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疏浚及淤积物资源化利用 实施清淤作业招标采购公告(2026)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699757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 拟审批意见见附件。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撰稿:杜肇茹
校对:杜肇茹
一审:慕妍
二审:卜岚
三审:沈奇
相关附件:
牡丹江流域清淤疏浚及淤积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清淤(一期)拟审批意见的公示.zip
关联稿件: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53--6997575(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拟审批意见见附件。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牡丹江流域清淤疏浚及淤积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清淤(一期)对牡丹江市东亮子河段进行河道清淤,上游起点临近亮子河水库,下游河流汇入牡丹江,河流从东流至西,清淤区域分为6段;对牡丹江市牡丹江段进行河道清淤,上游起于兴隆大桥,下游终点临近桦林镇段,河流从西南流至东北,清淤区域分为4段。牡丹江市水芸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牡丹江市的牡丹江段及东亮子河段实施清淤作业。规划治理总河长16.578km,涉及牡丹江、东亮子河流域范围。东亮子河段:上游起点临近亮子河水库,下游汇入牡丹江,河流流向为自东向西,清淤区域分为6段,清淤长度10.438km,清淤深度0.5m~1.0m。牡丹江段:上游起点位于兴隆大桥,下游终点临近桦林镇段,河流流向为自西南向东北,清淤区域分为4段,清淤长度6.14km,清淤深度0.3m。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河道整治工程将分段施工,清除出的底泥与砂砾及时外运;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性强、证件齐全的车辆,并按指定线路行驶;采用封闭逐段施工方式施工,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作业区域及工程围挡外周边道路应保持整洁,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避免扬尘;场区内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清扫。施工期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及车辆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淤产生的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分层轻挖法施工,机械限速操作,对可能受到悬浮物影响的取水口周围布设防污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车辆、设备定期送往附近的专业公司维修、保养,不在施工场地进行,不产生施工废水;项目产生的船舶舱底油污水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不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纳入当地居民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其中,铁岭镇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汇入铁岭镇污水处理厂治理,板院村民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制订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与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针对居民区等敏感点处,设置围挡以降低噪声影响;运输车辆途经居民区、学校等噪声敏感点时,必须减速慢行。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前期将河道表面清理垃圾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理;清淤底泥由牡丹江市水芸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该公司厂区内设有淤泥堆场,对需要晾晒的淤泥进行自然风化晾晒,清淤底泥资源化利用主要分为两个途径:一是由牡丹江市水芸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加工为水稻育苗基质,水稻育苗基质生产将依托该肥料加工项目在建有机-无机复合肥生产设备,公司将对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重新报批,在肥料加工项目完成环评重新报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水稻育苗基质生产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二是销售给黑龙江盛坤投资有限公司,用于盐碱地改造覆土;砂砾直接运输至政府指定位置。生态环境减缓措施: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在施工区域严格控制车速,避免对两栖、爬行类及小型兽类造成碾压;严禁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排入生态功能重要区和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范围内。施工中避开鱼类繁殖区;严格控制挖泥船作业速度,避免水体剧烈搅动;要防止施工的车辆漏油,一旦发生漏油事故要进行收集处理;车辆的维修要拖到指定维修地点进行维修,对施工车辆的各项管理要纳入监理工作范围;施工中严禁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牡丹江、东亮子河水域中;开展施工期环境与水生生物监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疏浚及淤积物资源化利用 实施清淤作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