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精神康复医院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关于2026年1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3623525(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通讯地址:灵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74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复文号
审批日期
1
灵台精神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灵台新集康复医院
灵环评发〔2026〕1号
2026.1.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灵台精神康复医院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