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交通及环境改善 配套交通及环招标采购公告(2026)



滴水湖国际中心配套交通及环境改善项目(WSW-A1-10-1地块)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临港地(2026)EA3100352026000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期:2026-01-30

用 地 单 位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生态环境绿化市容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

滴水湖国际中心配套交通及环境改善项目(WSW-A1-10-1地块)

批准用地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府土〔2026〕25号

用 地 位 置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东至水芸路,南至申港南一路,西至云鹃路,北至申港北一路

用 地 面 积

7353.08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滴水湖国际中心配套交通及环境改善项目(WSW-A1-10-1地块)范围包括WSW-A1-10-1地块地表用地部分,用地面积7353.0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绿地工程附属广场。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滴水湖国际中心配套交通及环境改善项目(WSW-A1-10-1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决定》(编号:沪自贸临港规划资源许地〔2026〕16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交通及环境改善 配套交通及环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