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751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一、靖江市东合新能源有限公司靖江市东兴镇35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储能110千伏送出工程
项目名称
靖江市东合新能源有限公司靖江市东兴镇35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储能11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东兴镇
建设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
环评单位
江苏苏鹏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110kV东合新能源变T接110kV生顶744线,1回,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45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夜间不施工。②电磁环境:110kV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③水环境:线路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房屋内,生活污水纳入居住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线路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水。④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后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线路运营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⑤大气环境:运输散体材料时密闭,弃土弃渣等合理堆放,定期洒水,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以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线路运营期不产生废气。⑥生态环境: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施工区域内土地的水土保持功能,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