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序号
编号
名称
位置
出租面积
业态
租赁期限
租金递增率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ZY-Z2:2026-0204
成华区双林路141-143号
成华区双林路141-143号
98平方米
1.业态用途:标的不得从事有烟行业,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经营网吧、舞厅、电玩,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租赁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商铺现状出租,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后竞租;竞租后不得以现状不满足条件为由退租。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递增率:第三年租金上涨3%。5.不接受境外人员参加竞拍。
三年
第三年起租金递增3%
102元/㎡/月
29988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2
ZY-Z2:2026-0205
一环路东三段6号16栋2单元1楼1号
一环路东三段6号16栋2单元1楼1号
78平方米
1.业态用途:标的不得从事有烟行业,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经营网吧、舞厅、电玩,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租赁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商铺现状出租,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后竞租;竞租后不得以现状不满足条件为由退租。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递增率:第三年租金上涨3%。5.不接受境外人员参加竞拍。
三年
第三年起租金递增3%
37元/㎡/月
8653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3
ZY-Z2:2026-0206
成都市成华区槐柳二路106号
成都市成华区槐柳二路106号
38.15平方米
1.业态用途:标的不得从事有烟行业,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经营网吧、舞厅、电玩,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租赁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商铺现状出租,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后竞租;竞租后不得以现状不满足条件为由退租。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递增率:第三年租金上涨3%。5.不接受境外人员参加竞拍。
三年
第三年起租金递增3%
30元/㎡/月
3433.5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4
ZY-Z2:2026-0207
成华区建设南新街7号附29号
成华区建设南新街7号附29号
12平方米
1.业态用途:标的不得从事有烟行业,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经营网吧、舞厅、电玩,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租赁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商铺现状出租,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后竞租;竞租后不得以现状不满足条件为由退租。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递增率:第三年租金上涨3%。5.不接受境外人员参加竞拍。
三年
第三年起租金递增3%
370元/㎡/月
1332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5
ZY-Z2:2026-0208
菽香里二巷22号4栋3单元14号(住宅)
菽香里二巷22号4栋3单元14号(住宅)
90.44平方米
1.业态用途:标的不得从事有烟行业,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经营网吧、舞厅、电玩,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租赁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商铺现状出租,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后竞租;竞租后不得以现状不满足条件为由退租。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递增率:第三年租金上涨3%。5.不接受境外人员参加竞拍。
三年
第三年起租金递增3%
17.14元/㎡/月
4650.4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6
ZY-Z2:2026-0209
成华区万象公园(配套用房)
成华区万象公园(配套用房)
115平方米
1.业态用途:标的不得从事有烟行业,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经营网吧、舞厅、电玩,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租赁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商铺现状出租,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后竞租;竞租后不得以现状不满足条件为由退租。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递增率:第三年租金上涨3%。5.不接受境外人员参加竞拍。
三年
第三年起租金递增3%
100元/㎡/月
115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7
ZY-Z2:2026-0210
成华区双林路165号附1-2号
成华区双林路165号附1-2号
150平方米
1.业态用途:标的不得从事有烟行业,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经营网吧、舞厅、电玩,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租赁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商铺现状出租,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后竞租;竞租后不得以现状不满足条件为由退租。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递增率:第三年租金上涨3%。5.不接受境外人员参加竞拍。
三年
第三年起租金递增3%
100元/㎡/月
45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16时00分

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6年02月02日00:00至2026年02月14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方。电话:尹女士 028-60813126 监督人:028-60229660。 4.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5987883

公告附件
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自愿进场项目交易服务及其他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PDF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资产资源类自愿进场项目交易工作规程》的通知.pdf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pdf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docC:\Users\123\Desktop\2026年第一季度\第一季度资料‘\新建文件夹\房租租赁合同模版8.2(盖章版) - 副本.pdfC:\Users\123\Desktop\2026年第一季度\第一季度资料‘\新建文件夹\出租方案.pdf

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30日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租赁房屋及租赁双方情况租赁房屋坐落于,房产证号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按照现有条件进行现状移交。二、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1、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使用。2、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房屋交付:1、房屋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大写:第一年元/月(大写:)第二年元/月(大写:)第三年元/月(大写:)自租赁起始日起,第三年开始逐年递增3%。房屋出租总租金为元,乙方按季度支付租金,乙方应提前10天支付下一周期租金。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租金直接支付与甲方。2、租赁保证金:合同签订时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元,大写:。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在退房后30日内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3、交房时间:以乙方竞租成功后,双方签订的房屋交接单签署时间为准。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保证乙方对承租房屋的合法使用权益不受他人侵害,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干预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2、在租赁期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3、乙方提出合理的装饰要求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办理房屋改造装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4、乙方在对房屋进行改造装饰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发生报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有权利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治。(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房屋改造、设计、设备增加及消防等,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改造和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双方租赁关系终止/解除后,上述装修和改造、装饰部分不得破坏、拆卸,甲方对乙方装饰、装修、改造费不负责任何补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私自调换房屋。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房屋定期进行检修。4、租赁移交房屋时,双方应核对水、电、气表底数。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通讯、宽带费;(4)物业管理费;(5)其他因乙方经营产生的费用。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水、电、气表位置,不得乱动封条,如遇损坏,照价赔偿。退租时,乙方应结清上述费用,费用拖欠未结清的,按照应付费用每日0.5的滞纳金加收乙方滞纳金。5、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应按有关规定门前三包,三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做好安全和防盗工作,若发生不安全问题和被盗,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应按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办理消防手续和配备消防设施:注意用火、用电、燃气的使用安全,若发生因水、电、燃气导致的事故,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事故给甲方房屋及第三人带来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如遇火灾事故,乙方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应通知甲方。7、租赁期内,乙方是租赁场地的实际管理人,场地内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一切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8、租赁期内,因各种天气、偷盗行为等因素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9、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经双方同意后,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2)甲方未尽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修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私自调换承租房屋,或者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3)逾期3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或欠交费用达到保证金总额。(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其他违反工商、税收、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4、因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负责违约赔偿责任。5、如遇拆迁或拆除或政策原因或公共利益统筹等需要,甲方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个壹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房屋,交予甲方。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包括维修、加固、装修、搬家、过渡和一些设备、设施的安装、拆卸等其它一切费用)。若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腾空房屋,且甲方有权自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房屋,处置在甲方房屋内的一切资产,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6、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乙方不享有在同等情况下的优先续租权。若乙方期满后需续租,应按照成华区有关规定,前往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竞租。六、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承诺的义务,按期交付承租房屋,逾期提交的,乙方有权自甲方实际交付承租房屋之日起计付租金。2、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应与乙方就提前解约的善后事宜进行协商。甲乙双方对相关款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3、甲方基于本合同第五条第3、4、5、6款的原因而提前终止合同不支付违约金。(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有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不退租赁保证金和预收的房租,不补偿房屋装修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2、租赁期内,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个壹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就退租事宜达成书面意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得要求退还租赁保证金和预交的房租,同时乙方应按剩余租期的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逾期30日内,甲方有权按应收房租金额每日0.5%的滞纳金加收乙方滞纳金;逾期30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修等不得拆卸,归甲方所有),且按应收房租金额每日1%的滞纳金加收乙方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全部房租及滞纳金为止。4、发生租赁期满、单方解除合同等合同终止情形时,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的当期租金标准的房屋使用费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当期日租金双倍的滞留金,直至交还房屋、付清欠付房屋使用费之日止。5、如果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后乙方拒绝交房,或出现拆迁、拆除、政策、公共利益等情形乙方拒绝交房,甲方可径行收回房屋并妥善处理房内乙方的一切物品设施,乙方自愿接受处理,并且无任何异议。届时产生的物品保管费用或是丢失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承租房屋原因导致的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造成甲方赔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AI七、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八、争议解决及送达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载明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双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向相对方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未履行以上通知义务的,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其他事宜1、如乙方为自然人,则乙方承租房屋时,需向甲方提供经甲方核对无误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2、如乙方为公司或其他经营主体(如个体工商户)等,则乙方承租房屋时,需向甲方提供经甲方核对无误且经过当年或上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下为签章使用)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房屋出租方案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华国投公司)本次出租的房屋均属于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经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和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审批,同意将标的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成都市成华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标的情况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6号16栋2单元1楼1号、成华区万象公园(配套用房)等7处资产,属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资产,房屋基本情况详见《国有资产出租明细表》二、出租目的确保标的不闲置锈蚀,提高资产利用率;创造资产管理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出租行为有关论证情况成华国投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委托四川鹏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资产租赁价值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川鹏程评报字【2025】第202号,年租金558190元(见附件3)。2026年1月19日,区国资局就评估报告川鹏程评报字【2025]第202号进行备案,成华国投(2025)第012号)四、出租用途及期限用途:禁止开展黄、赌、毒、非法集资、传销、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禁止从事生产、经营、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储存放射物品等经营活动;禁止经营其他法律法规明确限制的经营业态。租赁期限:叁年。五、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租金:以竞租人竞得承租权价格作为标的租金,租金从第三年开始逐年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转账支付标的租金,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首个季度的租金,此后每季度届满前10日内缴纳下一季度租金。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3个月租金价款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结清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在退房后30日内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六、承租条件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七、招租方式及合同签订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信息发布后,在报名截止时,按照《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执行。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意向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缴纳租赁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没收竞租保证金,并对此标的物重新挂牌出租。意向承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后,空置标的5个工作日内移交承租方。公示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和《房屋(场地)租赁安全责任书》,租赁合同起始时间为标的交接时间。竞租标的物成功后竞得人若放弃承租,竞得人为原承租人的,则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可再次参与该标的物公开挂牌竞租活动;竞得人为其他承租人的,则不得再次参与该标的物公开挂牌竞租活动。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出租明细表序号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起始价(元/月/m)竞租保证金(元/季)1一环路东三段6号16栋2单元1楼1号商业783786532成华区万象公园(配套用房)商业115100115003菽香里二巷22号4栋3单元14号住宅90.4417.144650.44成都市成华区槐柳二路106号商业38.15303433.55成华区双林路141-143号商业98102299886成华区双林路165号附1-2号商业150100450007成华区建设南新街7号附29号商业1237013320备注:1.业态用途:禁止开展黄、赌、毒、非法集资、传销、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禁止从事生产、经营、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储存放射物品等经营活动;禁止经营其他法律法规明确限制的经营业态。2.租赁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赁期限:三年。4.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开始逐年递增3%。承租人须知承租人须知是本次招租中的一部分材料,承租人在参与本次标的物竞租前请认真仔细了解内容,承租人竞价成功视为已响应本须知条款:在签订确认单时确认此须知。本(人/单位/企业/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自愿参与该标的物竞租事项,经认真了解并仔细阅读全部竞租文件后郑重承诺如下:一、承租方承诺,在参与竞租前已清晰了解本次标的物涉及的包括《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承租方参加竞价的行为即视为完全认可接受全部竞租行为。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以任何理由借口向出租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二、本次出租标的物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承租方承诺,其已知晓并认可,承租期间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耗费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机构缴纳,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由承租方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不涉及物管费用的资产,不适用本条)。=、承租方承诺,保证合法、规范使用标的物,且不发生损及标的物安全的任何事故或事件,不得占道使用标的物周边范围: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引发安全隐患,投诉信访等问题承租方应及时整改直至消除隐患,如由此导致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并处理好善后事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四、承租方承诺,在参与竞租前已自行前往实地踏勒了出租标的物,全方位了解了该项目具体情况。承租方完成竞租报名登记,即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及周边环境的现状均予以确认,已对标的物权利、权属及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承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承租方竞租标的物成功后,不得再以对标的物现状不满足或周边环境有异议等理由拒绝不签《房屋租赁合同》、拒绝或延期缴纳各项款项、拒绝或延期接收标的物。五、承租方承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和审批手续,且承诺若未取得相应证照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开业。若因审批手续延误而造成不能正常营业等情形,承租方仍应足额支付在此期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相关费用(根据各资产的实际费用情况而定)。六、承租方承诺,租赁期间的所有安全生产责任、消防责任、综合治理、人身及财产安全、意外事件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依法合规合理使用标的物,如承租方使用标的物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承租方应按照有关部门和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或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七、承租方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转租、转借或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八、承租方承诺,承租标的物后的经营业态符合出租方的要求,满足相关政策许可;不得擅自改变业态规定范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货合同》,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和全部损失。九、承租方承诺,承租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指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或存在行政处罚记录但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完毕);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因行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承租方存在上述任一问题,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且不退还竟租保证金或租货保证金,已签约的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租赁保证金,相关违约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十、承租方应承诺,租期届满或合同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解除的,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将标的物恢复原貌(出租方同意保留的除外)。经出租方同意保留的装修改造归出租方所有,且出租方不就该部分向承租方支付任何残值费用(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外)。若承租方未按照出租方要求恢复原貌,出租方有权自行对标的物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十一、承租方承诺,在参与竞租时缴纳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出租方有权取消签约资格,没收竟租保证金,已签约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不退还竞租保证金或租赁保证金,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和全部损失。十二、承租方承诺,其承租标的物后,确保利用标的物开展的各项经营和非经营活动均符合国家及地**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承租方需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履行。因利用标的物开展经营或非经营活动引起的纠纷、信访、维稳等事件,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损失,有权向承租方追偿:若出现群访等群体性事件,承租方未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妥善处置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和全部损失。十三、承租方承诺,拟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现场查验程序;装修、改造涉及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等基本结构部分)、外墙、屋顶、屋面、重要设施设备等的,应当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承诺在装修、改造期间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承担安全管理义务,且不得改变损坏标的物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因装修、改造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若违背此承诺事项,承担一切可能的法律及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租赁保证金、解除合同等)。承诺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