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6)



千乘湖住宅小区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名称 千乘湖住宅小区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单位 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01-22 16:42 至 2026-02-06 16:42 行政区划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地块面积(m
2) 1346.00 地块规划用途 居住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与国井大道西南侧,御泉香墅小区以南,汤岛小区东北方向 经度 117.848758 纬度 37.161064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7-10 至 2026-01-22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李燕 单位联系电话 15098576562 样品检测单位 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否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地下水是否超标 是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氯化物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否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李燕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098576562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孙川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5653389006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22号 报告主要结论

千乘湖住宅小区路地块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与国井大道西南侧,御泉香墅小区以南,汤岛小区东北方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7.848758°,N37.161064°(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面积约为1346m2(约合2.019亩)。调查地块原土地性质为田苑村(原周陈村)乔木林地、公用设施用地和其他草地,分别占地0.1201公顷、0.0108公顷和0.0037公顷,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历史沿革明晰,具体如下:2003年以前为田苑村(原周陈村)农田种植区,种植粮食作物小麦和玉米;2012年至2018年,调查地块内构筑物全部拆除并闲置,调查地块外西南侧汤岛小区建设,从调查地块内取土后形成闲置坑塘,直至2018年回填后重新覆土整平;2018年至2024年5月,地块内北部种植苗木,南侧有1处闲置的施工办公活动用房;2024年5月至今,调查地块外南侧千乘湖住宅小区施工,调查地块作为施工场地出入道路,并进行了硬化,同时在地块中部偏南区域建有1处洗车台。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两侧停放员工车辆,地面无明显污染痕迹和异常气味。地块周边主要为居住区、学校、行政办公区和地表水体,1km范围内历史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现均已停产并拆除,逐步开发建设为居住区。 调查地块性质为农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技术导则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千乘湖住宅小区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保部公告第72号,2017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技术要求,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分析,地块内历史至今所涉及的活动主要为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种植活动、物资销售活动、取土和坑塘回填活动、施工占用为场地出入道路和洗车活动,项目区域种植历史上未发生过严重病虫害,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用到化肥及农药会随着土地的自净逐步降解,物资销售过程中仅涉及人居活动,取土后坑塘采用清洁土壤进行回填并平整,后期作为千乘湖小区施工场地道路出入口,对区域进行了硬化处理并建有1处洗车台,仅涉及车辆运输和车辆清洗活动,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因地块内存在回填历史,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调查地块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地块内3个,地块外1个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4个,地块内3个点位,地块外1个对照点。(1)本次采样土壤检测指标共计46项,其中常规项pH以及重金属6项(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调查地块pH整体呈碱性,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土壤样品中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且检出限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2)地下水中36项检测指标中除感官性状外共检出14项指标,调查地块内共5项指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和钠)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限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和钠超标与区域地下水水质环境有关,地块及其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已不做饮用水,超标污染物质也不具备挥发性,未来在地块中活动的人群基本缺乏与地下水中污染物接触的暴露途径,因此调查范围内地下水质量满足未来用地规划要求,不需要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综上,千乘湖住宅小区路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规划用途要求,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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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