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 喷漆房工程 钢丸钢砂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报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向公众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10工作日)
通讯地址: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46-6681169
电子邮箱:grhbsp@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类型
全本链接
1
6万吨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项目
山东奥搏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
山东奇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山东奥搏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6万吨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项目.pdf
2
300万件/年高级轿车刹车盘项目配套喷漆房工程
东营铂瑞科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广饶县大王镇铁匠李村东营铂瑞科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厂
山东普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300万件年高级轿车刹车盘项目配套喷漆房工程.pdf
3
年产10000吨钢丸钢砂改造项目
东营鲁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王口村东营鲁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山东鼎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东营鲁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钢丸钢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6万吨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奥搏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6万吨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511-370523-89-01-437047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佳联系方式13311144000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地理坐标E:118度31分21.669秒;N:36度57分39.03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6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C2641涂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其他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备案文号2511-370523-89-01-437047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3050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前述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否专项评价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废水直排否情况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根据上表,本次环评无须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广饶县大王镇总体规划》(2018-2035)审批机关:广饶县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019年4月,广饶县政府批复《广饶县大王镇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策略为第二产业开发区化。推动项目、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实行开发区发展与城镇建设相结合,把开发区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依托各类产业开发区,结合产业布局,提高城镇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向城镇产业开发区集中,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对造纸、化工、橡胶轮胎、汽车配件等传统产业进行新一轮的嫁接改造,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积极鼓励企业加强战略性研究,跳出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一批新兴产业,尽快实现转调发展的重大突破。依托本地资源,发展产业集群。充分利用造纸、石油化工、机械行业的良好基础和政府对推进工业化的政策倾斜,壮大工业规模,围绕造纸、石油化工、机械等行业延伸产业链,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以培植主导产业、名牌产品和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努力打造企业集团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工业发展新格局。本项目为涂料制造、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项目,属于C2641涂料制造、C2916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属于化工及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因此本项目满足《广饶县大王镇总体规划》(2018-2035)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代码为C2641涂料制造、C2916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本项目产品、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均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中的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11-370523-89-01-437047。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根据土地证(附件6),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符合用地规划。3、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东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版)的通知》(东环委办[2024]7号),本项目位于大王镇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52320003,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东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与东营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管理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2项目与东营市市级生态环境管控清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项目准入审批,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等相关文件对禁止类和限制类行业的要求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等相关文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行业符合2.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范围的,应按照《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实行“五个减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3.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新、扩建相关化工项目原则上应进入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或认定的重点监控点,进入省定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应符合山东省化工园区准入政策要求,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存量化工企业进驻化工园区本项目属于C2641涂料制造、C2916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位于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符合4.重金属环境准入管理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以及国家和地方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要求,原则上新、扩建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行业建设项目应进入产业园区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行业符合5.严格控制城市上风向,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产业布局,对部分相邻项目设置一定的缓冲距离,必要时实施搬迁本项目位于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与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有一定距离符合6.严格遵守《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人为活动管控,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海洋能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人为活动;禁止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局工业、商品房建设、规模化养殖及其它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7.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行业(或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行业(或项目)发展建设,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工业污染企业和设置工业污水排放口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8.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开发利用优先保护海岸线,禁止在优先保护海岸线的保护范围内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本项目位于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不涉及海岸线符合10.高标准构筑黄河下游生态廊道,在保障防洪安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黄河下游滩区以生态空间建设为核心,鼓励生态保护和农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距离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禁止布局化工园区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2.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坚持以土地承载力优化养殖布局,推动养殖产能向土地承载潜力大的区域转移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符合13.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本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14.以黄河口国家公园为引领,保护沿黄、沿海地区等关键生态空间,连通河口水系,逐步扩大自然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0.4%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5.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严格禁止开发性、建设性活动,允许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8类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①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②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④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⑤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⑥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⑦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⑧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占用耕地符合16.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和农业开发活动,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一般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原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应当加强论证和管理;鼓励开展生态保育和修复,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17.实施最严格的海岸带开发管控,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限制开发岸线严格控制改变海岸自然形态和影响海岸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严格海域使用审批;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未经依法审批,严禁在海岸带范围内采挖海砂、开采矿产、破坏原生植被等改变地形地貌和海域自然属性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海岸带开发符合18.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不属于所列行业企业符合19.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待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本项目不涉及耕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范围的,应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2.大气污染物应执行国家或山东省排放标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橡胶制造工业、合成革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石油炼制工业等行业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排放限值;钢铁等行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涉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排放控制应满足《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执行山东省排放标准要求符合3.水泥、焦化行业应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按期实现超低排放本项目不属于水泥、焦化行业符合4.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对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整改。推进石油炼制、化工、焦化等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严控工业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或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逐步推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现应收尽收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5.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推进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本项目不属于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符合泥进入耕地,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地表水标准6.全面加强雨污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现有合流制排水管网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近期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城区、镇区、开发区必须实现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并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老旧管网改造,城市雨污分流比例达到40%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符合7.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配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现有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配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或委托大型养殖企业或肥料生产企业等第三方集中处理,完善田间地头管网和储粪(液)池等配套设施,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全量化利用,推动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100%,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覆盖率达100%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符合8.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禁止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肥料,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本项目不涉及种植业,不使用农药和肥料符合9.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农村污水分类治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0.推行健康水产养殖模式,加强渔业码头环境污染整治,实施“退养还滩”工程本项目不涉及水产养殖符合11.推进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全面推行国家《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完善东营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本项目不涉及港口、船舶符合12.未达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配套制定限期达标方案,采取措施按期达标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3.全市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全市电力行业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90%以上﹐非电力行业每小时35蒸吨以上现役锅炉完成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综合脱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及燃煤设施符合硝效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应当全面淘汰;推广应用先进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14.控制城市扬尘污染﹐严格执行发展预拌砂浆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有关规定,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和建筑工业化;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建立人机结合清扫保洁机制﹐中心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推进码头、堆场料仓与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和场地整治﹐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本项目无土建施工,不涉及码头、堆场料仓符合15.开展VOCs污染控制,加大石油、化工行业VOCs控制力度﹐减少无组织挥发﹐加强油气回收﹐推广LDAR(泄漏检测及修复)技术﹐大限度降低VOCs,有毒和可燃物等排放;所有化工园区开展VOCs监测,重点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装置,易超标时段可采用VOCs走航监测车对全市石化园区、重点石化企业、油田等进行监测本项目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16.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油品运输车辆、油品码头等,在不影响油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7.强化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实现超标排放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联合执法。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开展编码登记,排放监督抽测,消除冒黑烟现象。加快淘汰国一级以下排放标准工程机械本项目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18.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树枝、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生物质,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9.新污染物排放管控应符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文件要求本项目按要求执行符合20.加强陆海协同环境污染系统治理,建立完善“河流-河口-海湾”陆海污染联动联防机制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污染风险防控1.积极落实《东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等环境和安全监管,建立适当规模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基本形成覆盖东营市的环境应急物质储备体系,重点提升地表水污染、重大海上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能力,推动整合应急指挥和视频监控网络,构建环境事件应急信息及物资共享机制本次环评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符合2.定期评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河、沿海工业企业、工业聚集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按照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目录,严格限制其生产、使用和排放,并逐步淘汰替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主要河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本项目不涉及所符合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推动沿黄l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淘汰和搬迁入园列行业风险4.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及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并预留适当缓冲空间本项目位于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不新增建设用地符合5.严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大对石化、化工、制药和金属冶炼等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监管力度﹐严格管控石油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事先制定包括应急预案在内的拆除工作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等),并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严格按照风险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造成土壤污染本项目严格控制土壤污染风险符合6.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制定堆存场所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行业符合7.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对收回和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需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严格限制用途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本项目位于大王经济开发区,用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符合8.扎实开展油田作业区和废弃油井用地综合治理,加强废弃工业用地管理,强化工业关停企业搬迁过程污染防治,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建设审批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提升港口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东营市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港口应急预案体系,统筹水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行维护制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0.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设计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石油化工工程进行防渗设计和施工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1.石油化工企业和港口储罐区应自行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由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再进入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污染雨水进入河流或海洋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工业节水及循环利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应当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应当充分利用再生水本项目用水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符合2.促进城市再生水利用,完善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用再生水3.推动海水利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海水和海水淡化技术,建设海水淡化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新建入园项目能耗强度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好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标杆水平或者单位产品能耗国家标准先进值的重点用能单位,可在用能保障上予以倾斜安排;对于能效水平达到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合理安排用能,鼓励对标先进水平改造提升;对于能效水平达不到国家基准水平或者地方标准限定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淘汰出清本项目能耗强度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符合6.“两高”行业新上项目必须落实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耗煤项目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且替代源必须来自“两高”行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符合7.到2025年和2035年,石油产量分别控制在适度规模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东营市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电能、天然气和石油液化气﹐鼓励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符合表1-3重点管控单元准入内容及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类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侵占生态保护红线的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2.限制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除原有化工企业升级改造和产业链延伸项目外,不支持布局石油加工和炼焦。严控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现有大气污染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产能应逐步关停或迁出。本项目不属于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炼焦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符合3.现有水污染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产能应逐步关停或迁出。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严格执行禁养区制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调整优化养殖业布局,发展生态养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成区遵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的系列标准。已建成的采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项目(城市集中供热锅炉和电厂锅炉除外),限期淘汰或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能源使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所列标准,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用天然气等洁净能源。2.水质提升至V类及以上;完善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废水产生量大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2.重点加强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厂界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加快城镇生活用水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工业用水未经许可不得开采地下水,深层地下水禁采区内禁止开采深层承压水。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现有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企业后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符合4.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东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东环委办〔2024〕7号)附件4东营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4、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根据《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鲁政字[2023]191号),本项目所在位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表4和附图7。表1-4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类别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21条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空间,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317.55万亩(2117平方千米)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3.25万亩(1755本项目不占用符合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广饶县、利津中西部、垦利西部、东营区西部、河口区南部。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必须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并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设立保护标志。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情况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在符合生态保护和农业条件的基础上,将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积极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农用地整治工程。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8万亩(53.3平方千米),主要位于各个区县的永久基本农田周边,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须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农田第22条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丰富以及生态系统完整的重要生态区域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重要水源保护区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目标不低于3467.22平方千米,占市域总面积的26.72%。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第23条城镇开发边界第23条城镇开发边界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坚持节约集约、布局优化的原则,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714.46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的10.69%,其中弹性发展区16.9平方千米,特别用途区22.55平方千米。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广饶和利津县城、各镇区及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其中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506.03平方千米,弹性发展区13.39平方千米。利津县和广饶县弹性发展区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划定面积分别不低于1.85平方千米和1.66平方千米(含省黄三角农高区0.6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弹性发展区作为远期发展预留空间,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建设需要逐步启动建设。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严控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国家、省有关政策允许的单独选址等项目应符合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规划实施中因地形差异、用地勘界、产权范围界定、比例尺衔接等情况需要局部勘误的,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后,不视为边界调整。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用地为工业用地,位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用地为工业用地,位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符合5、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字[2024]102号)符合性分析表1-5与鲁政字[2024]102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政策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二、产业结构绿色升级行动(一)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规划水土保持审查、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格落实国家粗钢产量调控目标。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电炉钢占比达到7%左右。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符合区域各项规划、产业政策、大王镇管控单元管控要求、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等相关要求;不涉及产能置换符合(二)优化调整重点行业结构。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引导钢铁、水泥、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到2025年,2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除外)全部整合退出。2024年年底前,济宁、滨州、菏泽3市完成焦化退出装置关停;2025年6月底前,济南、枣庄、潍坊、泰安、日照、德州6市完成焦化退出装置关停,全省焦化装置产能压减至3300万吨左右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不涉及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不属于所列待淘汰、关停的产业符合六、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行动(二)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动火电、氧化铝等行业深度治理。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开展环保绩效提级行动,推动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或行业引领性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不涉及小型生物质锅炉符合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1.30修订)符合性分析表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1.30修订)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山东大王镇科创园工业集聚区内符合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震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符合第五十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按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符合7、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表1-7与鲁环字[2021]58号文件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不涉及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属于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的项目符合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山东大王镇科创园工业集聚区内,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山东大王镇符合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科创园工业集聚区内,不涉及新征地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在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污染物排放替代,不使用煤炭符合8、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表1-8与鲁环发[2019]146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分类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控制思路与要求推进源头代替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采用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符合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釆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含VOCs原辅材料密闭储存,生产过程在密闭车间且对废气进行了有效收集符合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桶装,生产、储存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符合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液符合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体的装载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本项目集气罩的设计、安装符合GB/T35077要求,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符合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6.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具有黏连性、积聚自燃性、高沸点、与碳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废气,不宜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等治污设施。含有酸性物质的有机废气,应充分考虑对治污设施的腐蚀等影响因素。含有颗粒物的废气,为保障VOCs治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宜进行预处理降低颗粒物浓度。含卤素的有机废气,在使用直接燃烧、蓄热式燃烧等处理工艺时,宜采用急冷等方式减少二噁英的产生。使用臭氧发生器等基于臭氧发生原理的治污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氧逸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本项目产生的VOCs不具有黏连性、积聚自燃性、高沸点,不易与碳发生化学反应,可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加强末端控制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VOCs去除效率不低于80%符合涂料油墨制油漆由颜料、联接料(植物油、矿物油、树脂、溶剂)和填充料经过混合、研磨调制而成;油墨以丙烯酸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甲醇、乙醇、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类溶剂后搅拌分散,经研磨、调色灌装制成。主要产污环节为混料、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混合搅拌均为密闭设备,各产污环节均设置废符合造行业。搅拌、研磨、分散、灌装等,主要污染物为酯类、醇类、苯系物等。针对该行业污染物产生特点,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见:(1)搅拌、研磨、分散、调色、小试、灌装等工段,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宜采用下吸风、侧吸风等方式对无组织逸散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2)常压反应釜导气管废气应直接导入VOCs治污设施。(3)成品库、危化库等库区,宜采用下吸风方式对无组织逸散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4)罐区呼吸阀宜采用氮封等方式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逃逸的废气宜采取吸附、吸收、冷凝等措施进行回收或进入蒸汽平衡系统。(5)高浓度组分的废气宜采用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低浓度组分的废气宜在过滤后采用浓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气收集设施,VOCs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9、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表1-9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控制思路与要求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性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均采用低VOCs原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项目所使用含VOCs物料密闭存放于仓库内,使用时取出。符合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本项目不涉及涂装工序。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低浓度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10、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1-10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控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5.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1.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5.1.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和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含VOCs物料均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符合6.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6.1.1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6.1.2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容器,密闭管道输送。符合7.2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7.2.1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7.2.2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7.3其他要求7.3.1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项目企业按照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材料的相关信息,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符合11、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5号)的符合性表1-11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5号)的符合性分析类别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投资原则(一)先进性原则。项目必须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允许类,严控限制类项目(搬迁入园项目除外),严禁投资淘汰类项目;搬迁入园项目要着力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现转型升级;鼓励发展产品档次高、附加值高、替代进口,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国际国内领先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二)安全环保原则。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设施,鼓励建设安全隐患整治、环保综合治理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本项目建设的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设施。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符合(三)园区化原则。统筹规划认定一批高水平化工园区,大力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新建、扩建项目原则上进入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重点监控点建设。本项目为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因此位于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外。本项目位于大王镇科创园工业集聚区内。符合项目管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工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外实施,且不受投资额限制。(一)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82化妆品制造、2683口腔清洁用品制造、291橡胶制品业项目。(二)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三)海水或卤水提取溴素、二氧化碳收集、新建大型冶金项目配套焦化和制酸、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为非化工项目配套的空分以及依托钢铁企业副产煤气就地实施钢化联产项目。本项目为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因此位于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外。符合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5号),本项目为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因此项目位于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外的大王镇科创园工业集聚区内,符合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5号)的相关要求。12、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表1-12与鲁环发[2020]3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分类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加强物料运输、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本项目不涉及粉状、块状、粒状物料输送及装卸,无料场;符合装卸环节管控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厂区道路已硬化;不涉及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本项目粉状物料采用吨包或袋装密闭储存,上料过程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符合加强生产环节管控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本项目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均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本项目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均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符合符合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符合13、与《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东政发[2021]15号)符合性分析表1-13与东政发[2021]15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1)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地炼、化工、轮胎等重点行业低效落后产能。实施严格的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不达标的产能设备。建立“散乱污”企业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开展排查,发现一处、分类处置一处,实施分类整治,坚决杜绝已取缔企业死灰复燃,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涉及重点行业低效落后产能,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2)严把准入关口。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要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地炼、橡胶轮胎、氯碱、氮肥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和压减要求。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有关要求。审慎发展大型石油化工等高耗能项目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刚性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所列重点行业符合持续推进工业污(1)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有色金属、铸造、铁合金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燃煤机组、自备电站、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稳定运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炼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铸造、铁合金等行业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所列重点行业,无NOx产生;可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符合染源深度治理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修、维修,减少污染物排放无组织排放(2)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深化VOCs治理,在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25个提标改造项目,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除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外,逐步取消炼油、石化、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2025年年底前,炼化企业基本完成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改造。强化装载废气收集治理。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动涂装类统筹规划、分类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全面推进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本项目无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使用低VOCs含量的物料符合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控制。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重点行业整治提升,结合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重点推进高污染企业关、停、并、转,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开展内部综合利用处置,有效减少源头固体废物产生量。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列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督促企业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本项目不涉及落后工艺和产能,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4)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全链条信息化建设。加大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符合14、与《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广政发[2022]6号)符合性分析表1-14与广政发[2022]6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落实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有效落实国本项目符合生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新体系家和省、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整治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将“三线一单”作为县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守生态红线,重点加强对孙武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孙武湖湿地公园)和淄河流域广饶段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管控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淘汰低效落后动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地炼、化工、橡胶轮胎等重点行业低效落后产能。严格实施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不达标的产能设备。建立“散乱污”企业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开展排查,实施分类整治,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坚决杜绝已取缔企业死灰复燃,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涉及重点行业低效落后产能,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严把准入关口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要做到“五个减量”(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常规污染物减量),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确保“三个坚决”(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落实到位。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地炼、橡胶轮胎、氯碱、氮肥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和压减要求。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有关要求。审慎发展大型石油化工等高耗能项目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刚性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所列重点行业符合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深化VOCs治理。在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VOCs提标改造项目,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控制体系。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除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以外,逐步取消炼油、石化、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2025年年底前,炼化企业基本完成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改造。强化装载废气收集治理。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本项目无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使用低VOCs含量的物料符合推动涂装类统筹规划、分类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溶剂回收中心。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全面推进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山东奥搏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0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团结路与綦公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法定代表人为刘佳。经营范围包括运动场地用塑胶、人造草坪的生产、销售、研发。山东奥搏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原有厂房建设“6万吨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包括生产车间仓储间及办公楼,购置打料泵、计量罐、搅拌釜、真空泵、空压机、高速分散机、叉车、塑胶跑道检测设备、质量监测设备等,通过搅拌、分装等工艺生产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本项目建成后年产6万吨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2、项目组成本项目组成情况见下表。表2-1项目主要组成情况一览表类别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030m2,内设搅拌釜、高速分散机等设备,用于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现有辅助工程办公室1座,建筑面积1200m2,用于办公。现有储运工程仓储间1座,建筑面积724m2,用于原辅料及产品储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年用水量750m3。新建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年用电量40万kWh。新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本项目投料、搅拌、分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无组织排放。新建废水处理本项目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建固废处理本项目设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破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新建噪声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新建3、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表2-2主要产品及产能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产量备注1塑胶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万吨/年4.2桶装25kg、200kg、250kg,用于塑胶跑道、硅PU球场等下层弹性层铺设2塑胶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万吨/年1.8桶装25kg、200kg、250kg,用于塑胶跑道、丙烯酸球场等表层耐磨防滑层铺设合计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万吨/年6--本项目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下层、上层)执行《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表7标准,具体如下:表2-3《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标准(表7标准)项目要求有害物质含量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g/kg)≤1.0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DIDP)总和/(g/kg)≤1.0短链氯化石蜡(C10~C13)/(g/kg)≤1.5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和/(g/kg)≤1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50游离甲醛/[g/kg]≤0.50苯/[g/kg]≤0.05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g/kg]≤1.0可溶性铅/(mg/kg)≤50可溶性镉/(mg/kg)≤10可溶性铬/(mg/kg)≤10可溶性铅汞/(mg/kg)≤24、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4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型号备注1搅拌釜套224台10m3、10台5m3、6台2m3、2台1m3用于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生产,包含液料打料泵13组,粉料打料泵6组,真空泵2组2计量罐台62m3--3高速分散机台37.5kw用于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生产4空压机台1W-1.6/8--5叉车台2合力cpc--6塑胶跑道检测设备/质量监测设备台1----本项目塑胶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产能与主要生产设备匹配性分析:表2-5本项目塑胶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批次生产计划表设备设备数量单台设备单批次最大产量(kg/批)单批次生产时间(h)每天生产批次全年工作天数(天)单台设备年生产批次单台年产量(t/a)年产量(t/a)搅拌釜10m341400081300300420016800搅拌釜5m310700081300300210021000搅拌釜2m362800813003008405040搅拌釜1m32140081300300420840合计43680根据上表,本项目配备搅拌釜可以满足塑胶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4.2万吨生产需求。本项目塑胶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产能与主要生产设备匹配性分析:表2-6本项目塑胶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批次生产计划表设备设备数量单台设备单批次最大产量(kg/批)单批次生产时间(h)每天生产批次全年工作天数(天)单台设备年生产批次单台年产量(t/a)年产量(t/a)高速分散机33000173002100630018900根据上表,本项目配备搅拌釜可以满足塑胶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1.8万吨生产需求。5、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表2-7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单位包装规格最大储存量塑胶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聚醚多元醇10500t/a桶装,200kg60氯化石蜡13440t/a桶装,200kg753滑石粉14700t/a吨包,1t604分散剂1050t/a桶装,25kg55抗氧化剂840t/a袋装,25kg106色粉1680t/a袋装,25kg57抗紫外线剂420t/a袋装,25kg3塑胶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水性丙烯酸乳液10440t/a桶装,50-80kg20重钙5940t/a吨包,1t203色粉990t/a袋装,25kg54分散剂540t/a桶装,25kg55增稠剂270t/a桶装,25kg3能源消耗水750m3/a----电40万kWh/a----表2-8主要原辅料理化特性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聚醚多元醇简称聚醚,无色至浅黄色透明黏稠液体,pH值:5-7,相对密度(水=1):1.02(25℃),热分解温度240-250℃,闪点(℃):≥224(开杯),引燃温度(℃):390℃,溶于大部分有机溶剂;LD50:>5000mg/kg(大鼠经口),LC50(96hr)(静态):>1000mg/L2氯化石蜡浅黄色至黄色液体,相对密度(水=1):1.250-1.330,热分解温度>115℃,用作透明塑料管、电缆线、涂料、塑胶跑道、软管等橡胶制品及发泡胶等。3滑石粉无臭白色粉末,主要成分为含水硅酸镁,相对密度(水=1):2.84分散剂含酸性基团的共聚物,淡黄色至黄色透明液体,酸值:120±10mgkoH/g,闪点:>100℃,用于溶剂型和无溶剂聚氨酯涂,稳定无机颜料特别是二氧化钛、碳酸钙、滑石粉等填料的降粘分散5抗氧化剂四[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白色颗粒或粉末,分子量1178,密度:1.116g/mL,熔点:110-125℃,闪点:299℃6色粉氧化铁红,棕红色粉末,无特殊气味;pH值:6.5-8.0,熔点:1760℃,相对密度(水=1):4.1,不溶于水、稀酸、稀碱、溶于热硫酸、盐酸、硝酸7抗紫外线剂2-羟基-4-正辛氧基二苯甲酮(C21H26O3),淡黄色结晶粉末,熔点:47.0-49.0℃8水性丙烯酸乳液乳白色液体,固成份(羟丙乳液):37.5%±0.5%、水62%,pH值:7-9,粘度(cPs25℃)≤2009重钙重质碳酸钙,是由天然碳酸盐矿物如方解石、大理石、石灰石磨碎而成。是常用的粉状无机填料,具有化学纯度高、惰性大、不易化学反应、热稳定性好、在400℃以下不会分解、白度高、吸油率低、折光率低、质软、干燥、不含结晶水、硬度低磨耗值小、无毒、无味、无臭、分散性好等优点。无毒、无臭、无刺激性,通常为白色,相对密度为2.7~2.9;重质碳酸钙在空气中稳定,几乎不溶于水,不溶于醇。10增稠剂丙烯酸碱溶胀型流变助剂,乳白色液体,pH值:>2-3.6,凝固点:<0℃,闪点:>100℃,密度:1.08g/m3,与水可溶混,非自然物,无爆炸性,LD50/口服/耗子:>5000mg/kg6、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水,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50人,全年工作300天,厂内无宿舍,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年)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及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30~50L/人•班,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按照50L/人•天计,每年工作30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750m3/a。2)排水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2)供电本项目用电量40万kWh/a,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一班工作8h制,年工作300天。8、总平面图布置本项目位于山东大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北厂区,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楼进行生产,办公楼位于西侧,生产车间、仓储间位于东侧,车间及仓储间门均位于北侧;生产车间内西侧由北往南依次设置2台1m3搅拌釜、6台2m3搅拌釜、1台5m3搅拌釜,南侧由西往东依次设置3台高速分散机、7台5m3搅拌釜,北侧由西往东依次设置2台5m3搅拌釜、4台10m3搅拌釜。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东营圣山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需进行土木建设,仅进行新的设备及管线、零部件的安装,施工期工程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故本环评对其不做主要分析。二、运营期1、工艺流程(1)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图2-2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将聚醚多元醇及氯化石蜡泵入搅拌釜,搅拌并加热(搅拌釜夹层带电加热,加热温度70℃;聚醚多元醇热分解温度240-250℃、氯化石蜡热分解温度>115℃,加热温度达不到聚醚多元醇、氯化石蜡分解温度),再依次加入滑石粉、色粉、分散剂、抗紫外线剂及抗氧化剂等助剂(滑石粉通过计量罐自流至搅拌釜,色粉、分散剂、抗紫外线剂及抗氧化剂等助剂人工投入搅拌釜),持续搅拌至混合均匀,自搅拌釜下料口自流至包装桶,得到最终产品。(2)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图2-3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将水性丙烯酸乳液、重钙、色粉泵入高速分散机,进行高速剪切与搅拌,再依次人工加入分散剂、增稠剂,调整至所需粘度定型,分装至包装桶,得到球场上层材料。2、产污环节分析表2-9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类别产生环节主要污染因子处理措施/去向废气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投料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无组织排放搅拌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分装VOCs、臭气浓度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投料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搅拌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分装VOCs、臭气浓度废水职工生活COD、NH3-N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原料拆包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厂家回收利用破损包装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维护保养废机油废机油桶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设备运行噪声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广饶县2024年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广饶县2024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2μg/m3、29μg/m3、74μg/m3、41μg/m3;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1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92μg/m3。表3-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览表(μ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评价标准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标准12602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标准294072.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标准7470105.7不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标准4135171.1不达标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值1100400027.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的第90百分位浓度值192160120不达标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O3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为进一步改善东营市区域环境质量,东营市积极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和面源污染管控。2023年2月17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东营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2、地表水该地区的地表水主要为阳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根据2024年12月19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11月份及1-11月全市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通报》,2024年1-11阳河南郭桥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限值。3、声环境经现场勘查,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本评价不再开展电磁环境影响分析。6、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指南要求,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的前提下,对地下水、土壤的环境污染影响较小,本项目不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及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和附图2。表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环境要素名称环境功相对厂相对厂界保护级别能区址方位距离(m)刘堡村NE39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区NW200(GB3095-2012)及修改单NW405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阳河Ⅴ类W770(GB3838-2002)Ⅴ类标准地下水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和热水、矿《地下水质量标准》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GB/T14848-2017)Ⅲ类区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保护目标环境空气刘集前村刘集后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要求(VOCs:50mg/m3、3.0kg/h),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表3-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物速率限值执行标准(mg/m3)(kg/h)颗粒物《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10VOCs503.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表3-4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颗粒物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VOCs2.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臭气浓度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3-5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一览表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NMHC)6.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废水项目排放的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表3-6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pH(无量纲)COD(mg/L)氨氮(mg/L)BOD5(mg/L)SS(mg/L)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6-950045150200GB8978-19966-9500/300400本项目执行标准6-9500451502003、噪声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类别昼间dB(A)夜间dB(A)2类6050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应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总量控制标准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的指导意见》(东环发[2019]54号)、《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拟建项目所在区域需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6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的设区的市,实行SO2、NOx、烟粉尘、VOCs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1、废气根据《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跟着项目走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2020.7.29),SO2排放量大于(含)0.5吨/年;NOx排放量大于(含)1吨/年;颗粒物排放量大于(含)0.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大于(含)0.5吨/年需申请总量。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1.3318t/a、VOCs2.52t/a;故本项目需申请总量:颗粒物1.3318t/a、VOCs2.52t/a。本项目污染物需2倍替代,则项目需替代量为颗粒物2.6636t/a、VOCs5.04t/a。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600m3/a),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指标包含在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总量中,因此本项目废水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东营圣山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不需进行土木建设,仅进行新的设备及管线、零部件的安装,施工期工程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故本环评对其不做主要分析。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分装废气颗粒物、VOCs及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无组织排放。(1)源强分析1)颗粒物本项目投料工序部分粉状物料(色粉、抗紫外线剂、抗氧化剂)投料采用人工投料,部分粉状物料(滑石粉、重钙)投料采用打料泵负压打入计量罐/高速分散机中,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粉状物料的逸散尘排放系数,卸料系数为0.2kg/t-原料,本项目粉状物料投料量为24570t/a,则本次项目投料过程粉尘产生量为4.914t/a。本项目搅拌工序搅拌初期会产生少量粉尘,混合成为浆料后不再产尘;此过程类似混凝土制品制造,故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物料混合搅拌过程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13kg/t-产品,本项目年产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6万吨,则搅拌过程颗粒物产生量为7.8t/a。投料、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配套风机风量为50000m3/h,年运行2400h)最终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量为11.4426t/a、产生速率为4.77kg/h、产生浓度为95.4mg/m3,排放量为0.1144t/a、排放速率为0.048kg/h、排放浓度为0.96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2)VOCs本项目在投料、搅拌、分装过程中液体物料聚醚多元醇、氯化石蜡、分散剂、水性丙烯酸乳液、增稠剂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VOCs。本项目投料、搅拌、分装工序有机废气VOCs的排放源强类比《长顺县奔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体育场地新型材料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数据(检测单位:贵州鼎拔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GZDB-2023-0616-05001)。长顺县奔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本项目的同类型行业企业,该公司年产2万吨体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育场地新型材料建设项目于2023年1月11日取得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为黔南环审[2023]11号),于2023年12月通过自主验收。项目年产EPDM塑胶颗粒8000t、塑胶跑道胶水4000t、塑胶球场硅胶5000t、水性丙烯酸乳液3000t,其产品塑胶跑道胶水、塑胶球场硅胶与本项目产品塑胶跑道及球场下层材料相同,产品水性丙烯酸乳液与本项目产品塑胶跑道及球场上层材料相同,其原辅材料(氯化石蜡、丙烯酸乳液、环保助剂等)、生产设备(搅拌罐、分散机等)、生产工艺(上料、混合搅拌、分装)、废气产生节点(投料、搅拌、分装)及治理措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均与本项目基本一致。因此,本次评价VOCs排放情况类比长顺县奔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体育场地新型材料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数据具有类比可行性。表4-1长顺县奔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体育场地新型材料建设项目水性涂料生产排气筒监测数据采样点位1#水性涂料生产排气筒采样时间采样日期:2023.06.20采样日期:2023.06.21气象参数天气状况:阴、18~25℃、83.7kPa天气状况:阴、19~26℃、83.7kPa样品编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含湿量(%)3.193.924.213.363.583.57烟温(℃)43.942.345.646.440.541.7流速(m/s)16.315.717.117.914.615.2标干流量(m3/h)689466407232757161756429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12.611.913.414.210.511.3排放速率(kg/h)0.0870.0790.0970.1080.0650.073排气筒高度(m)15备注:运行负荷100%。根据长顺县奔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体育场地新型材料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数据,水性涂料生产过程有机废气VOCs最大排放速率为0.108kg/h,项目年运行3000h(每天运行10h,年工作300天),该项目水性涂料生产过程VOCs年排放量为0.324t/a;其塑胶跑道胶水、塑胶球场硅胶、水性丙烯酸乳液年产量为1.2万吨,则水性涂料生产工程有机废气VOCs排污系数为0.27t/万吨-产品。本项目年产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6万吨,则本项目VOCs年排放量约为1.62t/a。本项目搅拌釜、高速分散机为密封设备,物料转运由密封真空泵真空输送,生产过程中VOCs由密封真空泵排气口排出,VOCs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80%,配套风机风量为50000m3/h,年运行2400h)最终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经计算,本项目废气VOCs产生量为9.0t/a,VOCs有组织产生量为8.1t/a、产生速率为3.375kg/h、产生浓度为67.5mg/m3,排放量为1.62t/a、排放速率为0.675kg/h、排放浓度为13.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要求(VOCs:50mg/m3、3.0kg/h)。3)臭气浓度项目在投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轻微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恶臭为人们对恶臭物质所感知的一种污染指标。其主要物质种类达上万种之多。由于其各种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加、协同、抵消及掩饰作用等),加之人类的嗅觉功能和恶臭物质取样分析等因素,迄今还难以对大多数恶臭物质作出浓度标准,目前我国只规定了8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和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集气风量计算:建设单位拟在每台搅拌罐、高速分散机投料口、分装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外围安装软帘形成局部围闭,加强收集效率。投料、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参考《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篇》,排风罩设置在污染源上方的排风量可按下式计算:L=3600kPHvx式中:L——排风罩排风量,m3/h;k——安全系数,一般取k=1.4;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的距离,m;vx——污染源边缘制风速,m/s。表4-2废气集气风量计算结果表设备名称设备数量集气罩尺寸(m)罩口至污染源的距离(m)罩口风速(m/s)单个风量(m3/h)合计风量(m3/h)搅拌罐220.5×0.50.30.5151233264高速分散机30.5×0.50.30.515124536合计302437800由上表可知,项目所需风机风量37800m3/h,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设计风量宜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120%进行设计。建设单位拟设计废气收集风量为50000m3/h,能够满足本项目废气收集需求。4)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分装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VOCs。无组织颗粒物、VOCs产生量分别为1.2714t/a、0.9t/a,经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1.2714t/a、0.9t/a,排放速率分别为0.53kg/h、0.375kg/h。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见表4-3,本项目废气排放量汇总情况见表4-4,本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5。表4-3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放形式治理设施废气量(m3/h)收集效率(%)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口编号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时间(h/a)投料、搅拌、分装颗粒物95.44.7711.4426有组织布袋除尘器500009099是DA0010.960.0480.11442400VOCs67.53.3758.1二级活性炭吸附80是13.50.6751.62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厂界颗粒物/0.531.2174无组织车间密闭//////0.531.21742400VOCs/0.3750.9//////0.3750.9臭气浓度//////<20(无量纲)表4-4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汇总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有组织(t/a)无组织(t/a)合计(t/a)DA001颗粒物0.11441.21741.3318VOCs1.620.92.52表4-5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类型排放口地理坐标/经度/纬度排气筒参数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高度(m)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限值名称DA001废气排气筒一般排放口118°31′20.114″,36°57′38.789″150.8常温颗粒物10mg/m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50mg/m3;3.0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2.0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2)非正常工况分析1)非正常工况污染物产排分析非正常工况指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或污染防治(控制)设施非正常状况,其中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指开停炉(机)、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工况,污染防治(控制)设施非正常状况指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或同步运转率等情况。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会使污染物处理效率下降或者根本得不到处理而排入环境中。本项目主要为废气治理措施出现故障而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主要考虑尾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尾气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的情况。以最不利情况下废气处理系统净化效率为零考虑,源强最大的时段废气排放1h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状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6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状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物种类单次持续时间事故频次排放量(kg/次)标准限值达标情况(kg/h)(mg/m3)(h)(次/a)颗粒物4.7795.4114.7710mg/m3不达标DA001VOCs3.37567.5113.37550mg/m3;3.0kg/h不达标2)非正常工况环境影响分析及预防措施根据以上分析,当废气环保措施发生故障,去除率降为正常情况下0时,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不达标。由此可见,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针对非正常工况,企业应定期对废气净化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设置专人负责,保证正常去除效率。检查、核查等工作做好记排气筒编号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录,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降低生产负荷,必要时停止生产,待净化设施等恢复正常工作并具有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开工生产,杜绝废气超标排放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管理、监测等工作。(3)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广饶县2024年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可知:广饶县2024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2μg/m3、29μg/m3、74μg/m3、41μg/m3;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1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92μg/m3,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O3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前文核算,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要求(VOCs:50mg/m3、3.0kg/h),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生产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限值(颗粒物:1.0mg/m3),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本项目投产后,在严格执行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趋势。(4)废气环保治理措施可行分析本项目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1116-2020),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属可行技术。(5)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料油墨制造》(HJ1087-2020)规定的要求,对废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废气监测方案见下表。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表4-7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环境要素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1次/年厂界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1次/年厂区内VOCs1次/年2、废水(1)废水排放情况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等级标准(其中COD和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COD:40mg/L,氨氮:2mg/L)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4809-2025)后排放至外环境,废水量为600m3/a,排入外环境的COD、氨氮量分别为0.024t/a、0.0012t/a,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见下表。表4-8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一览表废水废水量(t/a)污染因子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生活污水600COD3500.21NH3-N350.021BOD53000.18废水满足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表4-9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经度纬度DW001118°31′18.323″36°57′39.558″600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间歇/表4-10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序号排放口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L)1污水总排口COD《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500氨氮452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总排口COD《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COD:40mg/L,氨氮:2.0mg/L40氨氮2表4-11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日排放量(kg/d)年排放量(t/a)1污水总排口COD3500.70.21氨氮350.070.0212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总排口COD400.080.024氨氮20.0040.0012最终排放合计COD0.024氨氮0.0012(2)废水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1)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位于大王经济开发区胜利路以东、阳河以南、书房刘村西北、广饶县白云水处理有限公司东侧,由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承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为大王经济开发区(包括工业生产区东区、西区及综合服务区),不含东营市胜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岭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废水,设计处理能力为2.0万m3/d。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絮凝初沉池+综合生化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站+磁絮凝沉淀池+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最终排入阳河。依托污水处理厂出水能够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等级标准(其中COD和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COD:40mg/L,氨氮:2mg/L)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4809-2025)。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4-1。2)依托可行性项目位于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的收集范围,废水水质简单,经过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负荷造成冲击。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平均处理污水约2.0万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600m3/a(2.0m3/d),仅占污水厂处理能力的1‱,完全可以接纳本项目外排废水。综上,从处理能力、接纳范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等方面分析,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是可行的。(3)监测计划本项目只有生活污水排放且为间接排放,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料油墨制造》(HJ1087-2020),本项目无需进行废水监测。图4-1山东政投水务有限公司大王镇延集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工艺分水站来水,厂区雨水初期雨水粗格栅雨水格栅渠恶臭、栅渣雨水泵站提升泵站细格栅恶臭、栅渣恶臭>恶臭、砂石曝气沉砂池事故池事故废水一,调pH-调节池恶臭-除硬度-絮凝反应池恶臭-除磷剂---PAM---超越初沉池---碳源--·-碱液--综合生化池→恶臭污泥回流二沉池二次提升泵站污泥浓缩池恶臭.-除磷剂----FeC13---磁混凝沉淀池污泥调理池-PAM-----PAM-----粉末活性炭--石灰---恶臭超越砂滤池污泥脱水机房恶臭、污泥污泥外运-03臭氧催化氧化池-H202图例:超越污泥处理建构筑物接触消毒池污水处理建构筑物事故水处理构筑物巴氏计量槽雨水处理构筑物超越尾水泵站污水管线加药管线达标排放污泥管线+产污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3、噪声(1)源强分析本项目运营期无强噪声源,声压级约在75~90dB(A)左右。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1)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2)对设备考虑基础的隔振、减振。3)利用建(构)筑物隔声降噪。另外,为保证项目建成后噪声达标排放,应增加以下防治措施:4)厂房内装隔声门窗;5)合理布局,将设备布设在生产车间中部。采用设备基础的减振、厂房墙、窗隔声可减少20~25dB(A)的噪声级,本项目设备设置了基础的减振措施,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采用厂房隔声,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如下。表4-12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声功率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搅拌釜80设备减振、厂房隔声-32.59.81.268.820.82.93.064.464.465.765.68h2638.438.439.739.612搅拌釜80-32.57.31.268.718.32.95.564.464.465.764.838.438.439.738.813搅拌釜80-32.55.41.268.616.42.97.464.464.465.764.638.438.439.738.614搅拌釜80-32.51.81.268.412.82.911.064.464.465.764.538.438.439.738.515搅拌釜80-32.5-0.51.268.310.52.913.364.464.565.764.438.438.539.738.416搅拌釜80-32.5-2.61.268.28.42.915.464.464.565.764.438.438.539.738.417搅拌釜80-32.5-4.71.268.16.32.917.564.464.765.764.438.438.739.738.418搅拌釜80-32.5-71.268.04.02.919.864.465.165.764.438.439.139.738.419搅拌釜80-32.3-8.51.267.72.53.121.264.466.065.564.438.440.039.538.4110搅拌釜80-21.8-9.21.257.22.213.621.864.466.464.464.438.440.438.438.4111搅拌釜80-19.7-9.31.255.12.215.721.864.466.464.464.438.440.438.438.4112搅拌釜80-17.5-9.31.252.92.317.921.864.466.364.464.438.440.338.438.4113搅拌釜80-15.8-9.41.251.22.219.621.964.466.464.464.438.440.438.438.4114搅拌釜80-11.1-9.71.246.52.124.322.164.466.664.464.438.440.638.438.4115搅拌釜80-8.9-9.81.244.32.126.522.264.466.664.464.438.440.638.438.4116搅拌釜80-6.6-9.91.242.02.128.822.264.466.664.464.438.440.638.438.4117搅拌釜80-21.59.31.257.820.713.93.364.464.464.465.438.438.438.439.4118搅拌釜80-19.49.31.255.720.816.03.264.464.464.465.438.438.438.439.4119搅拌釜80-15.89.31.252.120.919.63.264.464.464.465.438.438.438.439.4120搅拌釜80-12.99.11.249.220.822.53.364.464.464.465.438.438.438.439.4121搅拌釜80-1091.246.320.825.43.464.464.464.465.338.438.438.439.3122搅拌釜80-6.98.91.243.220.928.53.464.464.464.465.338.438.438.439.3123打料泵85-32.58.81.268.819.82.94.069.469.470.770.143.443.444.744.1124打料泵85-32.46.31.268.517.33.06.469.469.470.669.743.443.444.643.7125打料泵85-32.60.61.268.511.62.812.269.469.570.769.443.443.544.743.4126打料泵85-32.2-3.81.267.97.23.216.569.469.670.469.443.443.644.443.4127打料泵85-32.4-7.71.267.93.33.020.469.470.470.669.443.444.444.643.4128打料泵85-20.7-9.51.256.12.014.722.169.471.769.469.443.445.743.443.4129打料泵85-16.6-9.31.252.02.318.821.869.471.369.469.443.445.343.443.4130打料泵85-12.3-9.51.247.72.323.121.969.471.369.469.443.445.343.443.4131打料泵85-7.8-9.71.243.22.327.622.069.471.369.469.443.445.343.443.4132打料泵85-20.59.41.256.820.814.93.269.469.469.470.443.443.443.444.4133打料泵85-14.29.21.250.520.921.23.269.469.469.470.443.443.443.444.41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打料泵85-11.491.247.720.824.03.469.469.469.470.343.443.443.444.31打料泵85-8.48.91.244.720.827.03.469.469.469.470.343.443.443.444.31打料泵85-30.97.41.267.118.44.55.369.469.469.969.843.443.443.943.81打料泵85-30.8-2.81.266.58.34.615.569.469.569.969.443.443.543.943.41打料泵85-20.2-7.91.255.73.615.220.469.470.269.469.443.444.243.443.41打料泵85-10.3-8.11.245.83.825.120.569.470.269.469.443.444.243.443.41打料泵85-20.37.81.256.519.315.14.769.469.469.469.943.443.443.443.91打料泵85-11.57.71.247.719.523.94.769.469.469.469.943.443.443.443.91真空泵85-30.7-8.91.266.12.24.721.669.471.469.969.443.445.443.943.41真空泵85-23.89.51.260.120.811.63.169.469.469.570.543.443.443.544.51计量罐75-32.43.61.268.414.63.09.159.459.460.659.533.433.434.633.51计量罐75-14.1-9.31.249.52.421.321.759.461.159.459.433.435.133.433.41计量罐75-15.810.91.252.222.519.61.659.459.459.462.733.433.433.436.71计量罐75-13111.249.422.722.41.459.459.459.463.333.433.433.437.31计量罐75-1010.81.246.422.625.41.659.459.459.462.733.433.433.436.71计量罐75-710.51.243.322.528.41.859.459.459.462.133.433.433.436.11高速分散机80-28.2-8.91.263.62.37.221.664.466.364.664.438.440.338.638.41高速分散机80-26-91.261.42.39.421.664.466.364.564.438.440.338.538.41高速分散机80-24-9.11.259.42.211.421.764.466.464.564.438.440.438.538.41空压机85-33.6-8.81.269.02.21.821.669.471.472.169.443.445.446.143.41序号声源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声源源强/dB声源控制措施XYZ运行时段1排气筒风机-38.7-9.41.290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8h注:表中坐标以生产车间、仓储间为中心(E:118°31′21.680″;N:36°57′39.056″)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2)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模式进行预测,用A声级计算,模式如下:1)室外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计算:Lp(r)=Lp(ro)+Dc–(Adiv+Abar+Aatm+Agr+Amisc)式中:Lp(r)—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Lp(ro)—参考位置ro处声压级,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2)室内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计算:a、首先计算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p1=Lw+10lg(Q/4πr2+4/R)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r—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R—房间常数;R=Sa/(1-a),S为房间内表面积,m2,a为平均吸声系数;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b、计算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1ij—室内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c、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Lp2(T)+10lgS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S—透声面积,m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3)总声级的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则预测点的总有效声级为:Leqg=10Lg(1/T[,100+1.10111-1式中:T一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一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Leqg一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4)参数确定①TL:门窗关闭时取20dB(A);开启时取15dB(A):无门窗墙体取25dB(A);室外声源取0。②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Adiv):a、点声源:Adiv=20lg(r/ro)式中:r一预测点到噪声源距离,m;T—参考点到噪声源距离,m。b、有限长线声源(设线声源长为L)当r>L,且rL时:Adiv=20lg(r/r)当NL3,且rb/元时,距离加倍衰减趋近于6dB,类似点声源衰减特性Adiv≈20lg(r/ro)。③其它类型的衰减忽略不计。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值见下表:表4-14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A))项目时段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本项目贡献值昼间/夜间30.747.357.740.1标准值昼间60达标情况昼间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经过预测,本项目厂区设备噪声采用上述设备减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因此,4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300万件/年高级轿车刹车盘项目配套喷漆房工程建设单位(盖章):东营铂瑞科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附件3:关于资料提供和环评内容确认承诺函附件4:营业执照附件5:备案证明附件6:不动产权证书附件7:法拍证明附件8:现有环保手续附件9:镇办意见附件10: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11:水性漆检测报告附图:附图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附图2:广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附图3:广饶县大王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附图4:广饶县大王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城乡用地现状图附图5:广饶县大王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附图6:东营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7: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8: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9:现场踏勘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300万件/年高级轿车刹车盘项目配套喷漆房工程项目代码2408-370523-89-01-820928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萌萌联系方式13305468218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铁匠李村,东营铂瑞科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118度32分5.699秒,36度59分17.14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08-370523-89-01-820928总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万元)22环保投资占比(%)27.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3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判定表是否设置原则项目情况的类别设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本项目不涉及所列大气否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废气污染物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地表水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否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大王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关于设立大王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鲁政字[2010]31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大王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召集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鲁环审[2021]21号审批时间:2021年11月19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2与《大王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符合性分析项目情况符合性本项目位于位于东营市北至北外环路、西至惠安路、规划广饶县大王镇铁匠李南至23号路、东至镇界,规划符合范围村,属于大王经济开发总用地面积为33.24km2区规划范围内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及化学原料主导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制品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符合产业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配件制造业的配套项目造纸和纸制品业产业石化产业园、橡胶产业园、汽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布局配产业园、材料产业园及造纸符合配件制造业的配套项规划要求产业园等五个专业产业园区目,位于产业园区内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大王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相关要求。2、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表1-3与《大王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符合性分析环评结论项目情况符合性所有入区项目,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条件,符合开发区管控要求。严禁建设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属于大王经济开发区准入行业,符合开发区管控要求,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符合严格落实空间管控的要求,对规划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敏感区域划为禁止开发的环境管控区,禁止开发建设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敏感区符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约束条件等本次评价要求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大王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表1-4与《大王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优化功能区划、产业布局。明确开发区与周边工业园区重叠部分的管控要求,建议将已被认定为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的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全部纳入开发区范围内。同时,开发区要在工业项目区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化工片区与居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优化功能区划、产业布局。明确开发区与周边工业园区重叠部分的管控要求,建议将已被认定为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的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全部纳入开发区范围内。同时,开发区要在工业项目区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化工片区与居住区等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之间设置适当距离的缓冲隔离带,减少工业开发对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居住区的影响,并按计划切实做好开发区内村庄居民的搬迁安置工作符合切实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配合当地政府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的编制工作,采取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推进区域环境整治,确保开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发区规划用地占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划定范围,应将该部分区域调出开发区规划范围或列为禁止开发区本项目符合东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根据开发区空间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定位,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结合上位规划及环境保护管控要求等,对不符合规划、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现有企业,开发区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解决方案。根据《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严格区内化工、石化等企业的管控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的配套项目符合切实抓好开发区碳减排工作。做好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衔接,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要求,持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不断推进开发区循环经济评价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开发区内能源、水资源等配置与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开发区单位产值能耗和水耗。结合开发区现状主导产业情况,加快现有化工、造纸、轮胎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体系,从根本上降低碳排放强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两高”项目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入驻,新改扩建“两高”项目要坚决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本项目资源利用量较小,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替代制度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完善和建设排水系统,确保废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企业外排废水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区域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指标等要求,外排废水中的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排污口达标排放。落实开发区中水回用方案,不断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本项目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无废水外排符合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实施,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配合当地政府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的编制工作,采取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推进区域环境整治,确保开发区环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跑道及球场材料生产 喷漆房工程 钢丸钢砂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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