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不动招标采购公告(龙泉鼎丰酒店有限公司2026)
起拍价 :¥409500
开拍时间 : 2026-01-17 10:00:00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详细地址 : 龙泉市鼎丰大厦 2-3A1810室
所属机构 : 龙泉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5)浙1181执1896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409500
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本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丽方估字(2025)第FZSF47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龙泉市鼎丰大厦2-3A1810室的不动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
拍品所有人
龙泉鼎丰酒店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1、商业;2、出让
钥匙
有
租赁及腾空情况
无租赁,毛坯房。
权利限制 情况
1.查封:有(√)无() 2.抵押:有()无(√)
提供的 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龙泉市鼎丰大厦2-3A1810室的不动产 龙泉市鼎丰大厦2-3A1810室的不动产,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6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67平方米,权证号为浙(2024)龙泉市不动产权第0006825号,房屋总层数30层,所在层次18层。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权属人为龙泉鼎丰酒店有限公司单独所有;权证号为浙(2024)龙泉市不动产权第0006825号;使用期限至2060年1月24日。权利负担信息:无。腾空情况:已腾空。【拍卖标的物评估报告请在拍卖网站“标的物介绍”页面“相关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2、税、费负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特别提醒:买受人在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逾期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将视为放弃税费(其垫付的被执行人承担部分)退缴权利,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将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公告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7日10时至2026年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龙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泉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8/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泉市鼎丰大厦2-3A1810室的不动产
龙泉市鼎丰大厦2-3A1810室的不动产,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6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67平方米,权证号为浙(2024)龙泉市不动产权第0006825号,房屋总层数30层,所在层次18层。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权属人为龙泉鼎丰酒店有限公司单独所有;权证号为浙(2024)龙泉市不动产权第0006825号;使用期限至2060年1月24日。权利负担信息:无。腾空情况:已腾空。【拍卖标的物评估报告请在拍卖网站“标的物介绍”页面“相关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评估价:585000元,起拍价:409500元,保证金:81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在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将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开户或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的涉拍卖房产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学籍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相关户籍、学籍管理部门了解。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8-7752067,联系人:项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6年1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收款账号:622858099990922554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8-7260810,法院咨询电话:0578-7260685。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龙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拍卖须知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7日10时至2026年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止(延时除外)在龙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泉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8/06),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龙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泉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2个工作日前到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特定人员行为禁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②网络服务提供者;
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月28日前将尾款支付到龙泉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龙泉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8-7260810。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法院咨询电话:0578-726068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龙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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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 不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