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育场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工程监理招标采购公告(2026)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体育局: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体计字〔2025〕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5〕25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消防整改意见,解决消防等基础设施日益老化的问题,同意建设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510-360000-04-05-944261)。项目单位为江西省运动训练保障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666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范围有主体育场东、南、西、北四看台下的附属功能区及设备用房;改造内容包括拆除违建用房,新建排烟机房,各看台下部水电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暖通系统改造及室外消防设施改造。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9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954.07万元,资金来源为事业单位收入。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八、请江西省运动训练保障中心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配置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备设施。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6年1月13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工程监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设计、工程监理估算金额分别为26.68万元、17.13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体育场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工程监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