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扩建工程节能审查的意见
银审服(节)函发〔2026〕2号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单位委托宁夏华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扩建工程节能报告》收悉。经评审、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苏银产业园,项目代码为:2509-640908-89-05-905551。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学生宿舍楼2栋,科技教学楼1栋,食堂1栋,智能制造产教融合综合智能制造产教融合综合实训车间1栋,风雨操场1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6700平方米(含地下人防工程4200平方米),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硬化、绿化、室外管网等基础设施。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88.36吨标准煤(当量值)、1385.14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电力消耗量178.46万kWh,天然气消耗量320764.71m3/a,热力14056.03GJ/a。项目居住建筑供暖耗热量77.72MJ/(m2˙a),公共建筑供暖与照明平均能耗27.49kWh/m2,达到《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要求。根据计算,项目对宁夏完成碳排放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好节能报告(终稿)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优化生产车间、工艺系统、设施布置,减少能量损失;将节能报告提出的工艺节能、设备节能和管理节能等节能措施落实到位;选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工艺。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即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三)加强节能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项目投产后,要持续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单位产品能耗和能耗强度稳定下降。
四、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要自行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等规定中验收内容、验收程序要求及时开展节能验收,确保节能措施和能效指标的落实,形成节能验收报告报相关部门备案。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产品、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建设中,由节能主管部门依据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终稿),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生产运行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六、落实节能报告(终稿)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批复-关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扩建工程节能审查的意见.pdf】已下载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