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永旺配套桥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1、说明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委托完成了对“永旺配套桥梁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对现阶段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永旺配套桥梁工程
(2)项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
(3)项目所属行业:E4819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4)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660万元,新建永旺配套桥梁工程,范围长约65米,宽约16-16.5米,面积约1056.6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见附件)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联系方式:13915588355
联系人:李潇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路世纪大楼1111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敬凯
联系电话:18061856038
邮箱:416456165@qq.com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镇工业开发区C-148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7、公众意见反馈(1)反馈方式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2)反馈时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永旺配套桥梁工程.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永旺配套桥梁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编制日期:2026年0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永旺配套桥梁工程项目代码2510-320562-89-01-262381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潇联系方式13915588355建设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地理坐标起点(121度3分49.345秒,31度23分4.344秒;桩号:K0+007.250);终点(121度3分51.890秒,31度23分4.337秒;桩号:K0+082.007)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城市桥梁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占地面积:1056.6m2长度:64.5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开基〔2025〕71号总投资(万元)66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6.1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表1,本项目设置“噪声专项评价”。具体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判定情况设置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设置情况地表水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设置情况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地下水专项。设置情况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本项目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设置情况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设置情况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涉及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中的城市桥梁,因此需要设置噪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省政府关于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5〕5号2、规划名称:《昆山市B08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同意昆山市B08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昆政复[2020]40号);3、规划名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4、规划名称:《昆山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审批文件及文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昆政办发〔2021〕13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审查文号:苏环审〔2023〕2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1)与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25〕5号文批复同意。①规划范围:昆山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931.5平方公里,实现全域统筹。②规划年限:规划期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区域协调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大都市圈建设,全面服务苏州市内全域一体化,积极参与“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环淀山湖战略协同区”建设,推进环阳澄湖和昆太协同发展。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要求,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功能布局等领域的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碳排放,严格保护以水田林湿为主体的蓝绿空间,提升碳汇能力。推进城市更新:推动生产方式变革和空间利用方式转型,促进城市更新和存量盘活,通过成片更新、统筹改造,挖掘空间潜力,提升服务功能,调优用地结构。进一步加大全市统筹力度,强化中心功能提升和片区特色塑造,逐步形成六大功能片区的空间发展格局:现代城市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创新引领区,特色国际商务贸易区,特色强镇样板区,江南文化样板区。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加强慢行交通的有机衔接,持续提升绿色出行的便捷性和吸引力,构建人享其行的出行网络。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位于《昆山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范围内,本项目周边为永旺梦乐城商业综合体,共设置东西南北4个出入口,预计2027年开业,本项目配套桥梁工程作为永旺梦乐城东出入口主要目的为连接永旺梦乐城和钱塘江路,项目建设能够完善路网,提高永旺梦乐城的商业竞争力,预防商业综合体开业后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符合《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2)与“三区三线”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指的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简单来说,“三区三线”的划定,对哪里只能种粮、哪里实施生态保护、哪里可以开发建设,在国土全域空间上进行了明确。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更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城镇集约节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数据更新工作。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矢量数据全部上图落位,成为构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空间格局的重要支撑。昆山市立足“江南水乡”生态基底,高标准构建生态保护格局、高品质打造生态共享空间,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及“七横四纵”生态廊道建设,逐步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格局,让“自然中的城市”与“城市中的自然”融合互动。目前,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为64%,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中小城市前列。根据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本项目未超出城镇开发边界红线;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符合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要求。2、与《昆山市B08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昆山市B08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水域、绿地,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属于河道的附属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昆山市B08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范围包括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北至昆太路,东至昆山东部市界-花桥镇界,南至陆家镇界-吴淞江-青阳港-312国道,西至小虞河-沪宁铁路-司徒下塘-东环城河,规划总面积约115平方公里。(2)总体布局规划开发区总体布局规划为“三区一商圈”。三区为东部新城区、中央商贸区、中华商务区。其中,东部新城区位于黄浦江大道以东,由东部新城核心区、光电产业园区、蓬朗居住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城市功能更新区五个组团组成;中央商贸区位于沪宁铁路以北、黄浦江大道以西,由老开发区单元和青阳单元组成,以行政、商业休闲、医疗教育、居住、文化功能为主;中华商务区位于沪宁铁路以南,由高铁单元和综合保税区组成,是以交通枢纽汇集为支撑的市级商务中心,兼容工业、居住职能。一圈为依托前进路、景王路、长江路、东城大道,形成高强度开发的井字形现代商圈,承载高端商业和商务休闲等现代服务业。(3)用地布局规划开发区规划用地115km2,本次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分六片布置,以青阳港、黄浦江大道、东城大道、沪宁铁路为界,形成青阳港西侧、青阳港与黄浦江大道之间、黄浦江大道与东城大道之间,蓬朗片区、铁南片区五片集中居住区;精密机械园形成单独1个居住片区。商住混合用地主要分布在四片,包括长江中路两侧以及与青阳港、青阳南路之间,昆山南站南北两侧,洞庭湖路两侧,东城大道和景王路交叉口附近。按照工业用地与城市布局的关系以及对建筑类型的需求,规划将开发区工业用地分为四个园区:光电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精密机械产业园、综合保税区。(4)产业结构规划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结构调整,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走特色鲜明、多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依靠人才引领产业和科技进步,构筑多点支撑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①强势推进光电产业。全力推进核心项目建设,不断加强市场和品牌建设,积极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全面深化昆台产业合作。②巩固提升优势产业。不断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精密机械、民生用品等支柱产业发展水平,突出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发展,推动向技术、资金和集群化转型,力争占据国际主导地位。③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在新显示、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等新兴产业中尽快培育强势企业,努力形成“一强多元”的产业发展格局。④大力发展服务经济。依托本地制造业基础,发展企业总部经济;拓展会战、工业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管理等创意产业;提升传统服务经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5)基础设施供电工程: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华东电网22万伏高压输变双回路供电,区内设有11万伏变电所两座,供电能力达13万千伏安。自备4.5万千瓦发电机组和6万千瓦调峰机组各一座。供水:区域内以傀儡湖为主要饮用水源,从常熟引长江水作为第二水源,地下水作为应急水源。排水: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通过区域内的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河道,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纳入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经过各企业处理之后也纳入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者直接达标排放。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建污水厂5座分别是昆山市污水处理厂、精密机械产业园污水处理分公司、昆山开发区琨澄光电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原港东污水处理厂)和铁南污水处理厂。道路:区域内的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几个等级,目前,区域内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网络。主要道路有前进路、东城大道、太湖路、洞庭湖路等。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根据项目红线图,项目地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运输用地,能够完善周围路网,提高永旺梦乐城的商业竞争力,符合规划相关要求。4、与《昆山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符性《昆山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内部道路网衔接,提升路网整体通行效率。本项目新建桥梁处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交通繁忙路段,永旺配套桥梁工程新建桥梁东岸是钱塘江路,西岸是永旺梦乐城,新建桥梁是东西两岸的连接的纽带,互通的窗口,建成后更方便永旺梦乐城商户、顾客以及工作人员的交通出行,本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本区域的通行效率。因此本项目与《昆山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符。5、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①与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为:规划范围包括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北至昆太路,东至昆山东部市界-花桥镇界,南至陆家镇界-吴淞江-青阳港-312国道,西至小虞河-沪宁铁路-司徒下塘-东环城河,总面积约115平方公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导向为:区内产业以高科技产业为主,主要有电子信息、光电产业、精密机械产业等。电子信息产业应优先发展并逐步做大做强IP行业及其相配套的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等上下游相关产业,拉长产业链,加大集聚力度;加快发展微电子产业,形成专用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装、测试能力;积极发展信息网络产业;努力发展软件产业,重点发展行业应用软件、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软件、家用软件和支持数字化电子设备的嵌入式软件;大力发展光电通讯、传感器等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精密机械产业,重点发展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大型模架、机械模具和零部件,形成规模优势,尤其要加快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旺配套桥梁工程的实施建设可以为永旺梦乐城构建高效的交通网络,提高区域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交通不便,提升永旺梦乐城的商业竞争力,因此本项目符合开发区的发展导向。②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1进一步优化区内空间布局。通过用地性质调整、搬迁等途径解决好中央商贸区及蓬朗集中居住区部分地块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的问题。加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确保满足基本农田保护等要求。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根据项目用地红线图,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要求。2合理控制开发区发展规模。以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逐步实现开发区内电镀集中区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转型升级,不再进行电镀项目的新、扩建。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电镀项目,符合要求。3严格入区的环境准入,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和桥面径流,降雨时产生的桥面径流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中营运期不涉及能耗、物耗,符合要求。4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维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和桥面径流,降雨时产生的桥面径流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中,因此无需申请总量。5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的管控。做好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跟踪监测与管理。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等与项目主体同时建设,符合要求。6完善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区域集中供热设施和供热管网建设,提高集中供热水平;加快推进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及提标改造,减少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采取尾水回用等有效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非工业类项目,符合要求。(2)与跟踪评价及审核意见相符性分析①与跟踪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结论为:自上次规划环评以来,开发区经济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基础设施和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开发区设有污水处理厂、热电厂,基础设施建设体系较为完善。开发区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除个别因子外,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综上,开发区规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开发区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作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逐条落实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并逐一落实本次跟踪评价所提优化调整建议,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可以实现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配套桥梁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可协助实现区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与跟踪评价结论相符。②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核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相符性见表1-3。表1-3本项目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不得在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及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内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开发区内基本农田、水域及绿地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利用。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本项目不在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内,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水域及绿地在规划期内开发利用,符合要求。相符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项目自身无污染物产生,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和桥面径流,降雨时产生的桥面径流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中,不需要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相符33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相符相符4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快推进开发区工业污水厂及琨澄光电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建设,推动南亚加工丝(昆山)有限公司等24家直排企业接管,确保开发区废气全收集、全处理。强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2024年底前实现应分尽分。积极推动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提高中水回用率,鼓励区内企业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动供热管网建设,依托江苏华电昆山热电有限公司和南亚热电(昆山)有限公司实施集中供热。加强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相符5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完善开发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监测工作。本项目将按监测计划定期委托监测。相符6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善开发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设置,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开发区环境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机制。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设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相符7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善开发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配置,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开发区环境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按照相应规范要求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相符本项目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与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准入内容相符性分析符合情况产业准入1、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项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中的淘汰(或禁止)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的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2、除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外,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3、电子信息产业:禁止引进纯电镀项目。4、装备制造及精密机械:禁止引进纯电镀、酸洗等表面处理项目。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中的淘汰(或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不属于电镀、酸洗等表面处理项目,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园区规划水域面积873.09公顷,生态绿地1215.88公顷,禁止与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2、开发区内永久基本农田3.6平方千米,实行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利用。3、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及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1、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符合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开发利用,符合要求。3、本项目不在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及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1、环境质量:①大气环境质量:2025年PM2.5≤3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35微克/立方米,臭氧≤155微克/立方米,其余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②2025年,娄江、太仓塘(浏河)、小虞河、郭石塘、郎士浦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吴淞江、青阳港、夏驾河达到Ⅲ类水质标准。③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功能区要求。④建设用地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用地标准、农用地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要求。《2024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表明,昆山市的臭氧浓度超过二级标准,其余指标达标;本项目纳污水体吴淞江水质达Ⅲ类水质标准。昆山市内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功能区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2024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表明,昆山市的臭氧浓度超过二级标准,其余指标达标;本项目纳污水体吴淞江水质达Ⅲ类水质标准。昆山市内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功能区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符合符合2、总量控制:①2030年开发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小于300.16吨/年,氮氧化物小于852.58吨/年,烟粉尘排放量小于243.15吨/年,VOCs排放量小于747.02吨/年,氯化氢小于43.43吨/年,硫酸雾小于54.76吨/年,氟化氢小于0.507吨/年,氨小于8.162吨/年。②2030年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小于3051.96吨/年,氨氮小于152.59吨/年,总磷小于30.53吨/年,总氮小于1017.32吨/年,石油类小于101.73吨/年。3、其他要求:①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②严格落实《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和桥面径流,降雨时产生的桥面径流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中,不需要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完善“企业—公共管网—区内水体”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符合禁止引入不能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建成后可落实环评中提及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符合园区内部的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风险源对区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储罐区应远离居民集中区、人群聚集的办公楼、周边村庄及河流,且应在园区的下风向布局,以减少对其他项目的影响;开发区内不同企业风险源之间应尽量远离,防止其中某一风险源发生风险事故引起其他风险源爆发带来的连锁反应,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范围。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将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符合做好罐区围护与警示标识,罐区按相关要求设置围堰、围护栏杆区,设置危险区、安全区,采取红线、黄线和安全线进行区分;落实《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原料罐区、中间罐区、成品罐区应设置防火堤和防火隔堤,远离火种、热源,并设置防日晒的固定式冷却水喷雾系统。本项目不涉及罐区。符合加强废水泄漏事故安全风险防范,尽量增加可能发生液体泄漏或者火灾事故的罐区围堰面积,尽可能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本项符合跟将罐区事故下产生的废水控制在罐区围堰内,降低事故状态下废水转移、输送风险,合理设置应急事故池。根据污水产生、排放、存放特点,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和落实不同区域防渗方案,企业内部重点做好生产装置区、罐区、废水事故池及输水管道的防渗工作。目施工期、运营期将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踪评价审查意见相符。省家苏其他符合性分析山府《资要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1生态保护红线(1)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根据《江苏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江苏天福国家湿地公园,本项目-永旺配套桥梁工程距离江天福国家湿地公园最近距离为5.66km。表1-5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关系一览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的方位关系江苏天福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4.87东南,5.66km(2)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昆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5]337号)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根据《省政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昆山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函[2025]337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夏驾河、大直江重湿地,本项目距离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最近距离为1.44km。表1-6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km2)名称与本项目的方位关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夏驾河及大直江水体及部分陆域范围/1.871.87永旺配套桥梁工程西,1.44km综上,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昆山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5]337号)要求相符。1.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根据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5%,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为71,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平均为二级,首要污染物依次为臭氧(O3)、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和2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评价值分别为1.1毫克/立方米和162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SO2浓度下降11.1%,NO2浓度下降14.7%,PM10浓度下降9.6%,O3评价值下降4.7%,PM2.5浓度持平,CO评价值持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1倍,因此判定昆山市为大气不达标区,超标污染物为O3。VOCs是臭氧生成的关键前体物在强日照和高温条件下,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氮氧化物(NOx)会发生复杂的光化学反应,这是近地面臭氧生成的主要原因。施工中排放的VOCs会直接参与这一过程,加剧臭氧污染。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沥青烟气和施工机械尾气会产生VOCs。针对施工过程中VOCs的产生,本项目所采取措施为:①现场不进行沥青拌和,所使用沥青为已拌合好的商品沥青;②优先租用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积极推进使用新能源(电动)机械,从源头消除尾气排放。③在臭氧污染易发的5-9月,严格落实高温时段(如12:00-18:00)禁止开展沥青摊铺、涂装等涉VOCs工序的规定。在应急管控期间,需全天停止相关作业。④在沥青摊铺现场,配备雾炮车进行跟随式喷雾作业。水雾可冷却并吸附部分沥青烟气和VOCs,降低其向大气中的逸散速度。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昆山市严格按照《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面源精准化管理提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政策标准激励提升等八大方面48项重点任务。通过上述措施实现全市空气质量好转。水环境:根据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昆山市7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良好之间,娄江河、庙泾河、张家港、七浦塘、杨林塘、急水港水质状况为优,吴淞江为良好。与上年相比,7条河流水质基本持平。昆山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8.0,中营养;傀儡湖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5.4,中营养;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Ⅳ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1.0,轻度富营养。昆山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千灯浦口、朱厍港朱厍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100%,优Ⅲ比例90.0%,优Ⅱ比例为60%。声环境:根据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昆山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6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5.4分贝,评价等级为“好”,市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类别要求。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现状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3资源利用上线建设项目位于昆山开发区内,属于配套桥梁完善工程,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不涉及农用地、农田、耕地等,施工临时占地(位于本项目南侧绿地,不涉及农用地、农田、耕地等)堆放临时材料以及各种施工机械,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占地恢复原地貌并进行绿化覆盖;施工期生活用水以及临时施工用水利用周边已建自来水设施供给,用电由周边供电设施供应,无其他资源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7《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对照表序号清单本项目1禁止《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属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2禁止化工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禁止设立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3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不属于4禁止《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生产项目不属于5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6禁止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不属于7禁止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不属于8禁止不符合行业标准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不属于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不属于10禁止水泥、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生产项目不属于11禁止平板玻璃产能项目不属于12禁止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项目不属于13禁止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不属于14禁止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不属于15禁止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除外)不属于16禁止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大数据库项目(PUE值在1.4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不属于17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项目(范围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不属于18禁止年产7500吨以下的玻璃纤维项目不属于19禁止家具制造项目(利用水性漆工艺除外;使用非溶剂性漆工艺的创意设计家具制造除外)不属于20禁止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项目不属于21禁止中低端印刷项目(书、报刊印刷除外;本册印制除外;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且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和非溶剂型涂料的印刷生产环节除外)不属于22禁止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项目不属于23禁止生产、使用产生“三致”物质的项目不属于24禁止使用油性喷涂(喷漆)工艺和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项目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桥梁结构为沥青混凝土结构,本项目不涉及油性喷涂,不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25禁止产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本项目不产生含氮、磷污染物,符合要求26禁止经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属于高危行业的项目(金属铸造企业、涉及爆炸性粉尘的企业、涉氨制冷企业)不属于27禁止其他经产业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排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项目不属于(2)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4年12月6日)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4年12月6日)及《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建立完善并落实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全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个(4560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昆山开发区内,属于太湖流域,为重点区域(流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见下表。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如表1-8所示。表1-8与江苏省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1.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2.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要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施工期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情况和生态破坏情况,因此无需申请总量,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要求。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联防联控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1.不涉及。2.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3.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将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4.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将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表1-9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园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属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含氮磷废水产生及排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不涉及禁止建设的行业,满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满足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施工期原辅料均采用汽运,运营期不会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倾倒油类及其他废弃物,妥善处理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符合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取用水规范化管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先期实施节水改造,鼓励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统。(2)推进新孟河、新沟河、望虞河、走马塘等河道联合调度,科学调控太湖水位。本项目不涉及。(3)与“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对照《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对照苏州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表1-10。表1-10与苏州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分析表项目要求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新建永旺配套桥梁工程,西起永旺梦乐城东侧出入口,东至钱塘江路西侧,项目不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市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全市太湖、阳澄湖保护区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在阳澄湖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和排放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3)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4)禁止引进列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类、淘汰类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类、淘汰类的产业,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苏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定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无环境污染情况和生态破坏情况,因此无需申请总量,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本项目不涉及。(2)落实《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市、县级市(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2025年苏州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103亿立方米。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不利用水资源,不占有耕地,不涉及高污染燃料。运营期将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不会对区域的水资源配置及调度需要产生不良影响,符合要求。(2)2025年,苏州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3)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力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4年12月6日)及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77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中“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本项目属于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的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的“苏州市重点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1项目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及相符性分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严格执行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1)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不属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禁止类项目。(2)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可以为永旺梦乐城商业综合体构建高效的交通网络,提高区域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交通不便,提升企业竞争力,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4)本项目符合《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本项目不属于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3)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项目自身无污染物产生,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和桥面径流,降雨时产生的桥面径流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中,不需要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本项目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环境事故;本项目制定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应满足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主要为照明用电,不涉及燃料使用。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属于长江经济带范围内,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禁止类项目。2、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的“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类、淘汰、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淘汰和限制的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以外,为太湖重要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版),本项目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1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条例名称管理要求本项目管理要求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版)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化学纸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符合(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本项目不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符合(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不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符合(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本项目不在水体里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符合(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本项目不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符合(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本项目不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运营期自身不产生垃圾。符合(七)围湖造地;本项目不涉及围湖造地。符合(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本项目不会进行开山采石、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符合(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桥面径流,降雨时产生的桥面径流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中。符合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无生产性废水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不属于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符合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运营期项目自身无污染物产生,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和桥面径流,降雨时产生的桥面径流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中。符合4、与《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2019修订版)相符性分析根据《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2019修订版):第二十七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确需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建(构)筑物等工程设施的,其工程建设方案以及工程位置和界限应当依法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除外。第二十八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设施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施工方案报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设施完工后,及时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核查位置和界限。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监管方案,对工程设施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本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以及工程位置和界限依法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昆山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准予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申请永旺配套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昆市水许可〔2025〕276号),本项目与《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2019修订版)相符。5、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防范清淤疏浚工程对水质影响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185号)相符性分析表1-13与苏环办〔2021〕185号相符性分析序号苏环办〔2021〕185号要求项目相符性(一)规范清淤前期管理程序1一般建设性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前需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环评、稳评、洪评等工作,需制定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制订环境管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对于工程规模较小或临时性、应急性工程,需针对环境质量状况和工程作业方法,提前制订环境保护工程措施。项目所跨河流为新开河,不涉及清淤,在施工作业前制定环境保护工程措施。2对于重点湖泊和较大骨干河道清淤前,应开展湖(河)底泥摸底性调查,切实掌握底泥分布特点和实际污染状况,科学确定清淤深度和土方量,合理安排生态清淤工程作业方法,确保工程能够取得较大环境效益的同时,减轻对水环境、水生态造成影响。项目所跨河流为新开河,不涉及清淤。3影响国省考断面水质的治污清淤工程,应在工程实施前向省厅提前报备,并提供工程实施计划、图片资料等(包括招标合同、开工证明、清淤位置、淤泥去向、土方量上游汇水去向、施工时限等)。若治污清淤工程将引起考核断面所在水体断流无监测数据的,应申请临时替代监测点位,其中涉及国考断面应提前三个月由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向省厅提出申请,经论证后由省厅报生态环境部审核批准:省考断面应提前两个月由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向省厅申请。为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工程施工单位,立即编制断面水质保障应对方案,确保工程施工期间水质保持稳定。本项目所跨越河道为泥泾河(新开河),不涉及国省考断面。(二)强化清淤施工期间各项环境管控4实施生态清淤。干法清淤需科学建设挡水围堰,严禁施工淤泥沿岸露天堆放。湿法清淤需规避抓斗式方法,减少底泥扰动扩散,严控对河水的二次污染。优先选用新型环保绞吸式清淤船作业,利用环保绞刀头进行全方位封闭式清淤,挖泥区周围需设置防淤帘,减少底泥中污染物释放。严禁水冲式湿法清淤,避免大量高浓度泥水下泄,造成下游水质污染。淤泥采用管理输送或汽运、船运等环节均需全程封闭,淤泥堆场需进行防渗、防雨防漏处置。项目所跨河流为新开河,不涉及清淤。5清淤船舶管理。水下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和其他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清淤船舶内各种阀件和油路管中可能溢出的含油废水不可直接排放,含油废水需收集到岸上,进入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油污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不涉及清淤船舶。66生产生活污水管控。严格规范施工行为,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机油的跑冒滴漏,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可直接排放。需配建隔油池、沉淀池、集水池等设备,就近接入污水管网进行收集,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淤泥堆场的尾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口应设置在考核断面下游,避免对考核监测带来不利影响。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区域已建成的市政管网就近排入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精密水质净化厂),最终排入吴淞江,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等,回用于绿化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6、与《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见表1-14。表1-14与《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主要任务文件要求项目相符性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国土空间布局;强化空间环境管控;着力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与要求相符。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进绿色产业链构建;鼓励绿色节能改造;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属于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企业,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建设的项目,与要求相符。构建清洁高效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化;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不涉及煤炭等能源消耗,与要求相符。推进大气协同防控,巩固提升大气质量推进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突出抓好重点时段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点源、交通源、城市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编制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落实空气质量激励奖补政策,推进实施区镇空气质量补偿。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施工期通过清扫、洒水喷淋等降低起尘,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本项目不涉及面源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与要求相符。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桥梁起点桩号:K0+040,终点桩号:K0+082.007,中心桩号:K0+059.500。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7.250,终点桩号:K0+082.007。新开泥泾河道路工程图2-1项目道路及新建桥梁工程图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新开泥泾河桥梁位置图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由来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为满足永旺梦乐城交通需求,提高区域间的出行效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拟实施永旺配套桥梁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中的“城市桥梁”,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特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栈泾路栈泾路栈河栈河行环境影响评价。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接受委托任务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并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排污状况进行了资料调研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要求,编制了本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属于未批先建。2、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东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用于连接永旺梦乐城东出入口和钱塘江路。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永旺配套桥梁工程,范围长约65米,宽约16-16.5米,面积约1056.6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2.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桥梁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2-1项目道路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建设标准内容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路面结构沥青标准横断面0.5m路缘带+3.75m车行道+3.5m车行道+0.5m双黄线+3.5m车行道+3.75m车行道+0.5m路缘带=16m道路横坡本工程采用直线路拱,2%,坡向两侧净空高度机动车道≥4.5m荷载标准路面结构计算荷载:双轮组单轴100KN(BZZ-100)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昆山市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高程极坐标系统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系统:昆山独立坐标系表2-2项目桥梁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指标桥梁名称新开泥泾河桥跨越河道新开泥泾河规划河道宽度47m设计速度20km/h桥面横坡双向2.0%荷载等级城-B级桥梁结构的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使用年限50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环境条件一级/Ⅰ类桥梁跨径布置3×13m上部结构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下部结构桩柱式桥台基础形式钻孔灌注桩桥梁宽度0.25m防撞护栏+16m行车道+0.25m栏杆=16.5m桥面铺装10cm厚钢筋混凝土现浇层、水性防水涂料聚合物改性沥青及10cm厚沥青铺装层梁底控制标高≥2.34m2.2项目工程内容表2-3本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主要内容主体工程道路工程本项目涉及1条道路,具体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2-1。桥梁工程本项目涉及1座跨河桥梁,具体建设参数详见表2-2。辅助工程排水工程本次设计道桥工程雨水从1个排口排出。本次设计仅考虑与现状市政路连接侧的雨水口设计,与地块连接侧的排水系统,地块建设时统一考虑,该侧雨水近期随地势散排入河。路灯工程配套路灯杆件。交通工程包括无障碍设施、标志标线、标牌。管道保护工程现状河道东侧存在DN400雨水管线和DN300雨水管线。施工时建议雨水管线采用混凝土包裹进行保护。本项目不存在架空电力,所以施工无需设置高压防护网。临时工程施工料场本项目不设料场,所用的沥青混凝土、钢筋砼和水泥砂浆等材料在当地购买,不在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钢筋砼和水泥砂浆由运输车运至现场直接使用。施工营地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和食堂,施工人员依托周围餐馆民房用以食宿。施工便道本项目材料利用现有道路进入施工区域,无需新建施工便道。临时堆场(临时占地)本项目临时堆场位于项目地南侧的绿地内,用于堆放建筑材料,面积约100m2,施工机械停放利用工区范围灵活布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及时恢复绿化。沉淀池(临时占地)本项目均拟在项目地南侧的绿地内设置1个沉淀池,沉淀池占地约20m2,待工程结束后,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及提高其生态功能。隔油池(临时占地)本项目均拟在项目地南侧的绿地内设置1个隔油池,隔油池占地约20m2,待工程结束后,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及提高其生态功能。弃土场本项目不设弃土场。本项目开挖产生的土方优先用于回填和就地平整,多余弃土及时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场所。施工围堰本项目施工时需设置临时围堰,采用双排圆木桩围堰,桩长9m,宽度3m,项目区常水位为1.14m,围堰顶高程1.94m。永旺配套桥梁工程设置2根过水管涵,用于施工期临时导流,贯通围堰两侧。建设标准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进行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20km/h。投资总投资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1%。工期安排预计2026年3月开工,2026年10月竣工通车,工期为8个月。占地永久性用地约1056.6m2,不涉及征地。拆迁不涉及拆迁房屋,不涉及移民安置。土石方工程全线总挖方量为4500m3,总填方量为1200m3,弃方3300m3。环保工程施工期废水1、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废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冲洗废水进行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2、桥梁桩基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3、生活污水:依托区域已建成的市政管网就近排入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精密水质净化厂),最终排入吴淞江。废气1、施工扬尘:定期洒水喷淋,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2、施工机械、车辆废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保养。3、沥青烟:现场不进行沥青搅拌,缩短作业时间。固废废弃土方一部分用于回填,其余部分由汽车运送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沉渣及泥浆由汽车运送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由汽车运送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达标排放运营期地表径流经道路排水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噪声降噪路面、设置限速标识道路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清理2.3工程建设内容2.3.1道路工程(1)路基工程零填、挖方路段:填方路段路基施工时,首先清除原地面草皮、腐殖土,清表厚度30cm,并开挖至路面结构底以下50cm处,基底原土复压,压实度不小于87%,车行道均采用50cm混道碴处理,分层填筑碾压,每层厚度≤25cm。路基填料要求混道碴应采用石质均匀,且未风化、无裂缝的硬质材料。混道碴最大粒径<10cm,最大含泥量不超过总质量的20%,不掺含生活垃圾及腐殖质土。混道碴压实度以机械碾压遍数控制,混道碴摊铺后,用15t以上压路机碾压9~11遍,使表面无明显轮迹。碾压质量采用压实沉降差控制,压实沉降差为采用施工碾压时的重型振动压路机(15t以上)按规定碾压参数(强振,4km/h以下速度)碾压两遍后各测点的高程差。压实沉降差平均值应不大于5mm,标准差不大于3mm。①道路纵断面设计本工程纵断面设计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系采用昆山独立坐标系统,道路纵断面设计标高为设计道路中心线处标高。②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红线宽16m,采用一块板机非混行断面,横断面布置为:0.5m路缘带+7.25m机动车道+0.5m双黄线+7.2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16m。本工程采用直线路拱,地面道路机动车道横坡为双向2.0%。项目横断面图见图2-3。160050375800350-1-50350800375501路车车双车车路缘行行黄行行缘带道道线道路道道带中心线2%2%路拱大样图横向1:100纵向1:20H-0.01H±0.00H-0.012%2%H-0.16H-0.16800800车行道车行道注:1.本图尺寸以cm计;2、车行道采用直线型路拱,车行道坡向两侧;3、图中路灯、绿化仅供示意;图2-3项目横断面图(2)路面工程结合本项目交通量、道路等级对路面结构强度的要求,考虑到路面面层应具备坚实、耐久、抗车辙等功能。本项目采用以下路面结构:新建车行道路面结构:4cmSUP-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改性)、PC-3中裂乳化沥青粘层油、6cmSUP-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PC-3中裂乳化沥青粘层油、0.6cm乳化沥青下封层、PC-2慢裂乳化沥青透层油、20cm水泥稳定碎石、20cmC25水泥混凝土、10cm碎石、E0≥20Mpa。人行道修复结构:6cm花岗岩铺装、3cmDS-15干拌砂浆、15cmC25水泥混凝土、10cm碎石。图2-5路基路面结构设计图2.3.2桥梁工程桥梁采用1×20m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结构,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与路线前进方向交角为90°,设计桥面横坡为双向2.0%。桥梁断面为:0.25m防撞护栏+16m行车道+0.25m防撞护栏。桥梁中心桩号K0+059.500,全长45.04m。桥面铺装为10cm厚钢筋混凝土现浇层、水性防水涂料聚合物改性沥青及10cm厚沥青铺装层,桥台处采用GBZYH200x44滑板支座,桥墩处采用GBZY200x42圆板支座,所跨越河道为新开泥泾河,自然区划M自然区划N面层材料设计参数自粘型聚合物改性沥青抗裂贴性能指标填挖类型扢方填挖类型方验收弯沉乚=35.9/100mm)验收弯沉适用范围车行道适用范围人行道新建车行道路面结构35.9460.620205砼1050人行道修复结构631510项目技术要求拉伸性能最大拉力(N/50mm)≥1400基层材料设计参数最大拉力时延伸率(%)1.0~10.0热老化最大拉力保持率(%70.0最大拉力时延伸率保持率(%)275.0质量损失率(%)±2.0尺寸变化率(%±2.0低温柔性-10℃无装纹-20C(必要时)无裂纹路面结构层相关控制指标表-30℃(必要时)无裂纹不透水性30min,0.3MPa不透水车道位置层位材料压实度(%)7天无抗压强度(MPa)28天弯拉强度(MPa)车行道面层沥青混凝土≥97基层水泥稳定碎石≥97≥3.5基层C25水泥混凝土≥3.0结构厚度110.6cm结构厚度34cm1.本图单位除注明外,余均以cm计:2.沥青混凝土路面压实度指实验室标准密度的百分比,击实标准除标注外均为重型击实:材料名称抗压模量E(MPa)劈裂强度20℃(沉)15℃(弯沉)SUP-13140020001.4SUP-20120018001.0材料名称抗压模量E(MPa)弯沉计算抗压模量E(MPo)拉应力计算劈裂强度水泥稳定碎石150036000.5图例3.上面层沥青采用SBS改性沥青;4.沥青面层之间应设粘层油沥青用量0.3~0.6L/m:88--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中粒式沥青混凝土PC-3化沥青粘层油PC-2乳化沥青透层油SUP-13SUP-20C25水泥混凝土碎石88888混道碴仿石砖不涉及河道清淤,板梁采用集中预制,现场吊装。(3)附属结构1)栏杆:人行道设置人行栏杆,栏杆采用钢结构防撞栏杆。2)桥面铺装:行车道:10cm厚C50混凝土+水性防水涂料聚合物改性沥青+10cm沥青混凝土。3)伸缩缝:桥台处根据伸缩量采用伸缩缝,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采用型钢伸缩缝,人行道采用简易伸缩缝。4)支座:桥台处采用GBZYH200×44滑板式支座,桥墩处采用GBZYH200×42圆板支座。5)桥台搭板:桥台采用6m长钢筋混凝土搭板。6)台后回填:采用1:1砂石混合料。图2-6永旺配套桥梁立面图桥梁中心桩号K0+059.5001:200立面1:100300129813001298300T面桥梁中心线东←中西AHmin=2.202常水位1.140I11001RD801279.5河底标高-1.6601300桩基中心线桩基中心线中100桩基中心线桩基中心线桩底标高均-33.207桩底标高均-33.168(0)桩底标高均-45.660桩底标高均-45.660桩底标高均-45.660中图2-7永旺配套桥梁断面图2.3.3排水工程本工程为永旺配套桥梁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为配合桥梁工程,同步建设雨水管道,解决桥面、路面排水问题,本次设计仅考虑与现状市政路连接侧的雨水口设计,与地块连接侧的排水系统,地块建设时统一考虑,该侧雨水随地势散排入河。2.0%2.0%04404404401701660D1boD100D100D1oo桩底标高-33.251中桩底标高-33.163桩底标高-33.163中桩底标高-33.2511670南中北3580080035防撞护栏行车道行车道防撞护栏10cm沥青混凝土铺装防水层桥梁中心线10cmC50混凝土铺装2.0%2.0%ST28100D80440D80440D8O440D801650桩项标高-1.660桩项标高-1.660桩项标高-1.660桩项标高-1.660D100中柱底标高-45.660D100中桩底标高-45.660D100中底标高-45.660D100中桩底标高-45.660图2-10排水平面图2.3.4管道保护工程现状钱塘江路西侧存在DN400雨水管线和DN300雨水管线。施工时建议雨水管线采用混凝土包裹进行保护,同时钱塘江路侧分带需进行硬化改造。2.3.5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是交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行车安全畅通的重要设施,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理念,注重道路出行的安全性、方便性、舒适性、愉悦性,体现"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指导思想。本项目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2.3.6工程占地及工程拆迁(1)永久占地本项目属于配套桥梁工程项目,本项目新增永久占用土地性质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运输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一级类划分,项目所占用地现状类别为交通运输用地,不涉及农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本项目永久性用地占地面积1056.6平方米,情况见下表所示。工程设计终点:K0+082.007(N:72261.530:E135178.823)11(N:72261.530;业·2.83%古.居6..·5后1.1接入现状雨水井DN400现状雨水管·11·一33.521523431N员:81111↓1业1+111..3.注:1.本图比例1·500尺寸除管径以mm计外其余均以m计:人非侧机机侧非行机分动动分机道动带车车带动车道道车道道一由人行道图例名称新建雨水连接管-:—Y现状雨水管道现状检查井修复乙型双篦雨水口XXX坡度(‰)52.本次设计坐标系统采用昆山城市坐标系统,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DNxxx-XXX管径(mm)一管长(m)项目所在地北侧现状图项目所在地南侧现状图表2-5项目永久占地情况一览表单位:平方米路线分段原用地新增用地总用地占地类型永旺配套桥梁工程01056.61056.6交通运输用地(2)临时用地①施工便道:本项目材料利用现有道路进入施工区域,无需新建施工便道。②临时堆场:建设项目临时占地主要为材料和土方临时堆场(占地均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施工范围较小,均利用项目地南侧的绿地约100m2作为土方和材料临时堆场,待工程结束后,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及提高其生态功能。③沉淀池:本项目根据各作业点位置,均拟在项目地南侧的绿地内设置1个沉淀池,沉淀池占地约20m2,容积为50~60m3,水力停留时间为1.5~2h,对悬浮物的处理效率可达85%。待工程结束后,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及提高其生态功能。④隔油池:本项目根据各作业点位置,均拟在项目地南侧的绿地内设置1个隔油池,隔油池占地约20m2,待工程结束后,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及提高其生态功能。本项目临时占地情况见下表。表2-6项目临时占地情况一览表单位:平方米序号工程名称临时占地面积占地现状恢复方向是否位于生态红线位置1临时堆场材料临时堆场50绿地绿地否项目地南侧2土方临时堆场50绿地绿地否3沉淀池沉淀池20绿地绿地否4隔油池隔油池20绿地绿地否(3)工程拆迁本项目不涉及征地和拆迁房屋。2.3.6土石方平衡项目土石方平衡量核算表如下表。表2-7项目土石方数量一览表工程名称挖方(m3)填方(m3)弃方(m3)土方去向永旺配套桥梁工程450012003300一部分用于回填,其余部分由汽车运送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2.3.7工程投资及工期安排项目拟于2026年3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建成通车,总工期约8个月,项目禁止夜间作业。如施工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除抢险救灾外应避免在休息时间段(22:00~次日凌晨6:00、12:00~14:00施工)。本项目总投资66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1%。2.3.8交通量项目建成后为双向4车道,行车速度为20km/h。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拟建道路运营近、中、远期的交通量、车型比及各类车型昼夜交通量预测结果见下表。表2-8项目未来特征年交通量预测表单位:pcu/h路段年份时间段昼间夜间高峰期永旺配套桥梁工程2026年(近期)303675392032年(中期)318725652040年(远期)34778617表2-9项目未来特征年车型构成比例预测表预测年车型比(%)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2026年801552032年801552040年80155表2-10不同车型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表单位:辆/h路段车型近期(2026年)中期(2032年)远期(2040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永旺配套桥梁工程小型车243542545727862中型车451048115212大型车153164174合计303673187234778注:详细计算过程见专项报告第2.2.1交通量预测章节。总平面及现场布置3、总平面及现场布置3.1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东路南侧、钱塘江路西侧。施工区域周边主要为空地,本项目的建设主要为满足周边交通需求,提高区域间的出行效率及安全。3.2平面布置(1)道路工程①道路平面设计本项目涉及1条道路,具体建设参数详见表2-1。至现场直接使用。②施工便道本项目材料利用现有道路进入施工区域,无需新建施工便道。③施工营地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和食堂,施工人员依托周围餐馆用以食宿。④临时堆场本项目临时堆场均位于项目地南侧的绿地内,用于堆放建筑材料,面积约100m2,施工机械停放利用工区范围灵活布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及时恢复绿化。⑤弃土场本项目不设弃土场,根据设计文件,本项目永旺配套桥梁工程需要开挖土方约为4500m3,回填土方约为1200m3,弃土产生量约为3300m3,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场所。图2-13道路平面布置图(2)桥梁工程①桥梁设计本项目涉及1座跨河桥梁,具体建设参数详见表2-2。图2-14桥梁平面布置图3.3施工布置①施工料场本项目不设料场,所用的沥青混凝土、钢筋砼和水泥砂浆等由运输车运规划新开泥经河规划水系河口线业规划水系河口线1车行道边线3x13m纬创配套桥梁中心桩号:K0059.500道路中心线(N:72261.530;E:35201.30)业1R-喜1上I钱塘江路搭接非机动车道、分福带挖除新建分带端头1永旺地块红线按本项目车行道结构新建13.514非街机机厂1分动动行机分动动分机行车道道车道道注:1.本图比例为1:500,图中尺寸以m计,采用昆山城市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3、桥梁施工前需探明地下管线,并采用管线迁改或保护措施设计范围®车〇现状杆件迁移新老路搭接中中彩钱塘江路搭接段新建现状井、桩改造抬升,管线保护田坡缘雨水口↓新建三跨(3x13)m泥泾江桥,中心桩号:K0+059.5001111(N=72261.530.E=35201.330业3.02131313302落1↓3号桥权新开河道岸线合伸建1中心线↓∞Φ防挂护栏行车道↓1↓104号拟新开河道岸线桥台伸↓缝中力线↓8行车道防挂护栏2号1桥中盖线号桥墩盖策中力线篆中1内线↓↓1↓↓↓↓施工方案4、施工方案4.1施工准备首先检查确定项目周边道路及所涉河道的情况,完善桥梁建设的施工方案,排查两岸是否存在滑坡、坍塌情况,及时处理或清除,为后续工程做准备。4.2施工工艺根据建设单位设计材料,项目施工工艺如下:(1)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图图2-16道路施工工艺图施工说明如下:清表:清除本项目范围内的路面、杂草、杂物,以达到施工路基所要求的场地为标准;对不良土质地区进行处理;原地面碾压,检验合格。此过程有噪声、扬尘、弃渣产生。清表现场围护土石方开挖路面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交付绿化景观工程土石方开挖:施工前按图恢复中线,复测横断面,测设出开挖边线,路基宽度每侧应超出设计宽度50cm,以保证设计宽度内的压实;路床采用挖掘机甩方,然后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按测设标高整平,当含水量低于或高于最佳含水量时,要进行洒水或晾晒,最终使土的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1%~2%间;当土壤达到最佳含水量左右后开始碾压,碾压达到最佳压实度后进行后续工作。此过程有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弃渣产生。路面工程:为确保路面工程的平整度和质量,底基层、基层均采用摊铺机分层摊铺,压路机压实。路面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使用滑动模板摊铺机铺筑混凝土路面,以保证施工质量。此过程有扬尘、沥青烟和噪声产生。配套设施、景观绿化建设:进行配套交通设施、路灯、绿化景观工程的建设。此过程有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和废渣产生。(2)桥梁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图2-17桥梁工程施工工艺图施工说明如下:围堰施工、基坑开挖:清基、两侧木桩定位、钢管竹篱笆绑扎、土工布安放、填土、钢丝绳拉结、再填土、再拉结,围堰土方开挖、筑土碾压、围堰加固。围堰建成之后,即可将围堰区域内的水排到两侧的河道中,围堰内排水必须严格控制降水速度,水位下降速度控制在0.5~0.7m/昼夜,以防止围堰及两侧边坡因排水速度过快而产生坍坡。该工序产生噪声、施工机械尾气、扬尘、弃土。桩基钻孔、清孔:机械开挖桥台基础所需的基坑,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噪声、扬尘、弃噪声、弃土、泥浆噪声围堰施工桩机钻孔、放钢筋笼清孔砼浇灌噪声、建筑垃圾噪声噪声、延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桥台浇筑箱梁吊装桥面铺装拆除围堰施工工艺,用机械钻孔,钻好的孔及时清孔,桩基钻孔、清孔过程中产生噪声、土方、泥浆。放钢筋笼、砼浇灌:桩基施工后放下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此过程主要产生机械噪声。桥台浇筑:支立台身、侧墙模板,浇筑台身、侧墙混凝土,此过程主要产生机械噪声、建筑垃圾。箱梁吊装:将预制箱梁吊装至桥台上进行安装。此过程产生噪声。桥面铺设:进行桥面构造的施工,主要包括桥面铺装、防水和排水设施、伸缩缝、防护栏等。此过程主要产生建筑垃圾及噪声。拆除围堰:桥梁施工竣工后进行围堰的拆除,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4.3施工时序及建设周期本工程总工期为8个月,预计从2026年3月开始到2026年10月结束,施工周期约240天。本项目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拟同步实施。其他无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生态环境现状3.1.1主体功能区划根据《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州主体功能区实施意见》(苏府〔2014〕157号),将全市陆域国土空间(不含太湖和长江水面,合计6654平方公里)分为优化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以生态红线区域为基础划定禁止开发区域。其中,昆山市的玉山镇、陆家镇、昆山市的花桥镇、昆山市的巴城镇、周市镇、张浦镇、千灯镇、淀山湖镇均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其中玉山镇、陆家镇为优化提升区域,花桥镇为重点拓展区域,巴城镇、周市镇、张浦镇、千灯镇、淀山湖镇为适度发展区域),昆山市的周庄镇、锦溪镇划分为限制开发区域。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属于以生态红线区域为基础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本项目为配套桥梁、道路完善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有利于改善区域交通配套设施,提高区域间的出行效率,从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3.1.2生态功能区划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其主导生态功能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本项目距离江苏天福国家湿地公园最近距离为5.66km;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其主导生态功能分别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水土保持,本项目距离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最近距离为1.44km。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的要求。3.1.3生态环境现状(1)区域生态环境我市生态系统处于较稳定状态,植被覆盖度较好,生物多样性丰富,适合人类生活。(2)生态环境现状①土地利用类型生态环境现状通过调查可知,本项目建设用地周围土地以商业用地为主,还包括城市道路、绿化用地等。②植被类型经调查,本工程涉及区域植被主要为绿化植被、行道树等,大部分植被为人工种植,绿化植被以落叶阔叶和常绿阔叶为主,项目区域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及名木古树。③陆生动物本项目所在区域人工开发程度高,经调查,评价范围内未发现珍稀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沿线栖息的动物中,以小型动物和鸟类为主,包括栖息于草丛、池塘的两栖类、爬行类、小型兽类。主要为昆虫类、麻雀、喜鹊、杜鹃、蛙类、鼠类、土壤中的蚯蚓等。④水生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区域水生生物主要包括:浮游植物(蓝藻、硅藻和绿藻等)、挺水植物(芦苇、蒲草、艾蒿等),浮叶植物(荇菜、金银莲花和野菱)和漂浮植物(浮萍、水花生等)等。浮游动物种类繁多,主要的浮游动物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和桡足类四大类,其中虾、蟹等甲壳类占据绝对优势。区内鱼类资源丰富,野生和家养的鱼类有青、鲢、草、鳙、鳊、鲫、黄鳝、鲤鱼等三十余种。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具体环境空气质量因子数据见表3-1。表3-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平均时段现状浓度标准值单位超标倍数达标情况SO2年均值860μg/m313.3达标NO2年均值294072.5达标PM10年均值477067.1达标PM2.5年均值293582.9达标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62160101.3超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14mg/m327.5达标2024年,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5%,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为71,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平均为二级,首要污染物依次为臭氧(O3)、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和2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评价值分别为1.1毫克/立方米和162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SO2浓度下降11.1%,NO2浓度下降14.7%,PM10浓度下降9.6%,O3评价值下降4.7%,PM2.5浓度持平,CO评价值持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1倍,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空气质量达标指所有污染物浓度均达GB3095-2012及HJ663-2013标准规定,则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判定昆山市为大气不达标区,超标污染物为O3。根据《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改善措施如下:①推进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突出抓好重点时段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点源、交通源、城市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编制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到2025年,PM2.5浓度控制在28μ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力争臭氧浓度上升速度大幅降低,甚至实现浓度达峰。②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臭氧攻坚行动。加强VOCs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与监测监控,针对重点区域、中央环保督察和重点排放量大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并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大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适时推进整治成效后评估。③加强固定源深度治理:系统开展重点企业集群整治,完成涉VOCs企业集群详细排查诊断,编制“一企一策”治理方案。④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在营运车辆方面,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继续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等防治措施。⑤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提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禁秸秆焚烧等。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提出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如下:①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围绕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产业集群低碳改造与综合整治、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等方面推动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②优化能源结构。抓住煤炭消费总量、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重点关键环节,源头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③优化交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④强化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围绕扬尘管控、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提出进一步强化和精细化管理要求,提升治理水平。⑤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切实降低排放强度。⑥加强机制建设。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修订完善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⑦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决策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⑧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⑨落实各方责任。重点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全民行动等方面落实治气保障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昆山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3.3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昆山市水环境质量现状如下: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2024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②主要河流水质昆山市7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良好之间,娄江河、庙泾河、张家港、七浦塘、杨林塘、急水港水质状况为优,吴淞江为良好。与上年相比,7条河流水质基本持平。③主要湖泊水质昆山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8.0,中营养;傀儡湖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5.4,中营养;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Ⅳ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1.0,轻度富营养。④国省考断面水质昆山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千灯浦口、朱厍港朱厍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100%,优Ⅲ比例90.0%,优Ⅱ比例为60%。3.4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昆山市声环境质量现状如下:①区域声环境2024年,昆山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6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②道路交通声环境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5.4分贝,评价等级为“好”。③功能区声环境昆山市市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类别要求。④项目周边声环境现状补充监测本项目委托了苏州昆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12.01、2025.12.02、2025.12.15、2025.12.16,检测报告编号:KHT25-N01040。本次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结果(Leq)2025.12.0109:08~09:182.457N1项目所在2025.12.1522:04~22:141.745社会生活11:14~11:24昼多云东风582025.12.1601:16~01:26夜晴南风1.844由上表可知监测点现状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附录A中的“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表A.1中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其他”类别,属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中的Ⅳ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3.6底泥环境本项目所跨越河道为新开泥泾河道,本项目不涉及清淤。3.7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为配套桥梁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的“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附录A中“T城市交通设施——138、城市道路”、“T城市交通设施—139、城市桥梁、隧道”,属于Ⅳ类项目,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点位监测时间天气风向风速主要声源地昼晴东风交通噪声、噪声夜晴南风2025.12.022.7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桥梁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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