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6)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吉田精密塑料模具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珠环建表[2026]14号
2026-01-15
珠海吉田精密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广东珠海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477号珠海樱雪电器有限公司厂房一西侧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珠海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联系电话:0756-7262190传 真: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环建表〔2026〕14号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吉田精密塑料模具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海吉田精密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86492691M):报来的《珠海吉田精密塑料模具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511-440404-04-01-573534)等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一、珠海吉田精密塑料模具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477号珠海樱雪电器有限公司厂房一西侧,增加租赁厂房至4670平方米,由于原材料变化、新增产品模具导致新增污染种类,原项目发生重大变-1-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年产塑胶件700万件、模具300套。本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单位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本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三、本项目位于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所属环境管控单元在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具体管控要求。四、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管理要求。(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氨、苯乙烯、臭气浓度-2-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管理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厂界执行其4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应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贮存、严格管理。(五)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1.8578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1071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1.7507吨/年)以内,实行倍量削减替代方案。(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五、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3-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七、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八、如国家和地方颁布或修订新的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或标准,按其适用范围严格执行。九、原《关于珠海吉田精密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金环建[2011]082号)自本批复作出之日起自动失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15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