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起始价:2382181.18
保证金:280000.0
加价幅度:9000.0
标的物所在地:广东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4栋202号房产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4日10时至2026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57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4栋202号房产

权利人
郭奕豪

产权证号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36513号

案号
(2025)粤0303执14829号

坐落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4栋202号房产

建筑面积
79.71㎡

用途
住宅

性质
商品房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在法院张贴《搬迁通知书》后,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截止至2025年12月欠缴物业费1354元,实际欠缴情况需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风险。

税费负担
按照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起拍价
人民币2382181.18元

保证金
人民币280000元

增加幅度
人民币9000元及其倍数

备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如需看样的,请在开拍前10日与拍辅机构深圳小马驹司辅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9925409461)。并请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案号(案号在标题右下方可查看)”】发送至手机号码19925409461,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准时到达。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无钥匙房产需业主同意方能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特别说明:
1、参与竞拍人应符合深圳市相关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3、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4、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房产拍卖成交确认并完成产权过户后,买受人可以与房产实际使用人自行协商交付。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需与拍卖公告中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账号3020525203669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55-2540338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司法辅助机构:深圳小马驹司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25409461)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罗湖法院执行局707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4日10时至2026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2578),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4栋202号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36513号】,建筑面积为79.71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住宅;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账号:30205252036695),并在付清款项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罗湖法院执行局707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55-22325640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司法辅助机构:深圳小马驹司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25409461)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25-14829拍卖裁定书(挂拍).pdf
不动产信息单(挂拍).pdf

拍品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4栋202号房产

拍卖依据
(2025)粤0303执14829号之一

权属证号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36513号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性质
住宅;商品房

租赁情况
在法院张贴《搬迁通知书》后,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截止至2025年12月欠缴物业费1354元,实际欠缴情况需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风险。

钥匙


处置参考价
经使用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查询,上述房产的市场总价为人民币2977726.47元。本次拍卖将以上述查询价格即人民币2382181.18元作为该房产的第一次拍卖保留价。若第一次拍卖不成交,第二次拍卖及变卖起拍价格为人民1905744.95元。

拍品权利限制情况
1、房产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封,已移送;2、房产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3、在法院张贴《搬迁通知书》后,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截止至2025年12月欠缴物业费1354元,实际欠缴情况需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风险。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被执行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4栋202号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36513号】,建筑面积为79.7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商品房。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需与拍卖公告中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E、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