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6)


如东县规划条件批后公布(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5日)

为规范规划实施的公示公布管理,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11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5日依法出具的规划条件进行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如您有意见表达,请将书面意见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13-68505135             邮编:226400  
邮    箱:Rdzrzyghck@126.com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8号能源大厦209室
 
附件:1、规划条件汇总表
      2、规划条件扫描件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

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5日规划条件批后公布

序号
规划条件名称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出具时间

1
如东县栟茶镇工业园区一区一号地块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
28567
二类工业用地
2026.1.19

2
如东县洋口镇化学工业园区黄海四路南侧、洋口三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
177508
三类工业用地
2026.1.20

3
如东县岔河镇龙发村新334线北侧、225线东侧地块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
23883.83
一类工业用地
2026.1.23

4
如东县城湘江路南侧、钟山路西侧地块规划条件
12831.31
商业用地
2026.1.23

如东县岔河镇龙发村新334线北侧、225线东侧地块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编号:2026012301号地块位置如东县岔河镇龙发村新334线北侧、225线东侧面积23883.83平方米土地权源苏政地(2013)547号、苏政地(2009)285号行业类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项目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要求:1、用地面积:23883.83平方米: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100101);3、技术指标:1.2≤容积率≤2.0(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8660.596平方米,不得高于47767.66平方米),绿地率≤6%,建筑密度≤60%;4、建筑层次:根据该地块功能要求,建筑层次宜以多层为主;5、建筑限高:川24米;6、地下空间开发要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范围为±0以下6米范围内;允许开发层数为2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41450.49平方米;仅可用于地下车库、人防空间及设备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地下空间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规划核实;7、地块出入口:宜开设在地块东侧;若向西侧S225开设出入口,需取得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同意:8、受让人受让宗地的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70万元;9、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7%,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用途,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15%;10、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15%,受让人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研发、中试设施、检测等产业用途,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30%;11、受让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地期限届满次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为2年,工程竣工及时申请验收;12、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各项管控要求的出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13、以上条件中未确定事宜应参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东县实施细则(2023年版)》执行;14、2025年11月13日出具的该地块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作废;15、本条件有效期限为一年。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1月23日界址点成果表第1页共1页地块名称:岔河镇龙发村新334线北侧、225线东侧地块地块面积:23883.83平方米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界址点坐标序号1234567891011点号J1J2J3J4J5J6J7J8J9J10J11坐标边长59.1858.5699.29179.7531.8462.0435.5011.0211.0311.07X(m)3579656.1053579661.0313579719.3863579724.6403579545.2793579544.7963579543.8553579543.3163579549.7653579557.3173579565.988y(m)40585177.09240585236.06540585231.19240585330.33940585342.09040585310.25340585248.22440585212.72840585203.79140585195.755121J12J13579575.7873579656.10540585188.87940585183.80040585177.09211.0480.60制表:樊顾斌审校:袁应华2026年1月20日如东县城湘江路南侧、钟山路西侧地块规划条件编号:东规件字[2026]1号用地基本情况-1.用地四至东至钟山路西至上成天逸公寓南至上成天逸公寓北至湘江路2.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831.31平方米,约19.25亩。(依据宗地图,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其中:\3.现状保留:\二用地规划要求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0901);可兼容用地性质:各类用地建筑面积比例2.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要求(1)容积率:0.8;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川10265.05平方米;(2)建筑密度:≤40%;(3)绿地率:W10%;三规划设计总体要求1.平面布局要求:场地内布置一座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小汽车停车位宜在场地西侧集中布置:第1页共6页2.其他:·\四道路交通规划要求1.周边规划道路及宽度钟山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湘江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7米;2.出入口设置:主出入口应设置在湘江路上;L3停车位设置比例f小汽车停车位按不小于1.2车位/100m配置;自行车停车位按不小于5.0车位/100m配置;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之比:14.停车位设置要求:小汽车停车位宜集中设置。5.交通影响分析:进行交通组织设计;五建筑控制要求及城市设计引导1.建筑退让用地界要求(1)建筑退让东侧用地界:W15米;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界:W6米;建筑退让西侧用地界:6米;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界:W15米;(2)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要求1(3)建筑退让电力设施或河道要求(4)围墙退让用地界W1米;围墙应采用镂空形式,且建筑形式必须与建筑单体及周边环境协调。(5)其他:独立设置的门卫、配电房、垃圾分类间等单层建筑可按需求适当减少建筑退让;2.建筑间距第2页共6页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觉卫生、工程管线等方面的要求。高层建筑与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应统一规划,并进行日照计算分析,建筑间距同时还须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及《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东县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要求。3.建筑限高:15米;(4.建筑层次:以多层建筑为主;55.建筑风格:现代风格,并与周边地块相协调;6.建筑色彩:与周边地块相协调;7.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8.建筑外立面材料:宜采用石材干挂、玻璃幕墙、铝板;9.建筑体量及面宽控制:10.其他要求:,六绿化景观要求061.绿化景观设计要求:红线内沿钟山路、湘江路宜设置宽度不小于3米的绿化隔离带;七配套用房要求1.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应集中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包含社区管理、文化活动、体育活动、托老、医疗卫生等功能;2.公厕1处,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底层设置,直接对外;3.垃圾分类间: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基地总建筑面积的4%;八市政配套要求1.市政建设要求实施与基地规模相适应的燃气、有线电视、电信、供第3页共6页电、给水、污水、雨水管线、环卫、垃圾桶及果壳箱等市政设施。安全防.范需满足公安技防要求。九地下空间开发要求:1.在地质、市政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地下空间开发深度范围:±0以下10米范围内;2.地下空间允许开发层数:1;生3.地下空间退让用地界要求:退让用地界W5米;64.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21404平方米,仅可用于地下车库、人防空间、设备用房及农贸市场配套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十其他专项要求1.人防建设要求:根据人防部门要求实施;十一设计成果要求1.规划方案竞选阶段文本深度要求土地受让方必须提供三个以上概念性规划方案供如东县自然资源2和规划局比选,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具备国内建筑甲级设计资质或国内规划甲级设计资质。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度要求:(1)规划方案设计说明书;(2)规划总平面图;(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表;1(4)交通流线组织分析图及结构分析图;(5)绿地景观规划图;(6)主要建筑单体方案的平面图;(7)规划及建筑效果图(包括周边整体效果图、总平鸟瞰图、所有街道临街立面效果图、多视角建筑效果图)(须提供三种单体建筑效果图以供选择)。第4页共6页2.提交县规划委员会评审规划方案文本深度要求:(1)规划方案设计说明书(附规划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及项目组人员名单);(2)规划总平面图(图中须体现现状地形图,比例为1:1000或1:500);(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表;r(4)交通流线组织分析图及结构分析图;;(5)绿地景观规划图;(6)综合管线规划图(包含充电桩设施分布图);(7)竖向规划图;(8)建筑单体方案的平、立、剖面图;(9)建筑单体面积细化表;(10)临街建筑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图;(11)规划及建筑效果图(包括总平鸟瞰图、所有街道临街人视立面效果图、多视角建筑效果图);(12)提交全套方案文本及电子图。十二其他\十三附加说明1.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计算方法以及其他规划条件中未明确的规划管控要求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东县实施细则(2023年版)》执行。2.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第5页共6页(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3.本条件有效期限为一年。r4.本条件中未明确之处,由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1附件:1、如东县城湘江路南侧、钟山路西侧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1月23日第6页共6页界址点成果表第1页共1页地块名称:如东县城湘江路南侧、钟山路西侧地块地块面积:12831.31平方米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界址点坐标序号123451点号J1J2J3J4J5J1坐标边长99.5331.5784.30122.00107.53X(m)3580156.2733580164.7853580144.1013580059.9303580048.9283580156.273y(m)40610623.08540610722.24940610746.09940610750.84540610629.33740610623.085制表:董勇华审校:袁应华2025年11月18日如东县城湘江路南侧、钟山路西侧地块用地地形图40610.1513580.3040610.873580.30-区一·3.30水业业中共如东县委党校12.60_9Trnl1111·2.66·2.67康河一T南南H1.南康河·3.99湘江路湘江路3.603.90·4.15·3.534.02.3.5724业2.993.713.05业淘生3.22-3.502.9913.302.933.402413.283.24·4.393.07·4.053.46君安华庭2.893.2224·3.91钟山4.26业20业天逸公定3.70路中国为钟路西恒明3商B131手820.1.23业4.03业3579.9240610.51时640610.873579.92测量员:董勇华郁一涵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1:150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置检查员:袁应华2025年11月测制如东县拼茶镇工业园区一区一号地块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编号:2026011901号地块位置如东县拼茶镇工业园区一区一号面积28567平方米土地权源苏(2018)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6223号行业类型食品制造项目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要求:1、用地面积:28567平方米;2、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100102);3、技术指标:容积率≤1.0(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得高于28567平方米),绿地率川7%,建筑密度≤60%;4、建筑层次:根据该地块功能要求,建筑层次宜以多层为主;5、建筑限高:≤24米;6、地下空间开发要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范围为±0以下6米范围内;允许开发层数为2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49567.46平方米;仅可用于地下车库、人防空间及设备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地下空间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规划核实;7、地块出入口:宜开设在地块东侧;8、受让人受让宗地的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每亩/万元;9、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7%,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用途,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15%;10、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15%,受让人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研发、中试设施、检测等产业用途,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30%;11、受让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地期限届满次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为年,工程竣工及时申请验收;12、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各项管控要求的出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13、以上条件中未确定事宜应参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东县实施细则(2023年版)》执行;14、本条件有效期限为一年。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1月19日界址点成果表第1页共1页宗地号宗地名如东县拼茶镇工业园区一区一号地块宗地面积(平方米)28567.00建筑占地(平方米)界址点坐标序号12345678910点号J1J2J3J4J5J6J7J8J9J10坐标边长83.5593.4697.1426.7126.6665.6479.7817.8761.395.97X(m)3602039.9393602027.8493602120.3683602105.5473602079.0363602074.8833602009.7293601930.5553601932.8123601941.3613601935.451y(m)40583574.24040583656.91140583670.12240583766.12740583762.87840583789.21340583781.23740583771.46240583753.73540583692.94440583692.11211121J11J12J13601953.7653602039.93940583561.90440583574.240M车乙测资字32504332-测绘资质专用章131.4987.05如东县拼茶镇工业园区一区一号地块现状地形图3601.9-40583.540583506602.15840583824602.1549-4.47如石北-3.30三星村六24.15宁34329-322中3.989.3599-3.98g公简-3.954.06421428144.483.36南通会品有限公司简-4.0339(Z家具装饰城简2274.15-379(m油)D简卫海路工区331330桥茶镇未来能源科技园327-3.50129R南通玉美食品公司雨通玉美金水泥3.39施工区-341-1.65-372-379-3.33院水尼经间三星村六诚明周6或为如茶国红家认批向荣RR413RT水尼冰足还(5)367-387电物5河7.向荣桥414司星村五601.85601.8540583.506405832025年12月数字化制Q乙测资字32504332测量员:军1:1000国员:军5国家高程基测绘资质专用章家基本比尺地属国式检查员:吴学军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如东县洋口镇化学工业园区黄海四路南侧、洋口三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编号:2026012001号地块位置如东县洋口镇化学工业园区黄海四路南侧、洋口三路西侧地块面积177508平方米土地权源苏(2019)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3083号行业类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项目规划设计及土地使用条件要求:1、用地面积:177508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100103);3、技术指标:0.8≤容积率≤2.0(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42006.4平方米,不得高于355016平方米),绿地率≤6%,建筑密度≤60%;4、建筑层次:根据该地块功能要求,建筑层次宜以多层为主;5、建筑限高:≤40米;6、地下空间开发要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范围为±0以下6米范围内;允许开发层数为2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338281.68平方米;仅可用于地下车库、人防空间及设备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地下空间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规划核实;7、地块出入口:宜开设在地块西侧:8、受让人受让宗地的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每亩/万元;9、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7%,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用途,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15%;10、受让人投资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15%,受让人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研发、中试设施、检测等产业用途,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30%;11、受让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地期限届满次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为年,工程竣工及时申请验收;12、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各项管控要求的出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13、以上条件中未确定事宜应参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东县实施细则(2023年版)》执行;14、本条件有效期限为一年。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1月20日界址点成果表第1页共1页地块名称如东县洋口镇化学工业园区黄海四路南侧、洋口三路西侧地块地块面积(平方米)177508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界址点坐标序号12345678910点号J1J2J3J4J5J6J7J8J9J10坐标边长238.95151.89454.64151.781.3977.511.39161.45304.64X(m)3602673.2703602583.2523602526.0443602108.7223602165.9153602167.1883602196.3953602195.1223602255.9393602535.601y(m)40597822.51840598043.86340598184.56640598004.18040597863.58540597864.13540597792.33940597791.78940597642.23440597763.0461J13602673.27040597822.518149.9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