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节能管廊及管道 PAM及系列化学助剂招标采购公告(2026)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1日-2026年2月13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日-2026年2月13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2月13日-2026年03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46-8331953
通讯地址:东营市黄河路218号
邮 编:257091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东环审〔2026〕14号关于东营昌荣公路有限公司荣乌高速公路河口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6〕14号
2026.02.09

2
东环审〔2026〕15号关于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配套节能管廊及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6〕15号
2026.02.11

3
东环审〔2026〕16号关于浩盛化学(山东)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AM及系列化学助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6〕16号
2026.02.11

东环审[2026]15号关于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配套节能管廊及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配套节能管廊及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联席会议(2026年第1次)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批复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广饶县广饶街道,辛河路以东,新建地上双层管廊1条,全长约1.25km,设计宽度6m,自S227河辛线以东、广饶正和石化有限公司罐区东北侧接出,向东以地上管廊形式架设至—1-辛桥干渠,沿辛桥干渠西侧向南架设至现状生产路,依次向南穿越生产路、向东跨越辛桥干渠后,沿辛桥干渠东侧向南架设至石大路,依次穿越石大路、跨越预备河后进入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管廊1层敷设原油、蜡油、燃料气、冷凝水、柴油、汽油、干气、净化风、非净化风、管道伴热冷凝水输送管道共10条,2层敷设沥青、蒸气、渣油、氢气、氮气以及管道伴热蒸气输送管线共6条。汽油、柴油、蜡油、沥青、燃料气、净化风、非净化风、氮气、干气、渣油、冷凝水、伴热冷凝水、原油输送管道设计压力0.8MPa,氢气输送管道设计压力2.6MPa,蒸汽、伴热蒸汽输送管道设计压力1.1MPa;汽油输送管道管径DN150,柴油、燃料气、干气、冷凝水输送管道管径DN200,蜡油、沥青、氮气、氢气输送管道管径DN250,净化风、非净化风输送管道管径DN300,渣油、原油输送管道管径DN400,蒸汽输送管道管径DN350,伴热蒸汽、伴热冷凝水输送管道管径DN100。项目总投资3208.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项目已取得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意见(东审批投字[2025]150号,项目代码:2508-370500-89-01-487286)。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同意项目建设的说明。你单位应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确保项目纳入《东营市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2021-2035年)》。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主要环保措施—2-(一)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选择合理的施工方式,减小施工带宽度,充分避让集中居民点、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满足安全距离等相关要求。采用架空方式跨越河流,施工应选择枯水期,跨越管段应采用整管,减少对水域污染的可能性。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项目管道建设应符合《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要求,对施工场地、物料料场等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物料运输车辆应采取遮盖、封闭等措施,加强施工道路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场地设置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设施,防止带泥土上路。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区域应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及机械,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油,加强对车辆和机械的检修和维护,减少尾气污染。(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机械应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严禁在河流两堤外堤脚以内建立施工临时厕所,禁止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建材、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在河流附近。施工期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拉运至广饶齐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清管及试压废水-3-通过管道末端临时输水管线引入广饶齐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理。(四)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工程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作业带范围内,严格控制生态破坏。河流管理范围内不设置施工场地、废水临时处理设施等。临时占地的表层熟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完工覆土时回填临时用地表层熟土,管沟区土壤应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方式。对施工造成的农业、林业等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补偿措施。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地手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临时占地用毕后及时按当地规划进行生态恢复。(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管道焊接和防腐处理,顶管穿越公路设置钢筋混凝土套管。做好巡线和检修工作,减少跑、冒、滴、漏问题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六)规范处置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机械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七)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4-工过程加强管理,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取降噪措施,减少管线施工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八)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如发现物料泄漏等,应立即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东营市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办法》,规范埋地管道与敏感点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一5-(十)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和巡检要求。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四、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竣工后,你公司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加强监督检查由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该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送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11日-7-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东营弘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2月11日印发8—一东环审[2026]16号关于浩盛化学(山东)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AM及系列化学助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浩盛化学(山东)有限公司:你公司《年产20万吨PAM及系列化学助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我局行政许可联席会议(2026年第1次)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已经确认。批复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河口化工产业园,纬七路与规划经一路交叉路口东北方向100米路北。建设PAM干粉生产车间、乳液和助剂生产-1-车间以及研发实验楼、罐区等公辅工程,主要生产设施包括:1.5万吨/年聚丙烯酰胺干粉生产线:以丙烯酸、32%液碱、30%丙烯酰胺溶液、过硫酸钾、亚硫酸氢钠、白油、司盘-20为原辅料,经配碱、配料、聚合、造粒、干燥、筛分、研磨、包装等工序生产PAM干粉;2万吨/年聚丙烯酰胺乳液生产线:以丙烯酸、32%碱液、30%丙烯酰胺溶液、过硫酸钾、亚硫酸氢钠、白油、司盘S-83、反相剂为原辅料,经配制、聚合、反相、灌装等工序生产PAM乳液;2万吨/年柴油抗磨剂生产线:以植物油酸、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硫酸镁为原辅料,经乳化、分离、水洗、蒸馏脱水等工序,生产柴油抗磨剂,副产硬脂酸用于生产油田助剂,不外售;1万吨/年油田助剂生产线:以25%纳米二氧化硅水性浆、自产聚丙烯酰胺干粉、十二烷基磺酸钠、自产硬脂酸、改性植物油酸、白油、羧酸钠盐、高分子生物表活剂、磷脂酰胆碱、脂肽等为原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复配制得生物活性纳米调驱剂、生物活性降粘剂、环保表面活性剂3种油田助剂;0.5万吨/年炼油助剂生产线:以2,6-二叔丁基对甲酚、磺酸钙、亚磷酸酯、脂肪醇聚氧乙烯醚、D80溶剂油、稳定剂、环已胺、苯并三氮唑、咪唑啉季铵盐等为原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复配制得抗氧剂、缓蚀剂、破乳剂3种炼油助剂。项目合计产能为7万吨/年,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5万元。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01-370503-89-01-590051)。-2-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主要环保措施(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园区供热管网,蒸汽由东营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供应。PAM干粉生产线配碱釜废气、配料釜废气、聚合釜废气、分散剂配料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与储罐区溶剂油、丙烯酸、丙烯酰胺储罐呼吸废气、柴油抗磨剂装载废气一并引至“碱洗塔+水洗塔+脱水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丙烯酸、丙烯酰胺、丙烯腈、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PAM干粉生产线浆式干燥废气、流化床干燥废气经两级旋风分离器收料后引入水洗塔处理,通过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丙烯酰胺、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PAM干粉生产线研磨废气经旋风分离器收料后与料仓储存废气、包装废气一并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3-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PAM乳液生产线水相配置废气、油相配置废气、聚合反应废气、反相废气、灌装废气,柴油抗磨剂生产线油酸计量罐废气、乳化釜废气、半成品分离槽废气、水洗罐废气、蒸馏釜抽真空废气、基馏釜不凝气、产品中间罐废气、灌装废气、混合液分离槽废气、破乳罐废气、硬脂酸水洗废气、母液槽废气,油田助剂生产线有机液体原料开桶废气、配料釜废气、灌装废气,炼油助剂生产线有机液体原料开桶废气、配料釜废气、灌装废气一并引入“碱洗塔+水洗塔+脱水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丙烯酸、丙烯酰胺、丙烯腈、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废气引入“碱喷淋+生物滤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丙烯酰胺、丙烯腈、丙烯酸、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要求。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入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丙烯酰胺达到《挥发性有机—4-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颗粒物、丙烯腈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柴油抗磨剂水洗废水、硬脂酸水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后与水洗塔排污水、碱洗塔排污水、柴油抗磨剂蒸馏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除盐水站排水、生物滤塔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一并排至厂区新建150m/d污水处理站,经“综合调节+气浮+芬顿氧化+生化+沉淀”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及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严格落-5-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脉冲布袋除尘器废布袋、除盐水站废反渗透膜、聚丙烯酰胺水洗塔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原料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工艺生产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6-(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项目生产装置区、罐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项目建设1座2000m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7-放量分别控制在1.226吨/年、0.061吨/年以内,纳入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管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185吨/年、3.320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替代指标,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九)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工、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要求,若该—8—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四、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在完成建设后,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加强监督检查由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该项目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送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11日—9—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山东天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2月11日印发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节能管廊及管道 PAM及系列化学助剂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