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铺招标采购公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


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爱民大市场一层A7号商铺第一次拍卖公告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2月27日10时至2026年0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2、竞买人参加竞拍时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填写的地址视为本案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果填写的地址、电话有误或更改,请在成交后三日内向本院通知地址、电话的变更事宜,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3、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善意第三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善意第三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并承担相应风险。
一、拍卖标的: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爱民大市场A7号摊位,28.18平方米。
评估价:118,356.00 元;起拍价:100,602.60 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二、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拍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拍卖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朝向、户型等信息根据法院调查、咨询物业或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状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
(3)关于税费数额以及是否欠缴、欠缴数额;是否存在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供热欠费具体金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供热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以上欠费等瑕疵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本次拍卖标的物无法单独办理产权证照。因拍卖标的物位置存在不固定的风险,目前现场拍卖标的物位置和面积与设计图拍卖标的物位置和面积不符,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位置依据设计图以实际交付为准,面积以本拍卖公告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拍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拍活动。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善意第三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拍活动。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拍卖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法院拟定于2026年2月9日上午09:00-10:00统一看样。咨询电话:13694529542。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拍卖标的物权属。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拍卖标的物,拍卖标的物交接完毕后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日内(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3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铁锋支行,账号:6228400186764878363),尾款交付完成三日内(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法院下达拍卖确认裁定或交付拍卖标的物前,因本案可能发生再审、案外人异议等法定程序提起或其他非归法院执行的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因素出现拍卖无效及法院决定撤回拍卖、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情形的,除退还拍卖价款外,依法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及利息等其他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标的专项咨询电话:13694529542
法院电话:17745209050 高法官
监督电话:0452-257630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6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