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黔环通〔2009〕60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黔环通〔2010〕20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对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制度(试行)>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01月30日-2026年02月0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1-88903022(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88903026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交叉口贵安市民中心4楼C区C-405办公室
邮编:550029
文件名称
关于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文号
贵安环表〔2026〕1号
审批时间
2026-01-30
附件:
关于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审批意见:,贵安环表〔2026〕1号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恒力产业园内西北角。经审查,《报告表》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绿兴评估表〔2026〕4号)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后续建设和运行中还须做好以下工作:一、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二、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在平台网站上备案。三、《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报告表》。四、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贵安新区湖潮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026年1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