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
征收土地预公告方征预公〔2026〕4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方征预公〔202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方城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涉及方城县
杨集镇
官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
(二)、(五)
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预公告发布后,方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
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
202
3
〕
6
6
号)要求,方城县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
2026
年
1
月
14
日
—
2026
年
1
月
28
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方城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1
月
14
日
预公〔2026〕4号.pdf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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