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定安县新竹镇禄地村民委员会2026)



标的详情

标的名称 : 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
所在地区 : 海南省直辖县定安县
面积/数量 : 1401.0平方米
标的类型 : 房屋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资产评估 : 否
目前用途 : 闲置
标的现状 : 禄地小学位于定安县新竹镇禄地村委会,学校占地面积10000㎡,有一栋面积1401㎡的教学楼,共有11间教室可供使用。教学楼后面的两栋宿舍楼目前已无法使用,承租方可自行拆除。禄地小学校园环境优美,教学楼较新,距离海榆中线1公里,海三高速约5.5公里,文临高速约5公里,交通较为便利。
四至 : 东至: 环村路主干道 西至: 禄地村 南至: 三行村环村路 北至: 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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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须知

  竞价时间  
2026年1月28日10:00:00-2026年1月28日16:00:00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报名起始日期  
2026年1月19日10:00:00
  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1月27日10:00:00

  标的坐落  
定安县新竹镇禄地村民委员会
挂牌底价
160000元/年

  出租面积  
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10年 租金一年一付

  标的状态  
闲置
装修免租期


  租赁押金  
 10000元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竞拍保证金  
  40000元

  租赁用途  
该房产拟出租用于住宅类使用

  出租方名称  
定安县新竹镇禄地村民委员会

  出租方承诺  
本次出租的房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产具有完全处置权,出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15120994559

  出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1.村党组织会;2.村“两委”会;3.村支部党员大会;4.村民代表会议 《定安县新竹镇人民政府关于新竹镇禄地村民委员会禄地小学挂网招标请示的批复》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现对有意向企业的前提条件进行说明: (一)严禁类项目:坚决拒绝带有严重噪音、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高污染化工、重金属加工、大型机械制造等可能破坏村内生态环境、影响村民居住舒适度与身体健康的产业,确保村庄生态宜居的基本属性不受影响。 (二)偏好类项目:优先欢迎农产品初加工、特色手工业、农产品电商仓储等轻资产、低污染、低噪音的项目。此类项目与本村农业基础契合度高,既能盘活本地农产品资源,又能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生活的影响,符合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导向。 (三)核心承诺:企业入驻后优先吸纳本村村民就业,包括生产、后勤等岗位,优先考虑本村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脱贫户等群体,助力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共同推动村企协同发展。 2、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平台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6、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7、租金按一年一付。租金在《新竹镇禄地小学租赁合同》签订后按出租方要求存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

   重要揭示  
1.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标的,不得利用流转标的进行违法活动。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日常管理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需改变标的用途的,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标的用途,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2.标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可另附件):不能再新增混泥土类固定建筑;不能破坏原有建筑承重等主要结构。 3.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以将承租的标的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期限。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转租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4.本房产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实际面积以实测为准,承租方可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现场实测,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新竹镇禄地小学租赁合同》中约定。 6.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平台指定账户,再由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并于7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在合同签订的时限内结清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新竹镇禄地小学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以及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报名流程  
竞拍方须在2026年01月27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ingan.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拍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1、《报名材料》(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承租(受让)申请书》、《交易公示》;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名及加盖公章(手印)。

  竞价规则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2、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可拆分,参与竞价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3、竞买方可以按报价原则多次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有效报价。 4、本次竞价方式为: 阶梯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最小变动单位(1000.00元)的整倍数。 5、本次竞价持续时间为6时0分0秒。 6、本次竞价结束前可查看其他客户报价。 7、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中标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9、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竞拍保证金使用方式的,竞得方已支付中心交易服务费以及合同约定价款的,应在竞得方完成支付,并出具已签订交易合同、交易鉴证等中心指定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

 竞拍保证金不退换规则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 账号:1022446000000362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 账号:1022446000000173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18976349512  

中心地址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北路37号见龙苑小区商铺C-16  

 

交易说明

附件信息

新竹镇禄地小学租赁合同.docx
意向方报名材料.docx

出价记录

状态出价人出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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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地小学禄地小学一一合同编号:新竹镇禄地小学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定安县新竹镇禄地村民委员会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标的物情况1.甲方将坐落于定安县新竹镇禄地小学教学楼和集体土地(房屋/厂房/门面/其他,以下简称标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甲方系流转标的的产权人,拥有合法对外出租该标的的权利。该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01平方米(教学楼1栋3层);四至为东至:环村路主干道;南至:三行村环村路;西至:禄地村;北至:空地。2.标的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等情况:墙面漆面涂抹、无家具家电、水电施已连。3.甲方保证其出租的标的拥有合法建设手续并拥有合法产权。4.标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可另附件):不能再新增混泥土类固定建筑;不能破坏原有建筑承重等主要结构。5.标的的担保情况为①种:①标的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出让的限制或义务。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②标的已于/年月日,因/抵押/并在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上述流转行为已经获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第二条租赁方式、用途1.乙方所承租标的仅用于住宅类(仅可在原址上利用,不可进行拆建修改)(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他约定)使用。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标的,不得利用流转标的进行违法活动。乙方在承租期间的日常管理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需改变标的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标的用途,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1.标的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共5年。2.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3.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时搬出全部自购物件,并将室内卫生清洁干净,原有物件恢复原样,否则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清洁费用。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标的时,应提前1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标的,乙方应当返还。第四条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其他费用1.租金标准:本合同标的按年计算租金,每年租金含税共计¥16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整)。首次支付租金时,乙方应一并支付押金10000元。2.乙方按年支付租金,首年租金付款时间2026年1月1日,次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支付下一年租金,交付方式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点约定执行。3.乙方需同时支付本合同标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如有),抵充后的余额应全部无息归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为:¥元整(大写:元整)。4.根据《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本标的流转交易服务费为元整(大写:元整),具体数额以海南省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另行支付。5.税费和管理费的约定:6.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标的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及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支付方式双方当事人选择第2种付款方式。1.本合同标的租金、履约金保证金、流转交易服务费应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5日内向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收款信息如下:(1)现金(2)银行汇款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开户名: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22446000000173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确认收到乙方交来本合同标的租金、履约金保证金、流转交易服务费后5日内将标的租金支付到甲方账户。2.甲乙双方直接结算(1)现金(2)银行汇款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开户名:定安县新竹镇禄地村民村委会银行账号:1008087800000188第六条标的交付、使用和维修1.甲方应当在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告知确认收到乙方交来款项后方可交付标的。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标的及其附属设备并维护其安全。3.租赁期间,乙方如需改动标的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住建管理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标的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装修标的、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标的、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标的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4.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②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①甲方负责出租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②乙方负责承租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5.承租期间,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水、电、天然气、物业、维修、停车、电梯等相关费用,以上收费价格随收费单位调整而调整。6.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在居住期间购买的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添置的附着物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不得拆除并归甲方所有,不影响的乙方可以拆除并搬离。第七条标的转租及出售1.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标的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期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租赁标的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同时,甲方需保证买受人继续享有、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且应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书面答复甲方。第八条安全责任1.因该房屋住户人为发生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火灾、水灾造成房屋损失乙方全责承担。2.租赁期内,发生在租赁标的内的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向第三方先行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违约责任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②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①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②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个月及其以上的,经甲方书面催交租金后乙方仍拒不支付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③其他约定:3.甲方逾期交付标的,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①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标的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②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1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③其他约定:4.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消除妨害,以便乙方能够继续使用标的;若仍不能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补偿不足部分。5.本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逾期返还标的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之日止,乙方除按实际占用天数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如因甲方出租标的不合法或因出租标的产权及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7.本合同期满乙方付清全部费用且乙方按合同约定拆除非甲方的建筑物和设施并将房屋彻底清理恢复原状,经甲方检查确认,由押金收款方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8.本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对任一项租金或违约金等应付未付费用未付清的,甲方均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不予退还该押金。9.本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将剩余的押金和租金应在标的交接完成后3个自然日内退还乙方,逾期未退剩余押金和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未退金额的一年期LPR的标准计算资金占用费。第十条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任一方均可以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一条送达条款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电话为双方有效的送达方式,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所有的书面函件、通知及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一经送达上述地址则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送达方式,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原送达方式继续有效。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租赁标的,须书面通知乙方。2.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市政设施建设施工,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自收到政府通知后30日内通知乙方),如县政府或政府部门给予经济补偿的,涉及土地和房屋的部分归属甲方,与乙方无关;经甲方同意的房屋装修部分归属乙方,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再作任何经济补偿。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城区/县/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留存壹份。5.其他约定:由乙方支付甲方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该地块产生的费用元(大写:元整)。(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甲方(盖章):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鉴证方(盖章)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鉴证日期:年月日※权证信息页无需打印,只需用户提供对应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即可。1、权证信息(如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授权书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如有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正反面,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书(正反面,加盖公章)网络竞价须知1、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交易须知。1、凡参加平台网络竞价的竞买方必须遵守本交易须知、平台有关交易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2、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dingan.nongjiao.com,以下简称“平台”)为指定的交易平台,竞买方应通过平台参与标的竞拍活动。3、项目公告披露的标的信息均由出租(转让)方提供,竞买申请方在提交竞买报名之前,应对所竞买的项目标的有关情况及瑕疵已做了全面的了解,竞买方如对交易须知、交易规则、交易公告等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向平台运营工作人员咨询。4、竞买申请方可通过平台图片、文字描述、附件材料或按照交易公告指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标的,对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竞买报名前提出书面意见。对竞价成功后的《标的竞得书》及合同的签署均无异议。5、竞买申请方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平台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2、竞买申请方应当于2026-01-2710:00前签署并向平台提交本次网络竞价《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等竞价文件后,平台审核通过后,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一般为意向标的物起拍价20%),竞买申请方必须用本人的银行账户(单位用户须用本单位公户)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把交易保证金款项存入平台交易保证金结算账户,方取得竞拍资格。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单位名称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账号10224460000003621、竞买申请方注册平台账号和提交实名认证材料时,必须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及时、详尽、准确、真实的单位或个人注册资料,注册后如信息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向平台提出更新申请,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竞买方自行承担。2、竞买方对其平台账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方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用户,在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方本人的行为,由竞买方承担一切后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活动的竞买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平台系统。三、竞买方办理竞拍登记手续和交易保证金交纳,经资格确认后,竞买方应于网络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平台网站http://dingan.nongjiao.com,即可操作。1、本次网络竞价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160000元/年2、本次网络竞价采用竞价方式(☑阶梯竞价、□自由竞价)。3、竞买方接受出租(转让)方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平台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减)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受让)方的竞价方式(反向竞价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承租(受让)方)。4、本次竞价加(减)价阶梯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至少1000元)。5、本次网络竞价有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两个竞价期组成。6、自由竞价期从2026-01-2810:00准点开始(以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延时报价期,竞价期可由多个延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7、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低)报价方。8、竞买方须谨慎在网络报价,网络报价一经提交并经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竞买方不可变更或撤销。9、首个竞买方初次竞买报价可等于标的起拍价,之后每次竞买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低)报价递增一个加(减)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且加(减)价按最小加(减)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只有满足竞价加(减)价幅度等竞买相关条件的报价,系统才予以接受,并即时显示报价结果。10、所有竞买方在竞拍的标的物进入信息公告最后阶段,务必登录平台,密切观察交易动态,以确定信息公告的标的是否转为网络竞价状态,并参与竞拍。竞买方不得以不知道交易公告的标的转为网络竞价为由提出任何异议。11、竞买方应尽量避免在竞拍倒计时截止前的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迟造成系统无法接受报价导致报价无效。12、竞拍最高(低)报价的结果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13、因竞买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1)未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使用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3)由所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4)交易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5)由于竞买方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6)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买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的未按时参与报价的;14、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当次网络竞价结果无效。平台当即与出租(转让)方协商后续方案,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各竞买方,平台运营单位有权中止(冻结)或重新竞拍标的物竞价活动,待问题解决后依程序再行恢复竞价活动,同时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主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网络交易系统被黑客侵入、破坏导致无法正常运行;(2)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线路或网络故障导致信息无法传递;(3)电力故障;(4)系统升级、系统设备故障;(5)平台服务器、平台运营单位办公区域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实施网络交易活动;(6)因操作失误导致起拍价、加(减)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周期等设置错误的;(7)经平台运营单位或委托人核实的其他原因;(8)平台认为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15、第14条所列的情形消失后,平台应当解除冻结,恢复交易。在信息公告阶段中止(冻结)交易的,解除冻结后,信息公告期限应顺延,顺延时间不少于冻结交易的时间;在网络竞价阶段中止(冻结)或重新竞拍交易的,解除冻结后,系统开始新一轮的竞价。16、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平台将按照出租(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平台通知各竞买方。17、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平台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异常的,平台可以根据相关约定重新组织实施竞价或再次发布转让信息公告。18、在竞拍开始前和竞拍期间,标的物出现下列情形的,平台运营单位应当终止平台交易活动,待问题解决后依程序重新实施竞拍活动:(1)人民法院、检察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向委托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通知冻结、查封标的土地的;(2)有证据表明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3)竞买方之间发生恶意串通、违规交易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标的物原先确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无法实施的;(5)平台或委托方核实的其他情形。19、中止(冻结)竞拍活动,平台运营单位应当在平台发布相关信息。竞买方可以通过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或者直接向运营单位咨询,以获得标的中止(冻结)交易和解除冻结的相关信息。20、竞买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平台有权中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其列入平台黑名单;造成平台及相关方损失的,由竞买方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1)竞买方不按平台注册登记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2)因竞买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竞买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3)因竞买方原因未按照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竞买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实施串通竞价、恶意抬价、排挤其他竞买方,或者其他扰乱竞价交易活动秩序等侵害出租(转让)方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5)竞买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转让)方、平台造成损失的;(6)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7)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以竞买方和出租(转让)方的身份参与竞价交易活动的。21、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成交结果以平台出具的《标的竞得书》为准。平台在竞价结束的2个工作日内向竞得方出具《标的竞得书》。(注:对于农垦资产出租(转让)只有一个竞买方参与竞拍的,需先由委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报海垦集团批准后,平台才能出具《标的竞得书》),竞得人凭《标的竞得书》与委托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或按公告要求的时限)签订交易合同,平台对合同内容按规定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解冻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竞得人需要在交易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23、服务费收费标准:(1)一人出价竞得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以成交金额(合同总价格)为基数,双向收取,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人民币万元)差额计费率(%)100(含)以下1100-500(含)0.8500-1000(含)0.61000-5000(含)0.45000以上0.3(2)二人以上出价竞价服务费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以成交总金额(合同总价格)为基数,双向收取,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人民币万元)计费率(%)100(含)以下1.2100-500(含)1500-1000(含)0.81000-5000(含)0.65000以上0.4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单位名称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账号102244600000017324、未成交的竞买方交易保证金,平台将按《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竞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的,其交易保证金退回原划款账户;竞买方以现金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的,其交易保证金退还其提供的银行账户。25、竞买方未按信息公告内容或交易流程要求履行交易程序的,平台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作为相关方的补偿。26、交易双方自行办理标的交易价款结算,并进行标的交割。有需要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的,交易双方凭交易合同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2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服务协议、交易细则、交易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28、本《网络竞价须知》有关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所有,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变更和修订。已详细阅读此竞价须知,对此竞价须知无异议。签字(盖章)确认:日期:年月日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定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竞买方就参与“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项目网络竞价活动作出如下承诺:一、本竞买方同意按照信息公告的要求,参加“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项目网络竞价活动,并参与报价。二、本竞买方对“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项目和《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网络竞价须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三、本竞买方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本竞买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表达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竞拍标的因权属、真伪、质量或使用性能等产生的问题与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dingan.nongjiao.com,以下简称“平台”)无关。四、本竞买方同意出租(转让)方和平台有权根据《网络竞价须知》的规定扣除保证金。五、本竞买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按照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要求与出租(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按《产权交易结算通知书》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六、本竞买方承诺如遇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网络黑客恶意攻击,以及本人操作失误等情况导致竞价无法正常报价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竞买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竞买方(签章):年月日编号:承租(受让)申请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敬告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2、申请书各项内容务请如实、准确填写。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4、本申请书请申请方加盖骑缝章。敬告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2、申请书各项内容务请如实、准确填写。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4、本申请书请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制2026年1月意向承租(受让)函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根据有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意向方现向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dingan.nongjiao.com,以下简称“平台”)申请承租(受让)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并承诺:1、我方申请承租(受让)该项目,并接受项目公开挂牌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受让)要求,我方承租(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2、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农业投资经营能力,符合农村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承租(受让)方条件的规定。3、我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4、已知悉贵服务平台的交易规则,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按照贵服务平台《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实施农村产权流转活动;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方,则遵照相关规定,参与网络竞价。5、已知悉并认可贵服务平台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6、本次意向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作出不予撤回或变更,我方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7、我方承诺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本项目交易。8、我方承诺在项目中标收到《标的竞得书》之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及相关事宜,合同签订期间禁止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9、我方承诺按平台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我方无故放弃本项目或因我方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的,视为违约,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10、最终解释权归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意向承租(受让)方登记表意向承租(受让)方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基本情况法 人详细地址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工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业 □通信业 □贸易业 □地质勘探及水利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房地产 □金融业□仓储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 □社会服务业□科研及技术服务业 □教育文化广播业□其他行业: 企业类别□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内资民营企业 □民营社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其他类别: 企业规模□大型 □中型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范围近期资产状况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报表时间: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自 然 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资金来源 □自有 □融资 □其他: 流转用途□粮油生产 □畜禽生产 □花卉种植 □果树种植 □茶桑种植 □水产养殖 □林竹种植 □中药材种植 □休闲观光农业 □其他 承租(受让)意向描述附件(附件是否齐全,如齐全,请在相应材料前划√)个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网络竞价须知成交方式为网络竞价时须提供□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打款证明(备注项目编号)法人单位(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人单位出具)□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项目网络竞价须知成交方式为网络竞价时须提供□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打款证明(须备注项目编号)委托会员委托机构会员代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交易公示经定安县新竹镇禄地村民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决议,同意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在定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s://dingan.nongjiao.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出租交易,依据《定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台挂牌交易,现将公示如下:1、标的信息标的名称:新竹镇禄地小学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出租方:定安县新竹镇禄地村民委员会出租面积:房屋面积1401㎡及场地总面积10000㎡出租期限:10年挂牌价格:160000元/年报名保证金:40000元/年报名时间:2026-01-1910:00至2026-01-2710:00竞价时间:2026-01-2810:00至2026-01-2816:00付款方式:现场勘查联系方式:二、流转交易渠道项目将通过平台流转交易。监督电话:18976349512(报名热线)报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北路37号见龙苑小区商铺C-16项目在平台挂网公告中,欢迎意向客户报名竞投!详情请登录https://dingan.nongjiao.com/查看,以网站项目详情页为准。或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挂网项目。已详细阅读此交易公示,对此交易公示内容无异议。签字(盖章)确认: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