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2026年舟山市普陀区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备案的公告

索引号
11330903002639406K/2026-139959
公开日期
2026-01-30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2026年舟山市普陀区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备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16: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规科)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普陀区农户可向定点供肥企业购买商品有机肥可享受省补200元/吨,省补资金不超过产品单价的三分之一;区补200元/吨;供肥企业实行“备案制”,家数不限,利用本省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的省内商品有机肥企业均可备案,有机肥为颗粒状。
请有意愿在我区推广商品有机肥的生产企业,请如实填写备案文本材料(见附件),整理后按照目录装订成册2本,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5:00前将资料寄送至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219室),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叶,联系电话:0580-3805549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备案文本材料附件.docx
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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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舟山市普陀区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备案材料汇总供肥企业名称:××××××2026年月材料目录序号内容要求1舟山市普陀区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备案登记表2供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肥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第三方资质单位出具的供应产品近6个月的检测报告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6主要生产原材料来源证明购买合同(协议)或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证明7交易账户(银行账号、电子支付二维码等)8普陀区销售服务代理商的营业场所证明、营业执照、及销售服务授权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9消纳省内本地省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舟山市普陀区省补贴商品有机肥推广备案登记表肥料生产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产品质量参数销售价(元/吨)本企业郑重承诺:1、保质保量及时定向供应补贴商品有机肥产品;2、每包肥料都有出厂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3、每批供货都要告知区、镇街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每50吨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样品,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4、做好销售台账,与出库送货、肥料交接等环节的印证资料一起及时上报;5、指导农户按要求施肥,突发事件能48小时内响应到位;6、若补贴肥料出现质量或肥害问题,自愿接受定海区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普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年 月 日注:1.产品质量参数:包含生产原料、产品形状、包装规格、产品质量指标等。2.产品价格:指在舟山市普陀区境内销售的最高价格,该价格已含税金和包括运输、装卸、检验、技术服务等一切费用。其它发生费用由农户和供肥企业自行协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