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序号
编号
名称
位置
出租面积
业态
租赁期限
租金递增率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ZC(SHL):202601-0162
湖润家园14栋1层3号
成都市双流区凤轩南路55号
100.31平方米
生鲜、水果、药房、现制饮料、快餐、理发店等(超市、面店、冒菜除外)
五年
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两年上涨5%
55元/㎡/月
1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2
ZC(SHL):202601-0163
湖润家园14栋1层6号
成都市双流区凤轩南路55号
74.60平方米
生鲜、水果、药房、现制饮料、快餐、理发店等(超市、面店、冒菜除外)
五年
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两年上涨5%
55元/㎡/月
1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3
ZC(SHL):202601-0164
湖润家园14栋1层9号
成都市双流区凤轩南路55号
80.69平方米
特色餐饮(火锅、烧烤、串串、烤肉、干锅、烤鱼等)
五年
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两年上涨5%
40元/㎡/月
1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4
ZC(SHL):202601-0165
湖润家园14栋1层11号
成都市双流区凤轩南路55号
111.08平方米
特色餐饮(火锅、烧烤、串串、烤肉、干锅、烤鱼等)
五年
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两年上涨5%
40元/㎡/月
1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6时00分
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6年01月29日09:00至2026年02月12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刘昶 028-81256900 监督人:晋旗敏 028-81256900。 4.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9、028-859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5862575
公告附件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2026〕24号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案相关资料.zip《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doc《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8日
湖润家园安置小区14号楼待租商铺出租方案一、基本情况(一)出租项目名称湖润家园安置小区14号楼一层待租商铺(一层3号、6号、9号、11号商铺)(二)出租资产产权所有者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三)出租资产所在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凤轩南路55号(四)资产概况该出租资产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凤轩南路55号凤凰家园二期(湖润家园)安置小区,项目由13栋高层住宅与2栋独栋商业组成。本次招租位置为14号楼商业,共20个商铺,总共3层,其中一层14个商铺,二层4个商铺,三层2个商铺,建筑面积共2748.09平方米。(五)资产类型湖润家园安置小区14号楼为公司在管的一般物业类型。(六)房屋现状目前拟出租铺面为毛坯状态,未装修。(七)待租商铺示意图-1-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的1机二、租赁方案(一)租赁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租赁业态生鲜、水果、药房、现制饮料、快餐、理发店等(超市、面店、冒菜除外);特色餐饮(火锅、烧烤、串串、烤肉、干锅、烤鱼等)(三)租赁条件1.租赁价格依据参照公司2025年9月19日为基准日的《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出租需了解涉及的湖润家园14号商业楼年租-2-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谦资评字[2025]第Z-005号租金标准。报告显示一层1-7号商铺租金评估单价55元/月/m,8-14号商铺租金评估单价40元/月/m。2.租赁面积、租赁单价、租赁期限、租金递增、租赁优惠期、履约保证金:序号物业地址业态面积(m)起拍租金单价(元/mt/月)租赁期限租赁保证金递增率竞拍保证金(元)租赁优惠期加价幅度湖润家园14栋1层3号生鲜、水果、药房、现制饮料、快餐、理发店等(超市、面店、冒菜除外)100.31555年6个月租金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两年上涨5%10000合同首年6个月租金半价收取1元/月m2湖润家园14栋1层6号生鲜、水果、药房、现制饮料、快餐、理发店等(超市、面店、冒菜除外)74.6555年6个月租金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两年上涨5%10000合同首年6个月租金半价收取1元/月m3湖润家园14栋1层9号特色餐饮(火锅、烧烤、串串、烤肉、干锅、烤鱼等)80.69405年6个月租金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两年上涨5%10000合同首年6个月租金半价收取1元/月m4湖润家园14栋1层11号特色餐饮(火锅、烧烤、串串、烤肉、干锅、烤鱼等)111.08405年6个月租金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两年上涨5%10000合同首年6个月租金半价收取1元/月m3.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采用预付租金方式,承租方应于当期租赁到期15日前缴纳下期租金。4.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由公司先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公司向竞租人出具《资格确认函》后方可参与竞拍。-3一口9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方在近三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3)承租方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事宜合法经营,经营项目符合相关要求,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5)其他经营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具体约定。三、招租方式拟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开展湖润家园安置小区14号楼待租商铺无产权争议的公开竞价招租。(一)经公开征集,发布明确信息,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网络竞价的交易实施办法按照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交易实施办法》执行。(二)经公开征集,发布明确信息,到报名截止时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租方,且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即可成交。(三)成交确认后,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洽谈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四)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按合同相关约定将房屋-4-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交付使用。(五)招租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四、需承租方承诺事项(一)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按照使用要求合法地使用标的物,不改变标的物现在的建筑主体结构。(二)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其他第三方。(三)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四)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业态。(五)承租方应承诺,按照我公司要求按时缴清费用。五、特别说明(一)该物业在租赁期间如遇到政府政策规定的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竞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应仔细查阅竞价的全部文件,竞租人参加竞价的行为即视为已经认可全部文件中应由承租人承诺的事项。(三)若经核实,竞得人有违反《竞租承诺书》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取消竞得人中选资格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竞得人还应承担出租方一切损失。成都生物城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洋潮一5-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附竞得人承诺书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作为湖润家园安置小区14号楼待租商铺租赁竞得人,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作出以下承诺:一、我方在参与竞拍时缴纳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方同意取消签约资格并支付你方1万元作为违约金。二、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你方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清费用。三、如我方放弃竞得资格的或未在你方要求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你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经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并应当赔偿给你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你方重新选聘同类业态品牌经营者所产生的费用)。四、相关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若我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费用,我方无条件同意使用竞租保证金冲抵费用,并同意终止双方所签相关合同,由此给双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我方承担。五、竞得人承诺以自身名义从事该项目经营活动,不得将经营业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实施,租赁期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业态。-6-扫描全能王2o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六、租货期内不得将采物业进行。七、严格通守园区的各项管理定。配台圆区的营推广及挂待工作。八、在承粗期内、如业主要求我方安装、改遗椎关能桃计量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分户水费、电、气装等)的。我方应接业主要求无条件配合,并自行承担对应的安裳、政囊、改造等全部费用。九、根据项目业态进行合理化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需你方书面审核。十、竞得人承诺参与竞拍前已完全知晓竞抬标的物所有权、使用权及管理权状况,中标后不得对标的物权属提出任何异议。十一、本承诺书在竞得上迷标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承诺人:时间:-7-口9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合同编号:YY-ZL-湖润家园小区商业房屋租赁合同(房号:)(出租方)甲方: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年月日甲方(出租方):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510100MA668A2P1J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颜怀超联系电话:028-81256900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商铺/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内容一、商铺/场地位置及租赁面积(一)商铺/场地位置甲方将位于XXXXXXX】项目(下称“项目”)【/】幢【】栋【】单元【】层【】号(该编号为暂定编号)商铺/场地(以1下简称“该商铺/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见附件1:该商铺/场地位置示意图)。(二)租赁面积1.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商铺/场地暂定租赁面积以商铺/场地的建筑面积计算,暂以【】平方米计取,最终租赁面积以甲方委托国家认证的测绘机构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标准实际测量的该商铺/场地建筑面积为准。如乙方对实际测量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由双方共同确认的测绘机构进行复测。如果复测测量所得的房屋实际总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之间相差不超过±3%(包括±3%)的,则测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相差超过±3%(不包括±3%)的,则测量费用由甲方承担。2.在该房屋最终实测建筑面积确定之前,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暂定租赁面积计算和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自该房屋的最终实测建筑面积确定之日(含)起,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确定计租面积,并按此面积承担该房屋的租金和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若乙方此前存在多交纳的情况,则该部分多交纳的费用直接结转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后续费用的一部分;若乙方此前存在少交纳的情况,则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乙方将该少交纳的部分一次性相应支付给甲方。3.乙方确认甲方已在本合同签署前向其充分告知该商铺/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管理权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该商铺/场地产2权未完全办理完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对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资格或本合同的效力提出任何异议。二、商铺/场地用途1.该商铺/场地仅供乙方经营【】品牌(类别:【】)之用途,经营范围包括:【】2.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品牌、类别、经营范围,如有任何变更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三、租赁期限及租金标准(一)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的具体起算日以实际起租日为准)。自起租日开始起算,至次年当日的前一日为第一个租赁年度,以后每个租赁年度均按此方式顺延计算,直至租赁期限届满。2.起租日:【】年【】月【】日,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若涉及起租日调整的须以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顺延,否则不予顺延。(二)租金标准1.乙方自起租日开始缴纳租金;该商铺/场地的起始租金含税单价为【】元/平方米/月。2.租金变化调整情况口固定租金,即租赁期限内按照起始租金标准计算租金,无3涨幅变化。口租金递增,递增方式为每两年递增5%。3.租金优惠期口无优惠口租金优惠,出租方同意在【】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内,租金单价按照【起始租金半价优惠】计算,即【】元/平方米/月。4.各年度租金标准如下:第一个租赁年度(【】年【】月【】日-【】年【】月【】日):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元/月;第二个租赁年度(【】年【】月【】日【】年【】月【】日):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元/月;第三个租赁年度(【】年【】月【】日【】年【】月【】日):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元/月;第四个租赁年度(【【】年【】月【】日【】年【】月【】日):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元/月;第五个租赁年度(【】年【】月【】日【】年【月【】日):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4元/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应缴含税总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为【】元(大写:),税额为【_】元(大写:)。(三)收款账户及开票乙方须将包括租金在内的各项应付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履行本合同涉及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开具相应金额的票据。乙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向甲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乙方具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2.本合同中乙方的单位名称、协议中约定费用的支付方、协议中约定服务的接受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单位名称”是完全一致;3.甲方指定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税号:91510100MA668A2P1J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支行5账号:951019013000263111四、支付方式租金遵循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进行支付,具体按【月/季半年/年】度进行支付。(一)租金计算方式租金计算以月为单位,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意不满一个公历月产生的租金计算按照当月实际租赁天数进行折算,具体公式如下:月租金/(当月实际天数)*该月实际承租天数,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二)首期租金首期租金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商铺/场地的租金,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首期租赁期限内不满一个月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进行折算,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首期租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三)后期租金乙方应于上月15日之前支付下【月/季/半年/年】度的租金。(四)末期租金方应于上月15日之前支付末期租金,末期租赁期限内不满一个月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进行折算。(五)各期租金应缴金额及缴纳时间6租赁期内乙方每期应缴租金及缴纳时间期次当期租金时段支付周期应缴时间应缴金额1首期租金2后期租金345678910末期租金合计:五、租赁保证金1.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相当于【】个月起始租金作为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如乙方在签署《租赁意向书》时已缴纳过租赁保证金,则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补足。2.该商铺/场地的最终租赁面积确定后或租金发生调整时,甲乙双方应重新计算该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并进行相应调整。3.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相关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租赁保证金由甲方7保管,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并不计利息4.乙方认可并同意,在乙方按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返还至乙方如下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六、租赁保证金的抵扣1.租赁保证金用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向出租人及相关权利人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气等能耗、滞纳金、违约金及赔偿金、出租人垫付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保证。2.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时候,扣除承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以补偿出租人因承租人违约或侵权行为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租金及/或提成租金(若有)的损失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及费用,出租人均有权于承租人出现逾期缴纳情形时直接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在前述情况发生时,在出租人给予承租人书面通知后十四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必须把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重新补足,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七、租赁保证金的退还1.租赁期间届满后(含双方续租的情形),在承租人付清全部的租金、水、电、气等能耗、违约金、赔偿金等且承租人无8违约行为并按本合同规定将承租物业返还予出租人后,出租人于60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依据本合同扣除之后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至承租人。2.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出租人不予退还全部租赁保证金。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保证金转让、抵押或用于抵消对第三方的任何应付款项。八、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其他相关费用1.本合同签订时,承租人已充分了解承租物业管理状况,同意接受承租物业所属项目的物业管理并同时应与对应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并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费收缴协议。2.承租人确认出租人有权无需事先征得其同意即更换上述物业管理公司。出租人就该更换事项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收到该通知后10日内与新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3.租赁期间,承租人无条件遵守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气费、空调使用费等相关费用。九、商铺/场地交付、装修及开业1.实际交付日:甲方【】年【】月【】日前将该商铺/场地交付乙方装修使用,若甲方无法按该期限内向乙方交付商铺/场地的,甲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则商铺/场地交付时间及起租日期相应顺延至实际交付时间(具体由甲方书面通知),9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交付日验收并接收该商铺/场地。2.装修期为自交付日起的【】个月。3.乙方应于【】年【】月【】日正式对外营业,如乙方未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开业,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收取及租期不变,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开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10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定义甲、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和执行,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含义:1.“甲方”指本合同的签署一方,即【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乙方”指签署本合同的另一方,即本合同项下该商铺/场地的承租人。3.“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内容、通用条款、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所作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4.“该商铺/场地”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出租的合同项下的商铺/场地。5.“租赁面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该商铺/场地的建筑面积。6.“租赁保证金”指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7.“物业管理费”指甲方为维护整个商业的正常运作,经营秩序,经营环境,而对商场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的水、电等费用。8.“起租日”指本合同约定的交房当日。109.“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0.“书面同意”指做出同意方通过书面形式对某一特定事项表示同意,并在该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行为。做出同意方未经上述盖章或签字发出的书面文件,不构成其对某一特定事项的同意。11.“元”指人民币元,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12.“工作日”指除国家法定的公共休息日、节假日之外的日历日。二、出租商铺/场地1.该商铺/场地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1“该商铺/场地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与项目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按照甲方的要求及项目相关的规定使用项目的公共区域(仅供部分或个别商铺/场地使用或拟出租部分的公共区域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共区域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公共区域。11三、商铺/场地用途1.乙方将该商铺/场地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它用途的,须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场地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该商铺/场地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照等(如法律法规等要求),特殊情况的予以延期3个月。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后提供给甲方备案。3.如乙方为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企业的,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取得其经营所必需的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流通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等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后提供给甲方备案。四、租赁期限、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甲方有权但无义务以租赁保证金抵扣乙方应付款项,及/或作为甲方因乙方而漕受损失之赔偿,及/或根据本合同不予返还。1.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租金、违约金及其他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且自甲方发出书面12通知后7日内,乙方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向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费用(但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同时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书面通告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5日内重新补足甲方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并存放于甲方。2.如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非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后,乙方向甲方缴清所有因租赁该商铺/场地所产生的租金、物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及违约金,并把该商铺/场地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场地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妥以该商铺/场地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税务等证照的变更或注销注册地址手续)清理完毕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下述约定向乙方退还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1)乙方认可并同意,在乙方按本条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甲方将保证金返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指定账户。(2)甲方将剩余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至该账户即视为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义务履行完毕。如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账户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书面说明及接收该13笔款项的法律授权文书(如授权该公司出资方,另需后附出资方证明文件)。因上述收款方或乙方的任何原因产生的一切关于租赁保证金退还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3)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在该商铺/场地内有以营利为目的出售任何卡、券(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卡、储值卡、折扣卡、代金券等)行为的,甲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日6个月后且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并办理完毕前述各项手续后,向乙方退还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4)无论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有效期满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其他索赔及/或罚款及/或存在任何欠款,且造成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损失的,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如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进一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按照实际金额向甲方补足。(二)其他相关费用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场地使用有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的费用、有线电视开通费、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电话线占线费、电话线路维护费、网络开通费、网络端口维护费(如有)及其他物业服务规定中的费用(以下合称“其他相关费用”)。2.如遇国家或当地的有权机关或被代收代缴单位调整本条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的,或者甲方根据运营成本变化而需要对本条或其他物业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标准进14行调整的,乙方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其他费用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三)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证,以便甲方核实),或将支票送至甲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或甲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的款项后,由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向乙方提供相应发票或合法凭据(如有)。(四)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交纳的租金和其它款项。(五)乙方不得因甲方未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五、商铺/场地交付及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接收该商铺/场地。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场地时,应当签署相关场地交付确认函件,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2.前款所述的相关场地交付确认函件中记录的甲方交付该商铺/场地于乙方的日期即为该商铺/场地的交付日(下称“交付日”)。3.如果该商铺/场地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若存在缺陷仅为少15量收尾工程,并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视为该商铺/场地已达到交付条件,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场地并签署相关场地交付确认函件。4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实际进场开始或准备开始对商铺/场地的装饰装修工程,或乙方已实际接收该商铺/场地的,视为该商铺/场地符合交付条件。5.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原因、政府政策原因、政府部门原因、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商铺/场地的,甲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及起租日相应顺延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商铺/场地装修(一)乙方对该商铺/场地进行内部装修、分隔、安装设施或改建,必须遵守如下约定:1.该商铺/场地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商铺/场地铺界与公共区域的效果图、室内装饰设计图、平面分隔、设备平面布置、电力布置需求图,以及各类装修物料的挑选,乙方需在进场装修不少于10个工作日前报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单位会审,并在得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审核通过意见后方可实施;2.乙方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防火设计规范和甲方的要求;3.办妥甲方规定的其他施工手续。16(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商铺/场地进行再次装修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依本条的相关约定办理,但不享受免交租金、商业经营与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优惠。七、商铺/场地修缮1.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商铺/场地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场地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对该商铺/场地内引起的火险事故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火灾,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如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火灾遭受重大人员或财产损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作为上述赔偿金或处罚,如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差额部分。3.因乙方原因或乙方安装、设置的设备损坏、坠落等原因导致该商铺/场地任何部位遭到损坏以及水、电、燃气、空调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或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遭受任何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7八、转租、转让(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分租、共用、委派、将业务承包给第三人或特许第三方经营或管理该商铺/场地的全部或部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场地再行转租。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共用及合用等行为时,乙方也不得因转让、转租、共用或合用等行为而减免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的义务,乙方对受让人、转租人和/或共用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1.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2.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九、续租1.租赁期满,出租人有权收回承租物业。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出租人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无任何违约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的权利。2.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但未与出租人签订书面18租赁合同的,若出租人认可双方事实租赁关系的,出租人有权按照同地段租金评估标准计收租金或房屋使用费,若出租人不认可事实租赁关系的,则按照本合同约定计算占用费。3.无论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承租人所发生的人员遣散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十、商铺/场地交还(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交还该商铺/场地。(二)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发出的交还通知规定的日期当日交还该商铺/场地。(三)合同终止或解除(不论基于任何原因),乙方应自费将该商铺/场地内所有属于乙方的可移动物品搬离该商铺/场地,将不可移动的物品拆除,并将该商铺/场地恢复至商铺/场地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委托甲方指定的公司进行该商铺/场地的恢复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商铺/场地原状的,乙方添置的与商铺/场地不可分离的装修、设备、设施以及增建和改建(下称不可移动的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对此不予以任何补偿和/或赔偿。对于燃气、消防等专业设施,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公司拆除。19(四)如果该商铺/场地交还时之状态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甲方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场地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相。如果甲方发现交还时该商铺/场地有属于甲方的装修、设备和设施损坏或遗失(自然损耗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五)合同终止(不论基于任何原因)后,乙方需要在30日内办理以该商铺/场地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税务等所有证照的注销或变更手续。(六)逾期交还后果1.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日后任何时间内自行或选择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进入该房屋,该商铺/场地内遗留的一切物品将被视为垃圾或乙方放弃该等物品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的放弃物,甲方有权将该等物品搬离该商铺/场地或按照甲方认为话当的方式出售、转让、丢弃、作为垃圾处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并将该商铺/场地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施、设备拆除、修复和恢复原状,收回该商铺/场地,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甲方在上述过程中为完成该等恢复原状而发生的公证费、律师费、清理费、保管费、拆除费、修复费及恢复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甲方有权采取对该商铺/场地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20制人员、货物从该商铺/场地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等强制措施,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遭受的损失。3.乙方逾期交还商铺/场地,除应当自逾期之日起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该商铺/场地租金与物业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外,每日还应按照终止前一日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场地或甲方按照本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场地,双方另行约定情况除外。十一、甲方违约责任(一)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享有该商铺/场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90日内作出相应改正的积极有效举措,直至完全改正;若经甲方改正,仍无法使乙方继续享有该房屋使用权,在该期间内,乙方无须交纳租金、商业经营与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阻碍因素消除后,乙方继续使用该房屋并按期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二)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导致该商铺/场地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除外;(三)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1.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212.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商铺/场地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3.甲方违约单方面终止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当日内交还该商铺/场地,要求甲方返还剩余的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如因此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应在乙方交还商铺/场地后予以赔偿,但甲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范围以7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为限,且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截至合同终止时的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合同约定的费用;十二、乙方违约责任(一)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支付或补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租赁保证金、水、电、燃气、空调费及其他费用等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自逾期之日按逾期交付金额的0.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书面同意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除外。(二)乙方逾期支付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规定中约定的款项超讨10日、累计未付金额达到一个月固定租金金额或者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超过3日的,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以在该商铺/场地粘贴通知或以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乙方在一定时限内补齐相关费用及违约金或进行相应整改,乙方在上述时限仍未能缴纳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的或进行相应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暂停商铺/场地能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或商业经营与物业管理等相应措施,禁止乙方商铺/场地的经营且禁止乙方将商22铺/场地内任何物品搬离商铺/场地。(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而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除需依照合同约定缴清租金等费用并将该商铺/场地交还甲方,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采取相应措施禁止乙方继续经营直至乙方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更正违约行为。如甲方收回该商铺/场地,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亦有权不终止合同,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但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如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差额部分: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场地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分租、共用、委派、承包、特许第三方经营或管理该商铺/场地的全部或部分、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场地结构,或损坏商铺/场地,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赁面积、商号/名称、经营品牌、类别或经营项目的,或利用该商铺/场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商品、非正常渠道进货的商品或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234.拖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服务费或其他费用连续超过15日、累计超过30日或累计未付金额达到一个月租金金额(无论是否正式追索)。5.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且不影响该商铺/场地正常经营的除外。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场地因法院、工商等部门强制执行而被查封。7.乙方自身的卫生状况、排污排废状况、噪音及其他污染状况等影响相邻承租方,并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7日内仍未改正。8.7方在该商铺/场地装修和运营期间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甲方人员或财产损失,或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乙方拒不足额赔偿的。9.乙方出现顾客恶性投诉或乙方的经营形象严重影响到甲方或其他商户的整体形象和声誉的。10.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十三、免责条款及不可抗力(一)因下列原因给乙方或任何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非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燃料、材料、水、电力、煤气等的供应缺乏、停止供应以及突发性设施故障等原因)24致使项目内诸如电梯、消防保安设施、中央空调、服务管道等设备、设施、系统发生故障、损坏、中断使用或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从而使乙方或第三人受到损害的;2.属于乙方改建、加固及装修部分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3.因盗窃、抢劫或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免责情形。(二)“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三)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该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四)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地告诉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五)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而无法履行,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25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但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但是,在一方迟延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十四、其他乙方可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运营租赁商铺/场地的项目经营,新设立的公司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成立(如涉及多项前置审批的,可延长本期限,但不能晚于乙方开业前)并和甲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补充协议。新设立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乙方必须直接持有新设立公司超过90%的股权。2.乙方同意对新设立公司向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连带责任。如新设公司不满足上述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与新设立公司签订本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补充协议。十五、通知与送达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中文书面形式,并送达合同约定的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合同中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一方若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26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2.电子邮件、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方式,在寄出后第4日将被视作已送达,邮政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方式,则发出之日视作已送达,以发送报告单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作已送达,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有效证明;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则数据电文以联系人发出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3.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场地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经营与物业服务相关规定等文件)、在该商铺/场地之任何部位(包括邮箱)留置文件或将文件张贴于商场告示栏,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留置或张贴之日为送达日。4上述送达的约定适用于双方因履行本租赁合同产生争议后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仲裁、民事一审、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书的送达。十六、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1.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所有因诉讼案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公证费用和律师费用等。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27第三部分:合同补充条款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商铺/场地租赁合同达成本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补充条款(一)无o(二)无o······二、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约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3.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涉及本合同下“第三部分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与“第一部分合同协议内容”及“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第三部分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为准。5.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1.该商铺/场地位置示意图2.营业资质(若有)3.廉政协议4.安全协议28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颜招或委托代理人(茶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29附件1该商铺/场地位置示意图30附件2营业资质(若有)31附件3廉政协议甲方: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国有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经济犯罪,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营造公平、公开、廉洁的市场环境,从而维护合同各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廉政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总则(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照合同办事。(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双方利益(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者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四)若发现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或者行业监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者接受乙方的礼金、有32价债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者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不得参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第三方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和服务。(五)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九)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职务之便向乙方泄漏公司机密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债券、礼品等。33(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谎报任何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公开或者甲方应知晓的业务数据信息(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者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六)乙方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七)乙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八)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九)乙方不得鼓动甲方工作人员以职务之便向乙方泄漏公司机密。第四条违约的责任(一)甲方人员如从事上述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甲方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党纪、政纪、法律处分。(二)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检察、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34(三)乙方人员如从事上述行为,均视为乙方谋取不法利益,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主合同,有权没收已发生的贿赂财产,有权对乙方处以1-10万元或行贿金额5倍的违约金,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照已支付款项办理结算,后续款项不再支付给乙方。(四)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贿赂甲方人员,被纪检、检察、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主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五)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收受贿赂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本协议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投诉电话:(028)85612388。甲方人员如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甲方将依据公司制度给予违纪人员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主合同,并取消乙方今后作为合同签约主体的资格。(七)双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权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第五条其他本协议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章立即生效,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认定的保密延长或者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35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签字:颜怀超签字日期::年月日36附件4安全协议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签订此安全协议。甲方:乙方:具体内容如下:一、甲方负责项目/场地移交前场地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条件确认、协调、维护及运行过程中安全监管等工作。二、甲方项目/场地由乙方承接,乙方在项目履约期间,承担项目/场地安全主体责任,负有相应的生产安全、消防等责任;负责落实项目/场地主体安全生产工作。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三、乙方在项目履约期间,对项目场地相关场地、设施、环境负有全部安全主体责任和经济责任。四、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外来人员及相关方人员的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并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五、乙方在项目范围内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六、乙方对项目场地及原有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37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七、乙方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因乙方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八、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九、乙方应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十、乙方项目履约期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事故发生。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颜怀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8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凡参与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的竞买(租)人,竞买申请一旦提交,即视为竞买(租)人已仔细阅读本须知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等各类交易文件,对前述文件内容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在遵照交易文件内容及认可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买,并承担因竞买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一、竞价方式本次交易采用场外网络竞价方式,即竞买(租)人自行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资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dggzy.com)网络竞价系统进行竞价。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业主方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三、竞买(租)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买(租)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租)保证金仅支持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三种支付方式,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其他支付平台转账),为避免因竞买(租)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竞买(租)保证金不得代缴。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竞买(租)保证金须按标的物分别单独缴纳。竞买(租)保证金账户:户名:以缴费通知单为准开户行:以缴费通知单为准账号:竞买(租)人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特别提示:每一次报名的标的物生成一个对应的保证金收款账号,请注意核对。)四、竞买报名(一)注册首次参加资产资源网络竞价的竞买(租)人,须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www.cdggzy.com)进行注册,并按《资产资源竞买(租)人操作手册》的要求录入、提交相关资料。待市公资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程序。操作步骤如下:1.使用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市公资交易中心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界面;2.选择拟竞买标的物,并填写报名信息(如联系人、联系电话);3.提交报名信息,获取竞买(租)保证金收款账号;4.根据《竞买(租)保证金缴纳通知单》要求缴纳竞买(租)保证金;5.再次登录系统,在已报名项目中点击“生成竞价号牌”获取竞价号牌;6.参与竞价。竞买(租)人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竞买(租)人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买(租)人承担全部责任。(二)答疑及现场踏勘竞买(租)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等各类交易文件,对竞价规则及系统操作不清楚的,可向区公资交易中心咨询(系统操作:028-85862575竞价规则:028-85862575);对标的物交易文件、现状等有疑问的,可向业主方咨询并以其解释为准,联系电话及地址:刘昶028-81256900监督人:晋旗敏028-81256900。五、竞价结果查询竞价结束15分钟后,竞买(租)人可在市公资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dggzy.com)资产资源版块查询竞价结果。六、竞买(租)保证金的退转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租)保证金由市公资交易中心在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及承租候选人缴纳的竞买(租)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由业主方根据履约情况发起退转,区公资交易中心在收到退转申请后1个工作日完成核验(不计利息)。(竞买(租)保证金退转查询电话:028-85862575)。特别提示:根据《成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竟租人为承租候选人。公示期届满后,业主方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竞得承租权后主动放弃承租的,由业主方顺次确定报价第二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不按要求履行竞得人义务的,由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和业主方书面意见不予退还保证金。7、竞买(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当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所缴纳的竞买(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竞买(租)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业主方及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所受损失,竞买人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1.竞买人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2.竞买人、承租候选人被确定为竞得(承租)人不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不按业主方要求履行义务的;3.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8、注意事项(1)凡参与设有除主体资格外的竞买资格条件的资产资源网络竞价项目,应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和交易方案等各类交易文件要求到业主方提交资料进行查验。(2)以下情况竞买申请人及竞买(租)人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业主方及市公资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1.竞买(租)人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2.竞买(租)人的网络竞价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3.竞买(租)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竞价的;4.其他根据法律法规竞买(租)人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的。九、市公资交易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但就本次交易标的物的权属、现状、交付条件等交易文件中相关情况由业主方负责解释,并以其解释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