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房产 商业服务招标采购公告(梧州万众中医医院有限公司202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买提示】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五、【保证金交纳】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锁。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六、【标的物瑕疵】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余款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拍卖余款后,应按照拍卖公告的指引告知法院并等待进一步通知,严禁未经法院的许可自行处置拍卖标的物,如开锁换锁、清空、搬迁、拆卸等。待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八、【悔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税费负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禁止扰乱拍卖秩序】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暂缓、中止、撤回拍卖(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有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三、【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于联系买受人以及买受人能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及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导致法院无法联系买受人或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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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docx
注:以下资料摘自广西金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桂金利司法估字(2025)第026号资产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
(一)估价对象财产范围
本次估价对象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至33号等10处商业房产,房屋总产权建筑面积413.37㎡(详见建筑物明细表)。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1)区域概况。估价对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至33号等10处商业房产,属梧州市万秀区管辖。
(2)位置状况。估价对象位于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二路12号,所在小区为城月月桂花城。
(3)商服繁华度。估价对象所属区域为梧州市老城区,万秀区集中了城市的主要商业、文化和历史资源,是本地居民和游客活动的核心区域。估价对象所在区域配套建设完善,周边商铺经营类型主要为临街商店、便利店、商业广场、餐饮为主,区域内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综合评价商服繁华度较高。
(4)交通条件。委估对象临龙湖街,周边设有“鸡爪山”公交站点,有22、29路、41路、42路公交路线经过,出租车往来较频繁,附近有大学路、工厂二路、步埠路等主次道路,道路通达度较好,对外交通便利度较高。
(5)停车便利度。估价对象所在道路周边设有停车位,能勉强满足临时停车需要;综合评价区域内停车便利度一般。
(6)公共配套设施状况。估价对象附近多为自建房和住宅小区,有广汇美景花苑、蝶苑里、福兴龙城等住宅小区,附近住宅入住率较高,区域内有梧州市第一中学、潘塘公园、旺城广场、蝶山教育实验幼儿园、梧州市逸夫小学等休闲、娱乐、文体配套设施,生活配套设施及教育配套设施较好,能满足住户的需求,综合评价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7)基础设施状况。区域道路、供水、排污、供电、电讯等市政配套齐全,功能正常运转、保障率高,能较好地满足区域人们生产、生活所需,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
(8)景观优劣度及环境条件。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目前以商业、住宅用地为主,绿化覆盖率较好,有噪音污染,综合评价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景观度及环境条件较好。
2、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建筑结构:估价对象均分布在3幢8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内。
(2)设施设备: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齐全。
(3)平面布局:较规则。
(4)现状用途:估价对象为商业服务。
(5)新旧程度:根据《梧州市不动产登记查档结果证明书》记载,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至33号等10处商业房产于2009年12月31日竣工,经现场勘察,房屋结构稳定,工程质量好,维护保养情况良好,房屋完损等级为基本完好房,确定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至33号等10处商业房产综合成新率约为75%。
3、估价对象登记情况、实物现状及租赁情况见下表:
建筑物实物现状一览表

序号
权属证书号
权属人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用途
结构
所在层/总层数
建筑面积(㎡)
实物现状及租赁情况

1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56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36
商业服务
钢混
1/8
40.50
估价对象估价对象位于梧州市城月月桂花城小区一幢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商住楼内的地上第一层商铺,不临街,该10间已全部打通使用,商铺层高5米,搭建一层夹层,入户安装铝合金玻璃门,室内一层地面贴瓷砖,二层为木地板,内墙面安装木墙板,天面刷涂料,楼梯步阶为花岗岩瓷砖,安装铝合扶手、栏杆,厨卫内墙贴瓷砖,天面安装铝扣板吊顶,水电暗敷,为中档装修。现已对外出租,承租方为梧州万众中医医院蝶山门诊部,出租情况详见《租赁情况说明表》。

2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59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5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30
商业服务
钢混
1/8
46.51

3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0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6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54
商业服务
钢混
1/8
31.61

4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3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7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37
商业服务
钢混
1/8
43.92

5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4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8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55
商业服务
钢混
1/8
45.18

6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5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9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33
商业服务
钢混
1/8
43.10

7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6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30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46
商业服务
钢混
1/8
43.92

8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615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31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71
商业服务
钢混
1/8
31.61

9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7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32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32
商业服务
钢混
1/8
43.92

10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70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33号商业
450403002001GB21384F00010068
商业服务
钢混
1/8
43.10

合计
413.37

租赁情况说明表

序号
坐落
建筑面积(㎡)
标的物经营品牌
租赁人
租赁合同期限
实际租赁租金
每平方米租金

1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33号商业
413.37
梧州万众中医医院蝶山门诊部
梧州万众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2025.1.1-2026.10.31
10334元/月
25

3、土地基本状况:
(1)权利人:广西梧州城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坐落:梧州市蝶山二路12号城月月桂花城小区全体业主用地。
(3)四至:东南面至蝶山二路,东北面、西北面、西南面至私人用地。
(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5)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6)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经营。
(7)土地面积:共有宗地面积为18908.98㎡。
(8)形状:较规则。
(9)土地开发程度:估价对象实际开发程度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及场地平整)。
(10)土地使用期限:2003年2月12日起至2053年2月11日止,截至价值时点,尚可使用年限为27.52年
4、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1)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广西梧州城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经营,委估产权总建筑面积7609.40㎡(详见建筑物明细表),此面积只能本报告使用,对此面积我们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房地产交易过户等涉及建筑面积时,以房地产权威测绘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评估人员进行了实地查勘,但没有进行实地测量。
(2)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记载及估价委托人介绍,截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
二、价值时点
1、本项目价值时点为2025年8月6日(现场勘察日)。
2、估价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价值时点有效的价格标准。
3、选择上述时点为此次估价的时点,是为了有利于保证估价结果有效地服务于估价目的,合理选择作价依据、价格标准、估价方法和估价技术参数。
三、估价结果
本公司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工作程序,选取科学的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和对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分析,确定权属于广西梧州城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33号商业房地产,商业服务、经营用途,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评估,在估价时点2025年8月6日的房地产价值为:
房地产价值评估结果汇总表

估价对象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33号商业房地产

估价对象评估单价
详见:附件《估价结果明细表》

估价对象建筑面积合计
413.37㎡

房地产评估总价
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玖仟元整(¥396.90 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33号商业房地产按房号分割为小宗处置。

估价结果明细表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名称
建筑面积
房地产单价(元/㎡)
房地产总价(万元)

1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56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4号商业
40.50
9602
38.89

2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59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5号商业
46.51
9602
44.66

3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0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6号商业
31.61
9602
30.35

4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3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7号商业
43.92
9602
42.17

5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4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8号商业
45.18
9602
43.38

6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5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29号商业
43.10
9602
41.38

7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6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30号商业
43.92
9602
42.17

8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615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31号商业
31.61
9602
30.35

9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67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32号商业
43.92
9602
42.17

10
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570号
蝶山二路12号第1.2.3.幢一层33号商业
43.10
9602
41.38

总合计
413.37

396.90

房地产评估总价
396.90(保留两位小数)

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陆万玖仟元整

四、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一般假设
1.估价对象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可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2.估价委估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梧州市不动产登记查档结果证明书》复印件,我们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上记载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资料进行了审慎检查,但未予以核实,在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市场供应关系、市场结构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实质性改变。
4.估价人员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使用。
5.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即能满足以下条件:(1)自愿销售的卖方及自愿购买的买方;(2)交易双方无任何利害关系,交易的目的是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3)交易双方了解交易对象、知晓市场行情;(4)交易双方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5)不存在特殊买者的附加出价。
6.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已出租的商铺,是存在租赁权的,估价结果中评估价值包含租赁权的价值,在价值时点未出租的商铺,我们假设估价对象不存在租赁权。
(二)未定事实假设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记载估价对象的容积率,本次估价采用的容积率以估价对象实际容积率为准。
(三)背离事实假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和中房学〔2021〕37 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结果不应当考虑评估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影响,因此不考虑评估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即假设在估价对象没有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存在。
(四)不相一致假设
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不存在状况之间不一致,故本报告无不相一致假设。
(五)依据不足假设
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不存在依据不足事项,故本报告无依据不足假设。
(六)估价报告使用限制
1.根据中房学[2021]37号第十二条记载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应当关注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及其对评估对象市场价格的影响。由于估价委托人未书面确定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本次估价选择“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转让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2.本估价报告仅使用于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与佛山市盛泰明月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梧州城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冯锦东,冯锦汉,佛山市凯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粤0605执17683号】的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据,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本估价报告自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即从2025年9月9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止。但价值时点后,在报告有效期内估价对象的质量及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估价对象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估价结果;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估价。
4.本估价报告专为估价委托人所使用,未经本估价机构同意,不得向估价委托人和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参考资料均为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通告及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
5.本估价结果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估价结果不能被认为是估价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6.本次估价对象由估价委托人有关人员现场指认,若与实际不符,应重新估价。
7.本估价报告若出现文字或数字因打印、校对及其他原因发生误差时,请估价委托人及时通知本估价机构更正。
8.本报告由广西金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9.本报告必须经估价机构加盖公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后方可使用,估价机构仅对本报告的原件承担责任,对任何形式的复制件概不认可且不承担责任。
10.本估价报告中采用的价格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 房产 商业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