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综合楼 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舒兰市德义街857号环保局2026)
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分公司舒兰市德义街857号环保局职工综合楼1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2026-02-05 09:30:00
预展地点: 中拍平台
预展时间: 2026-02-02~2026-02-03
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于2026年2月5日上午9:30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分公司舒兰市德义街857号环保局职工综合楼1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状况如下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26年2月2-3日(工作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保证金到账为准)
四、拍卖公司业务咨询
网络咨询电话:0431-87680789 13604443005 怀女士
拍卖人联系电话:0431-87659868 18946651557 刘经理
五、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宫女士
联系电话:13630620222
六、保证金交纳方式:
有意竞买者,请将保证金1000元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以下账户(账户名: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号:22050145010009770097,汇款用途: 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存现金的方式。
备注:1.本次拍卖的房屋租赁权成交价含税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约定向拍卖人支付2.7%拍卖佣金;向中拍平台交付软件使用费(按成交价收取买受人拍卖成交额0.15%);3.附件1租赁合同模板4.附件4租赁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舒兰邮政网络竞买须知.docx
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2025年版).doc
附件4:租赁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doc
序号拍卖标的名称规格数量租期起拍价(元)保证金(元)1舒兰市德义街857号环保局职工综合楼2m198.211年300001000房屋租赁合同(出租,2025年版)合同编号:中国邮政F一电-CHINAPOST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QQ:邮政编码: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限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限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公民身份证号码(限于自然人):住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QQ: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座落于省市路号,建筑面积为㎡,使用面积为㎡。(二)房屋现有各项附属物品、设施设备详见附件1设施设备交接清单。第二条租赁期限(一)租赁期限为(£年£月£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租赁期届满前,如乙方拟继续租赁,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应按照甲方出租方式参与相应流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赁房屋的交付(一)甲方预定于年月日(下称“交付日”)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实际交付租赁房屋日期晚于交付日,且影响本合同约定的起租日、租金支付日及租期届满日,相关日期相应顺延。(二)租赁房屋现有设施设备一并移交乙方使用,双方在附件1《设施设备交接清单》上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三)在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付清所有应支付的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乙方。(四)若乙方未能在交付日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租赁房屋仍视为甲方已于交付日交付,并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和费用。若乙方在交付日起超过30日仍未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第四条租金支付(一)租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为:□预付制;□后付制。(二)租金及支付时间为: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项目租赁期限每支付周期金额(含税)每支付周期金额(不含税)单位(人民币)税率支付时间备注元(元/)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前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前……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前广告位租金(有租金则填写)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前租金总计金额年月日至年月日含税(小写)不含税(小写)含税(大写)不含税(大写)项目租赁期限每支付周期金额(含税)每支付周期金额(不含税)单位(人民币)税率支付时间备注元(元/)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前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前……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前广告位租金(有租金则填写)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前租金总计金额年月日至年月日含税(小写)不含税(小写)含税(大写)不含税(大写)(3)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银行账户信息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4)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符合乙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财务收据(开票项目:)。乙方开票信息为:开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变更约定账户信息时应签订补充协议,双方仅变更开户银行名称的除外。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一)甲方承担:与房屋和土地产权有关的税费。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主体。(二)乙方承担:与经营或使用有关的税费,并承担租赁房屋以下费用(请填写序号):①水②电③气④暖⑤电话⑥宽带⑦有线电视⑧物业费⑨卫生费⑩消防费⑪其他费用等。支付方式为:。以上费用按照国家或者地**府规定的标准收取;电费、水费可由甲方设置分表,单独计量。设置电表、水表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欠付上述相关费用导致相关公共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租赁房屋提供公用事业服务的,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第六条履约保证金(保函)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如下: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交租金总额%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为年。2.保证金以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提交:(勾选二选一)□银行保函:由在中国营业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转账。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履约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4.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提交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5.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6.本合同有效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乙方过错)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签订合同且乙方办妥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7.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则上述保证金可以抵减支付新签订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第七条装修、维修(一)装修1.如果乙方计划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应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装修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情况等),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本条款的工程费用及对乙方增设附加的室内、外装修、设备等的一切费用,不论其账单上的户名及名义如何,均由乙方负担。2.乙方装修施工须保持房屋建筑主体结构的安全,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在乙方装修中有权对房屋结构的完好进行质检和验收,甲方的质检和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前述责任。3.租赁房屋增设设施设备(含水、电、燃、消防、通信、宽带网、电视、保安、防盗、电梯、空调及排污系统等),其购置、安装、更新、维护、维修、接驳、更改、迁移或水电增容等应事先报甲方备案,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予以协助。4.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以及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政府相关部门审验,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二)维修1.甲方负责对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梁、板、柱、墙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安全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负责对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装修改造部分、增设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包括维修渗漏、更换配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3.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外内立面、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任何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或要求乙方负责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进入房屋和/或场地(一)甲方的从业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进入乙方所租房屋和/或场地时,应预先通知乙方。如发生紧急情况,甲方来不及预先通知时,无论乙方有无值守人员,均可直接进入房屋和/或场地处理紧急情况。上述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协助甲方采取应急措施。(二)本合同租赁期满前180日内,甲方可在提前一日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陪同新租户参观租赁房屋,乙方不得反对,并应向甲方提供协助。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拥有租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或管理使用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二)享有收取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权利,监督租赁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三)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享有,乙方租赁项目后,如需要在租赁区域内及外墙区域发布广告,须将详细的广告发布方案报送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甲方另行交纳广告位租金,并承担广告违法或者侵权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双方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四)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终止、解除等情形发生时收回租赁房屋的权利。(五)提供现有状况下的水、电、燃气、供暖、通讯、道路、排污等设施供乙方装修与经营使用。(六)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可采取停止供应水、电、气或锁门等措施督促乙方履行义务。(七)。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是承租房屋(包括相邻公共区域)的实际使用人和实际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负责租赁房屋的安全、消防事宜,服从甲方的安全、消防管理,不得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相邻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进行任何违法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如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事故,人员摔倒、高坠等)或造成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三)自付费用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维修,保证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四)负责办理营业执照等经营所需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在租赁期内,依法合规经营。(五)不得将属于甲方的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人或以之作为抵押等担保;也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或以之作为质押等担保。(六)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租赁房屋的外观及整体形象,经甲方同意的广告展示除外。(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新设经营主体使用房屋的,甲、乙双方与乙方新设经营主体应当签署三方租赁合同,乙方与其新设经营主体承担连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八)。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二)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本条不影响乙方按合同其他条款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者在经营使用中损坏房屋结构,或严重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的。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未按约定交纳或补足租金或其它应付款项,逾期达_______日以上的。5.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维修义务,或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6.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被执法单位合法查封或扣押,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三)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未搬迁或未按期完成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的日租金标准的三倍每日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甲方有权另行没收保证金。(四)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被监管处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预交租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或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偿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和终止(一)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使用月数(不满一月按一月计算)结算租金,提出解除方应按解除前2个月的租金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二)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进行合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三)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第二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四)如乙方被列入甲方或甲方所属集团公司或省邮政分公司黑名单,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五)本合同履行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在终止当日或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还租赁房屋,清除完毕广告、标识,并承担未清理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乙方未按约定交还租赁房屋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搬离,乙方拒不搬离的,视为放弃对租赁房屋添置的装饰、家具、物品、广告、标识等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并向乙方追偿因清理产生的费用。(六)乙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自然损耗除外),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七)租赁期满后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增设的装修装饰和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空调和排污系统、布设的网线等,处理方式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乙方恢复原状或者不恢复原状。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拆除对房屋有损坏,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要求恢复原状的,无偿归甲方所有,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乙方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八)租赁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征收范围的,征收所得土地(建筑)各项补偿金归甲方所有;与乙方装修、经营有关的补偿由乙方申请,归乙方所有。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在15日内无条件搬迁。(九)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若乙方尚未缴清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或尚未就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充分赔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属于乙方的设备、物品及其他财产搬出,直至乙方缴清有关费用或者对甲方进行充分赔偿。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一)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租赁房屋所在地发生的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恐怖事件、社会动乱和法律、行政法规、行业主管部门政策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7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三)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严重损坏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满15日租赁房屋仍无法继续使用,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反商业贿赂(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对方相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贿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协助配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从事虚增业务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或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以下统称“邮政企业”)均有权:(1)无条件立即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所属集团公司“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在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对乙方采取规定地域、规定时限的,直至全面永久的业务合作禁入措施,不得参与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的业务合作或经济业务往来。(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六条附则(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自然人为签名并按指印)之日起生效。(二)租赁房屋以现状出租,乙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提前掌握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甲方对乙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因租赁房屋的性质、现状和限制经营范围等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实现租赁使用目的,甲方不构成违约,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乙方按时间交纳租金。(三)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各项文件解释优先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3.采购文件。(四)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协议。(五)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乙方声明:乙方£属于£不属于中小企业。若属于中小企业,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七)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1.设施设备交接清单2.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限于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情形)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限于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形)4.租赁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5.……(以下无正文)甲方已经明确告知乙方租赁房屋的性质、现状和限制经营范围,乙方已了解周边环境、客流变化、设施设备情况,乙方声明,乙方作为理性市场主体,已就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下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除与限制责任条款与甲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给予了合理的提示与解释说明。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愿接受其约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4租赁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承租人:对应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地址: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房屋面积:平方米租赁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兹因承租人租用出租人(出租单位全称)房屋,为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人在租赁、管理房屋过程中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前将施工方案报出租人审核,未经出租人同意不擅自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及出租人制定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等要求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全部责任后果均自行承担。三、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出租人备案。四、对租赁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六、不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七、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改变租赁房屋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管理或使用。八、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有效,并与出租人提供的水、电、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的电器设备。九、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的,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低于建筑物所在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作为住宿使用。十、经常组织开展全员性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十一、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十二、自觉接受出租人监督和指导,对出租人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发生公共安全隐患时及时告之出租人,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十三、合法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品用具要合格有效,并组织定期培训,保证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十四、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登记备案,并协助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十五、经营活动不影响出租人的正常工作,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进入出租人工作现场。十六、对租用、使用、保管的各种设备设施(水、电、气、热)因使用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出租人受到处罚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十七、承租人自行承担违反本承诺书造成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十八、承租人拒不执行本承诺,或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本承诺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出租人因此终止与承租人租赁合同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承租人(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网络拍卖竞买须知1、本次举办的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2、本须知是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3、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在应价结束时点最后2分钟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4、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5、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6、竞买人必须使用安全的浏览器,以免不能正确访问。7、竞买人登录后,进入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同意遵守拍卖人公布的全部拍卖文件。8、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9、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或前次报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进行;如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能达到委托人确定的拍卖保留价,该应价无效力,拍卖标的不能成交。10、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⑤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11、经网络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12、本须知由拍卖人制定并解释,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修订。网络拍卖规则第一章: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民法典》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拍卖规则》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网络竞价规则。2、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登记期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获得相关信息、资料。一旦参加网络竞价拍卖活动即表明竞买人已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认同拍卖须知、规则的全部条款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第二章:竞买人条件1、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并有竞买能力的公民、法人均可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公民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A4大小)并加盖公章(针对法人)、自然人签字(针对公民)。2、按规定在咨询登记期间,竞买人必须办理网络竞价竞买登记并线下与拍卖人联系交付竞买保证金,在网络拍卖平台(paimai.caa123.org.cn)报名,领取网络参拍号码(此信息不能泄露,否则责任自负),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第三章:网络竞价拍卖日期及网址及拍卖标的1、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2月5上午9:30至竞价结束。2、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3、本次拍卖标的为:拍卖标的一览表(此表即拍卖顺序表)序号拍卖标的名称规格数量租期起拍价(元)保证金(元) 1舒兰市德义街857号环保局职工综合楼m2 198.21 1年300001000第四章:查验拍卖标的时间及地点1、标的展示期间:2026年2月2-3日(工作时间)2、标的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第五章:咨询、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时间、地点1、咨询、登记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2、咨询、登记:(1)拍卖人联系电话:0431-87659868,18946651557刘经理网络竞买登记咨询电话:0431-87680789,13604443005怀女士(2)拍卖人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七号楼16楼。3、交付竞买保证金数额、时间、账户:(1)每项竞买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一览表。竞买人应当交付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账户名: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号:22050145010009770097;汇款用途:竞买保证金)4、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并交付竞买保证金后,拍卖人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竞买人竞买账号及密码不得向他人泄漏。竞买账号及密码仅限于竞买人本人使用,因竞买人向他人泄露账号和密码,或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第六章: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方式1、退还未成交竞买保证金时间:拍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退还未成交竞买保证金方式:原账号无息返回。第七章:拍卖前期的相关咨询1、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在了解标的状况和涉及的各种瑕疵,对拍卖标的无异议的前提下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完全认可,视为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对自己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声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不做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2、咨询电话:0431-87659868,18946651557刘经理第八章:拍卖标的声明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分公司舒兰市德义街857号环保局职工综合楼1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与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这一规定,针对标的物现状,拍卖人做如下声明:1、本次拍卖的舒兰市德义街857号环保局职工综合楼,租赁建筑面积以委托人提供的吉林融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为参考。因此,在标的展示期间,竞买人应实地测量并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分公司舒兰市德义街857号环保局职工综合楼租赁面积予以确认,一经参加竞买视为竞买人对该标的现状已认可。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拍卖人对买受人所竞得的场地使用面积权面积的多少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价款(租赁价格)不因面积的改变而增加或减少。二、本次拍卖的租赁权价格含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按照约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委托人向买受人开具租赁发票;并在收到租金之日起7日内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三、买受人(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委托人交付租金,逾期三日没有交付租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四、租期内,买受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不得破坏主体结构,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在租期内不得从事违法行业,否则,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赔偿委托人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声誉损害赔偿等)。五、其他不明瑕疵由竞买人在拍卖之前自行了解,一经应价,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认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上述已经说明的事宜为由向委托人及拍卖人主张权利。第九章:竞买保证金的约定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则自动转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不能按期交纳拍卖成交款(租金),此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章:竞价方式及确认买受人1、竞买人应在网络竞价开始前按操作程序,登录注册号码、进入网络拍卖大厅,以免时间紧张不能正常登录。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网络点击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竞价程序设定操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网络出价系统自动关闭,并以网络竞价结束时间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网络竞价拍卖成交的买受人。3、竞价结束后拍卖人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买受人竞买成交。买受人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到拍卖人办公场所(具体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号楼16楼】,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431-87659868、18946651557】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违约责任见第十一章约定。买受人不得要求拍卖人变更受让主体。第十一章:违约责任1、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人的网络报价生效后反悔的;买受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拍卖佣金的;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买受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2、竞买人发生本章第条约定的违约行为(称为“违约竞买人”),违约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余款,作为违约金。如发生上述第、项违约情形的,违约竞买人还应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在逾期期间每日按照拍卖成交价款的千分之一计算。且拍卖人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竞买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竞买人应当向委托人补足差额;再行拍卖价款高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竞买人无追索权。3、竞买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因此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到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拍卖人注册地长春市净月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第十二章: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从买受人预交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第十三章:交付成交价款、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将成交标的价款及向委托人付清;逾期不交付成交标的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且全部竞买保证金,拍卖人不予退还,此保证金归拍卖人所有,买受人并要承担本次拍卖会的相应费用。标的如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第十四章:拍卖标的交割时间委托人收到拍卖成交价款(租金)之日起3日内向买受人移交房屋使用权。第十五章:免责声明1、拍卖人作为拍卖服务的中介机构对委托人委托拍卖的资产不承担任何质量保障并提醒竞买人对资产无疑义的前提下参加竞买。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作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拍卖标的是否符合介绍和说明而做出竞买决定,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人、拍卖人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2、网络拍卖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3、如遇不可抗力,中止或终止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根据《拍卖法》第29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网络拍卖竞买须知》与本《网络拍卖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章:其他1、买受人对其所购资产的处置,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竞买人对拍卖人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阅读清楚,无异议,并承诺遵守。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反悔,自行承担拍卖标的风险及责任。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竞买人(签字/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综合楼 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