境影响预测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审核阶段形成了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四、我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承担直接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规范性负责。编制单位(盖章):法定代表(签字/签章):2025年12月30日-建设单位责任声明我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重声明:一、我单位对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报告表”)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二、在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我单位如实提供了该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加强组织管理,掌握环评工作进展,并已详细阅读和审核过报告表,确认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充分知悉、认可其内容和结论。三、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相关法定规划及管理政策要求,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确定的内容和规模建设,并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严格落实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指施,落实环境环保投入和资金来源,确保相关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四、本项目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五、本项目建设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在正式投产前,我单位将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建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签字/签章):2025年12月30日质量控制记录表项目名称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文件类型口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初审(校核)意见1、核实项目引用的相关文件是否已更新。2、平面布置图中补充比例尺。审核人(签名)2025年12月29日审核意见1、补充最新《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版)》的相符性分析及云浮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审核人(签名):205年12月29日审定意见符合报批要求。审核人(签名):2025年12月30日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3:项目引用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布置图附图4:项目四至现状图附图5: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分区防渗图附图6: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7:云浮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附图8:项目“三线一单”平台截图附图9:项目所在地生态严格控制区分布图附图10:项目所在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图附图11: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2: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3: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4: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规划范围图附图15: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雨水工程规划图附图16:云浮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图集附件1: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2°8'21.844";北纬:22°56'52.369")来自谷歌卫星地图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2建筑用石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建筑用石加工,以上均不含利用石材板材切割、打磨、成型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无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6环保投资占比(%)16%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须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本项目外排废气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噁英、苯[a]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物、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TVOC表征)、苯乙烯、臭气浓度等,不涉及二噁英、苯[a]并芘、氰化物、氯气以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直排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大理石荒料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为大理石板材。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所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不饱和聚酯树脂中的苯乙烯。计算该危险物质的存储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简单分析即可,无须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均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不属于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云浮东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查,审查意见为《关于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8〕482号),详见附件15。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位于云浮市云城区东部,前身为省政府批准设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立的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始建于1994年,2007年经国家审核公告为省级开发区。核准的主要产业类型为石材加工、服装和机械,核准的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750公顷,四至范围东到云城区安塘街格木桥,南到河口街初城村委会莲州围山边,西接河口街永丰桥,北至三茂铁路云浮支线,具体规划范围详见附图14。“广东云浮工业园区”规划以发展石材加工、机械、展览、贸易为主,仓储物流、制衣为辅,并规划对现有工业用地和居民区零碎混杂的布局逐步进行调整,将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集中布置,其中制衣企业规划用地为54.39公顷,石材加工企业规划用地为21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02.20公顷,居住用地118.96公顷。本项目与《关于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8〕482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2。表1-2: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环保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工业区混合带来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问本项目厂界距最近题,应通过调整园区规划布局、搬迁企居民点(初城村)52米,符合广东云1浮工业园区(云浮符合市初城民营科技园)总体规划和环求,园区工业用地地块设置不少于100境保护规划。米或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单个石材企业设置不少于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措施妥善处理和解决。序号(一)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工业园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优化园区布局。应加强对工业园周边及园区内保留的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的保护,避免在其上风向或临近区域新布置废气或噪声排放量大的企业。对工业园区现存的居住区与业或敏感点、强化环保措施等逐步予以解决,防止园区交叉污染,确保各敏感点不受不良环境影响。合理设置园区及园内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按报告书要并通过绿化带与居民点、学校等进行有效隔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点、办公楼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已有居民点、学校等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必须通过调整园区布局或落实2(二)加快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根据我局《关于加强开发区环保工作的通知》(粤环〔2008〕46号)的有关要求,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于2010年前投入运行。在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成投入运行前,入园企业应配套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后,园内生活污水和制衣等企业生产废水应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南山河,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中严的指标;石材企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业园废水排放总量应控制在384万吨/年(1.05万吨/日)内,COD排放总量须控制在153.6吨/年以内。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用于果树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符合3(三)采取措施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园区用能以电能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主。现有燃油锅炉应控制燃油含硫率在0.8%以下,并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石材企业应采取有效的粉尘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控制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工业园二氧化硫排放量应控制在3.56吨/年内。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采用电能。修边、锯解、磨抛等产尘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干磨工序产生的干磨粉尘经“集尘式手提磨+水帘除尘柜”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符合4(四)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园区边界和各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的要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和设备采用减振底座。符合5(五)建立健全园区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加强园区企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利用、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园区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厂内设一般固废收集设施和危废暂存间,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后,定期交由合法综合利用公司和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6(六)应根据工业园产业规划、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产业准入制度,控制新引入产业类别,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引导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应尽快进行整治或实施搬迁。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符合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产业规划。符合7(七)制定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水环境的安全。为防止园区废水事故性排放对南山河及下游西江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应急缓冲池,对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增设缓冲池,建立企业和工业园二级事故联防体系,提高事故应急能力。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符合8(八)根据工业园规划,园区环境整治和后续开发过程需对虹新村、莲洲村、井塘村、民强村等居民点及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点进行搬迁安置。应及时落实搬迁安置措施,避免园区开发对上述居民点造成不良环境影响。本项目厂界距最近居民点(初城村)52米,不涉及居民点搬迁安置。符合9(九)设立工业园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区域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对园区内各排污口的水质、主要污染物和重点污染源等的监控,及时解决营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建立工业园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健全企业和工业园环境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拟设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规范化设置并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符合10(十)入园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环境污符合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综上分析,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符合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产业规划,不属于禁止或限制入园企业,与《关于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8〕482号)相关环保要求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032建筑用石加工,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所用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负面清单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2、选址合法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租赁用地面积7300平方米,租用土地证号为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另根据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7号)及其图集(见附图16),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可作为石材加工项目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合法合理,与用地规划相符。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⑴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本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为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6),与其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3。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依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全面实施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循环经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不属于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采用电能。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Ⅰ、Ⅱ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为达标区,不在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全力避免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引发的次生环本项目不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且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可避免地下水、土壤污染风险。符合境风险事故(事件)。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1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符合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产业规划。符合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重点发展石材加工、电力、热力、机械装备等产业。1-2.【产业/鼓励引导类】必须符合行业清洁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不属于高污染、相符生产的要求。优先发展国家鼓励的规模大、环保水平高、延伸度强、节约型的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1-3.【产业/限制类】新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严禁引入电镀(含配套电镀)、印染、鞣革、造纸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1-4.【产业/限制类】园区严格限制生产工艺落后、资源消耗大、能耗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等企业入园。引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高投资密度以及低污染、节水的技术项目。1-5.【其它/限制类】按照《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该园区应同时执行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有关要求。1-6.【其它/综合类】园区企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禁止新引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1-7.【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高耗能项目,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政策和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产业规划。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限制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2-2.【能源/综合类】严禁燃用煤及其制品、重油等高污染燃料。2-3.【土地资源/限制类】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4.【其它/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2-5.【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污水回用系统建设。2-6.【水/综合类】深入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区域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实现“应分尽分、应截必截”。推行建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采用电能。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相符模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全面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染物排放管控3-1.【其它/综合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并根据园区建设及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通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重新核定。3-2.【大气/综合类】严格执行省级VOCs行业准入要求,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执行总量替代制度。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TVOC表征)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0.095t/a,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相符环境风险防控4-1.【其它/综合类】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4-2.【其它/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4-3.【土壤/限制类】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4-4.【固废/综合类】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本项目厂内设一般固废收集设施和危废暂存间,均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另对照《关于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环〔2018〕44号),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不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符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版)》(云府〔2024〕20号)的要求。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控制思路与要求:“(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第十三条:新建、改建、迁改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迁改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工序分区设在密闭负压空间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TVOC表征)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0.095t/a(有组织排放为0.074t/a,无组织排放为0.021t/a),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综上分析,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环境政策文件相符。5、与《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本实施方案所指“两高”行业,是指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两高”项目,是指“两高”行业生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或具有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工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含新增产能的改建、扩建,下同)“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规划布局。鼓励与推动“两高”项目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搬迁升级”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严格执行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建“两高”工业项目应优先在产业转移工业园内选址。”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所有设备均采用电能,不涉及燃料。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中折标准煤系数:电力0.1229kgce/(kW·h),新水0.2571kgce/t。本项目年耗电量约50万kW·h,年耗水量约3848.64t(新鲜水),折算标准煤的消耗量为62.439吨标准煤,低于1万吨标准煤,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的要求。6、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持续降低高耗能行业在总体制造业中的比重。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主要从事石材的加工、销售,不属于上述珠三角地区禁止项目,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符。7、与《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把项目节能和环评审查关,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新引进制造业项目原则上应入园发展。坚决遏制不符合产业政策、未落实能耗指标来源的‘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玻璃、电解铝、水泥(粉磨站除外)项目,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大力推进VOCs源头控制。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和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源头替代。力争到2025年底前,家具制造、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等行业全面采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已使用高效处理设施的除外)。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建设适宜高效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对涉VOCs企业治理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行业治理水平,强化涉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管理。重点强化采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等低效治理设施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到2025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目标,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无组织逸散、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等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督促企业对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区域和工段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将废气收集后有效处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等VOCs排放治理,推动油品储运销体系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系统,优先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大力推广使用先进高效的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减少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做到“全密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和“全监管”,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深化工业炉窑和锅炉排放治理。推动水泥行业开展废气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殡仪馆尾气治理,严格实施工业炉窑分级管控,推动辖区内C级工业炉窑企业转型升级。逐步开展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加强1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及重点工业窑炉的在线监测和联网管控;新建燃气锅炉须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达到50毫克/立方米,严格落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科学制定燃气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公告。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到2025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属于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内,主要从事石材的加工、销售,所有设备均采用电能,所用工艺、设备和产品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此外,项目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工序分区设在密闭负压空间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综上分析,本项目与《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8、与《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与《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与《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的相符性生态与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从严落实“严格控制区内不得进行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活动”的要求,对于现有的、新建、改扩建的项目空间布局实施分类、分区监管。对照《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中云浮市生态严格控制区分布图(见附图9),本项目不在生态严格控制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确需调整并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规定可调整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和流程执行。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红线区域,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类型与特征,结合保护区的管理要求,采取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违背管控措施的开发建设活动。饮用根据《关于云浮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对照《云浮市环境保护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8〕416号)、《通过关于调整郁南县城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08〕13号)、《关于同意划定云浮市新兴县大坞水库岩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2〕66号),我市目前已划分9个市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全市划定了4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与市、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起构成相对完善的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体系。规划(2016-2030)》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图(见附图10)以及《云浮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本项目距周边最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云龙水库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约4.07km,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和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其中:一类功能区主要包括我市现有各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占地面积约405.93km2,约占全市面积的5.2%;其余部分划为二类区,约占地7379.07km2;另外,以一类区与二类区之间300m的区域作为缓冲带。各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执行,一类区与二类区之间的缓冲区执行一类区标准。对照《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中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见附图11),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号),涉及云浮市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有河流型水环境功能区划控制单元46个,大部分均为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划有水库型水环境功能区划控制单元15个,大部分均为Ⅱ类以上水质标准且具有饮用水功能。对照《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中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12),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南山河,水质目标为III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在已有的《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9-2020年)》市区声环境功能根据《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声环境功能区划:“3类区主要为工业园、产业转移园及相应集聚区、云符合区划的基础上,理顺未来我市建成区空间发展布局,优化调整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各级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标准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限值要求。浮新港等。”以及《云浮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环境保护规划图(见附图13),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为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综上分析,本项目不在《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年)》划定的生态严格控制区、饮用保护水源区范围内,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满足《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年)》相关要求。9、与《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与《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第十九条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TVOC表征)、苯乙烯、臭气浓度等,经有效废气处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中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TVOC表征)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0.095t/a(有组织排放为0.074t/a,无组织排放为0.021t/a),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符合第二十条产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石材生产加工应当采用湿法作业等清洁生产工艺,或者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修边、锯解、磨抛等产尘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干磨工序产生的干磨粉尘经“集尘式手提磨+水帘除尘柜”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符合第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石材生产加工活动应当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本项目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工序分区设在密闭负压符合第二一条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并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用于收集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且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空间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二条运输石材废渣、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本项目废石料收集后交由合法综合利用公司清运处置,沉淀池沉渣则委托专业清运单位定期清理外运综合利用。符合二三条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对其产生的石材废渣等废物应当分类收集、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规定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石材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石材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石材废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存贮石材废物。本项目厂内设一般固废收集设施和危废暂存间,并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并定期交由合法综合利用公司和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二四条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当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置;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本项目厂内规范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二五条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当建立废渣等石材废物的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所产生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石材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管理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处置并设置台账对固体废物进行记录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符合二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用符合十六条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于果树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第二十七条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生产加工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生产加工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向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石材生产加工废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本项目厂内设有2套八级沉淀池(长13m×宽5m×深4m,长13m×宽5m×深3m,总容积455m3)和1套四级沉淀池(规格:长8m×宽4m×深3m,总容积96m3),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符合第二十八条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当采用循环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循环利用。本项目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符合产业空间布局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园两发挥“主园”带动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主阵地。以云浮国际石材产业城主园为主战场,聚焦园区建设,践行“双循环”战略支点,激活云浮经济新“增长极”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符合区四基地依托汕湛高速串联粤东粤西,引领全面融湾的交通优势,以打造世界级低碳智慧产业平台新标杆和具有示范效应的RCEP合作园区为目标,着力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链条长、辐射效应强的石材总部经济,规划建设RCEP产业合作、经贸合作、科技合作、保税合作平台,布设产业园“智慧大脑”,加快落地一批石材产业世界500强和领军企业投资项目,引进一批跨境电商企业和外贸进出口服务平台,打造国际石材艺术展示中心、产业新技术研发示范区,国家级石材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和智慧运营平台。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属于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内,为石材绿色加工基地,与产业空间布局相符。“以江为道,东进融湾”为脉,做大做强石材荒料保税物流区。依托西江黄金水道,“以东融西联、通江达海”的强大航运能力,建设石材荒料保税物流中心(B型),用好保税物流区在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展销分销、简单加工等方面的功能,充分发挥疏港交通在石材产品运输中的作用,扩大荒料进口规模,切实降低企业经营费用成本,提升保税物流区吸引力,集中打造全市石材进出口贸易主战场。以“中国石都”为风采,做优做活石材文化工艺区的新亮点。依托市城区牧羊路石材工艺品集聚片区、石文化发源地及临近天湖景区等优势,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的工作部署,提档升级牧羊路一带,打造云浮石材城市IP网红点和工业旅游展销带。石材装备制造基地位于都杨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新规划约300亩工业用地,依托现有石材机械企业集聚优势,与金属智造产业融合发展,结合云安区、云浮新区发展“蓝图”,引进国内外石材机械龙头企业,集中发展石材机械“智造”,推动产学研融合,打造集石材装备研发、组装、测试于一体的国际石材机械智造核心基地。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依托六都镇现有1800亩的产业用地,着力巩固现有岗石、石英石、水磨石等产品的市场优势,开发功能型环保型人造石产品,发展人造石外加剂和人造石特种砂浆。拓展“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石材废渣,开发马赛克、碳酸钙粉体材料、陶瓷用原料和碎石等绿色产品,打造石材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基地。石材绿色加工基地依托安塘石材基地,提档升级第一、二、三期园区,高标准建设第四、五期园区,引导安塘街、腰古镇、思劳镇等的石材加工企业进园聚集,推动加工企业向数字智能化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进更多规模大、实力强、产能高、绿色环保的石材链主企业,打造云浮石材产业绿色加工发展的“高端样板”。花岗岩集聚基地位于云安区石城镇,占地面积约1600亩,主营花岗岩天然石材,重点依托中云石海和中磊石材城,展示云浮花岗岩石材工艺,将中云石海打造成为一站式花岗岩石材休闲采购中心和特色化云浮石艺电商平台;将中磊石材城打造成为石材工艺加工基地和电商综合孵化基地。综上分析,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属于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内,为石材绿色加工基地,与《云浮市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30年)》产业空间布局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随着“十四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全面展开和云浮全域融湾的不断推进,云浮石材产业将迎来持续发展契机,区域间的产业交流和产业链合作将不断增强,云浮石材文化、石雕石刻工艺也将逐步走向湾区、走向全国,产业技术引进应用和产业品牌建设都将迎来新的行业机遇。为满足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建设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本)》,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建筑用石加工(利用石材板材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受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的委托,云浮市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分析,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依据,编制了《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概况⑴地理位置及四至情况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8'21.844";北纬:22°56'52.369"。本项目东面紧邻义发石材、南面隔北二路为至美石材和泉胜石业、西面紧邻梦想城石材和其他石材厂、北面现为空置厂房,具体见图2-1。建设内容图2-1:项目地理位置及四至图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云浮市汉盛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建设规模: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年产大理石板材7.56万平方米,其中约3万平方米深加工出毛光板,剩余4.56万平方米作为毛板出售。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表2-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数值备注1总投资额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16%2占地面积7300m2/3总建筑面积7450m2/空置云中a业NNW15ANENW人AVEWNWAENEHEESEWSW厂房SwYSESSWSSES年风向玫瑰图(C:24.2%)项目图例:项目位置位置发其他项目爱艺加工中心林平村庄奥特曼泉至6凯恩斯灰胜美石石须石材业材国三心海居6轩逸石材12.141174077987622.94782979854074查询050m比例尺:J其中厂房建筑面积7300m2一层钢结构厂房办公建筑面积150m2两层砖混结构,位于钢结构厂房内4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5生产时间年运行300天日生产8小时工程类型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加工区占地面积4600m2,建有一层钢结构厂房(除出入口外,其余三面及顶棚均做密闭处理),厂房内地面实施硬底化,规划布设1台修边机、2台快锯、1台线锯、2台自动磨光机、1条补胶烘干线、干磨区、刮胶背网区、以及2套八级沉淀池和1套四级沉淀池。储运工程原料堆放区占地面积1425m2,建有一层钢结构厂房(除出入口外,其余三面及顶棚均做密闭处理),厂房内地面实施硬底化,规划布设荒料堆放区、不饱和聚酯树脂存放区、双线网布存放区和聚丙烯酰胺(PAM)存放区。成品堆放区占地面积1200m2,建有一层钢结构厂房(除出入口外,其余三面及顶棚均做密闭处理),厂房内地面实施硬底化,规划布设成品堆放区。原料和成品运输原料、成品进出厂采用汽车运输,生产过程中物料采用天车吊运。辅助工程办公区占地面积75m2,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50m2。公用工程供电系统50万千瓦时/年,由市政电网引入。给水系统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水帘除尘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用于果树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经厂内配套的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设有1套三级化粪池(规格:长4m×宽2m×深1.5m,容积12m3)。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设有2套八级沉淀池(长13m×宽5m×深4m,长13m×宽5m×深3m,总容积455m3)和1套四级沉淀池(规格:长8m×宽4m×深3m,容积96m3)。废气治理颗粒物:修边、锯解、磨抛等产尘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干磨工序设在密闭空间(干磨区密闭规格:长20m×宽8m×高3m)内,产生的干磨粉尘经“集尘式手提磨+水帘除尘柜”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机废气: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工序分区设在密闭负压空间(刮胶背网区密闭规格:长12m×宽7m×高3m,补胶烘干区密闭规格:长24m×宽7.5m×高2.5m,密闭区内均设集气罩)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和设备采用减振底座。固废治理生活垃圾:设生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废双线网布:分类分区暂存在一般固废收集斗中,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废石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收集斗中,定期交由合法综合利用公司处置。沉淀池沉渣:暂存于沉淀池内,委托清运单位定期清理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长4m×宽2m×高2.5m)内,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序号设备名称技术指标设备数量使用工序1修边机15kW1台修边工序,湿法作业2快锯55kW2台锯解工序,湿法作业3线锯220kW1台锯解工序,湿法作业4集尘式手提磨机1.1kW4台干磨工序,干法作业5补胶烘干线100kW1条补胶烘干工序616头自动磨机180kW1台磨抛工序,湿法作业720头自动磨机200kW1台磨抛工序,湿法作业8天车(2.8t)5.5kW3台物料输送物料输送物料输送本项目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每立方米大理石荒料的大板出材毫米),计算得出项目产品厚度17毫米的大板出材率≈45(m2/m3),即年产大理石板材7.56万平方米,其中约3万平方米深加工出毛光板,剩余4.56万平方米作为毛板出售。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备注光板重约46.3kg/m2本项目年加工大理石荒料1680立方米,年产大理石板材7.56万平方米,其中约3万平方米深加工出毛光板,剩余4.56万平方米作为毛板出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饱和聚酯树脂相对密度为1.14g/cm3,板材涂胶厚度171g/m2,综合考虑涂胶过程损耗,项目计,则正反两面涂胶所用不饱和聚酯树脂量为:30000×2×180×10-6=10.8t/a。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使用情况见表2-5。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备注荒料尺寸:2.7m×1.7m×1.0m,为块状大料,重约2.7t/m3220kg/桶,净含量205kg/桶1.8m×85m/卷,8.9kg/卷9天车(5t)5.5kW2台10天车(10t)22kW2台产品名称年产量大理石板材7.56万平方米标板尺寸:2700mm×1700mm×17mm,大理石密度取2.7g/cm3,毛板重约45.9kg/m2,经干磨、刮胶背网、补胶烘干、磨抛后的毛其中大理石毛板4.56万平方米大理石毛光板3万平方米原料名称形态储存方式最大储存量年用量大理石荒料固态厂内荒料堆放区存放85m31680m3不饱和聚酯树脂液态原料堆放区桶装存放5桶10.8t双线网布固态原料堆放区捆装存放20卷200卷聚丙烯酰胺(PAM)固态原料堆放区袋装存放2袋0.25t⑴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①不饱和聚酯树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本项目所用不饱和聚酯树脂成分中苯乙烯含量为20~40%,是不饱和聚酯溶于苯乙烯的混合物,为浅色黏稠液体。不饱和树脂科学名叫做不饱和聚酯树脂,“聚酯”是相对于“酚醛”“环氧”等树脂而区分的含有酯键的一类高分子化合物。这种高分子化合物是由二元酸和二元醇经缩聚反应而生成的,而这种高分子化合物中含有不饱和双键时,就称为不饱和聚酯,这种不饱和聚酯溶解于有聚合能力的单体中(一般为苯乙烯)而成为一种黏稠液体时,称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英文名UnsaturatedPolyesterResin简称UPR)。因此,不饱和聚酯树脂可以定义为由饱和的或不饱和的二元酸与饱和的或不饱和的二元醇缩聚而成的线型高分子化合物溶解于单体(通常用苯乙烯)中而成的黏稠的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作为胶结剂,是一种热固性树脂,当其在热或引发剂的作用下,可固化成为一种不溶不融的高分子网状聚合物。它可以在室温下固化,常压下成型,工艺性能灵活。相对密度在1.11~1.20左右,固化时体积收缩率较大。物理性质:耐热性—绝大多数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热变形温度都在50~60℃,一些耐热性好的树脂则可达120℃。力学性能—不饱和聚酯树脂具有较高的拉伸、弯曲、压缩等强度。耐化学腐蚀性能—不饱和聚酯树脂耐水、稀酸、稀碱的性能较好,耐有机溶剂的性能差,同时,树脂的耐化学腐蚀性能随其化学结构和几何开关的不同,可以有很大的差异。介电性能—不饱和聚酸树脂的介电性能良好。化学性质:不饱和聚酯是具有多功能团的线型高分子化合物,在其骨架主链上具有聚酯链键和不饱和双键,而在大分子链两端各带有羧基和羟基。主链上的双键可以和乙烯基单体发生共聚交联反应,使不饱和聚酯树脂从可溶、可熔状态转变成不溶、不熔状态。主链上的酯键可以发生水解反应,酸或碱可以加速该反应。若与苯乙烯共聚交联后,则可以大大地防止水解反应的发生。聚酯链末端上的羧基可以和碱土金属氧化物或氢氧化物(例如MgO,CaO,Ca(OH)2等)反应,使不饱和聚酯分子链扩展,最终有可能形成络合物。分子链扩展可使起始粘度为0.1~1.0Pa·s粘性液体状树脂,在短时间内黏度剧增至103Pa·s以上,直至成为不能流动的、不粘手的类似凝胶状物。树脂处于这一状态时并未交联,在合适的溶剂中仍可溶解,加热时有良好的流动性,但固化的不饱和聚酯树脂不易降解。本项目不饱和聚酯树脂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见表2-6。表2-6:不饱和聚酯树脂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成分/组成信息化学品名称:不饱和聚酯树脂纯品混合物√有害成分:苯乙烯:含量20~40%树脂:含量60~80%理化性质外观及性状:液体(含苯乙烯),浅色,略带气味主要用途:主要用作天然大理石、玻璃钢、涂料生产。熔点:不适用相对密度(水=1):1.14沸点:146℃相对密度(空气=1):无资料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燃烧热(kJ/mol):无资料临界温度:无资料临界压力(MPa):无资料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折射率:无资料闪点:无资料爆炸上限(%):无资料引燃温度:无资料爆炸下限(%):无资料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最大爆炸压力(MPa):无资料溶解性:不溶于水,可混溶于甲苯、二甲苯、溶剂油等多数有机溶剂。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对眼和上呼吸道黏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急性中毒: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黏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慢性影响:常见神经衰弱综合征,有头痛、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指颤等。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有时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皮肤粗糙、皱裂和增厚。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爆炸危险:易燃,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化学品化学品商品名:聚丙烯酰胺或PAM英文名:Polyacrylamide(PAM)成分/组成信息化学品名称:聚丙烯酰胺容积密度:0.70gms/cm3相对分子量:900万黏度:(1.0%SOL)950mPa·s离子性:阳离子水分(0.1%SOL):10%以下化学类别:螯合剂型聚合物pH值:6.0-7.0理化性质颜色:白色粒状气味:无味危险性概述石材产品3482.04t/a危险性类别:无侵入途径:无健康危害:无资料急性中毒:无慢性影响:未发现。环境危害:无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危险性类别:无侵入途径:无健康危害:无资料急性中毒:无慢性影响:未发现。环境危害:无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废石料1063.687t/a危险性类别:无侵入途径:无健康危害:无资料急性中毒:无慢性影响:未发现。环境危害:无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大理石荒料4536t/a沉淀池沉渣(干渣)2.48t/a危险性类别:无侵入途径:无健康危害:无资料急性中毒:无慢性影响:未发现。环境危害:无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不饱和聚酯树脂10.8t/a废双线网布0.1t/a危险性类别:无侵入途径:无健康危害:无资料急性中毒:无慢性影响:未发现。环境危害:无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双线网布1.78t/a粉尘排放量0.317t/a聚丙烯酰胺(PAM)0.25t/a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TVOC表征)产生量0.206t/aVocs无组织排放量0.021t/a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工序vocs产生量0.206t/a0.185t/a“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voCs处理量0.111t/avocs有组织排放量0.074t/a⑵物料平衡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整体物料平衡见图2-2,VOCs平衡见图2-3。图2-2:项目物料平衡图(t/a)图2-3:项目VOCs平衡图(t/a)6、公用工程⑴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水帘除尘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根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废水源强核算过程可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①生活给排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21年第3号)批准发布的《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不设食宿的新建项目,生活用水定额按“国家行政机构”中无食堂和浴室的先进值10m3/(人·a)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50m3/a。另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50升/人·天时,折污系数取0.8”,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3/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用于果树灌溉,不外排。②生产给排水本项目工艺流程为荒料吊装→修边→锯解→干磨→刮胶背网→补胶烘干→磨抛→检验出货,年产大理石毛板4.56万平方米、大理石毛光板3万平方米。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32建筑用石加工行业系数表”,产品规模等级<40万平方米/年,对应工业废水产污系数取0.394吨/平方米-产品。建筑用石加工行业系数摘录详见表2-8。表2-8:建筑用石加工行业(系数表摘录)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系数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建筑板材(毛板、毛光板、规格板)荒料(大理石等)锯解、涂胶、磨抛、裁切(有涂胶)<40万平方米/年工业废水量吨/平方米-产品0.394沉淀分离+循环利用经计算,本项目生产废水量约为29786.4m3/a,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于修边、锯解和磨抛工序。参考《天然大理石荒料》(JC/T202-2011)30150生活用水120三级化粪池2978.64生产用水29786.4多级沉淀池720水帘除尘用水7200多级沉淀池中大理石荒料物理性能技术指标,本项目购进的大理石荒料体积密度为2.7g/cm3、吸水率≤0.5%,且修边、锯解、磨抛工序废水在作业面停留时间较短,因此,生产废水循环回用损耗主要来自废水沉淀分离和清理沉渣过程,约占生产废水量的10%,即循环补充新鲜水量2978.64m3/a,循环回用水量26807.76m3/a。③水帘除尘给排水本项目干磨工序产生的干磨粉尘通过手提磨机自带的集尘管道负压收集至水帘除尘柜内,捕集到粉尘随喷淋水落入水槽,最后经排水管道流至沉淀池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干磨区拟设置2台水帘除尘柜(由柜体、抽风系统、水帘板、循环水泵、电控箱组成),单台循环水泵设计流量1.5m3/h,水帘除尘废水总量为1.5×2×2400=7200m3/a,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水帘除尘废水在沉淀分离和清理沉渣过程中的损耗量约占废水量的10%,即循环补充新鲜水量720m3/a,循环回用水量6480m3/a。本项目建成后,新鲜水用量约3848.64m3/a,水平衡见图2-4。图2-4:项目水平衡图(m3/a)⑵供电系统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采用电能,综合设备运行、备用、检修以及相关技术指标,项目用电总量约50万千瓦时/年,由市政电网引入。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采用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运行天数300天。8、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遵循人流、物流畅通原则设置办公区、生产加工区、原料堆放区和成品堆放区,并按照相互关系的密切程度做出合理布局,其中办公区设在临近北二路一侧,成品堆放区设在厂区南部,生产加工区和原料堆放区则依据各种生产要素(如设备、原辅材料、能源、人员等)综合安排在厂区中部和北部,具体详见附图5。产污设备/区域生产工艺污染物大理石荒料循环回用修边机修边沉淀池快锯/线锯锯解毛板成品出售干磨刮胶背网区刮胶背网有机废气、补胶烘干线补胶烘干环同用磨抛16头/20头自动磨机沉淀池大理石毛光板毛光板成品出售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场地厂房,相关辅助、配套工程已经建设完成,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部分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基本局限在厂房内,且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因此,本环评不再对施工期污染情况进行分析。2、运营期⑴工艺流程本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石材加工粉尘和有机废气等,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2-5。图2-5: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修边(修边机):对大理石荒料不规则的边缘进行切割,去除多余部分,使其规整,以便于后续的锯解加工。本项目修边机自带喷水装置,生产过程中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头部位,石材加工粉尘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处理。此工序产生石材加工粉尘、生产废水、设备运行噪声、废石料、沉淀池沉渣以及投加聚丙烯酰胺(PAM)产生的废包装袋。锯解(快锯/线锯):建设单位按照生产加工单上的产品名称、颜色、纹路以及要加工的尺寸、厚度、公差等参数进行选料,满足要求的荒料由天车运至快锯/线锯的工作位置,固定后锯切出毛板,部分毛板作为产品直接出售,部分毛板进入下一步工序。本项目快锯/线锯自带喷水装置,生产过程中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头部位,石材加工粉尘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处理。此工序产生石材加工粉尘、生产废水、设备运行噪声、废石料、沉淀池沉渣以及投加聚丙烯酰胺(PAM)产生的废包装袋。干磨(集尘式手提磨机):由于锯解出的毛板存在锯痕、毛刺或局部不平,刮胶背网前需对不平整的基面进行打磨平整,以利于双线网布与石材紧密贴合,提升板材抗折强度。本项目干磨工序设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干磨粉尘经“集尘式手提磨+水帘除尘柜”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此工序产生石材加工粉尘、设备运行噪声以及水帘除尘废水。刮胶背网(人工):大理石毛板平放至板车后,作业人员按照毛板尺寸裁切出相同规格双线网布,并将毛板推入密闭刮胶背网区内进行刮胶背网,即使用树脂胶在毛板背面粘贴双线网布,以增加板材抗折强度。刮胶背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废双线网布和废活性炭。补胶烘干(补胶烘干线):为了填补石材表面的孔洞、砂眼以及缝隙,部分毛板在研磨抛光前必须正面刮胶。本项目补胶烘干线设备构成主要包括自动上板机、输送架、烘干机和自动下板机,首先通过自动上板机、输送架将毛板输送至涂胶区域进行人工正面涂胶,接着进入烘干机(电加热,烘干温度30~35℃)烘干固化约40min,最后下板转至研磨抛光工序。本项目补胶烘干工序设在密闭负压空间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设备运行噪声和废活性炭。磨抛(16头/20头自动磨机):该工序采用16头/20头自动磨机(设备构成:全自动翻板机、大板过渡传送装置、磨头总成、操作控制面板、扫描装置、清洗、吹干装置等)作为磨抛设备,首先将补胶烘干后的毛板粗磨校平,然后逐步经过半细磨、细磨、精磨及抛光,把大理石的颜色纹理完全展示出来,使其厚度、平整度、光泽度达到出货要求。本项目16头/20头自动磨机自带喷水装置,生产过程中使用循环水喷淋磨具部位,石材加工粉尘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处理。此工序产生石材加工粉尘、生产废水、设备运行噪声、废石料、沉淀池沉渣以及投加聚丙烯酰胺(PAM)产生的废包装袋。⑵产排污环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用于果树灌溉;生产废水和水帘除尘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干磨工序产生的干磨粉尘经“集尘式手提磨+水帘除尘柜”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包装袋和废双线网布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废石料定期交由合法综合利用公司处置;沉淀池沉渣委托相关清运单位定期清理外运综合利用;树脂空桶妥善收集后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重新利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设备定时维护使用的机油由维护单位带来,维护完成后带走,不在厂内存放,无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产生;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见下表2-9。表2-9: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污染类别污染源名称产污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处理措施废水生活污水日常办公CODCr、BOD5、SS、氨氮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用于果树灌溉生产废水修边、锯解、磨抛pH、CODCr、SS、石油类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水帘除尘废水废气处理废气石材加工粉尘修边、锯解、磨抛颗粒物采用湿法作业干磨颗粒物干磨粉尘经“集尘式手提磨+水帘除尘柜”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机废气刮胶背网和补胶烘干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TVOC表征)、苯乙烯、臭气浓度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办公/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废水处理/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废双线网布刮胶背网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废石料修边、锯解、磨抛/交由合法综合利用公司处置沉淀池沉渣废水处理/委托专业清渣公司定期清理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噪声设备运行噪声设备运行/合理布置厂房和采取基础固定、减振处理措施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二路北侧云府国用(2006)第0021号(新城恒宇石材侧)的厂房,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建筑用石加工企业,主要环境问题是周边企业生产加工时产生的粉尘、噪声和固体废物,以及道路交通噪声和道路扬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属于云城区辖区范围内,根据《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年)》,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见附图11),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⑴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引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2024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见附件5,https://www.yunfu.gov.cn/sthjj/xxgk/tzgg/content/post_1942047.html)中的数据进行评价,评价项目为SO2、NO2、PM10、PM2.5、CO、O3,具体数据见下表3-1。表3-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达标情况SO2年平均960达标NO2年平均2140达标PM10年平均3770达标PM2.5年平均2035达标O3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26160达标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8004000达标2024年云浮市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和O3第90百分位数最大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⑵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