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蓄水池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婺源县赋春镇严田村委会下严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赋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婺源县赋春镇严田村委会下严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立项的请示》(赋府字〔2025〕1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下严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婺源县赋春镇严田村委会下严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601-361130-04-01-745067。
项目单位为赋春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赋春镇严田村委会下严田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水泥硬化2500㎡厚0.15米,碎石垫层厚0.1米2500㎡,浆砌路基石磅9.45㎡;安装DN75塑料水管长700米、DN63塑料水管长500米、DN150铸铁水管长200米;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150米深机井2座;安装8米太阳能路灯20盏;弱电整治1000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99.2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9万元,基本预备费4.7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及自筹。
六、招标内容: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婺源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1月8日出具的《关于婺源县清华镇洪村村传统村落整治提升工程用地的意见》、《关于调整婺源县2025年革命老区项目库暨下达第四批资金补助的通知》(婺财预[2025]11号)。
八、请赋春镇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赋春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总概算表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工程总概算表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万元)
备注
一
建设工程费用
87.9
1
道路建设
2500㎡
150元/㎡
37.5
2
路基石磅
9.45m3
1058元/m3
1
3
DN75塑料水管
700米
100元/米
7
4
DN63塑料水管
500米
80元/ 米
4
5
DN150铸铁水管
200米
330元/米
6
6
150t蓄水池
1座
10
7
150米深水井
2座
5000元/座
16.8
8
8米高太阳能路灯
20套
1800元/套
3.6
9
弱电整治
1000米
2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59
1
工程设计费
2.2
建安工程费*2.5%
2
可研编制费
0.35
建安工程费*0.4%
3
工程监理费
1.32
建安工程费*1.5%
4
工程招标代理费
0.18
建安工程费*0.2%
5
咨询服务费
0.48
建安工程费*0.55%
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6
三
预备费
4.72
(一+二)*5%
四
总投资
99.22
一+二+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蓄水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