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1月30日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关于已审批建设项目(承诺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补充公告
202 6 年 1 月 30 日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关于已审批建设项目(承诺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补充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 1 个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事中技术评估复核并修订完善,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订稿予以补充公告,公告期为 202 6 年 1 月 30 日 — 2026年2 月 5 日( 5个工作日)。
一、 通过事中技术评估复核修订完善的承诺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审批时间
批复文号
环境影响报告 表 全本
1
年产 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 5号4栋
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
四川安桓在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09.08
成邛环承诺环评审〔 2025〕20号
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公示本(1)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邛崃市凤凰大道 567号 邛崃市 市民中心 E06 窗口
联系电话:
028-
88743738、
028-
8879594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508-510183-04-01-664260建设单位联系人涂建平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地理坐标(103度42分53.301秒,30度22分31.54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川投资备【2508-510183-04-01-664260】FGQB-0241号总投资(万元)168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4127.5—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不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直排工业废水不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邛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269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2016~2035)》。审批机关: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文件名称:《关于正式印发的通知》。审批文件文号:成产领办【2019】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件文号:成环评函【2019】4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邛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2、规划范围: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临邛街道、文君街道、羊安街道、固驿街道、高埂街道、孔明街道6个街道,桑园镇、平乐镇、临济镇、夹关镇、天台山镇、火井镇、大同镇、南宝山镇8个镇,面积约1376.63平方千米。中心城区范围为临邛街道和文君街道的部分区域,面积约29.66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邛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其规划的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见图2-1)。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邛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规定。二、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2016~2035年)》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邛崃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内。《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2016-2035年)》,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规划的空间结构为“一核三心、两轴一带、五片八镇”。一核:高埂村以东、小南河北岸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与以泉水湖为核心的城市公共游憩中心共同构成城市综合服务核,强化规划区城市服务功能。三心:包括泉水生活性副中心、汤营生活性副中心、牟礼生产性副中心。结合城镇建设用地的功能布局,培育相应的游憩、居住、产业服务等相关职能。两轴:城市功能拓展轴、城市形象展示轴。结合城市功能和城市风貌的规划要求,依托规划轨道12号线及新邛路打造东西向城市功能拓展轴,向东可对接新津,承接天府新区科学城功能辐射,向西可联动邛崃中心城区,落实“双核共轴”格局;依托规划纵八线打造城市形象展示轴,突出展示规划区由南至北形成的山、田、园、城、镇的景观序列,集中体现羊安现代产业新城山水相映,产城共荣的特色风貌。一带:城市未来人居示范带。串联外围八个特色小镇和七大田园绿楔,构成环绕内部新城的城市未来人居示范带,打造高品质的休闲人居环境。五片:依据主导产业和生态隔离要求,通过产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组合布局划定的五个城市功能片区,包括泉水湖中央活力片区、智能制造产城发展片区、北部新城活力宜居片区、新能源与新材料产业孵化片区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发展片区。八镇:依托现状冉义镇区、高埂镇区、高埂村、兴贤场镇、永丰场镇、羊安仁和社区,并结合局部河湾、林塘等优质景观要素南北各新增一个特色小镇,共同组成外围八个特色小镇,包括冉义度假小镇、园林康养小镇、高堙工贸小镇、高堙足球小镇、兴贤物流小镇、龙内未来小镇、永丰创意小镇和仁和基因小镇。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位于成都市邛崃市,属于《关于正式印发的通知》(成产领办〔2019〕2号)中66个产业功能区之一。根据《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2035年,核心区面积33km2,总规划面积100km2。四至范围东至邛崃与新津交界处、西至邛崃市高埂镇、牟礼镇兴贤社区,南至南河,北至天新邛快速路,主导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优化发展精细化工、家具建材、生物医药产业。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邛崃市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羊横六路5号,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内。项目行业类别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邛崃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赁准入意见书》,同意项目准入,因此,本项目符合《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相关要求。三、项目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前身为邛崃羊安工业园区,邛崃羊安工业园区规划于2010年3月获得了四川省环保厅的规划环评批复(川环函〔2010〕205号)。2012年,随着园区建设和《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08—2017年)》的出台实施,以及四川省石化产业规划的调整,邛崃羊安工业园区对园区规划进行了调整,并编制了《邛崃羊安工业园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同年获得了四川省环保厅的批复(川环建函〔2012〕158号)。2016年12月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和邛崃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随着园区被纳入邛崃市羊安镇整体规划以及成为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组成部分,为承接天府新区新兴产业需要,园区规划在2012年版规划基础上进行修编并编制了《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2月通过了四川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了四川省环保厅的批复(川环建函〔2018〕23号)。2019年4月,按照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正式印发〈优化调整后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名单〉的通知》(成产领办〔2019〕2号)文件精神,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正式更名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2019年12月30日取得《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成环评函〔2019〕41号)。—5—根据《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成环评函[2019]41号),园区环境准入清单如下:表1-2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项目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产业布局①新型电池及应用产业集中发展区:重点发展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电池封装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②电子新材料产业集中发展区:重点发展IC级单晶材料及外延片、碳化硅,氮化镓及第三半导体衬底及外延材料等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电子化学材料、高纯特种金属材料,以及其他先进电池材料和载能新材料。③智能装备产业集中发展区:重点发展智能自动化成套、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无人机等;④传统产业提升区:重点发展涂料、化工;生物医药研发、制造及原药加工等;重点依托家具、建材发展,未来逐步转型升级,相关细分落后产业考虑有序腾退。本项目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不属于园区鼓励类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所列类别项目。不涉及涉重废水排放,为园区允许类。项目无涉重废水产生排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符合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优化发展精细化工、家具建材、生物医药产业。符合行业准入1、鼓励类:①以园区确定的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产业等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行业;②用水、节水、排水设计等清洁生产标准达到或优于国家先进水平的项目;③优先引入低污染、低能耗、高效益,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2、环境准入负面清单:①禁止引入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准入、环境管理要求等禁止及限制的项目。②禁止不符合《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的项目。③禁止新建石油加工和炼焦业、有色及黑色金属冶炼(再生金属除外)、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含焙烧的石墨和碳素制品、晶硅制造、生物质发电、铅蓄电池制造、农药制造、白酒和酒精制造、造纸、印染、发酵类抗生素药品制造及各类核技术利用项目。符合—6—环保要求④对园区主导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环保要求:a、入区企业涉重废水须实现零排放;b、横四线以北区域、纵八线以西牟礼镇以东区域禁止新引入环境风险潜势为III级及以上项目;其余区域禁止新引入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及以上项目;c、区内锂盐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一级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⑤对园区现有化工、家具建材、生物医药产业环保要求:a、禁止新引入化工企业,鼓励园区现有涂料企业向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型产品转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须由园区内现有企业调剂解决;锂盐类改扩建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原有总量控制指标。b、禁止新引入化学合成制药企业,现有医药企业确需调整产品结构的,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须由园区内现有企业调剂解决。c、禁止新引入家具生产企业,现有家具企业若实施改扩建,其VOCs总量控制指标须由园区内现有家具企业调剂解决。3、允许类:原则上未被列入上述鼓励类、负面清单的属允许发展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切不可盲目引进项目,应按如下原则要求:对于不属于规划区规划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的建设项目,若与规划区产业定位有互补作用,或属于规划区重要项目的下游企业,或属于高质量、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企业,或有利于规划区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类企业若在建设项目环评中经论证分析与规划区规划无明显冲突,不会影响规划区规划实施的,建议允许此类建设项目入驻。①废水:新、改、扩建涉磷项目须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总磷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流域办〔2015〕31号)要求实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引入企业若涉重金属排放,废水中重点污染物铅、汞、镉、铬、砷实现“零排放”;②废气:规划区能源结构以天然气、电为主,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规划区引进企业须采取先进、可靠的废气治理措施,新建燃气锅炉须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加快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既有生物质锅炉要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限值要求。提高入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水平,新引进企业必须采取先进、可靠治理措施,区内企业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新建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NOx排放浓度按成都地区要求执行30mg/m3限值,其余废气排放满足相应行业标准要求(有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③清洁生产:入园企业必须采用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1、项目不属于涉磷项目,无涉重金属废水排放。2、项目能源结构主要为电、天然气。项目不新建锅炉。3、项目塑料颗粒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采取有效可靠的治理措施,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能耗、物耗、水耗等均达到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成环评函〔2019〕41号)中相关内容。—8—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版),本项目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年2月1日实施),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之列,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的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已在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508-510183-04-01-664260】FGQB-0241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系租赁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图(2020-2035)》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川(2025)邛崃市不动产权第0002533)。项目用地符合邛崃市用地布局总体规划。因此,项目选址符合邛崃市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三、与成都市环评审批承诺制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成环发[2018]449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等文件,本项目与审批承诺制符合性分析见表:表1-3本项目与审批承诺制符合性分析文件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的知》(成环发〔2018)449号)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市域行政区内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的自贸区、产业园。自贸区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所有项目,产业园区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项目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成环评函[2019]41号),属实施范围内。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符合实施条件建设单位完成工商注册;项目地块位于自贸区、产业园区内;自贸区和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属于市级及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包括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91510183MAEMJL1P4B;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位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成环评函[2019]41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属于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项目不属于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符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3版)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实施对象附件“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3版)”内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成环发[2023]85号)产业园区内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符合适用范围本通知使用于本市级和区(市)县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信用评定等级为环保信用不良单位(D级)的企事业单位,其建设项目不纳入审批承诺制证明清单;环保信用评定等级为环保信用不良单位(D级)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属于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建设单位为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属于新成立企业,在建中;不属于环保信用不良单位(D级)的企事业单位;环评单位为四川安桓在线企业服务公司不属于环保信用不良单位(D级)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符合—10—响评价文件不适用承诺制图1-1第三方服务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截图因此,本项目符合《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要求。四、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号)可知,若建设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且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已经开展了园区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则项目环评只需分析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未开展园区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的,则项目环评需进行空间符合性分析以及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内,项目四川安在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Q搜索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评价结果评价时间四川安柜在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91510113MADPJ2PF4G环境信用良好单位2025年9月9日首页上一页下一页末页跳转共1页共1条—11—所在的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规划环评未开展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因此,本项目环评除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外,还需进行空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项目行业类别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经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平台查询,项目所属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共涉及1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查询截图见图1-3,涉及的管控单元信息见表1-8。表1-4项目涉及的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具体情况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城市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018320002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市邛崃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表1-5项目涉及的环境要素管控区具体情况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城市所属区县环境要素类型管控类型YS5101832210002南河-邛崃市-黄塔-控制单元成都市邛崃市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YS5101832310002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市邛崃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5101832530001邛崃市城镇开发边界成都市邛崃市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01832550001邛崃市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成都市邛崃市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01833110001邛崃市其他区域成都市邛崃市生态空间分区生态空间分区一般生态空间—12—图1-2项目与生态分区管控位置关系图经查询,本项目与各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见下表: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的要求1、场慎或集中居住区周边500r范内禁止新引入环境风险潜垫招寸及的项目:其他区城入项环验势则上应控制在IV+以内,确无法控制应深入论证入园的安全环保可行性:2、禁止引入工业级三酸两城(硫酸、盐酸、硝酸,烧碱纯喊)、农药、炸药制造项目:3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9乐成七局—13—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6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单元编码及名称管控类别对应管控要求ZH51018320002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市普适性要求区域特点:暂无发展定位与目标:发展定位: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医药健康、绿色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智能制造、先进材料、绿色食品、都市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和军民融合等产业。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河流水生态系统退化、城市灰霾、水资源紧缺、中心城区水环境压力较大。总体管控要求: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健全蓝绿交织公园体系、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推进公园城市理论实践创新。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严格落实《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中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二、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提升产业升级,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降低,工业园符合。(1)项目不属于园区的鼓励类和禁止类行业,为允许类项目,同时邛崃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赁准入意见书》,同意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在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新建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要求。(2)本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项目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其中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14—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好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和绿色交通体系,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三、强化区域联动、共建共享,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发挥成都市辐射带动作用,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加强邻接地区管控,增强区域协调性,对西部龙门山脉、邛崃山脉、中部龙泉山脉实施一脉相承的优先保护,共建生态安全廊道;加强区域生态共筑、产业协同、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政策协商合力,强化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深化成德眉资四地环评联动,建立邻近区域新引入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涉邻避问题类项目的联合会商机制,共守区域绿水青山“第一道防线”。准后进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有机废气通过5个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市州普适性清单//县区普适性清单邛崃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暂无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暂无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暂无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暂无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暂无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暂无符合。(1)项目不属于园区的鼓励类和禁止类行业,为允许类项目,同时邛崃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赁准入意见书》,同意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在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新建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本项目位于生态涵养发展区,执行—15—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暂无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暂无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暂无污染地块管控要求:暂无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暂无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暂无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暂无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暂无地下水开采要求:暂无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暂无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暂无区域特点:暂无发展定位与目标:暂无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暂无总体管控要求:(1)位于生态涵养发展区,执行生态涵养发展区总体管控要求。(2)白酒企业应参考执行《四川省白酒产业环境准入指标体系分析》中提出的相应约束性管控指标。(3)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4)强化流域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5)严格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管控;实施“车油路”综合整治。(6)完善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建设。(7)2025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SO2868吨、NOx3121吨、VOCs8762吨、PM2.51968吨。生态涵养发展区总体管控要求。(2)本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不属于白酒企业。(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6)本项目按要求完善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建设。(7)本项目按要求申请总量。单元特性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场镇或集中居住区周边500m范围内禁止新引入环境风险潜势超III级的项目;符合。—16—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其他区域引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原则上应控制在IV+以内,确无法控制的应深入论证入园的安全环保可行性;2、禁止引入工业级三酸两碱(硫酸、盐酸、硝酸,烧碱、纯碱)、农药、炸药制造项目;3、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不构成重大危险源(2)本项目不属于工业级三酸两碱(硫酸、盐酸、硝酸,烧碱、纯碱)、农药、炸药制造项目。(3)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平准入要求1、新能源、新材料企业涉重废水须实现零排放;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废水,其中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有机废气通过5个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7—15m排气筒(DA001)排放。(2)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地块管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机油。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其在营运期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并且其环境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最低。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符合。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根据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用地布局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川(2025)邛崃市不动产权第0002533)见附件。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以电能和天然气为能源,同时本项目采取了相应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浪费,符合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8—表1-7项目与所属经济区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地区要求情况及符合性成都平原经济区区域特点成都、德阳、绵阳、眉山、乐山、资阳、遂宁、雅安8市大部分区域属于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是重点管控单元的集中分布区域。该区域发展定位为全省第一经济增长极。到2025年,区域生产总值目标为3万亿元,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8%,发展与环境承载压力最为突出。不涉及发展定位与目标创新改革试验的先导区、现代高端产业的集聚区、西部内陆开放的前沿区、区域协同发展的样板区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先行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产业和数字经济,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世界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产业集群。不涉及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用水排水矛盾突出,岷江流域单位面积水污染排放量高,氮磷污染并重,结构性污染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水质改善压力大。2、区域城市开发活动集中,发展与环境资源承载矛盾突出,属深盆地形,扩散条件差,冬季灰霾污染严重,夏季臭氧污染问题凸显,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3、长江主要支流岷江流域沿江、临城产业聚集,流域性、区域性环境风险形势严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累积性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符合。1、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和冷却循环用水。生活用水和冷却循环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2、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化学品。项目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总体管控要求1、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2、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3、加快GDP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替代升级,结构优化;4、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门槛;5、岷沱江流域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目录禁止类。2、已执行相关环境准入要求。3、不涉及。4、不涉及。5、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6、不涉及。—19—6、优化涉危涉化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综上所述,本项目经过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未涉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20—其他符合性分析(2)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成环规〔2024〕2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成环规〔2024〕2号),本项目与成都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8)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妥善处置达标排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清单①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成都市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成都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8成都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类型数量总体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线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优先保护单位122个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的生态型工业区。涉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及经济社会发展水重点管控单元90个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21—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量及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3个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市域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成都市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健全蓝绿交织公园体系、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推进公园城市理论实践创新。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严格落实《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中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二、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提升产业升级,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降低,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要求,项目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执行,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项目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符合—22—好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9项目盲目发展,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和绿色交通体系,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三、强化区域联动、共建共享,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发挥成都市辐射带动作用,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加强邻接地区管控,增强区域协调性,对西部龙门山脉、邛崃山脉、中部龙泉山脉实施一脉相承的优先保护,共建生态安全廊道;加强区域生态共筑、产业协同、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政策协商合力,强化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深化成德眉资四地环评联动,建立邻近区域新引入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涉邻避问题类项目的联合会商机制,共守区域绿水青山“第一道防线”。成都市在全市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城市东翼拓展区、重点联防联控区”四大区域,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邛崃市羊横六路5号4栋,属于四大区域中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其总体生符合性符合符合区域范围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生态涵养发展区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保护性要求,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保障人居饮水安全。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各项污染物均可达到环境要求。2.限制生态性用地改变用途,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建设;强化区域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全厂排放量很—23—包括温江区、郫都区、都江堰市、邛崃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蒲江县经济发展规模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保证生态用水。小。不属于高污染产业、高耗能耗水产业。3.提升生态功能,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严格管控红线内所有建设行为;城镇建设区及制造业产业园区不能突破城镇开发边界;强化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升城镇品质,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中的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4.严守耕地红线,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进入农产品主产区,严格保障人居粮食安全;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改造步伐,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5.深入落实成都乡村振兴战略。合理规划利用乡村资源,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以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完善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三产融合,突出抓好都市现代农业提升,推进蒲江、崇州、邛崃等区(市)县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成都市四大区域中生态涵养发展区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24—图1-3本项目与成都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成环规〔2024〕2号)相关要求。(3)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成环规〔2024〕3号),本项目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年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1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类型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1)场镇或集中居住区周边500m范围内禁止新引入环境风险潜势超过III级的项目;其他区域引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原则上应控制在IV+以内,确无法控制的应深入论证入园的安全环保可行性。(2)禁止引入工业级三酸两碱(硫酸、盐酸、硝酸,烧碱、纯碱)、农药、炸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N人1420,000图例省府地区县省额界地市界区目高速及国道联路水域工业重管控元要来点管控单元一股管控单元国号:[2024】00044号—25—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药制造项目。(3)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4)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重要湖泊名录详见《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附件9)。(5)按《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6)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置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7)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8)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9)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10)严控协调管控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工业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来源原则上优先考虑通风廊道内排污单位。(11)严格环境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12)禁止在沱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工业领域总磷污染防治,禁止在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含磷药剂。规和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为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不属于化工、工业级三酸两碱(硫酸、盐酸、硝酸,烧碱、纯碱)、农药、炸药制造项目、高污染项目,也不属于生产高有机废气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项目,项目使用天然气和电能。本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根据图1-4成德眉资主通风廊道示意图可知,项目不在成德眉资主通风廊道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内,项目不属于化工,也不涉及含磷药剂。符合—26—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行业的项目。(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3)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于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于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严格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生产能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开发的建设项目。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现有属于禁止、限制引入产业门类的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改建,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关停或搬迁。(2)工业生产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但未按要求设置合理防护距离的排污单位,引导企业适时搬迁。本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内,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符合(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2)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施石化、钢铁、陶瓷、玻璃、垃圾发电、工业涂装和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深度治理后的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NOx、NMHC的排放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指导意见(2023-2025年)》中的要求执行。(3)推广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率;加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技术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深度治理。(4)持续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1)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主要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到2025年,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5%。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遵循“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新增总量实行两倍削减替代。符合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符合—28—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新能源、新材料企业涉重废水须实现零排放;(2)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3)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鼓励参考执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提出的相应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要求。(4)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5)先期推动工业涂装、制药、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砖瓦窑)、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工业项目率先试点,在项目环评时鼓励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绩效分级A级(B级)或引领性企业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并逐步扩大实施行业范围。项目不涉及涉重废水;项目固废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使用低有机废气原辅材料;项目挤出工序不属于工业涂装,企业对标执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对标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引领性企业相关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风险防控要求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纳入《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的企业应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不涉重,不属于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符合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定期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2)化工园区应按照《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3〕3号)中的具体要求,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本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内,园区构建了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了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符合用地环境风险防控(1)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不涉重。符合—29—要求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严格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风险管控。(3)推进工业企业治污减排和升级改造。以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行业为重点,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4立方米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全厂排放量较小。符合能源利用效率要求(1)除威立雅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外,禁止贮存、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2)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3)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本项目使用电和天然气作为能源,不使用燃煤、生物质锅炉等。项目不属于炼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符合—30—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或更高要求等。(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要求,对炼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业重点领域依据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分类改造升级。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均符合项目所在区域和项目所属行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文件名称规范文件的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挤出、挤出缠绕产生有机废气,设备无法密闭,采取“5个集气罩+软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符合四条主通风廊道:1主要为龙门山山前平原区域,经绵竹一什邡一彭州一郫都一温江,至双流一线;2主要为沿龙泉山西侧区域,经罗江一旌阳一广汉进入成都,沿青白江一成华一锦江一龙泉一双流经过成都市,至彭山一眉山城区一线;3主要位于龙泉山东侧区域,经罗江、中江一金堂一简阳,至仁寿一线;4主要位于龙泉山以东的丘陵区域,经中江一金堂一简阳偏东区域,至仁寿一线。图1-4项目与成德眉资主通风廊道示意图的位置关系图关要求。五、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符合性(1)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2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文符合性分析—31—废气: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3〕65号)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要求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本项目在挤出、挤出缠绕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设备无法密闭,采用集气罩加软帘,保持负压运行。不涉及无尘车间。本项目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大于0.3m/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物料投加和卸放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不涉及符合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在负压下运行。符合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喷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项目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效率为80%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本项目为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项目不涉及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符合—32—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落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不涉及符合(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不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项目有机废气采取“5个集气罩+软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已采取严格的末端治理措施,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采取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符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环【2021】33号)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项目有机废气采取“5个集气罩+软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符合《四川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项目有机废气采取“5个集气罩+软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符合—33—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已采取严格的末端治理措施,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府函【2022】6号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格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输能预警。充分发挥能源消费的牵引作用,大力推进减煤、控油、稳气、增电、发展新能源。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开展“煤改电”“气改电”行动,重点削减散煤、工业炉窑等非电用煤。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符合加强重点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平板玻璃、水泥、砖瓦等行业深度治理,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推进高污染燃料工业炉窑清洁替代,开展全域工业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新建燃气锅炉同步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并达到排放标准。加强“散乱污”监管工作,开展新增疑似企业排查,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低碳能源体系,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5号)(四)加强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管控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定期编制发布低(无)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目录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实施重点领域原辅材料替代工程到2025年力争重点行业原辅材料替代比例在“十三五”末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面推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涉VOCs工序环节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重点区域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不涉及符合—34—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成办发【2024】37号)三级响应(黄色预警):全市范围内:列入限(停)产、轮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包括轮产减排方案)执行限(停)产、轮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含)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不属于中心城区,本项目为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项目属于《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将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项目无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符合二级响应(橙色预警):全市范围内:全天禁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石材切割、建筑构件破拆、路面铣刨、桩类作业、房屋拆除、基坑护坡粉浆等作业(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项目属于《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将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符合一级响应(红色预警):全市范围内:列入限(停)产、轮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包括轮产减排方案)执行限(停)产、轮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含)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项目属于《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将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项目无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符合《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禁止新建(“以新换旧”替换原有生物质锅炉的除外)、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内新建、扩建承压热水锅炉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符合—35—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成生委办〔2025〕68号)或蒸汽锅炉应全面使用电锅炉。坚决遏制“两高一资”项目盲目上马。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企业。符合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VOCs、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倍量削减替代审核和备案制度。分级建立总量指标储备库,为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提供削减替代来源。项目严格执行非甲烷总烃、NOx排放总量控制。符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新建、扩建工业涂装及制药行业建设项目和新建、改建、扩建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砖瓦)、包装印刷及家具制造行业建设项目,鼓励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或引领性企业相关要求。其余涉气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本项目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不属于工业涂装、制药行业、扩建建材、包装印刷及家具制造等行业。符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本市禁止新建、扩建使用燃煤设施的工业项目。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入产业功能区或者其他指定区域。项目不涉及使用燃煤设施。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内。项目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企业不属于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无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符合引领性指标塑料制品行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原料、1、原料全部使用非再生料(即使用原包料,非废旧塑料)。1、本项目原料全部使用新料。2、本项目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符合—36—能源类型2、能源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符合符合污染治理技术1、VOCs治理采用吸附工艺、燃烧工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采用颗粒状活性炭要求碘值不低于800mg/g,采用蜂窝状活性炭要求碘值不低于650mg/g,且预处理单元应配备温湿度仪及压差表。2、除尘采用袋式除尘、滤筒除尘等技术。3、NOx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等适宜技术。1、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治理采用吸附工艺采用蜂窝状活性炭要求碘值不低于650mg/g,本项目不涉及预处理单元,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前端设置温湿度计/温湿度传感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两端设置压差计。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无组织管控1、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储存真实蒸气压≥76.6kPa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储存真实蒸气压≥10.3kPa但<76.6kPa且储罐容积≥20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以及储存真实蒸气压≥0.7kPa但<10.3kPa且储罐容积≥30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采用高级密封方式的浮顶罐或采用固定顶罐密闭排气至VOCs治理设施。2、粉状物料采取气力输送、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自动化、密闭输送方式;粒状物料采用封闭皮带等自动化、封闭输送方式;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3、挤塑、注塑、滚塑、吹塑、压延、挤出、造粒、热定型、冷却、发泡、熟化、干燥等涉VOCs工序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局部气体收集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4、废吸附剂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采用密闭的包装袋或容器储存、转运,并建立储存、处置台账。5、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受控密封点在1000个1、本项目涉有机废气的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中。2、本项目上料采用设备自带吸料功能,通过管道密闭输送进料斗。3、本项目涉有机废气工序采用密闭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集气罩风速不低于0.3m/s。4、废活性炭按相关要求密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要求建立储存、处置台账。5、本项目不涉及。6、厂区道路已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整洁;车间内无可见粉尘外逸及明显异味。—37—及以上的企业,建立LDAR管理平台。6、厂区道路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整洁;车间内不得有可见粉尘外逸及明显异味。排放限值1、全厂有组织PM、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10mg/m3。2、VOCs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分别达到100%和80%。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的1h平均浓度值不高于4mg/m3,厂界NMHC的1h平均浓度不高于2mg/m3。1、本项目满足其排放限值。2、本项目运行率和去除率分别达到100%和80%。3、本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的1h平均浓度值低于4mg/m3,厂界NMHC的1h平均浓度低于2mg/m3。符合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于2020年12月26日在第十三届*************审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条款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4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且不属于上述行业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本项目不属于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符合严格限制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水域实施航道整治工程;确需整治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属于航道整治工程符合—38—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不属于采砂行业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不涉及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涉及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不涉及上述区域符合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七、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在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闲置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厂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便利,道路、给排水、光纤等设施已经建设完毕,可为本项目提供完备的配套服务。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位于园区内,四周主要为工厂企业。1、项目外环境关系项目外环境关系:项目西北侧260米为四川华讯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北侧240米为四川助康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北侧220米为成都市长兴欧文制漆有限公司;项目东北侧388米为新点航物流公司;项目东侧23米为成都彩星化工有限公司;项目东侧424米为成都亿阳家私有限公司;项目西南侧150米为四川刘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西南侧310米为中电建成都原水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西侧105米为成都新立凯帝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西侧230米为成都发荣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在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在勘测现场时内部除本项—39—目外无其他公司入驻;项目南侧110米为山东鲁汉铝业有限公司;项目东南侧150米为四川金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南侧170米为成都格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东南侧205米为成都润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南侧230米为四川龙创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南侧300米为邛崃市豪致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南侧360米为四川省优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表1-15项目外环境关系序号名称方位距离(m)行业/产品是否制约本项目1四川华讯建筑工程公司西北260建筑工程否2四川助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北240试剂/助剂生产否3成都市长兴欧文制漆有限公司北220研发聚酯漆及配套否4新点航物流公司东北388货物运输否5成都彩星化工有限公司东23涂料生产否6成都亿阳家私有限公司东424家具否4四川刘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南150金刚砂和石膏基否7中电建成都原水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南310螺旋钢管否8成都新立凯帝化工有限公司西105不饱和聚酯树脂否9成都发荣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西230金属结构件否10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否11山东鲁汉铝业有限公司南110铝业生产否12四川金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南150环保节能材料否13成都格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170金属制品否14成都润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南205新材料技术研发否15四川龙创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230环保节能材料否16邛崃市豪致科技有限公司南300工程和技术研究否17四川省优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南360粉末涂料否18成都市兴马机械有限公司西360机械设备否—40—2、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本项目所在地周围500m范围内无医药、食品类企业;项目周边无公园、学校、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重要公共设施、水厂及水源保护区等;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医药企业等环境敏感点。项目污染物排放: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装置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15m)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由DA002排气筒(15m)达标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经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在满足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周边企业正常生产营运造成不良影响,不对周边企业生产造成制约。周边环境对项目建设影响:本项目属于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对外环境无特殊要求。建设单位在选址时,已对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周边企业及厂区内企业进行了考察,周边企业正常生产不对本项目建设、生产造成影响。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4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于2025年8月8日取得了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川投资备【2508-510183-04-01-664260】FGQB-0241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本)该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四川扬盛管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680万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用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4127.5平方米,主要购置3台克拉管设备、2台PP管设备等设备。外购PE、PP原料经上料、挤出、预热、挤出缠绕等工序生产出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本项目建成后年产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6500吨。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本项目员工总数为10人,年工作240天,采取2班12小时制。本项目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二、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建设内容表2-1本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标准年产量1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直径300mm-1200mm《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GB/T19472.2-2004)6500t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雨、污水管道。产品图片如下图所示: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三、项目组成本项目组成及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如下:表2-2建设项目组成及主要的环境问题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环境问题备注施工期营运期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租用已建厂房,钢结构,1F,面积约4127.5m2。①生产区设置挤出生产线2条(2台PP管设备)、挤出缠绕生产线3条(3扬尘、汽车尾气、装修废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有机废气、噪声、冷却循环废水、不合格品新建0电—43—台克拉管设备)。②建设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形成年产6500吨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的生产规模。备噪声、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办公生活设施办公室1间,项目厂房东南侧角,面积约120m2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新建仓储原辅材堆放区生产区域西面,面积1000m2/新建成品堆场生产车间外南面,面积约2200m2/新建公用供电系统利用已建配电设施。/依托供水设施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依托。/依托排水设施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供排水管网依托园区管网系统和预处理池。/依托消防设施设置消火栓,消防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依托环保废气挤出、挤出缠绕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通过5个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11000m3/h),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由DA002排气筒(15m)达标排放。废活性炭、噪声新建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依托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池位于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南侧,1个,(25m3)。预处理池污泥依托噪声产噪设备安装于厂房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进行减震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新建一般固废1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20m2,暂存一般固废,位于厂房西北侧角。环境风险新建危险废物1间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暂存危险废物,位于厂房西北侧角。环境风险新建—44—地下水防治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在现有粘土铺底+20cm厚的P6抗渗混凝土基础上,加铺2mm厚HDPE膜,增加防漏裙脚或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10cm)。确保渗透系数K≤10-10cm/s。一般防渗区:已采用粘土铺底+20cm厚的P6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当前可以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环境风险新建四、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根据“分区合理、工艺流畅、物流短捷、突出环保”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用地条件及生产工艺,综合考虑环保、消防、劳动卫生等要求,对厂区进行了统筹安排,总平面布置见附图。车间自西北向东南布置一般固废间、危废间、原料堆放区、克拉管设备、切削台、切断机、冷却系统、PP管设备、空压机、模具堆放区、成品堆放区;项目车间外南面布置成品堆场。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有一般固废间、危废间,项目布置体现了突出环保的原则。总体而言,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清晰,污染物能进行有效隔离,工艺流程较顺畅,物流短捷。项目总图布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合理的。五、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如下:表2-3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数量(个)设备型号工序备注克拉管设备预热、挤出缠外购13WS-3000绕22EAS-60/38挤出外购3切削台3DS-3000切削、脱模外购4空压机1ZLS20/8提供动能外购5切断机1YE2-225S-4切断外购61(套)/冷却外购注:本项目使用的设备不属于淘汰类设备。六、原辅材料及能耗序号设备名称PP管设备冷却系统—45—1、原辅材料本次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及能源消耗详见下表:本项目使用原料均为新料,不涉及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本项目不使用脱模剂,色母粒不涉及重金属,冷却系统不使用含磷阻垢剂。表2-4本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及材质最大年耗量(t/a)最大暂存量(t/a)储存位置备注1PE25kg/袋(颗粒状,粒径约3~5mm)5033.7100原料堆放区外购2PP25kg/袋(颗粒状,粒径约3~5mm)1232100外购3色母25kg/袋(颗粒状,粒径约3~5mm)30030外购4机油32#0.005/设备中暂存厂区不暂存表2-5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序号名称年耗量备注1电200万kwh/a市政供电2水264m3/a市政供水3天然气80000m3/a市政供气2、原辅材料主要理化性质PE:聚乙烯(Polyethylene)是乙烯单体经聚合反应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a-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C)。化学稳定性好,因聚合物分子内通过碳-碳单键相连,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PP:聚丙烯,是一种半结晶的热塑性塑料。具有较高的耐冲击性,机械性质强韧,分子量42.0804,熔点164~170℃,密度0.92g/cm3,适用于各种长、短丙纶纤维的生产,用于生产聚丙烯编织袋、打包袋、注塑制品等用于生产电器、电讯、灯饰、照明设备及电视机的阻燃零部件。色母:色母的全称叫色母粒,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色母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46—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可称颜料浓缩物,所以它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七、公辅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经开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羊横六路5号4栋,项目用水依托工业园区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接入。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预处理池进行处理厂区污水预处理池剩余处理能力24m3/d。根据“预处理池责任主体协议(附件14)”,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责任主体为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标准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后,排入斜江河。2、供电项目用电由基地市政电网统一供给,项目厂区供电线路全部采用220V/380V三相五线制放射式配电方式送电,并根据要求对动力设备进行配电、控制和保护。3、暖通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机械式通风,不设空调系统;办公室采用分体式空调机进行制冷和制热。4、消防本工程消防系统建筑物外设有消防安全通道,使用室外消防栓,直接由自来水管网取水。根据工程分析和业主确认,本项目给排水管网、供电系统、雨水管网、绿化、厂区外道路等均依托园区现有设施;本项目现有给排水管网、雨水管网、供电系统均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求。5、公辅设施依托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系租赁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厂房进行生产,使用污水预处理池位于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南侧。预处理池,有效容积为25m3,处理能力25m3/d,目前厂区内经此预处理池的废水排放量约1m3/d,厂区污水预处理池剩余处理能力24m3/d。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预处理池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根据排污量计算,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0.68m3/d(考虑冷却水一次性排时叠加生活污水的合计量为8.48m3),厂区污水预处理池剩余处理能力24m3/d,能够满足项目废水预处理需求,因此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可行。本项目所在污水管网已健全,污水可进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公辅设施依托情况见下表:表2-6依托现有公辅设施情况一览表序号设施名称规模本项目依托情况备注1厂房本项目租用现有空置厂房本项目租用现有空置厂房,项目可直接使用。依托可行2供水厂区市政给水管主管接入,已建厂区已敷设供水支管,预留本项目接口厂区内至厂房已建有自来水给水管道。依托可行3供电厂区市政电网供给,已建厂区已敷设电网,预留本项目接口厂区内至厂房已建有供电系统。依托可行4雨污管网周边市政道路敷设市政雨污主管,已建厂区内也采用雨污分流各支管,预留本项目纳污口项目接入可直接使用。依托可行5厂区道路本项目厂区道路为水泥混凝土道路,厂区道路完善项目直接使用。依托可行6消防设施本项目厂区内建有消防设施项目直接使用。依托可行7预处理池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南侧已建预处理池1座,容积25m3,处理能力25m3/d,现有污水预处理池容积剩余污水处理能力约24m3/d。根据排污量核算,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0.68m3/d(考虑冷却水一次性排时叠加生活污水的合计量为8.48m3)。现有污水预处理池容积剩余污水处理能力约24m3/d,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依托可行根据工程分析和业主确认,本项目给排水管网、供电系统、雨水管网、消防设施、厂区外道路等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本项目现有给排水管网、雨水管网、供电系统均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求;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废水,排水量不大,现有排水管网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公—48—辅设施依托可行,其责任主体单位为四川华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施工工艺及产污分析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分析本项目是租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不涉及基础开挖、土石方工程等,施工期仅对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废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具体的工艺流程与产污情况见下图:图2-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2、施工期工艺流程说明厂房适应性改造:主要是对现有厂房进行分区改造,使其生产工艺流程更加顺畅,同时对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噪声、废包装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进场时施工人员需将生产设备搬运至生产区进行安装,设备安装完成后,对生产设备进行调试,以确保设备正常。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噪声、废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结束。—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P热态缠绕结构壁管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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