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汽车电子风扇新建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6)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江苏鑫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风扇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建设单位
江苏鑫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风扇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丹阳市访仙镇工业园通园路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普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6年2月2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固话:0511-86969012 通信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丹阳市行政审批局2楼环保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
江苏鑫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风扇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风扇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鑫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8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3六、结论84附表附件附件1-1备案证附件1-2登记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土地证及不动产权证附件5污水接管证明附件6确认书.附件7公示截图附件8删减说明附件9环评委托书附件10报批申请书附件11委托书.附件12违法审查单附件13危废承诺书附件14三级审核表附件15委外加工质量保证协议附件16-1EMS环氧树脂粘合剂成分说明附件16-2EMS环氧树脂粘合剂VOCs含量报告附件16-3W-852平衡胶泥附件17-1技术评估的初审意见附件17-2技术评估意见修改清单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周围500m概况图附图3-1厂区平面布置图(一层)附图3-2厂区平面布置图(三层)附图3-3厂区平面布置图(四层)附图4本项目与生态管控单元关系图附图5建设项目与访仙镇汽车零部件产业工业集中区(北区)位置关系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风扇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
2502-321181-89-01-957527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鑫祥
联系方式
15862986850
建设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访仙镇工业园通园路6号
地理坐标
119度42分52.446秒,31度59分26.159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33-0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丹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丹政备〔2025〕243号
总投资(万元)
1200
环保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比(%)
5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6939.8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 本项目专项设置情况
专项类别
设置原则
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
无须设置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不属于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本项目亦不属于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
无须设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
无须设置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
无须设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向海排放污染物
无须设置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
综上,本项目无须设置专项。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1产业政策相符性
经查,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3年12月27日)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准入类。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有产业政策的要求。
1.2选址合理性分析
(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九曲河洪水调蓄区,项目与九曲河洪水调蓄区最近距离约670m,本项目不在丹阳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且项目不会对附近区域生态现状功能造成影响。因此,项目选址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
(2)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访仙镇工业园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规划,项目选址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不属于《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和禁止类,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1.3“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镇江市域内项目周边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距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km以上,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较小。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九曲河洪水调蓄区,项目与九曲河洪水调蓄区最近距离约670m,即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之内。
表1-2 项目周边最近生态管控区域情况一览表
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
与
项目位置关系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总面积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
区域范围
齐梁文化风景名胜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
京沪高铁以东,346国道以西,北至与丹徒区交界,南至九曲河的丘陵地区
73.89
/
73.89
NW,2.19km
仁里
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东至前任庄,南至沪宁高速,西至新河,北至机场路
7.31
/
7.31
SE,1.36km
九曲河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
北起九曲河与夹江汇合处,流经开发区、访仙镇、云阳街道、丹北镇,南至与京杭运河交汇处,沿河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5.62
/
5.62
N,670m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评价范围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管控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4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评价,丹阳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为臭氧。2024年丹阳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2.5%,与2023年相比,上升了2.2个百分点。
根据《2024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丹阳市“十四五”国、省两级考核断面共13个,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00.0%,其中Ⅱ类断面53.8%,Ⅲ类断面占46.2%,达到了上级下达我市的高质量考核目标要求,与2023年相比,优Ⅱ类断面比例上升了7.6个百分点。
根据《2024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号)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3所示。
表1-3 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
指标
设置
管控内涵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1、能
源消耗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因素,确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省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及城市,要明确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
符合
2、水
资源消耗
依据水资源禀赋、生态用水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合理需要等因素,确定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严重缺水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要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
本项目不采用地下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
3、土
地资源消耗
依据粮食和生态安全、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城乡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等因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永久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要严格设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
符合
本项目主要利用资源为天然气、水、电及相关原辅材料,本项目所在地水电资源丰富,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体污染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地目前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行说明,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与限制准入类中,见表1-4;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本项目均不属于准入的负面清单,见表1-5~表1-6。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要求。
表1-4 本项目与产业政策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相符性分析
序
号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
相符
2
《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相符
3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相符
4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项目,符合文件要求。
相符
表1-5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的相符性
序号
负面清单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5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6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7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8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项目
相符
9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
相符
1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
相符
表1-6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
序号
负面清单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相符
(四)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不新建排污口,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不违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
相符
区域活动
(八)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九)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十二)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产业发展
(十五)禁止新、扩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十七)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十八)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相符
(十九)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行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相符
(二十)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相符
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
按照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本次更新重点衔接《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列表分析如下:
表1-7 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预判情况
管控
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对照分析
是否满足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
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
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
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1.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访仙镇工业园内,不在《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中规定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因此,本项目选址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
2.本项目不涉及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河段、岸线和区域。
3.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企业。
4.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生产企业。
5.本项目不属于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是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连防联控。
本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废水、废气各污染物总量在区域内平衡。
是
环境风险防控
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
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
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
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
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
1.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
3.本项目按要求建立相关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储备应急物资。
是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
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
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用地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3.本项目使用电能和天然气,不涉及高污燃料的使用。
是
表1-8 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预判情况
管控
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对照分析
是否满足要求
长江流域
空间布局约束
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
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
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1.本项目不涉及破坏长江生态,符合当地建设规划。
2.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
3.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不属于危化品码头项目。
4.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和过江干线通道项目。
5.本项目不属于焦化项目。
是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不对长江设置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平衡。
是
环境风险防控
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1.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2.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是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
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不占用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
是
综上,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号)的要求。
3、与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对照《关于印发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镇环发〔2020〕5 号)、《镇江市2023 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本项目所在地位于访仙镇汽车零部件产业工业集中区(北区)(详见附图5 综合查询截图),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9。
表1-9 与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相符性分析
类型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空间
布局
约束
(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定规划等管理要求。
(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执行《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要求。
(3)编制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4)位于太湖流域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管理要求。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管理要求;满足太湖流域相关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未开展规划环评,项目符合当地产业规划。
相符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相关要求;入园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相符
环境
风险
防控
(1)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各级园区(集聚区)、企业按需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
(2)已编制应急预案的园区,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物资,定期开展演练。
(3)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项目建成后严格执行风险防控要求,满足风险防控要求。
相符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1)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录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2)推广废水资源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回用率。
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不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满足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镇环发〔2020〕5 号)、《镇江市2023 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的相关要求。
1.4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公布江苏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发〔2012〕221 号)中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需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苏省太湖流域相关禁止和限制性条款,具体相符性列表分析如下:
表1-10 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 号)
相符性分析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无工业废水外排水体,符合条例要求
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太湖流域禁止的行业项目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本项目不涉及所列禁止条款
表1-11 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21年修订)相符性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水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条例要求。
第三十五条
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淘汰。
对太湖流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制革、酒精、淀粉、酿造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现有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太湖流域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关闭、搬迁计划,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
本项目不属于相关重污染行业企业。
第三章污染防治
第四十三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禁止的行业类。项目运营过程中固废均有合理处置方式,做到零排放,不会向水体中直接排放粪便、垃圾等。
综上,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 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要求。
1.5《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表1-12 本项目相符性预判情况
序号
对照文件
对照内容
本项目情况
本项目是否相符
1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一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
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按照规定在丹阳市域内平衡。挤塑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管)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001)排放。点胶有机废气极低,采取集气罩(管)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002)排放。
相符
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10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
10.1.2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本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建设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可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经估算,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限值标准;本项目VOCs收集率90%,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90%。
相符
10.3.1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
3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八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保持其正常使用;造船等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本项目注塑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段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相符
4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1、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其中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
本项目注塑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段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去除效率均不低于90%。
相符
5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0]33号)
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各地要督促行政区域内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对于长期未进行更换的,于7月底前全部更换一次,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
本项目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废气可达标排放,设置的风量从理论上可满足废气捕集要求。处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
相符
1.6《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要求:“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附件1)等行业为重点,分阶段推进3130家企业(附件2)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
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本项目所用胶粘剂中VOCs含量限值应分别参照《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标准判断其合规性。根据附件16,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具体见表1-13。
表1-1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VOCs含量
VOCs标准限量值
相符性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
EMS胶
本体型胶黏剂-环氧树脂类-其他
≤4g/kg
≤50g/kg
相符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项目由来
江苏鑫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2日,注册地位于丹阳市访仙工业园。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本企业自用);汽车电器件、纸箱的组装销售;汽车配件、电线、电缆、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仪表的销售,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拟投资1200万元建设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风扇新建项目,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3712平方米,以冷轧板、不锈钢卷材、半流体泵送锂基脂、白油、PP、PA6、PA66、玻纤、焊锡、点胶等为原辅料,通过冲压机、注塑机、粉料机、绕线机、点焊机、精车机、直流电机测试仪、塞弹簧机、充磁机、磁瓦固定片压机、点胶机、静音端子机、中频焊机、压力机、打码机等生产设备(无限制类、淘汰类设备),各部件工艺流程:金属卷材→冲压→精工→壳体组件,PP改性离子→注塑→扇框、扇叶组件,初压铁芯换向器→绕线→点焊转子→二次压装→精车→转子综合测试→-转子动平衡→转子烘干→压装轴承→组装电机→电机铆接打码→电机最终检测→移动入库等生产工艺(无生产性废水外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风扇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江苏鑫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风扇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鑫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建设规模:汽车电子风扇300万套/年;
建设地点:江苏省丹阳市访仙镇工业园内;
建筑面积:13712m2;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职工人数:150人。
2.3项目产品方案
表2-1 产品方案表
序号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能力
(万套/年)
年运行
时间(h)
1
汽车电子风扇
汽车电子风扇
非标
300
2400
图2-1 产品及组件示意图
2.4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2。
表2-2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楼
建筑面积约13712m2
共五层,其中一层、三层、四层用于生产加工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约5000m2
位于五层,其余车间办公室由各层车间隔出
储运系统
成品仓库
建筑面积约5000m2
位于二层
原料仓库
建筑面积约500m2
由各层车间隔出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
排水系统
厂区施行雨污分流制
/
供电
30万度/年,市政供电管网供给
市政供电系统供给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普通化粪池
15m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
噪声防治
隔声量≥25dB(A)
厂界达标
固废
一般固废贮存场
占地50m2
位于一层西部,
固废100%收集处置
危险固废储存间
占地20m2
位于一层西南部,
固废100%收集处置
废气
注塑区注塑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FQ001排放
达标排放
点胶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FQ002排放
达标排放
焊接烟尘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后无组织排放
达标排放
破碎颗粒物
自带集尘设施后无组织排放
达标排放
2.5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表2-3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台/套)
备注
1
油压机
200T、100T
2
1F冲压生产区(壳体、前后盖、支耳、磁瓦类组件生产)
2
液压机
40T
1
3
气压机
20T
2
4
点焊机
P1363型
2
5
点焊机
DN-100型
1
6
卷圆机
/
2
7
自制气动卷圆机
/
1
8
攻丝机
手动、半自动3头
2
9
冲床
160T、125T、80T、60T、45T、25T、16T、10T
11
10
台式钻床
/
1
11
主机
80g
2
1F注塑生产区
12
主机
Y300/63g
1
13
样条机
120g
1
14
注塑机
6800g、5300g、4700g、4300g、3500g、3800g、800g、630g、500g、400g、250g
13
15
粉料机
650B
1
16
投料机
0.5T
2
17
注塑机
TSH-65plus
2
3F PP改性粒子生产区
18
投料机
0.5T
2
19
PP改性粒料罐
3m3
2
20
气动压力机
JBS-10Z、JBS-0.5H、J1310GBWN、JBS-30Y、JBS-0.5C、JBS-0.8DZ、A038、A054
15
电机生产区
21
液压机
Y41-63等
5
22
精密压力机
JBS-10DY、JBS-5CX
2
23
刷盒铆压机
/
1
24
台式压力机
JB04-2T、JB04-2T、JB04-3T、JB04-4T
4
25
轴及换向器压入机
HZY5901、S010
2
26
轴承压入机
HZY5903、YZC-01
2
27
电机壳盖铆压机
M23035-S010等
2
28
全自动绕线机
YCRW-3、TD-2A、YHRX-2
9
29
逆变式中频点焊机
WL-SN-80K
1
30
高频点焊机
TMI-3A
4
31
逆变式中频焊机
XS0-20T、XS0-21T
5
32
环形隧道烘干炉
AC-SDL881-TG等
2
33
全自动外圆精车机
TH-4、YHJC-1、
YHJC-2
4
34
双刀精车机
YCPL-2
1
35
直流电机测试仪
DX-1、KX3030
6
36
稳压电源
QJ3005H、QJ3006H、
KD3005D
3
37
静音端子机
BZW-2T-C
6
38
自动压接机
/
1
39
电脑剥线机
BW-882D等
3
40
电脑切断机
BZW-100+R
1
41
数显拉力器
/
1
42
精密压力机
JBS-1.5DZ
1
43
波纹切管机
/
1
44
热收缩膜包装机
GS-SSG4020W
1
45
气动旋铆机
MQXM-500
1
46
点胶机
/
3
47
磁瓦固定片压机
1016、17257-YZGDP01
2
48
充磁机
ME-2520
1
49
卡簧自动上料机
HZY5910
1
50
激光打码机
C02、5W-50W
6
51
半自动塞弹簧机
17257、17228
3
52
压力测试机
HP-500
1
53
三轴电脑扭簧机
BTN-0
1
54
贴膜包装机
TB-80-100L
1
55
扭线机
/
2
56
万能磨刀机
/
2
57
点胶机
/
5
定子线
58
磁瓦固定片压机
1016、17257-YZGDP01
3
59
气动旋铆机
MQXM-500
1
60
三轴电脑扭簧机
BTN-0
1
61
充磁机
ME-2520
2
62
冷水机
HS1600-LAS1、LXT-2AS、ICA-1、TMS-200、TMI-31
8
63
精密压力机
JBS-10DY
1
64
静音端子机
BZW-2T-C、BZW-4T-C
6
线束车间
65
自动压接机
JC-11-2T、JC-11-3T
2
66
台式压力机
JB04-2T、JB04-3T
3
67
逆变式中频焊机
XS0-21T、XS0-20T
5
68
逆变式中频点焊机
WL-SN-80K
1
69
半自动塞弹簧机
17257、17228
3
70
气动压力机
A038
2
71
刷盒铆压机
JBS-5DY
2
72
波纹切管机
/
1
73
整机平衡机
BDM-1120-C-L、BDM-1110-C-L
4
电机车间A类检测设备
74
风叶动平衡
BDM-1120-C
2
75
奥波测试仪
DM3361
5
76
耐压测试仪
ZC7170A
10
77
性能试验专机
A2307166
1
78
直流电机测试仪
KX3050、KX3070、KX3030
3
电机车间稳压电源
79
稳压电源
QJ3005
6
80
双工位定子绕线机
WMN02270S-WD、
ZTR-WW3002-6B
2
无刷车间(600W/1000W)
81
精密压力机
JBS-0.5H
1
82
定子点焊机
LSD-110MSI-800
1
83
定子综合测试仪
DZ800E
1
84
多轴伺服锁螺丝机
D3、D5、DQX4
3
85
定子夹焊机
LSD-110MSJ-300
1
86
自动焊锡机
QUICKET9394E、QUICK9334
3
87
卡簧自动组装机
KHZDZZJ-099
1
88
马达综合性能测试仪
PL933
1
89
电机加载综合测试仪
MTS-80
1
90
机壳部件自动化装配线
LEADER
1
91
外转子平衡机
BDM-0110-L
1
92
双平台伺服打胶机
D-441SF
1
93
线束夹焊机
TOP-120
1
94
自动点胶机
QUICK8383+Z20、
QUICK8333+Z30
2
95
激光打码机
ZK-20W
1
96
双工位定子绕线机
TDM-2
2
无刷车间(400W)
97
定子点焊机
TMI-310
1
98
精密压力机
JBS-0.5H
1
99
定子综合测试仪
DTS-300
1
100
外转子平衡机
BDM-0110-L
1
101
充磁机
MAG
1
102
定子夹焊机
TMI-3/J
1
103
线束夹焊机
TMI-3/J
1
104
无刷控制板测试装置
MTS-40
1
105
双平台伺服打胶机
D-441SF
1
106
双工位自动焊锡机
TZ-HX5331R
1
107
双平台硅胶点胶机
TZ-30GJ5331
1
108
电机加载综合测试仪
MTS-80
1
109
激光打码机
ZK-20W
1
110
自动磁钢装配、烘干机
/
1
111
整机平衡机
BDM-1120-C-L
2
112
磁通量测试仪
HT700SP
1
113
风叶装配设备
ZP-FY-20
1
114
护风罩装配设备
ZP-HFZ-20
1
115
多轴伺服锁螺丝机
D2
2
116
卡簧自动组装机
KHZDZZJ-086
1
117
壳体自动上料机
M24003-S010
1
118
磁瓦检测、轴承压装机
M24005-S010
1
119
等离子处理点胶一体机
TZ-DLZDJ441
1
120
机壳自动上料、涂胶机
24022-R10.R20
1
无刷车间(600W自动线)
121
装配磁瓦、固化、冷却
24022-R30
1
122
磁瓦位移推力检测机
24022-R40
1
123
通规检测、压下轴承隔套
24022-R50
1
124
压上轴承及锁止圈
24022-R60
1
125
外转子去重平衡机
BFDM-1220
2
126
充磁机
24022-R80、MG-12200
2
127
定子上料机
24022-S010
1
128
双工位定子绕线机
TDM-2B
1
129
双工位定子绕线机
TDM-2B
1
130
定子夹焊机
TMI-3B
1
131
向环二次压装机
24022-S040
1
132
定子综合测试仪
DTS-300
1
133
定子拧紧、装弹簧机
24022-M20
1
134
跳线夹焊机
TMI-3B
1
135
转子合装、压装卡簧机
24022-M40
1
136
气密性测试仪
24022-M50
1
137
电机加载综合测试仪
MTS-80S
1
138
铁芯压轴机
/
1
自动线
139
压换向器
/
1
140
自动绕线机
LAW-SB4B-S2
2
141
高频点焊机
/
1
142
冷水机
/
1
143
二次压入机
LYH-114-S2
1
144
精车机
LHL-QSFA
1
145
工业吸尘器
/
2
146
转子综合测试仪
LCS-104Z-S2
1
147
转子动平衡机
PH2Q-1.6D
1
148
隧道式烘干炉
AC-SDL881-TG
1
149
电机轴承压入机
HZY5903
1
150
电机壳盖铆压机
/
1
151
磁瓦固定片压机
17257-YZGDP01
1
152
激光打码机
5W-50W
1
153
卡簧自动上料机
HZY5910
1
154
压轴压换向器机
HZY5901
1
电机1线(17228)
155
全自动绕线机
YCRW-3、TD-2A
2
156
高频点焊机
/
1
157
冷水机
/
1
158
气动压力机
JBS-0.5H
1
159
全自动外圆精车机
YHJC-1
1
160
转子综合测试仪
ATS-Y-02
1
161
转子动平衡机
BDM-1220-L
1
162
环形隧道烘干炉
/
1
163
轴承压入机
/
1
164
激光打码机
C02
1
165
电机壳盖铆压机
Y41-63、M23035-S010
2
166
轴及换向器压入机
S010
1
电机2线(16244)
167
全自动绕线机
YCRW-3
1
168
全自动绕线机
TD-2A
1
169
高频点焊机
TMI-3A
1
170
冷水机
TMI-3A
1
171
气动压力机
JBS-0.5H
1
172
全自动外圆精车机
YHJC-1
1
173
转子综合测试仪
ATS-Y-02
1
174
转子动平衡机
BDM-1220-L
1
175
环形隧道烘干炉
/
1
176
C型精密压力机
JBS-5CX
1
177
激光打码机
C02
1
178
轴承压入机
S010
1
179
液压机
Y41
1
电机3线(蒸发)
180
全自动绕线机
YCRW-3、TD-2A
4
181
高频点焊机
/
1
182
冷水机
/
1
183
气动压力机
JBS-0.5H
2
184
全自动外圆精车机
YHJC-1
1
185
转子综合测试仪
ATS-Y-02
1
186
转子动平衡机
/
2
187
后盖铆压机
Y41-63
1
188
激光打码机
C02
1
189
双刀精车机
YCPL-2
1
190
轴及换向器压入机
JBS-10Z
1
191
精车机
LHL-QSF
2
192
绕线机
LAW-5A2
1
193
铆压机
/
1
194
轴及换向器压入机
HZY5901
1
电机4线(17257)
195
全自动绕线机
YCRW-3
2
196
高频点焊机
/
1
197
冷水机
/
1
198
精密压力机
JBS-0.5H
1
199
全自动外圆精车机
TH-4
1
200
转子综合测试仪
ATS-Y-01
1
201
转子动平衡机
BDM-1200-L
1
202
环形隧道烘干炉
AC-SDL881-TG
1
203
卡簧自动上料机
HZY5910
1
204
轴承压入机
HZY5903
1
205
电机壳盖铆压机
/
1
206
激光打码机
5W-50W
1
207
双工位暖风机总成 平衡机
PR2ZS-5H
2
蒸发线
208
轴及换向器压入机
S010
1
209
全自动绕线机
atop
2
210
高频点焊机
/
1
211
全自动外圆精车机
/
1
212
全自动二工位平衡机
BFDM-1220
1
213
转子综合测试装置
LATS-300
1
214
换向器圆度测试仪
RM-10
1
215
自动下料机
S080
1
216
电机轴向窜动测试机
DJ105
1
217
精整车床
C0520B
2
218
毛刷机
/
1
219
充磁机
EX-10200-15
1
220
冷水机
HT-01A
1
221
气动压力机
JBS-0.5QZ、JBS-0.5C
2
222
风扇整机动平衡机
BDM-1210-C-L
2
223
奥波测试仪
DM3361
1
224
直流电机测试仪
KX3030
1
225
液压机
Y41
1
226
前盖铆轴承压机
JLCA-63-150
1
227
风叶偏摆测试仪
/
1
外检室
228
二次元投影
/
1
229
数字磁通量测试仪
/
1
230
万能电阻测试仪
/
1
231
洛氏硬度计
/
1
232
自动高压漆膜连续性试验仪
/
1
233
伸长率拉力试验仪
/
1
234
弹簧拉压试验机
/
1
235
精车机
LHL-QSF
2
凯宇蒸发设备,电机车间
236
绕线机
LAW-5A2
1
237
铆压机
/
1
238
精整车床
C0520B
1
239
毛刷机
/
1
240
充磁机
EX-10200-15
1
241
冷水机
HT-01A
1
242
气动压力机
JBS-0.5QZ
1
243
风扇整机动平衡机
BDM-1210-C-L
2
244
前盖铆轴承压机
JLCA-63-150
1
2.6项目原辅材料
(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表2-4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名称
组分、规格
状态
包装规格
年耗量
厂内最大存储量
备注
1
黑色PP
PP
固态
25kg/袋
100吨
10吨
用于生产改性PP粒子,作为扇框、扇叶补充原料
2
尼龙-6切片
PA6
固态
25kg/袋
60吨
5吨
3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玻璃纤维
固态
18kg/卷
0.6
0.018
4
华业塑料
PA66
固态
25kg/袋
100吨
10吨
用于生产扇框、扇叶
5
ST14冷板
2.5×325×L
固态
捆装
160吨
5吨
生产壳体17257类
6
ST14冷板
2.5×358×L
固态
捆装
150吨
5吨
生产壳体17258类
7
不锈钢卷
0.4×48
固态
捆装
3吨
0.5吨
磁瓦类
8
ST16冷板卷
1.2×119.8
固态
捆装
90吨
3吨
前后盖
9
ST14冷板卷
2.5×84.8
固态
捆装
3吨
1吨
支耳
10
ST14冷板卷
2.0×82.8
固态
捆装
10吨
3吨
嘉禾支耳
11
ST16冷板卷
1.2×132.8
固态
捆装
100吨
5吨
V27后盖
12
ST16冷板卷
1.2×167.8
固态
捆装
90吨
3吨
V27壳体
13
半流体泵送锂基脂
二次加氢高粘度指数基础油和锂皂合成,15kg/桶
半固态
15kg/桶
8吨
1.5吨
用于金属零部件(机壳前后盖、支耳、电阻支架)生产
14
金属卷材
SPCC
固态
捆装
60吨
10吨
15
各类组装配件
/
固态
箱装
300万套
3万套
换向器、转子、线缆等
16
EMS胶
环氧树脂20%-35%
铝粉40%-60%
熔融石英10%-20%
滑石粉<8%
双酚A<2%
液态
瓶装
1吨
0.1吨
/
17
平衡泥
环氧树脂及固化剂为主要成分,配以填料等组成
固态
盒装
0.04
0.004
/
18
焊丝/焊条
主要成份为锡80-100%、银1-10%、铜0.1-1.0%
固态
箱装
0.1
0.01
/
19
白油
矿物油
液态
170kg/桶
0.17
0.17
/
20
润滑油
46#抗磨液压油
液态
50L/桶
20桶
2桶
/
(2)原辅材料理化特性
表2-5 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
爆炸性
毒性毒理
1
PP塑料
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共聚物型的PP材料有较低的热变形温度(100℃)、低透明度、低光泽度、低刚性,但是有更强的抗冲击强度,PP的冲击强度随着乙烯含量的增加而增大。PP的维卡软化温度为150℃。由于结晶度较高,这种材料的表面刚度和抗划痕特性很好。PP不存在环境应力开裂问题。
可燃
无毒
2
PA66
聚己二酰己二胺,俗称尼龙-66,是一种热塑性树脂,一般是由己二酸和己二胺缩聚制的。不溶于一般溶剂,仅溶于间苯甲酚等。乳白色至淡黄色半透明或不透明、不含机械杂质和表面水分的均匀颗粒。密度1.47(g/mL,25/4℃)。熔点250-260(ºC)。
不可燃
无毒
3
PA6
尼龙6的单体为己内酰胺,是由己内酰胺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尼龙6的化学物理特性和尼龙66很相似,然而,它的熔点较低,而且工艺温度范围很宽。它的抗冲击性和抗溶解性比尼龙66塑料要好,但吸湿性也更强。因为塑件的许多品质特性都要受到吸湿性的影响,因此使用尼龙6设计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为了提高尼龙6的机械特性,经常加入各种各样的改性剂。玻纤就是最常见的添加剂。熔点220 ℃。密度1.13 g/cm³
不可燃
遵照规定使用和储存则不会分解。
4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是由直接无捻粗纱,经纺织机编织而成的双向增强材料。
不可燃
无毒
5
半流体泵送锂基脂
锂基润滑脂是由天然脂肪酸(硬脂酸或12—羟基硬脂酸)锂皂,稠化中等粘度的矿物润滑油或合成润滑油制成,而合成锂基润滑脂是由合成脂肪酸锂皂,稠化中等粘度的矿物润滑油制成。
锂基润滑脂,特别是以12—羟基硬脂酸锂皂稠化的润滑脂,在加有抗氧化剂、防锈剂和极压剂之后,就成为多效长寿命通用润滑脂,可以代替钙基润滑脂和钠基润滑脂,用于飞机、汽车、坦克、机床和各种机械设备的轴承润滑。
无资料
无资料
6
白油
白油是经过深度精制的矿物油或合成油。由饱和环烷烃和链烷烃混合组成。比重小于1,闪点 130(℃) 40℃运动粘度 4-5(cSt);倾点 -5(℃);产品性能:高度精炼产品,无色、无味,无毒。 主要用途:用于化纤、合纤,纺织机械橡胶增塑,精密仪器,合成树脂;包装:铁桶包装 170kg/桶
可燃
无毒
7
润滑油
室温下琥珀色液体,密度0.896g/ml,自燃温度>320oC,
可燃
LD50>5000mg/kg(大鼠经口)
8
EMS胶
为灰色粘稠液体,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密度:1.41(25℃),沸点:529.0±50.0℃(760 mmHg),粘性:700000-900000cps(25℃),延伸率: >1.5% 压流:70-90秒,热膨胀系数:5.72×10-5in/in℃ ,伸展强度:>6770psi,抗拉剪切强度:>3200psi,工作温度:-40--400℉ 。
可燃
-
9
平衡泥
W-852环氧平衡胶泥分为甲、乙两组份,分别以环氧树脂及固化剂为主要成分,配以填料等组成,甲组份为淡黄色,乙组份为蓝色。胶泥的成型性、触变性能好,对绕组线圈表面有优良的粘结力,并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胶泥在室温下固化。
不可燃
-
2.7水平衡分析
⑴生活用水
本项目定员150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其他生活用水定额50L/人.天计算,年工作时间300d,生活用水量合计为2250t/a。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生活用水量的0.80,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⑵冷却用水
本项目设注塑机15台,注塑机在运转过程中,需要用到冷却水,冷却水不添加任何药剂,通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塔设有1台,设备循环水量为3t/h,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给排水)计算循环水塔的补水量,项目冷却水为敞开式系统,循环水补充水量按照蒸发、风吹等计算,其中蒸发损失率取1%,风吹损失率取0.1%,每天工作8h,年运行300天,则预计年补充量约79.2t/a,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水量为2329.2t/a,废水排放量为1800t/a,水平衡见图2-1。
图2-2 本项目水平衡图 t/a
2.8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环境概况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丹阳市访仙镇工业园内,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厂界周围环境现状: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3712.62平方米建设,本项目厂区东侧为特耐奇塑业、南侧为江苏鑫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和江苏鑫时创铝幕墙制造有限公司,西侧隔通园路为空地,北侧隔永和西路为江苏正一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北侧约200m张家村和项目西南侧约274m杨城村,厂界周围具体环境现状见附图2;
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分五层布设,其中二层为仓库,五层为办公区,一层为注塑生产区及机加工生产区,三层为无刷车间及PP改性粒子生产区,四层布设电机线及风机总装线,厂区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3。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9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
汽车电子风扇由扇框、扇叶、金属部件、电机四部分组成,扇框、扇叶由PP改性粒子(由企业外购黑色PP、尼龙-6切片、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挤塑、切粒生产制得)和华业塑料PA66粒子(外购)一起注塑制得,金属部件壳体、前后盖、支耳、磁瓦类由冷卷板、不锈钢卷等金属卷材机经过冲压和精工生成,电机由定子、转子、线束组成,风扇总成装配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见图2-7,各组成部分生产工艺详见图2-3~图2-6。
PP改性粒子加工
采用黑色PP、尼龙-6切片、玻璃纤维无捻粗纱进行挤塑、切粒后得到PP改性粒子,作为后续扇框、扇叶生产原料,PP改性粒子加工在三层生产区开展,具体工艺流程见图2-3。
图2-3 PP改性粒子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G-废气;N-噪声;S-固废)
PP改性粒子工艺流程简述:
1)投料:人工将原料(黑色PP、尼龙-6切片、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按照比例混合,本项目投料过程几乎无粉尘产生,此工序投料后会产生原料废包装材料(S1)。
2)注塑挤出:将原料投入注塑机中,投料在密闭中进行。然后设置最佳的注塑参数(熔料温度 220℃~250℃,料筒恒温 220℃,模具温度 20℃~70℃,高螺杆转速即线速度为1m/s~1.3m/s),首先将注塑模具快速加热至聚合物的热变形温度以上,然后将聚合物熔体注射到模具型腔内,注射和保压过程中一直保持模具处于较高的温度状态。在保压的后期,快速冷却模具(模具均外购),等塑料温度降低到顶出温度时,打开模具并取出注塑产品(PP改性料)。注塑过程采用电加热,注塑设备冷却采用循环水冷却方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该工序会产生G1非甲烷总烃、NH3及设备噪声(N)。
3)切粒: 通过人工的方式,对注塑成型的塑料制品切粒以得到PP改性粒子,此过程无污染物排放;
(2)扇框、扇叶生产工艺流程
此工序在一层注塑区加工,具体工艺流程见图2-4。
1)将华业塑料PA66粒子以及图2-3生产的PP改性粒子原料投入注塑机中,投料在密闭中进行。然后设置最佳的注塑参数,首先将注塑模具快速加热至聚合物的热变形温度以上,然后将聚合物熔体注射到模具型腔内,注射和保压过程中一直保持模具处于较高的温度状态。在保压的后期,快速冷却模具,等塑料温度降低到顶出温度时,打开模具并取出注塑产品(扇框、扇叶组件)。注塑过程采用电加热,注塑设备冷却采用循环水冷却方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该工序会产生G2非甲烷总烃、NH3及设备噪声(N)。
2)破碎:产生的边角料与残次品一起经过粉碎机粉碎后,回用到注塑车间,作为原料使用,粉碎过程密闭。此工序会产生破碎粉尘(G3)和设备噪声(N)。
图2-4 扇框、扇叶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G-废气;N-噪声;S-固废)
(3)金属组件生产工艺流程
采用冷板卷、不锈钢卷等金属卷材经过冲压和精工生成金属零部件,主要有壳体、前后盖、支耳、磁瓦类,此工序在一层机加工区开展,工艺流程见图2-5。
图2-5 金属组件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G-废气;N-噪声;S-固废)
冲压:油压机、液压机、气压机及冲床对金属卷材进行冲压加工,其中加入半流体泵送锂基脂,室温加工,此过程无废气产生,产生一定量的S2含油废物及设备噪声N。半流体泵送锂基脂是一种专为泵送设备设计的润滑脂,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抗压性和耐温性。半流体泵送锂基脂的作用主要是作为润滑剂和起隔离作用。它在机械设备中的轴承、齿轮等运动部件间起润滑作用,可以减小摩擦和磨损,从而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半流体泵送锂基脂还可以防止金属表面直接接触,起到隔离作用,可以保护金属表面免受氧化腐蚀。另外,在一些特定的应用场景中,如空间狭窄处的润滑,半流体泵送锂基脂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它可以通过管道或缝隙输送,到达摩擦部位形成润滑膜,使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精工:采用钻床、攻丝机等进行精工以得到壳体、前后盖、磁瓦类等金属组件,其中加入白油,此过程产生一定量的S3含油废物;
点焊:对于支耳组件,冷板卷落料卷圆后经过冲压压凸、冲压支耳后,需进行点焊等工序,此工序产生G4焊接烟尘;
铆螺栓:对于支耳组件,需进行铆螺栓加工,此工序无污染物排放;
检验:对支耳组件进行检验,S4不合格品返工或报废;
电镀委外:需电镀的支耳组件委外加工;外加工不合格的返工;
检验:对外加工后的支耳组件进行检验,S5不合格品退货;
入库:检验合格的组件入库,进入后续装配环节。
壳体、前后盖、磁瓦类由不同型号的金属卷材经过冲压和精工即可得到金属组件,具体金属卷材和制成的金属组件的关系详见表2-4中备注。
(4)电机装配
图2-6 电机装配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G-废气;N-噪声;S-固废)
电机装配线在三层、四层开展。
1)定子总成:将机壳、磁瓦进行压装,并进行充磁及检测磁通量后得到定子组件,此环节无污染物排放;
2)线速总成:将导线、PVC管进行压按按插件、穿胶管/PVC管、安装护套后,进行铆刷握,点电刷、点电容/线速后,安装弹簧得到线速组件;此环节无污染物排放。
3)对铁芯换向器进行初压后绕线,点焊转子并二次压装,精车后进行转子综合测试、转子动平衡调节后将转子进行平衡泥烘干,压装轴承,将定子、线速一起组装电机,组装后的电机进行铆接打码,最终检测后入库进入风扇总装环节,根据附件16-3,平衡泥烘干温度20OC~70oC,转子烘干基本不产生废气。此过程产生G5焊接烟尘、S6含油废物、G6/G7点胶废气。
(5)风扇总成
风扇总成装配线在四层开展。电机铆按后,装风叶进行偏摆测量调试、平衡测量调试后,装风架,对风扇进行测试及整机平衡调节,包装后成品入库待售。此环节产生S7废泡沫、纸箱等废包装。
图2-7 风扇总成装配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G-废气;N-噪声;S-固废)
2.10项目主要产污环节汇总
结合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具体情况,本项目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见下表。
表2-6 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物(因子)一览表
项目
代码
污染工序
污染物
备注
废水
/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氮、总磷)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G1
注塑(改性PP粒子)
非甲烷总烃、NH3、臭气浓度
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FQ001)排放
G2
注塑(扇框、扇叶)
非甲烷总烃、NH3、臭气浓度
G3
破碎机
颗粒物
自带除尘设施收集后
无组织排放
G4
支耳点焊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
G5
转子点焊
颗粒物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后无组织排放
G6
点胶
非甲烷总烃
单独吸烟装置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FQ002)排放
G7
点胶
非甲烷总烃
噪声
N
设备运行
设备噪声
减振、降噪
固废
S1
原辅料拆包
废包装材料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S2
冲压
含油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S3、S6
支耳精工、转子精工
含油废物
S4、S5
检验
不合格品
S7
包装
废包装袋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落料
金属边角料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废气处理装置
废收尘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测量调试检测
不合格品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半流体泵送锂基脂、白油原料包装
废油桶
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
废气处理装置
废活性炭
/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保问题。
本项目利用自有厂房建筑面积13712.62平方米进行建设。
本项目建设前厂房空置,不存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2024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1.城市空气
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以下简称一氧化碳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臭氧(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以下简称臭氧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二氧化硫浓度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下降了9.1%、8.8%、5.7%、8.3%;臭氧浓度上升了2.5%。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评价,我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为臭氧。2024年丹阳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2.5%,与2023年相比,上升了2.2个百分点。
2.酸雨
2024年全市酸雨平均频率为3.6%,与2023年相比,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了3.9个百分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第6.4.1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O3、CO;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指标达标。项目所在区臭氧浓度超标,判定为不达标区。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镇污治指办〔2025〕19号),重点任务为:“1、锚定任务目标,全面强化空气质量管理;2、突出源头治理,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3、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4、科学精准施策,全力压降VOCs排放水平;5、推进清洁运输,全面强化移动源治理减排;6、抓住关键变量,提升面源精细化管理水平;7、强化协作联动,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8、加强工作落实,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噪声监管;9、强化支撑保障,全面提升大气污染治理能力。”
通过上述工作计划的实施,预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逐步改善。
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4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1.饮用水源地
丹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长江丹阳江心洲水源地、九曲河荆林应急水源地(备用),2024年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质达标率为100.0%。
2.国考、省考断面水质
丹阳市“十四五”国、省两级考核断面共13个,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00.0%,其中Ⅱ类断面53.8%,Ⅲ类断面占46.2%,达到了上级下达我市的高质量考核目标要求,与2023年相比,优Ⅱ类断面比例上升了7.6个百分点。
3.主要河流
(1)京杭运河丹阳段:2024年京杭运河丹阳段5个监测断面(王家桥、练湖砖瓦厂、人民桥、宝塔湾、吕城)水质均能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该河流水质状况为优,与2023年水质持平。
(2)九曲河:2024年九曲河林家闸、访仙桥断面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翻水站断面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与2023年相比,九曲河林家闸、翻水站断面水质类别与去年持平;访仙桥断面水质类别上升了一级(由Ⅲ类上升为Ⅱ类)。
(3)丹金溧漕河:2024年丹金溧漕河黄埝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前塍庄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与2023年相比,黄埝桥断面水质类别与去年持平;前塍庄断面水质类别上升了一级(由Ⅲ类上升为Ⅱ类)。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4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1.区域环境噪声
2024年,丹阳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8分贝(昼间),与2023年相比,下降了1.0分贝。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标准,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处于“一般”水平。
2.交通噪声
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5分贝(昼间),与2023年相比,上升了3.2分贝,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标准,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
3.功能区噪声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市1~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100.0%、100.0%、100.0%、10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75.0%、100.0%、50.0%、75.0%。
3.4生物环境
根据《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及秦淮河流域主要水体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结果显示:采集到的水生生物种类较上年在种类及数量上均有所增加,监测断面中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断面比例有所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改善。其中,底栖动物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均值为2.21,多样性级别为“良好”;着生藻类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均值为3.10,多样性级别为“优秀”。
2023年,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环境空气开展微生物监测,结果显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微生物指标达标率为100%;全市环境空气中细菌含量及毒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均为100%,较上年保持稳定。
3.5生态环境
根据《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相比,生态质量变化幅度为“基本稳定”各辖市区生态质量均处于二类或三类。
3.6土壤环境
根据《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全市对国家土壤监测网34个点位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评价,29个监控点位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占比为85.3%。5个重点风险监控点重金属含量超风险筛选值,占比14.7%。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根据部长信箱来信“关于土壤现状监测点位如何选择的回复”以及“关于土壤破坏性监测问题的回复”中说明的“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果项目场地已经做了防腐防渗(地面硬化)处理无法取样,可不取样监测,但需要详细说明无法取样的原因”,本项目厂界内地面全部硬化,无法取样监测。
环境保护目标
表3-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E
N
1
119°42′37.518″
31°59′34.501″
张家村
人居环境
二级
NW
200
2
119°42′44.006″
31°59′12.486″
杨城村
人居环境
二级
SW
240
本项目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
表3-2 其他环境要素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最近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
九曲河
N
700
小型河流
III类标准
生态环境
九曲河洪水调蓄区
N
670
小型河流
洪水调蓄
齐梁文化风景名胜区
NW
1950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73.89km2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仁里重要湿地
SE
1360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7.31km2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土壤
本项目厂界外50 米范围内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地下水
本项目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敏感目标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NH3)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要求,NH3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点胶非甲烷总烃、点焊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 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要求,厂界NH3、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污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表3-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标准来源
排气筒(m)
二级
挤塑*
非甲烷总烃
60
15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氨气
20
15
/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15
/
《恶臭污染物排污标准》(GB14554-93)表2
点胶
非甲烷总烃
60
15
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焊接
颗粒物
20
15
1
锡及其化合物
5
15
0.22
注*: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5.6塑料制品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其涉及到的合成树脂种类,分别执行表4或表5的标准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除外);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按GB37822执行。本项目利用PP、PA6、PA66注塑工艺制成塑料制品,注塑工序不对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进行限值要求。
表3-4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
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NMHC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表3-5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
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mg/m3)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4.0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3
颗粒物
0.5
锡及其化合物
0.06
NH3
1.0
《恶臭污染物排污标准》(GB14554-93)表1
臭气浓度
20
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无生产性工业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访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其排放标准执行访仙污水处理厂设计接管标准限值。访仙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详见表3-6。
表3-6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排放标准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丹阳访仙污水处理厂
接管要求
丹阳访仙污水处理厂
尾水排放标准
1
pH
6~9
6~9
2
COD
≤350
≤50
3
SS
≤200
≤10
4
氨氮(以N计)
≤35
≤4(6)*
5
总氮
≤45
≤12(15)
6
总磷
≤3
≤0.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如下表3-7。
表3-7 营运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适用区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厂界
2类
60
50
4、固体废物贮存标准
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生活垃圾的排放及管理执行2007年4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危险废物的管理执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1、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污染排放情况见表3-8。
表3-8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
产生量
(t/a)
削减量
(t/a)
接管量
(t/a)
外排环境量(t/a)
废气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1.0242
0.9185
/
0.1057
NH3
0.198
0
/
0.198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0.1138
0
/
0.1138
NH3
0.022
0
/
0.022
颗粒物
0.01293
0.0112
/
0.00093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111
0.00080
/
0.00031
废水
废水量
1800
0
1800
1800
COD
0.72
0.09
0.63
0.09
SS
0.54
0.18
0.36
0.018
NH3-N
0.063
0
0.063
0.0072
TN
0.081
0
0.081
0.0216
TP
0.0054
0
0.0054
0.0009
固废
危险固废
12.1905
12.1905
0
0
一般固废
6.342
6.342
0
0
生活垃圾
22.5
22.5
0
0
2、总量平衡方案如下: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及其总量纳入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统一控制,在该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其中生活污水接管量为1800吨/年,CODcr 0.63吨/年、SS 0.36吨/年、氨氮0.063吨/年、总氮0.081吨/年、总磷0.0054吨/年;接管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各污染物最终排入环境量为:废水量1800吨/年,CODcr 0.09吨/年、SS 0.018吨/年、氨氮0.0072吨/年、总氮0.0216吨/年、总磷0.0009吨/年。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非甲烷总烃0.2195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0.1057吨/年、无组织排放量0.1138吨/年)、NH3 0.22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0.198吨/年、无组织排放量0.22吨/年),颗粒物0.00093吨/年(无组织排放量),颗粒物中锡及其化合物0.00031吨/年(无组织排放量)。
(3)固废
本项目所有固废均有效处置,零排放。
3、建议申请总量
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1)废水污染物: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环境量):废水量≤1800/1800吨/年,化学需氧量≤0.63/0.09吨/年,悬浮物≤0.36/0.018吨/年,氨氮≤0.063/0.0072吨/年,总氮≤0.081/0.0216吨/年,总磷≤0.0054/0.0009吨/年。
(2)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00093吨/年(其中锡及其化合物0.00031吨/年),VOCs(非甲烷总烃)≤0.2195吨/年,NH3≤0.22吨/年。
(3)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零。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生产车间内的安装设备,不涉及土建过程,其施工较简单且施工期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废气及其污染物
4.1.1污染物产排源强核算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包括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NH3废气,点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包括点焊产生的焊接烟尘、粉碎颗粒物及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NH3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PP改性粒子注塑成型废气G1
本项目PP改性粒子注塑成型过程中,塑料原料的熔融温度(300℃)低于分解温度(>400℃),不会分解成单体,但是在加热软化过程中,由于分子间的剪切挤压会发生断链、降解等,从而产生少量废气污染物,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以非甲烷总烃、NH3计。本项目注塑原料为黑色PP、尼龙-6切片、玻璃纤维无捻粗纱,黑色PP、尼龙-6切片与塑料类原料相似,故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292 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中 “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2.7kg/t-产品,本项目使用黑色PP、尼龙-6切片原料16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432t/a。
聚酰胺(PA,俗称尼龙)是一类含有重复酰胺键(-CO-NH-)的高分子材料,常见于纤维、工程塑料等领域。其热稳定性主要取决于酰胺键的强度。酰胺键特性:酰胺键的键能约为305 kJ/mol(来源:CRC Handbook of Chemistry and Physics),在常温下稳定,但高温下可能断裂。分解温度阈值:实验表明,纯聚酰胺在惰性环境中约300°C开始分解,而在有氧条件下可能降至250°C(数据引自《聚合物降解与稳定》期刊)
氨气(NH₃)的释放与酰胺键的水解或热裂解直接相关。主反应路径:高温下,酰胺键断裂生成羧酸端基和胺端基,胺端基进一步分解为氨气。副反应影响:若存在氧气,聚酰胺可能优先发生氧化降解,生成CO₂和H₂O,减少氨气产量(参考ACS Applied Materials & Interfaces研究)。影响氨气释放的关键因素:(1)温度,低于250°C,氨气释放量极低(<0.1 wt%),
300–400°C氨气释放显著增加,可达1–3 wt%(根据热重分析-TGA数据)。(2) 环境条件,惰性环境(如氮气):氨气为主要分解产物之一。有氧环境:氧化反应主导,氨气生成减少。(3) 添加剂:阻燃剂或稳定剂可能抑制酰胺键断裂,降低氨气释放率。本次评价以0.1wt%计NH3产生量,即PP改性粒子注塑成型废气中NH3 0.06t/a,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小,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
2) 扇框、扇叶注塑成型废气G2
本项目扇框、扇叶注塑成型过程中,塑料原料的熔融温度(300℃)低于分解温度(>400℃),不会分解成单体,但是在加热软化过程中,由于分子间的剪切挤压会发生断链、降解等,从而产生少量废气污染物,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以非甲烷总烃、NH3计。本项目注塑原料为PP改性粒子和PA66,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292 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中 “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 2.7kg/t-产品,本项目使用PP改性粒子、PA66原料共计26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702t/a。扇框、扇叶注塑成型废气中NH3 0.16t/a,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小,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
建设单位注塑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管道进行负压抽风,有机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一起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负压抽风集气可以使大部分气体得以收集,集气罩收集率约90%(车间密闭性好),引风量为10000m3/h,对VOCs的去除率为90%,处理后剩余尾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1)。最终,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1021t/a(0.0425kg/h),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1134t/a(0.0472kg/h);注塑工序NH3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198t/a(0.0825kg/h),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22t/a(0.0092kg/h)。
点胶废气G6/G7
项目点胶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G6、G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EMS胶MSDS,其有机挥发分含量小于2%,根据粘合剂VOCs含量检测报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4g/kg,在点胶过程中全部挥发。项目无刷电机生产线EMS胶年用量约1t/a,则VOCs废气产生量为0.004t/a(0.0017kg/h)。
建设单位拟在点胶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管道进行负压抽风,点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负压抽风集气可以使大部分气体得以收集,集气罩收集率约90%(车间密闭性好),引风量为3000m3/h,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2)。最终,点胶工段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VOCs0.0036t/a(0.0015kg/h),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VOCs0.0004t/a(0.0002kg/h)。
无组织废气
1)粉碎废气G3
本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会产生塑料边角料,塑料边角料经粉碎机粉碎成5mm左右粒子后回用到生产,边角料产生量约占原料10%,塑料原料年使用量260t/a,则年粉碎量为26t/a,由于粉碎后粒径较大,粉碎过程中机器密闭,颗粒物产生量较少,粉碎产生的颗粒物产污系数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中“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再生塑料粒子干法破碎产污系数为375~450g/t-原料,本项目颗粒物产污系数取 450g/t-原料,则颗粒物产生量为 0.0117t/a(0.0049kg/h)。颗粒物经过机器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效率95%,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0006t/a(0.0002kg/h)。
2)焊接烟尘G4、G5
锡焊颗粒物产污系数类比《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焊接工段无铅焊料(锡条等、不含助焊剂)颗粒物产污系数 0.4134g/kg,本工程焊丝用量3t/a,一层、三层、四层每层焊丝用量1t/a,则每层颗粒物产生量0.00041t/a(0.4134kg/a),锡及其化合物占颗粒物中的90%,约0.00037t/a(0.3721kg/a),采用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治理,引风收集率按80%计,处理效率按90%计,每层收集焊接烟尘0.00030t/a(其中锡及其化合物0.00027t/a),未收集及未净化的烟尘为0.00011t/a(其中锡及其化合物0.00010t/a)。
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产排源强核算结果详见表4-1;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产排源强核算结果详见表4-2。
表4-1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年排
放时
间h
核算
方法
废气量
m3/h
浓度mg/ m3
速率kg/h
总量
t/a
工艺
效率%
核算
方法
废气量m3/h
浓度
mg/ m3
速率kg/h
总量
t/a
注塑机
FQ001
非甲烷总烃
产污
系数
法
10000
42.525
0.4253
1.0206
二级活性炭吸附
90
产污
系数
法
10000
4.2525
0.0425
0.1021
2400
NH3
8.25
0.0825
0.198
0
8.25
0.0825
0.198
臭气浓度
/
少量
/
/
/
/
少量
/
/
点胶机
FQ002
非甲烷总烃
产污
系数
法
3000
0.5
0.0015
0.0036
/
0
产污
系数
法
3000
0.5
0.0015
0.0036
表4-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源
(车间工段或装置)
污染物名称
产生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削减量
(t/a)
排放情况
排放方式
及时间
总量
(t/a)
速率
(kg/h)
总量
(t/a)
速率
(kg/h)
注塑车间(PP改性粒子)
(三层)
非甲烷总烃
0.0432
0.018
车间通风排风
/
0.0432
0.018
间断
2400 h/a
NH3
0.006
0.0025
0.006
0.0025
注塑车间(扇框、扇叶)
(一层)
非甲烷总烃
0.0702
0.0293
车间通风排风
/
0.0702
0.0293
NH3
0.016
0.0067
0.016
0.0067
破碎(一层)
颗粒物
0.0117
0.0049
设备自带除尘
0.0111
0.0006
0.0002
点焊(一层)
颗粒物
0.00041
0.00017
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
0.00030
0.00011
0.00005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037
0.00016
0.00027
0.00010
0.00004
点焊(二层)
颗粒物
0.00041
0.00017
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
0.00030
0.00011
0.00005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037
0.00016
0.00027
0.00010
0.00004
点焊(三层)
颗粒物
0.00041
0.00017
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
0.00030
0.00011
0.00005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037
0.00016
0.00027
0.00010
0.00004
点胶(三层)
非甲烷总烃
0.0004
0.0002
/
/
0.0004
0.0002
4.1.2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表4-3;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基本情况详见表4-4。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详见表4-5、表4-6及表4-7。
表4-3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基本情况
编号
污染源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
烟气流速m/s
烟气温度℃
年排放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
经度
纬度
污染物名称
浓度mg/ m3
速率kg/h
FQ001
注塑
119°42′54.551″
31°59′26.873″
0
15
0.5
14.2
35
2400
连续
非甲烷总烃
4.2525
0.0425
NH3
8.25
0.0825
FQ002
点胶
119°42′53.324″
31°59′26.139″
0
15
0.2
25
2400
连续
非甲烷总烃
0.5
0.0015
表4-4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源基本情况
面源车间/装置名称及编号
源起点坐标
面源海拔高度/m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与正北向夹角/°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经度
纬度
注塑车间(PP改性粒子)
119°42′51.577″
31°59′26.197″
0
25
20
4
6
2400
连续
非甲烷总烃
0.018
NH3
0.0025
注塑车间(扇框、扇叶)
119°42′51.577″
31°59′26.197″
0
70
24
4
6
2400
连续
非甲烷总烃
0.0293
NH3
0.0067
破碎
颗粒物
0.0002
点焊(一层)
119°42′51.567″
31°59′25.068″
0
60
20
4
6
2400
连续
颗粒物
0.00005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004
点焊(二层)
119°42′51.567″
31°59′25.068″
0
60
60
4
6
2400
连续
颗粒物
0.00005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004
点焊(三层)
119°42′51.567″
31°59′25.068″
0
60
50
4
6
2400
连续
颗粒物
0.00005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004
点胶(三层)
非甲烷总烃
0.0002
表4-5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mg/m3
核算排放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t/a)
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1
FQ001
非甲烷总烃
4.2525
0.0425
0.1021
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60
/
2
NH3
8.25
0.0825
0.198
20
/
3
FQ002
非甲烷总烃
0.5
0.0015
0.00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60
3
一般排放口合计
非甲烷总烃
0.1057
NH3
0.198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非甲烷总烃
0.1057
NH3
0.198
表4-6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产污环节
排放源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mg/m3)
1
注塑车间(PP改性粒子)
三层注塑车间
非甲烷总烃
车间通风
排风
DB32/4041-2021
4
0.0432
2
NH3
GB14554-93
1
0.006
3
注塑车间(扇框、扇叶)
一层注塑车间
非甲烷总烃
车间通排风
DB32/4041-2021
4
0.0702
4
NH3
GB14554-93
1
0.016
5
破碎
一层注塑车间
颗粒物
自带集尘设施
DB32/4041-2021
0.5
0.0006
6
点焊
一层
颗粒物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0.5
0.00011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6
0.00010
7
点焊
二层
颗粒物
0.5
0.00011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6
0.00010
8
点焊
三层
颗粒物
0.5
0.00011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6
0.00010
9
点胶
三层
非甲烷总烃
4
0.0004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非甲烷总烃
0.1138
NH3
0.022
颗粒物
0.00093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031
表4-7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因子
排放量(t/a)
非甲烷总烃
0.2195
NH3
0.22
颗粒物
0.00093
其中
锡及其化合物
0.00031
4.1.3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设备在开、停车状态,检修状态或者部分设备未能完全运行的状态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本项目考虑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失效(处理效率0%)时的排放状况,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4-8。
表4-8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
序
号
污染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
浓度(mg/m3)
非正常排放
速率(kg/h)
单次持
续时间
年发生
频次
应对
措施
1
FQ001排气筒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障
非甲烷总烃
42.525
0.4253
1h
1次/年
加强维修,设备定期维护
4.1.4监测要求
企业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相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源监测,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9。
表4-9 废气污染源监测
污染物种类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其他信息
废气
FQ001
非甲烷总烃、NH3、臭气浓度
1次/半年
/
FQ002
非甲烷总烃
1次/半年
/
厂界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NH3、臭气浓度
1次/年
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测点
厂房外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
4.1.5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工艺方案:
项目注塑废气经集中引风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箱”装置集中处理,剩余尾气高空排放(排气筒FQ001),该废气处理装置设计处理风量为10000m3/h,点胶废气经集中引风收集高空排放(排气筒FQ002),该废气处理装置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万m3/h,其收集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4-1。
图4-1 项目废气收集处理方案之工艺流程框图
(2)风机风量可行性技术分析:
按照以下经验公式计算得出各设备所需的风量L,各参数详见表4-10。
L=3600×F×V0
其中:L:排风量(m³/h);
V0:吸风口平均风速(m/s),一般取0.25~2.5m/s;
F:吸风口面积(m2)。
本项目风机风量详见表4-10。
表4-10(1) FQ001排气筒风机设计风量计算表
项目
注塑机
吸风口面积F(m2)
0.24
控制风速Vo/(m/s)
0.7
单台设备风量Q(m3/h)
604.8
设备数量
15
理论总风量Q(m3/h)
9072
设计总风量Q(m3/h)
10000
是否可行
可行
表4-10(2)FQ002排气筒风机设计风量计算表
项目
点胶机
吸风口面积F(m2)
0.1
控制风速Vo/(m/s)
0.5
单台设备风量Q(m3/h)
180
设备数量
15
理论总风量Q(m3/h)
2700
设计总风量Q(m3/h)
3000
是否可行
可行
(3)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用的吸附方法,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着操作时间的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此时则须进行脱附再生或吸附剂更换工作。因活性炭表面有大量微孔,其中绝大部分孔径小于500A(1A=10-10m),比表面积可高达700~2300m2/g,在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常被用来吸附烷烃、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相应的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附录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均属于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建设单位拟在点胶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管道进行负压抽风,点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负压抽风集气可以使大部分气体得以收集,集气罩收集率约90%(车间密闭性好),引风量为3000m3/h,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2)。点胶环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产生浓度为0.5mg/m3、产生速率为0.0015kg/h,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中排放浓度限值60mg/m3、排放速率限值3kg/h的要求,同时在此产生浓度下,进一步上活性炭吸附等措施的治理效率极低。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本项目采用的点胶VOCs产污系数为4g/kg,即0.4%,属于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因此,本项目点胶工序废气收集后有组织直接排放。
点焊工序年用焊材最大量仅3t/a,分别在三层使用,每层焊接颗粒物产生量0.00041t/a、产生速率0.00017kg/h,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中颗粒物排放速率限值1kg/h(仅占限值的0.017%),其中每层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0.00037t/a、产生速率0.00016kg/h,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中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限值0.22kg/h(仅占该限值的0.073%),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设施收集治理后,少量点焊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破碎工序采用自带集尘装置,使用滤筒/滤芯除尘工艺,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附录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颗粒物经滤筒/滤芯除尘属于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相应的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要求,故本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技术。
(4)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控制:
①生产车间顶部设置排风换气系统,连续运行,及时将各工序产生的废气排至室外,减少其在车间内的累积;
②尽可能采取密闭性措施,有效避免废气的外逸,尽可能使无组织排放转化为有组织排放;
③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多种措施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工序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采用上述措施后,可减少项目的无组织气体的排放,使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降低到较低的水平。
4.1.6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产生量较小,均采用技术可行的废气处理装置。注塑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点胶废气经收集2#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正常工况下,各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综上,在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的前提下,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废水及其污染物
4.2.1废水污染物源强核算
本项目厂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1072-2018)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访仙新河。
项目废水及其污染物产排源强核算详见表4-12。
表4-12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统计核算表
类别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情况
治理
措施
接管排放情况
最终外排情况
排放
去向
浓度(mg/L)
产生量(t/a)
浓度(mg/L)
接管排放量(t/a)
浓度(mg/L)
外排环境量(t/a)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
1800
化粪池
/
1800
/
1800
访仙新河
COD
400
0.72
350
0.63
50
0.09
SS
300
0.54
200
0.36
10
0.018
氨氮
35
0.063
35
0.063
4
0.0072
总氮
45
0.081
45
0.081
12
0.0216
总磷
3
0.0054
3
0.0054
0.5
0.0009
4.2.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本项目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放口、污水接管口各1个,应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要求设置。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放至访仙新河。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详见表4-13~4-14。
表4-13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1
生活污水
COD、氨氮、SS、TN、TP
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
间断
TW001
化粪池
/
WS-001
是
(企业排口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
注:a参照《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608-2017);b参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
表4-1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量(万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mg/L)
1
WS-001
119°42′50.621″E
31°59′26.912″″N
0.18
市政污水管网
间断
0:00-
23:59
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
COD
≤50
SS
≤10
氨氮
≤4(6)
总氮
≤12
总磷
≤0.5
表4-15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a
名称
浓度限值/(mg/L)
1
WS-001
COD
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
350
SS
200
氨氮
35
总氮
45
总磷
3
表4-16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kg/d)
年排放量(t/a)
1
WS-001
COD
350
2.1
0.63
2
SS
200
1.2
0.36
3
氨氮
35
0.21
0.063
4
总氮
45
0.27
0.081
5
总磷
3
0.018
0.0054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
0.63
SS
0.36
氨氮
0.063
总氮
0.081
总磷
0.0054
4.2.3厂区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及其可行性认证
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由相联的三个池子组成,中间由过粪管联通,主要是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粪和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粪便在池内经过30天以上的发酵分解,中层粪液依次由1池流至3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
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效果预测见下表:
表4-17 废水处理预计效果分析
处理工段
污染因子
进水平均浓度(mg/L)
出水平均浓度(mg/L)
处理效率(%)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mg/L)
化粪池
COD
400
350
12.5
350
SS
300
200
33.3
200
氨氮
35
35
0
35
总氮
45
45
0
45
总磷
3
3
0
3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2.4接管可行性分析
a、废水水质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中主要含有COD、SS、NH3-N、TP等常规指标,均可达到接管标准,可生化性好,污水处理厂对项目废水去除效果较好,可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从水质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b、废水水量分析
访仙污水处理厂坐落于江苏镇江丹阳市访仙镇,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1.00万立方米。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访仙污水处理厂自2009年10月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污水处理设备运转良好,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0.72 万立方米。该项目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A/O 处理工艺。目前本项目综合废水量约为6t/d,访仙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能接纳本项目的废水,从水量上分析分析是可行的。
c、接管时间、空间方面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且区域污水管网已接管市政管网。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在水质、水量上均满足丹阳市访仙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从运行时间、处理余量、管网铺设、接管要求等方面具备接管可行性。
4.2.5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要求,本项目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不需开展自行监测。
4.3噪声
4.3.1噪声源及降噪情况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区域各类机械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单台噪声级75~85dB(A)。项目噪声源强及防治措施情况详见表4-18。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表4-18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
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
声功率级/dB(A)
X
Y
Z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建筑物外距离
1
生产楼
投料机(3F)
73
厂房隔声、减震、消声
22.8
-21
7.2
26.3
6.9
29.2
52.8
36.6
48.2
35.7
30.5
9:00
~18:00
26
26
26
26
10.6
22.2
9.7
4.5
1
2
注塑机(3F)
73
14.7
-21
7.2
34.4
6.2
28.6
52.2
34.3
49.2
35.9
30.6
26
26
26
26
8.3
23.2
9.9
4.6
1
3
投料机
70
-12.3
25.3
1.2
58.8
42.3
19.6
4.1
26.6
29.5
36.2
49.7
26
26
26
26
0.6
3.5
10.2
23.7
1
4
粉料机
75
44.7
24.3
1.2
1.9
36.3
14.3
9.3
61.4
35.8
43.9
47.6
26
26
26
26
35.4
9.8
17.9
21.6
1
5
注塑机(1F)
81.1
11.9
27.1
1.2
34.5
42.0
19.6
4.1
42.3
40.6
47.3
60.8
26
26
26
26
16.3
14.6
21.3
34.8
1
6
台式钻床
80
9.1
-22.5
1.2
40.0
7.2
29.7
53.3
40.0
54.9
42.5
37.5
26
26
26
26
14
28.9
16.5
11.5
1
7
冲床
93.4
32.9
-19
1.2
16.1
5.8
28.0
51.6
61.3
70.1
56.5
51.1
26
26
26
26
35.3
44.1
30.5
25.1
1
8
攻丝机
83
2.8
-22.8
1.2
46.3
6.9
29.5
53.2
41.7
58.2
45.6
40.5
26
26
26
26
15.7
32.2
19.6
14.5
1
9
卷圆机、自制气动卷圆机
84.8
18.4
-8
1.2
29.9
6.4
15.9
39.5
47.3
60.7
52.8
44.9
26
26
26
26
21.3
34.7
26.8
18.9
1
10
油压机、液压机、气压机
82
24.6
-19.2
1.2
24.4
5.3
27.6
51.2
46.3
59.5
45.2
39.8
26
26
26
26
20.3
33.5
19.2
13.8
1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表4-19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功率级/dB(A)
1
风机
-7.9
1.3
1.2
85
减震、消声
9:00
~18:00
2
泵
-12.7
0.8
1.2
85
备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9.714614,31.990652)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4.3.2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器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设计降噪量达15dB(A)左右。
3)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生产时门窗密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5dB(A)左右。
4)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综上所述,所有设备均安置于车间内,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设计降噪量达20dB(A)。
4.3.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a)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 Adiv —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
Abar —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
厂房墙壁、门窗等围护结构的隔声量主要取决于其单位面积质量G(kg/m2) 及噪声频率f(Hz)。
b)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r——预测点距离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离声源的距离(m),统一r0=1.0m。
建筑物和围墙的隔声量约25dB。具体预测方法为以各噪声设备为噪声点源,根据距厂界的距离及衰减状况,计算各点源对厂界的贡献值(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然后预测厂界噪声值。预测结果见表4-20。
表4-20 本项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序号
预测点位
噪声标准/
dB(A)
噪声贡献值/
dB(A)
超标和达标情况
昼间
昼间
昼间
1
N1东厂界
60
45.8
达标
2
N2南厂界
60
58.5
达标
3
N3西厂界
60
45.9
达标
4
N4北厂界
60
53.0
达标
备注:①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4-21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及投资表
噪声防治措施名称(类型)
噪声防治措施效果
噪声防治措施投资
厂房隔声、减震、消声、厂区绿化
降噪25dB(A)
5万元
4.3.3噪声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301-2023),厂界噪声最低监测频次为季度,厂界噪声监测频次为一季度开展一次,并在噪声监测点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表4-22 噪声环境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噪声
厂界外1m
连续等效A声级
1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4固体废物
4.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拟采取的处置利用方式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油桶、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
(1)废包装袋(S1、S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原料拆包及产品包装环节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2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边角料:金属卷材落料过程中产生0.5%边角料,约3.33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不合格品(S4、S5):各测量调试检验环节产生的无法返工的不合格品,约1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4)废收尘:挤塑后部分边角料粉碎过程中颗粒物自带集尘器收尘0.0111t/a,焊接烟尘净化器收尘0.0009t/a,合计废收尘0.012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5)含油废物(S2、S3、S6):冲压及精工环节产生的沾染白油或锂基脂的含油废物,约2t/a,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6)废油桶:产生的废锂基脂桶534只,每只0.5kg,产生的废白油桶1只,每只5kg,共计产生废油桶0.272t/a,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7)废活性炭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1〕218号),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如下:
T=m×s÷(c×10-6×Q×t)
式中:T—更换周期,天;
m—活性炭的用量,kg;
s—动态吸附量,%;
c—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mg/m3;
Q—风量,单位m3/h;
t—运行时间,单位h/d。
表4-23 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
m
s
c
Q
t
T
更换周期
更换量
kg
%
mg/m3
m3/h
h/d
天
次/年
t/a
1500
10
34.02
10000
8
55.1
6
9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本项目FQ001按2个月更换一次计,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废气量为0.9185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9.9185 t/a(含吸附废气量0.9185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移、处置。
(8)生活垃圾
建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劳动定员15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在办公室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4.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及分类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对所产生的副产物进行判定,判定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结果见表4-24;对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分类名录》(2025版),各类固废属性判定及分类结果见表4-25。
表4-24 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t/a)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1
废包装袋
固态原料拆包
固态
塑料、纸张
2
√
/
《固体废
物鉴别标
准 通则》(GB34330
-2017)
2
边角料
落料
固态
塑料、金属
3.33
√
/
3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塑料、金属
1
√
/
4
废收尘
废气处理
固态
塑料
0.012
√
/
5
含油废物
冲压及精工
固态
白油或锂基脂、金属
2
√
/
6
废油桶
辅料拆包
固态
矿物油、桶
0.272
√
/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9.9185
√
/
8
生活垃圾
工作生活
固态
生活垃圾
22.5
√
/
表4-25 固体废物属性判别及分类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危险
特性
废物
类别
废物
代码
产生量(t/a)
1
废包装袋
一般工业固废
固态原料拆包
固态
塑料、纸张
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5
/
SW59
900-099-S59
2
2
边角料
落料
固态
塑料、金属
/
SW17
900-001-S17
3.33
3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塑料、金属
/
SW17
900-001-S17
1
4
废收尘
废气处理
固态
塑料
/
SW59
900-099-S59
0.012
5
含油废物
危险固废
冲压及精工
固态
白油或锂基脂、金属
T,I
HW08
900-249-08
2
6
废油桶
辅料拆包
固态
矿物油、桶
T,I
HW08
900-249-08
0.272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T
HW49
900-039-49
9.9185
8
生活垃圾
一般
固废
工作生活
固态
生活垃圾
/
SW64
900-099-S64
22.5
4.4.3项目危险废物及其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危险废物及其产生、处置利用、厂内贮存场所(设施)具体汇总见表4-26、表4-27。
表4-26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
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
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
工序
装置
形态
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含油废物
HW08
900-249-08
2
冲压及精工
固态
白油或锂基脂、金属
矿物油
三个月
T,I
安全收贮暂存
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
2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272
辅料拆包
固态
矿物油、桶
矿物油
T,I
3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9.9185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有机废气
T
*说明: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表4-27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
号
贮存
场所
(设施)
名称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
物代码
位
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
仓库
含油废物
HW08
900-249-08
位于一层西南部,
固废100%收集处置
20m2
密闭塑桶贮存
15吨
三个月
2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密闭塑桶贮存
3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密闭塑桶贮存
4.4.4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4-28。
表4-28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一览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危险特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估算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1
废包装袋
固态原料拆包
固态
塑料、纸张
/
/
SW59
900-099-S59
2
收集外售
2
边角料
落料
固态
塑料、金属
/
SW17
900-001-S17
3.33
3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塑料、金属
/
SW17
900-001-S17
1
4
废收尘
废气处理
固态
塑料
/
SW59
900-099-S59
0.012
5
含油废物
冲压及精工
固态
白油或锂基脂、金属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
T,I
HW08
900-249-08
2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
废油桶
辅料拆包
固态
矿物油、桶
T,I
HW08
900-249-08
0.272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汽车电子风扇新建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