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房产转让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026)



挂牌价
491,400


保证金
100,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
91.0m2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后街元兴花园4号楼5层2单元501号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254605-2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20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1-26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后街元兴花园4号楼5层2单元501号房产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91.00
套内建筑面积(㎡)
80.26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权利性质
划拨/市场化商品房
房产类型
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5层(总层数6层)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南北朝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地处宽巷子网红街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46000.00

评估基准日
2025-10-14

评估机构
内蒙古立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4914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特别 告知
1、本次标的转让方拥有不动产权证,标的照片图片及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实际情况请意向方自行现场勘验。2、标的状态:闲置3、权属变更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的交付。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4、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电话预约勘验联系人:臧宏联系电话:1584932348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1-20 09:00:00 至 2026-01-26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1-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1-20 09:00:00-2026-01-27 09: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按照《产权转让委托合同》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申请书-元兴花园.docx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毛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25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艳英 13664816111

其    他

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委托方名称):我方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后街元兴花园4号楼5层2单元501号房产转让项目(项目编号:N0109FC254605-2)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15HO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转让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