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粉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21日关于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的公示
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21日关于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的公示
序号
审批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
公示时间
承诺办结截止日期
备注
1
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市屹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
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3日(10个工作日)
2026-02-13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版请查看附件
注:报告及其他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报告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5-7318806。
通讯地址: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城东新区文体中心三楼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邮编:53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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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 公示稿.pdf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编制单位:广西玉林市屹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附图3引用项目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5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照片附图6“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图附件附件1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项目备案证明附件4项目场地租赁合同附件5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法人身份证附件7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的选址意见附件8项目广西“生态云”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研判报告—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旧砖厂)地理坐标110°12′39.498″E,22°32′3.838″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已基本建成,主动申报用地(用海)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粉生产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广西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号)第七条在以下区域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①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②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③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本项目位于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旧砖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其他符合性分析无生产废水产生,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利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项目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的资源主要为电能和水,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可利用量比较小,符合《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中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不属于负面清单产业。(5)“三线一单”根据《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玉市环〔2024〕27号),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10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55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38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7个。项目厂址位于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旧砖厂)。根据《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玉市环〔2024〕27号),属于陆川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玉市环〔2024〕27号)符合情况分析详见下表。表1.1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ZH45092220002陆川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造纸、冶炼、化工、电镀电泳等废气、废水及固废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使废气、废水及固废排放量较小的项目除外)。不涉及2.禁止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或电镀工艺等对周边空气环境、地表水体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不涉及3.禁止新建高耗水、高排水的项目。不涉及4.园区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落实到规划中。负责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引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园区产业准入条件。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园区产业准入条件,已取得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国家、自治区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入园;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项目位于陆川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4—6.园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时,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在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占用或依法认定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7.强化源头管控,新上项目能效需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要求。项目能效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要求。8.园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临近石铲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西山水库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对周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管控1.继续加强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雨污分流,不设污水排放口污2.园区及园区企业排放水污染物,要满足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直接外排水环境的,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要求;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市政部门管理要求;经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园区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故项目不设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3.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项目通过喷淋降尘及布袋除尘等措施强化无组织的排放4.对于扩建项目,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不涉及—5—5.推动汽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加工等行业VOCs治理升级改造,对于VOCs无组织排放,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和设备,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和逸散。加强VOCs排放企业源头控制。引进企业应建设规范的喷漆室,对喷漆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不涉及6.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园区内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在工程机械技术成熟的工艺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不涉及7.深化园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进各类园区技术、工艺、设备等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园区集中供热。强化园区堆场扬尘控制。不涉及8.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不涉及—6—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不涉及2.对园区内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分区防渗,化粪池、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堆放区、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区、成品区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县级、乡镇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下游地表水及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敏感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本项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可满足生态环境管控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广西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旧砖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源为职工生活污水、废气及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等,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将其影响控制在小范围内,可为环境所接受,且项目范围内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因此,项目在该处的选址是合理的。4.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项目厂区内部分区明确,西侧为原料区,中部为磨粉区,中侧为成品筒仓—7—区及打包区,北侧为袋装成品区,办公区位于厂区东南面。项目厂区出入口拟设置在南侧,方便物流运输。综合分析,项目总平面功能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符合相应的设计规范要求。—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旧砖厂),详见附图1;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额:300万元。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旧砖厂)。项目东面厂界为冻库,北面厂界为中药晒场,西面厂界为林地,南面厂界为道路;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点为东面约117米处的大路冲村,南面约219米处的雷公塘村,北面约284米处的石岭塘村,西北面362米处的石古顶村。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关系详见附图5。3.项目建设内容组成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500m2,建筑面积4500m2,主要建设1条石粉生产线,建设原料仓库、成品筒仓、办公区等,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2.1。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分类建设名称工程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磨粉车间占地面积约500m2,设置料斗、磨粉机等设备钢架结构打包车间占地面积约300m2,设置打包机钢架结构储运工程原料堆场占地面积约800m2,储存原材料钢架结构成品堆场占地面积约800m2,贮存打包后的袋装成品钢架结构成品筒仓占地面积约400m2,设置有成品筒仓钢架结构辅助工程办公区占地面积约100m2,用于员工办公钢架结构公用工程供电用电由市政电网接入新建供水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由市政供给新建排水厂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新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物料装卸扬尘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定期洒水降尘新建运输扬尘场地硬化,路面硬化、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新建—9—措施车辆苫布覆盖;下料洒水降尘、厂房围挡新建磨粉磨粉废气经风送在二级成品筒仓内沉降后再经第二级成品筒仓顶上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新建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新建噪声防治设施厂房隔音、设备减震等控噪措施新建固废治理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成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弃含油抹布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废旧回收站新建4.项目规模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2.2。表2.2项目产品方案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石粉(80目~300目)万吨/a55.主要原料及能源表2.3项目主要原料及能源使用量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石渣t/a50002外购,粒径0.5cm~3cm2电kW·h/a20万当地供电电网3水m3/a4662当地自来水管网原辅材料理化性质:石渣:是一种主要成分为碳酸钙(CaCO₃)的沉积岩,碳酸钙是白色微细结晶粉末,无味、无臭。有无定形和结晶两种形态。结晶型中又可分为斜方晶系和六方晶系(无水碳酸钙为无色斜方晶体,六水碳酸钙为无色单斜晶体),呈柱状或菱形,密度为2.93g/cm3。熔点1339℃(825-896.6℃时已分解),10.7MPa下熔点为1289℃。几乎不溶于水,在含有铵盐或三氧化二铁的水中溶解,不溶于醇。碳酸钙通常为白色晶体,无味,基本上不溶于水,易与酸反应放出二氧化碳。6.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4。表2.4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设备数量单位备注1料斗1个/序号2磨粉机(雷蒙磨)1个/300吨/个60吨/个30吨/个//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厂区降尘用水包括厂区道路及砂石料堆场抑尘用水,场地需降尘面积为3000m2,每100m2每日用水0.5m³,即15m³/d,4500m³/a,职工人数为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表2中城镇居民的其他用水,不住厂员工生活用水量按90L/d·人计算,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雨水沟汇入丽江。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32m3/d,129.6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3成品筒仓3个4成品筒仓2个5收尘筒仓1个6打包机2台7布袋除尘器1套7.公用工程(1)给水1)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排放。2)生活用水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54m³/d(162m³/a)。(2)排水不外排。损耗32.4162生活用水129.6三级化粪池129.6周边林地施肥新鲜水4662蒸发损耗45004500降尘用水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3)供电—11—本项8.劳(1(29.环本项环保投资目年用电量约为20动定员和生产天数)工作制度:实行一天)劳动定员:员工人数保投资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估算详见表2.5。万kW·h,由市政电网供给。1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为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中环保投资为11万元,占总投资的3.67%。项目表2.5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治理措施责任投资估算备注主体(万元)三级化粪池0.5新建1套布袋除尘4.0新建厂房围挡,洒水抑尘建3.0新建设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单新建措施2.0位生活垃圾专用密封收新建集桶0.5危废暂存间1.0新建/11实施时段污染源运营期废水废气筒仓粉尘无组织粉尘噪声固废总计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安装1条石粉生产线,施工期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安装,因此本次评价着重对营运期产生的污染影响进行分析。2.运营期(1)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三级沉淀池图2.2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图(2)工艺流程简述(1)原料: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石渣通过汽车运入厂区,原料堆放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原料无须进行破碎。(2)下料:项目石渣通过装载机投入料斗中上料;此过程产生粉尘、噪声。(3)粉磨:料斗中的原料通过封闭输送带输送至磨粉机内进行磨粉;此过程产生噪声、粉尘。(4)集料、储存:经磨粉后的粉料通过风机将成品吹入一级成品仓中沉降,部分未沉降的粉料随气流进入二级成品仓中继续沉降,最后未沉降的少量粉尘经过二级筒仓内顶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此过程产生噪声和粉尘。(5)打包、罐车:部分成品需要包装成袋外售,部分产品根据客户需求散装外售由厂区罐车运送至客户工地;打包工序产生噪声和废弃包装材料。表2.6项目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污染物类别名称来源主要污染物石料卸料粉尘卸料过程颗粒物废气运输车辆扬尘运输车辆颗粒物下料颗粒物下料粉尘原料粉尘洒水降尘、厂房阻隔粉尘无组织排放噪声下料噪声磨粉噪声(集料、储存)一级成品仓粉尘粉尘(集料、储存)二级成品仓噪声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噪声、废包装材料打包罐车▼外售外售—13—磨粉粉尘磨粉颗粒物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设备噪声布袋除尘器废机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废水生活废水职工生活噪声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固废一般固废废气处理危险废物设备维修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不存在环境污染遗留问题。—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判断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2.1.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3年设区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4〕58号)中已发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并给出达标结论,因此本评价采用以上文件公布的数据及结论进行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符合技术导则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4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5〕66号),玉林市陆川县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年均浓度见表3.1。表3.12024年度玉林市陆川县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NO2年平均质量浓度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CO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O3百分位数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由上表可知,2024年玉林市陆川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中的各监测指标年均浓度平均质量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判定陆川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项目所在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15—(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TSP),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委托广西浩大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5日对项目厂界南面约289m处郭屋村的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如表3.2。表3.2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µg/m3)监测浓度范围/(µ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G1项目厂界南面约289m处郭屋村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TSP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的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要求,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同时,根据三级B的调查要求可不开展区域污染源调查。项目周边地表河流为丽江(南流江支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表水环境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则本次评价引用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南流江横塘断面达标情况的结论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16—根据广西玉林人民政府网站上2025年1月21日发布的《玉林市2024年12月地表水环境信息》,2024年12月,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2024年1-12月,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2025年11月,杨梅河六堡桥、北流河自良渡口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南流江横塘断面、九洲江山角断面、北流河山脚村、罗江(大伦河)长岐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均达到考核目标。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可不做声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次评价不做声环境现状监测。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为石粉生产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附录A,本项目类别为“61、石灰和石膏制造;6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中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及产品无有毒有害物质;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存在土壤环境影响因子。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因此本报告不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6.生态环境现状根据现场勘查,评价区域内生态植被种类简单。评价区群落的外貌和结构比较简单,植被类型较少,现存的野生动物主要是一些小型常见的动物,如鸟类、蛇类、鼠类、昆虫等,多为适应人类生活的物种,易适应人类活动的干扰。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动物分布,也没有珍稀濒危植物、动物分布。项目评价区域内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项目特点、规模以及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表3.3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坐标/°目标类型方位距离/m环境功能区经度纬度大路冲村110°12′45.033″22°32′3.471″村庄东1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雷公塘村110°12′36.169″22°31′56.828″村庄南219石岭塘村110°12′40.533″22°32′14.749″村庄北284石古顶村110°12′30.337″22°32′13.823″村庄西北362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的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位于农村地区,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群落的外貌和结构比较简单,植被类型较少,区域内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项目所处位置周围无其他需要保护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限值详见表3.4。表3.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摘录)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作农肥。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5。—18—表3.5项目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摘录)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详见表3.6。表3.6《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单位:dB(A)时段夜间标准限值6050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7。表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第四章生活垃圾”的规定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昼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十四五”期间,国家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NOx和VOCs。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故本项目不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pH值CODBOD5SS氨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6~9200mg/L100mg/L100mg/L/—1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无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内容较简单,无较大污染源。施工期主要污染影响为废气治理设备安装过程噪声,经过厂房、厂界阻隔后,对外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状态,故项目施工期的污染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石料卸料产生的粉尘、运输道路产生的扬尘、磨粉粉尘。(1)废气源强1石料装卸粉尘项目原料石料(50002t/a)设置半封闭式仓库进行储存,本次不计风蚀扬尘,仅计算装卸扬尘。项目每天约装卸2小时,装卸、运输物料过程扬尘排放系数的估算详见下式:u3.12.2EhKi.000161()M4.12式中:Eh—堆场装卸运输过程的扬尘颗粒物排放系数,kg/t;Ki—物料的粒度乘数,无量纲,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表10数据,装卸过程TSP的粒度乘数取0.74;μ—地面平均风速,m/s,本项目取静风风速0.5m/s;M—物料含水率,%,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表11数据,石料含水率取2.1%;η—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表12数据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改建项目料场采用半封闭式仓库,该仓库三面及顶部密闭,仅预留一个车辆进出通道,进出通道安装大门,石料装卸、存储均在全封闭仓库中进行,TSP控制效率为90%。结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及堆场实际情况,装卸物料过程扬尘排放系数Eh计算参数及结果详见表4.1。表4.1堆场废气排放系数Eh计算参数及结果KiM(%)η(%)μ(m/s)Eh(kg/t)排放量(t/a)0.742.1900.51.61×10-50.0008项目排放系数—21—2运输车辆粉尘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道路扬尘量等于调查区域所有铺装道路与非铺装道路扬尘量的总和。项目厂区内所有道路均进行水泥硬化,因此不存在非铺装道路。项目车辆在厂区内道路采取慢速行驶(小于15km/h),行驶距离按100m计,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可视为面源污染、其产生时间主要为原材料运输至堆场,其产生情况为间歇式。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每条道路的扬尘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WELN1(nr)106RiRiRR365式中:WRi:道路扬尘源中颗粒物PMi的总排放量,t/a;ERi:道路扬尘源中PMi平均排放系数,g/(km.辆);LR:道路长度,km,项目取0.1km;NR:一定时期内车辆在该段道路的平均车流量,辆/a,改建项目原料石料使用量50002t/a,采用自重5t,载重20t的汽车运输,需约运输2500车次/a,则每年发车空、重载各2500辆次。nr为不起尘天数,年降雨日数约153天。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对于铺装道路,道路扬尘源排放系数计算公式:EK(sL).091(W).1021()pii式中:Epi:铺装道路的扬尘中PMi排放系数,g/km(机动车行驶1km产生的道路扬尘质量);Ki:产生的扬尘中PMi的粒度乘数,根据推荐值,本项目取3.23;sL:道路积尘负荷,g/m2,参考《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附录C,本次评价取6g/m2;W:平均车重,t。平均车重表示通过某等级道路所有车辆的平均重量。η: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本项目对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表6,铺装道路洒水降尘TSP的控制效率为66%。表4.2车辆运输扬尘计算参数及结果一览表项目ERi/g/(km.辆)LR/kmNR/辆/aNr/dEpi/g/kmKisL/g/m2W/tη/%WRi/t/a重载149.490.252500153149.493.23625660.0217空载28.930.25250015328.933.2365660.0042合计0.0259根据项目的情况,要求项目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3下料粉尘项目石渣通过装载机设备进行下料,该过程会产生下料废气,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石料下料的产生系数:0.02kg/t。项目磨粉生产线下料量分别为50002t/a,故下料粉尘产生量为1.000t/a,下料粉尘经洒水降尘及厂房围挡降尘后自然排放,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表12堆场操作扬尘控制措施的控制效率“建筑料堆的三边用孔隙率50%的围挡遮围降尘效率为90%”,本项目下料粉尘经洒水降尘及厂房围挡降尘效率取值80%,则下料粉尘排放量为0.2t/a。4磨粉粉尘本项目石料由皮带输送至雷蒙磨中进行研磨,研磨后的细粉由抽风机气流带出,经置于主机上方的分析机进行分级。细度合乎要求的细粉,随气流进入成品筒仓进行沉降后再通过二次成品筒仓沉降,最后经过二次成品筒仓顶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粉磨废气产生系数为1.19kg/t-产品”,雷蒙磨生产线产量为5万t/a,则研磨废气产生量为59.5t/a。雷蒙磨设备为封闭设备,研磨废气封闭收集(收集效率按100%计),废气经过成品筒仓二级沉降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约99.5%,则磨粉工序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2975t/a(0.124kg/h)。综上所述,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统计见下表4.3所示,所采用污染治理技术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要求。表4.3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源工排放方式产生量排放量t/a排放速率颗粒物0.0080.0130.00080.0013无组织运输车辆颗粒物铺装道路洒水降尘无组织0.0760.032(效率66%)0.02590.011下料粉尘颗粒物洒水降尘及厂房围挡无组织1.0000.417(效率80%)0.20.083成品筒仓二级沉降+磨粉粉尘颗粒物59.524.79布袋除尘器(效率0.29750.124无组织99.5%)(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4.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产污环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浓度限值/量/(t/a)标准名称(mg/m3)颗粒物仓库三面围挡、安装喷1淋设施(效率90%)1.00.0008卸粉尘《大气污染运输车物综合排放2颗粒物率66%)1.00.0259标准》下料粉(GB162973颗粒物(效率80%)-1996)中的1.00.2尘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磨粉粉袋除尘器(效率度限值要求4颗粒物1.00.2975尘99.5%)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全厂无组织颗粒物0.5242表4.5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颗粒物0.5242序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t/a产生速率kg/hkg/h石料装卸粉尘仓库三面围挡、安装喷淋设施(效率90%)粉尘序号石料装辆粉尘铺装道路洒水降尘(效洒水降尘及厂房围挡成品筒仓二级沉降+布排放总计—24—(3)非正常工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情景为喷淋设施故障、洒水降尘措施失效、除尘器破损等,结果造成物料装卸粉尘、运输车辆粉尘及磨粉粉尘在未达到设计效率的情况下排放,本项目假设喷淋设施故障、洒水降尘措施失效、除尘器破损等故障,导致物料装卸粉尘、运输车辆粉尘及磨粉粉尘效率降至0%时,作为本项目的非正常排放源。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产污情况详见下表。表4.6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非正常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处理设施最低处理效率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量t/a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石料装卸粉尘喷淋设施故障TSP0%0.0130.000013考虑最不利情况,按1h计1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对除尘设备、措施等进行检修运输车辆粉尘洒水降尘措施失效0.0320.0000321下料粉尘洒水降尘及厂房围挡措施失效0.4170.0004171磨粉粉尘除尘器破损24.790.024791(4)废气防治措施及达标分析本项目原料主要为石渣,废气主要来源于石料装卸、运输、下料、磨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磨粉工序粉尘通过成品筒仓进行沉降后再通过二次成品筒仓沉降,最后经过二次成品筒仓顶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成品筒仓二次沉降+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5%。经处理后,磨粉粉尘排放量为0.2975t/a,通过大气扩散,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为确保厂区内干净整洁,企业应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洒水降尘、定期清扫。此外,应保持厂区及厂外道路整洁,根据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定期、定时进行洒水降尘,晴热高温天气应增加洒水降尘的频次,可有效控制起尘量。石—25—渣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以减少原材料的散落,采取上述措施后,动力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拟对堆场(占地1000m2)设置在仓库内,三面围挡,内设喷淋洒水系统,可减少大量无组织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无组织粉尘经过处理后,厂界颗粒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5)废气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得到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如下:表4.7环境监测计划表2、废水(1)废水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前文分析,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432m3/d,129.6m3/a,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通过类比分析确定,大体为:COD:30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30mg/L。根据环保部2013年7月17日《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化粪池对污染物的去除效率:COD:40%~50%,悬浮物:60%~70%,总氮:不大于10%。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污染物的削减量:COD:50%,BOD5:35%,SS:70%,氨氮:10%。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表4.8。表4.8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一览表项目pHCODBOD5SSNH3-N污水水质(mg/L)6~930015015030污染源强(t/a)—0.0390.0190.0190.0039监测内容检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执行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6—化粪池出水(mg/L)6~91501004527《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200100100无要求排放量(t/a)—0.0190.0130.00580.0035(2)污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生活处理构筑物。根据《化粪池去除原理及去除效率》可知,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12~24h的沉淀,可去除70%的悬浮物。沉淀下来的污泥经过厌氧发酵分解,使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稳定的无机物,易腐败的生污泥转化为稳定的熟污泥,改变了污泥的结构,降低了污泥的含水率。化粪池是常见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少,处理效果好,经济技术可行。(3)废水影响分析1)废水水量消纳可行性分析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32m3/d,129.6m3/a,项目周边约3亩林地,可用于消纳项目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要求,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根据《广西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桂东地区(包括梧州市、玉林市、贺州市)按最不利条件的平水年,桉树用水为500.00m3/667.00m2·a,项目周边桉树面积约3亩,桉树总计需水量为1500m3/a,大于本项目全年产生的生活污水量129.5m3/a,故项目周边林地完全可以自行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2)三级化粪池储存能力分析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32m3/d,129.6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三级化粪池内,作为周边林地肥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厂区内的化粪池的有效容积为3m3,可满足生活污水的贮存。综上所述,项目需外排生活污水量为0.432m3/d,129.6m3/a,排放量不大。—27—同时,项目外排生活污水水质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要求,且废水中不含重金属离子,对土壤和林地影响不大,因此项目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4)废水排放口情况本项目不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3.噪声(1)噪声源强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为磨粉机、打包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值约在75~85dB(A)左右。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同时还要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0dB(A)、夜间50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使项目的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强详见下表。表4.9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数量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功率级/dB(A)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厂房料斗170~80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3808107012磨粉机(雷蒙磨)175~852858107513打包机260~703708106014布袋除尘器165~75275810651(2)噪声环境影响及达标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建设项目噪声预测模式如下:1)室内声源计算公式—28—①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oct,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oct—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oct,1(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oct,1(i)—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2)室外声源传播衰减公式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3)声源叠加贡献值(Leqg)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声级贡献值,dB(A);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3)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实行1班制,夜间不生产,根据导则,应给出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分析敏感目标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根据上述模式,项目噪声场界四周贡献值见下表。表4.10噪声源对各预测点的贡献值单位:dB(A)位置时段贡献值达标情况标准值厂区东面场界昼间43.66达标60夜间0达标50厂区南面场界昼间44.29达标60夜间0达标50厂区西面场界昼间45.87达标60夜间0达标50厂区北面场界昼间44.48达标60夜间0达标50由表4.10可见,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经噪声减缓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昼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项目50m范围内的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为了确保将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区域环境噪声的影响降至最小,环评建议项目运营期注重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①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尽量将生产设备安装在厂区中部;—30—②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在机座和地面接触点加设橡胶减震垫,以及机械设备要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带病运行产生异常噪声。③下料时做到轻卸缓放,减小噪声产生强度;④设置减速带,严控车速,降低车辆轮胎与地面摩擦噪声;⑤加强厂区进出车辆管理,在生产区设置禁鸣设施,严禁随意鸣笛,增强机械的维护保养。(5)自行监测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11项目运营期噪声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4.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1)废包装袋项目成品部分需要进行打包外售,打包过程会产生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01t/a,为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项目废包装袋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代码为900-099-S17。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2)除尘收集的粉尘根据前文分析可知,项目除尘收集的粉尘量为59.2025t/a,为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布袋除尘器收尘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代码为900-099-S17。除尘收集的粉尘收因素监测位置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噪声厂界四周围墙外1m处LAeq1次/季度昼间监测《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31—集后作为产品外售。3)机修废物根据业主介绍,项目设备机修主要外协处理,在厂区范围内仅进行简单设备维护。在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和废弃含油抹布等机修废物产生,其中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t/a,废机油空桶产生量约为0.02t/a,废弃含油抹布产生量约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项目代码为HW08、900-214-08),废机油空桶属于危险废物(项目代码为HW08、900-249-08),废弃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项目代码为HW49、900-041-49)。厂区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贮存技术要求进行妥善收集,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不得乱弃、外弃,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4)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照每人每天0.5kg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t/a。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源强核算表详见下表。表4.12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固体废物名称产生环节属性物理性状产生量t/a废物种类废物代码危险特性贮存方式利用或处置量利用或处置方式和去向废包装材料打包一般固体废物固体0.01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99-S17/一般固废暂存间0.01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收集的粉尘磨粉一般固体废物固体59.2025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99-S17/不贮存,直接打包外售59.2025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设备维护危险废物液体0.03HW08900-214-08T,I0.03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空桶固体0.02HW08900-249-08T,I0.02废弃含油抹布固体0.01HW49900-041-49T,I0.01—32—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固体废物固体0.9SW64其他垃圾900-099-S64/垃圾桶0.9(2)项目固废环境管理要求1)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区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规范化建设,固废临时贮存场应满足如下要求:①临时堆放场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临时堆放场四周应建有围墙,防止固废流失以及造成粉尘污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设施,防流失,防外水入侵要求。②临时堆放场应建有防雨淋、防渗透措施。本项目一般固废间地面进行了硬化,可以满足防雨淋、防渗透要求。③为了便于管理,临时堆放场应按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定点收集堆存,并及时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2)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规定设置。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口设置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围堰等设施。(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固废处理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送交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妥善处置。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33—5.地下水、土壤(1)污染途径分析根据项目生产情况,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详见下表。表4.13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污染源污染途径污染物指标特征因子备注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泄漏垂直入渗废机油石油类风险事故(2)保护措施与对策大气沉降对土壤、地下水影响是持续性的,长期性的,通过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修、维护,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的措施,减轻大气沉降影响。项目通过大气沉降途径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堆场和作业区均进行硬底化,筒仓粉尘采用滤芯除尘器处理,搅拌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粉尘采用洒水降尘。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规定设置。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污染节点作业区无组织排放粉尘大气沉降颗粒物/连续、正常—3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风险物质如下表。表4.14环境风险物质情况表序号物质名称形态临界量最大贮存量(t)贮存方式危险物质位置1废机油液态25000.03桶装危废暂存间2废油桶固态500.02/3废弃含油抹布固态500.01/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Ⅰ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序号危险物质名称最大贮存量(t)临界量(t)qi/Qi合计Q1废机油0.0325000.0000120.0006122废油桶0.02500.00043废弃含油抹布0.01500.0002②风险潜势初判:本项目Q=0.000612,当QI。为此,本项目不进行危险性(P)分级计算。③评价等级: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时,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结论详见下表。—35—表4.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3)环境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本项目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风险单元识别见表4.18。表4.18风险单元识别一览表风险单元风险物质风险类型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途径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火灾次生/衍生事故大气扩散污染大气环境泄漏地面漫流水环境建设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汇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旧砖厂)地理坐标110°12′39.498″E,22°32′3.838″N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主要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废油桶,主要分布于危废暂存间。环境影响途径及危险后果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机油桶破裂导致的泄漏事故。主要环境影响为机油泄漏后遇到明火产生的燃烧爆炸事故和用电设备在工作状态过程中由于漏电、短路引起火灾事故,以及次生产生的CO、NOx等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风险防范措施要求①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及堵截泄漏的裙脚;②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进行分区防渗;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仅进行简单分析,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落实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将事故风险的影响减至最小。防范措施:①泄漏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岗位责任制,对风险物质存放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泄漏现象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掌握泄漏事故防范知识;发现泄漏,立即采取措施堵漏、更换容器;收集泄漏物质,防止流入外环境,如发生泄漏,及时将容器移至空旷区域。②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维护保养,定时检修。废气处理装置的滤袋应及时更换,以保证处理效果,尽可能杜绝废气的事故排放。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抢修废气处理装置直至正常运转方可生产,若发生该类事故,应马上停止生产作业,则可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恶化。③厂区配备足够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建筑物内设置手提灭火器作为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并定期检查,—36—设置禁烟火标识牌,消防通道需畅通。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30,7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属于排污许可中“登记管理”。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登记。8.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计划项目环保设施按照本报告的要求建设后,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及要求详见表4.19。表4.19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类别污染源环保措施验收标准验收内容废气石料装卸粉尘仓库三面围挡、安装喷淋设施(效率9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达标运输车辆粉尘铺装道路洒水降尘(效率66%)下料粉尘洒水降尘和厂房围挡(效率80%)磨粉粉尘成品筒仓二级沉降+布袋除尘器(效率99.5%)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是否有三级化粪池、是否乱排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基础减振、隔声、润滑保养。《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达标运输车辆噪声慢速行驶、禁鸣喇叭。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是否有乱排乱丢除尘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37—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第四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是否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是否有乱排乱丢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是否设置危废暂存间、是否交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3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石料装卸颗粒物仓库三面围挡、安装喷淋设施(效率9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输车辆铺装道路洒水降尘(效率66%)下料粉尘洒水降尘和厂房围挡(效率80%)磨粉成品筒仓二级沉降+布袋除尘器(效率99.5%)地表水环境生活废水COD、BOD5、SS、NH3-N三级化粪池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作为树林地浇灌声环境生产线生产设备噪声优化设备选型,采取隔声、消音、基础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电磁辐射////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废包装袋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除尘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机械维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油桶废弃含油抹布日常生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从而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绿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故预警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和处理的高效率。备用设备或替换下来的设备要及时检修,并定期检查,使其在需要时能及时使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正式投产后,其环境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39—六、结论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各项政策要求,选址合理可行,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虽然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40—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废气颗粒物/①②//③0.5242t/a④/⑤0.5242t/a⑥+0.5242t/a⑦废水化学需氧量///0.00t/a/0.00t/a0.00t/a五日生化需氧量///0.00t/a/0.00t/a0.00t/a悬浮物///0.00t/a/0.00t/a0.00t/a氨氮///0.00t/a/0.00t/a0.00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0.01t/a/0.01t/a+0.01t/a除尘收集粉尘///59.2025t/a(作为产品外售)/0.00t/a0.00t/a危险废物废机油///0.03t/a/0.03t/a+0.03t/a废油桶///0.02t/a/0.02t/a+0.02t/a废弃的含油抹布///0.01t/a/0.01t/a+0.01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0.9t/a/0.9t/a+0.9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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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石粉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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