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6)


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度第4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苏政地〔2025〕59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度
第4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度第4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5〕1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海陵区城东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6759公顷(耕地0.6759公顷)、未利用地0.06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735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675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29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1月15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