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招标采购公告(2026)
《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土壤污染
2026-1-16 10:14:23
根据地块开发和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相关委托,汕头市绿吉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及《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10月15日)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的要求,本次土壤调查在收集现有地块资料的基础上,开展了地块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识别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确定污染类型及污染程度,根据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提出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完成了《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一、公众查阅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本网站查询《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二、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以向调查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汕头市绿吉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2号中信大厦6楼602号房A单元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29228657
附件: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6日
汕头市华侨试验区珠港新城片区珠池深水港码头仓库项目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委托单位: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机构:汕头市绿吉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摘要本次土壤调查地块位于汕头市华侨试验区中山东路珠港新城片珠池深水港南侧,地块北面为深水港码头和龙光世纪商务中心(在建),南面为汕头港,西面为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东面为海通货柜码头,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515471.892平方米(773.21亩),其中退让占地面积约为37195.218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约为478276.674平方米。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的要求进行布点采样,此次调查工作包含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调查部分。本次初步调查阶段,采用分区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相结合,共布设124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场地内采样点位123个,场地外对照点位1个,每个采样点取4-5个深度采样。本地块共布设124个土壤监测点位,土壤样品总数498个。检测项目共54项,包括:①理化性质:pH、含水率;②基本项45项:重金属:镉、汞、砷、铅、铬(六价)、铜、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比、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③石油烃、氟化物、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蒽、芘、菲。地下水采样点10个,1个对照点,检测项目有54项:①常规指标(13项):pH、水温、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钠、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②重金属(12项):铁、锰、铜、锌、铝、汞、硒、镉、砷、铬(六价)、铅、镍;③挥发性有机物(20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二甲苯(总量)、苯乙烯;④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萘、苯并【a】芘、苯并【b】荧蒽;⑤特征污染物(6项):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石油类、蒽、芘、菲。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分析测试工作由获得省级计量认证(CMA)的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完成,土壤中氟化物、蒽、芘、菲指标采用《深圳市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其余指标土壤指标主要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HJ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石油类指标评价标准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可萃取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指标评价标准参照执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其余指标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此次调查工作主要结论如下:(1)地块内土壤样品:项目土壤及土壤对照点指标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项目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及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等)的建设要求,不需进一步调查。(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场地内监测结果超过Ⅳ类标准的指标为:1#点位、2#点位、40#点位、68#点位、75#点位、83#点位、107#点位的铝;1#点位、2#点位、40#点位、107#点位的铁;1#点位、2#点位、3#点位、40#点位、48#点位、68#点位、75#点位、82#点位、83#点位、107#点位、0#点位的浑浊度;40#点位、48#点位、0#点位的氯化物;40#点位、48#点位、0#点位的钠;1#点位、40#点位、48#点位、0#点位的溶解性总固体;1#点位、2#点位、40#点位、83#点位的氨氮,其余监测指标检测值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石油类监测指标检测值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限值。地下水石油烃、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监测指标监测值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其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碘化物、铬(六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二甲苯(总量)、苯乙烯、萘、苯并【a】芘、苯并【b】荧蒽、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蒽、芘、菲等指标均未检出;本次场地内地下水监测指标中,有溶解性总固体、浑浊度、氨氮、氯化物、铁、铝、钠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IV类标准限值,超标的监测指标均为地下水常规监测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为非气态污染物,不具挥发性,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的暴露途径。调查地块规划用作图书展览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娱乐用地、公园绿地、商业/商务用地、住宅用地,采用市政自来水供水,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饮用地下水的暴露途径。本地块未来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人员皮肤接触地下水,亦仅限于开挖期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将不再存在接触地下水的可能。调查地块未来不开采和使用地下水,本地块地下水无实际利用价值,不会发生《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中的皮肤接触地下水的暴露途径。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超标污染物指标不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暴露途径。综上所述,项目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对人体不存在健康风险。根据监测结果,地下水监测指标检出值中有部分指标差异较大,由于项目地块临近海岸,海水靠近海岸地带受潮汐影响明显,地下水流动变化较大。项目地块内各地下水监测点位受海水潮汐倒灌影响程度不同,导致各指标浓度在不同地块的检测值相差较大,由于地块原为海边滩涂地,可能存在鱼虾蟹等生物残骸分解后导致含氮的中间产物浓度较高,当地下水氨氮等浓度较高,当水中缺氧时,含氮有机物在厌氧菌的作用下,发生反硝化作用产生氨导致。本次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使用。根据导则要求,本阶段初步调查结束,无须对该项目地块进行详细环境调查,无须进行第三阶段调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01819001289名称:广东省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路7号经审查,体机构已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现予批准,可以南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特发此证,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能力《含食品)及授权基手人见证书附表你机构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成证书的法律青任山广本者中鼎检流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发证日期:2021401月18日许可使用标志有效期至:2024年08月07日11发证机关:(印章)201819001289注宏要延桂证书有期的,直当在证书届满有期3小月提出申请,不用芳本证书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在中华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P2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91441900794627680G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尚可、监管信息。名称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6年10月08日JDGL法定代表人许剑华营业期限良长期经营范围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电子电气产品、服装、鞋类、纺织品、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皮革、玩具、家具、食品、药品、饲料、化妆品、饰品、环境、日用品、包装材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肥料的检测发区工业北四路7号:验货服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质检技术服务:认证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检測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扣请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逾期将受到信用惩戒和处罚。2021月6途径: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月6E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委托单位: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调查单位:汕头市绿吉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月附件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项目名称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类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联系人王卓楠联系电话13417067284电子邮箱/地块类型□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申请的,填写土地使用权收回时间)/前土地使用权人/建设用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溪湾片区华商路和四海大道交界西北侧经度:116°47′9.58″纬度:23°21′37.73″☑项目中心□其他(简要说明)四至范围地块四至现状均为空地,其中东侧规划为华商路,南侧规划为四海大道,西侧和北侧均规划为区间路。(可另附图)注明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占地面积(m2)31614.42行业类别(现状为工矿用地的填写该栏)□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用地☑其他闲置用地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情况□已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用途第一类用地:包括GB50137规定的口居住用地R口中小学用地A33口医疗卫生用地A5口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口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者儿童公园用地第二类用地:包括GB50137规定的口工业用地M口物流仓储用地W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口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口公共设施用地U口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口绿地与广场用地G(G1中的社区公园或者儿童公园用地除外)口不确定报告主要结论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探勘,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均无电镀、线路板、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对地块产生环境污染影响不大。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项目土壤监测因子砷、镉、铜、铅、汞、镍等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总铬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铬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表明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根据导则要求,本项目第一阶段调查结束,不需进行第二、第阶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申请人:惠请人为单位的盖费电请人为个人的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2026114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摘要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溪湾片区华商路和四海大道交界西北侧,用地面积约31614.42平方米(47.422亩)。地块四至现状均为空地,其中东侧规划为华商路,南侧规划为四海大道,西侧和北侧均规划为区间路。本地块历史用途为海域和填海空地,现状为闲置空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R21/B11)、服务设施用地(R22)、防护绿地(G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土壤污染防治法》、《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的通知》(汕市环函〔2023〕32号)等文件要求,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围填海地块)用途赋予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在办理供应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10月15日)的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等,本地块调查工作仅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可结束。此次调查工作主要结论如下: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地块历史用途为海域和填海空地,不涉及生产加工。本地块历史及现状上不存在国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入驻的情况,无汕头市重点排污单位企业,不存在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排放以及工业固体废物的堆放,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地下管线、地下储罐等设施,无电镀、铅酸蓄电池生产、制革、印染、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储运等行业企业,也不存在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为海域和填海空地,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相邻地块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不大。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均无电镀、线路板、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对地块产生环境污染影响不大。1、根据收集到的历史卫星影像图、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仅涉及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活动;2、根据人员访谈情况可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输送、排放等活动;汕头市溪湾B组团武夷山路-侨韵路东南片区00203、00204、00205、002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3、根据网站查询及管理部门的访谈可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和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违法事件;4、根据网站查询、管理部门的访谈可知,未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土壤、地下水等已有监测数据的,根据本次现场快速筛查结果表明,各土壤监测因子未超过相关筛选值,监测数据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5、调查地块内地块现状及历史使用均无工业生产,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影响对调查地块土壤污染影响较小,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根据人员访谈及网站查询可知,地块内外来土壤来源地清晰,且来源地经污染识别满足本地块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7、周边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企业活动,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来自周边区域污染源的污染风险;8、根据现场踏勘和快速筛查结果表明,各土壤监测因子未超过相关筛选值,地块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当前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包括但不限于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在颜色、气味等方面的污染迹象),现场快筛结果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10月15日)的调查布点原则,本地块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随机布设20个快筛点位,在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快筛点位,对21个表层土样的重金属含量以及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土壤监测因子砷、镉、铜、铅、汞、镍等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总铬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铬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不存在污染迹象,可作为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不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