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总平面图招标采购公告(2026)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的公示
索引号:
11440300MB2C94128A/2026-0019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1-27
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8
主题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的公示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长圳路,宗地号为A501-0090。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路口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6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祥路与长圳路交汇处西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收件人:叶工;联系电话:0755-29937753;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ujz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附件:
1.
附件: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口总平面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