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招标采购公告(2026)



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表时间:2026-02-04 13:12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
2、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
3、建设单位: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
4、联系人:刘权   联系电话:18535628856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晟国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146674018
7、电子邮箱:1005996070@qq.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电话、电子邮箱等。
附:环境影响报告表。

2.4仁宠医院-动物医院项目.pdf

http://20274535.s21i.faiusr.com/61/1/ABUIABA9GAAglb2LzAYo-NLpsgU.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0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权联系方式18535628856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地理坐标(116度18分2.599秒,39度30分56.2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O8222宠物医院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动物医院12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5.5环保投资占比(%)11施工工期2个月(2026年4月-2026年6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96.5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审批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京政字〔2019〕18号2、《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审批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京政字〔2020〕第19号规划情况3、规划名称:《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文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发文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发文字号:京政发〔2021〕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审批文件文号:京环函〔2021〕34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符合性分析根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的总体定位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建成直接为大兴国际机场服务的交通运输、综合保税、口岸物流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初步形成京冀共建共管、经济社会稳定、产业高端、交通便捷、生态优美的现代化、绿色临空经济区;到2035年,建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国际一流,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高端要素聚集,现代产业体系成熟,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开放型临空经济区,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区域。临空经济区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其中北京部分约50平方公里、河北部分约100平方公里),包括服务保障区、航空物流区和科技创新区共3个功能片区。航空物流区重点承载航空物流、航空服务保障、高技术服务等产业的发展需求。服务保障区重点承担航空服务保障、高技术服务等产业的发展需求。科技创新区重点承载航空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需求。本项目为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位于服务保障区内。符合总体规划相关内容。(2)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符合性分析根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面)》中“第三章突出临空特色,建设活力印象交往城市”中的“第一节坚持产城融合,建设创新驱动的活力之城”中的“第18条遵循临空发展规律,构建“1+2+2"产业体系”中明确提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全力支撑机场建设运营、着力构建临空紧密相关高精尖产业的原则,突出临空指向、高端引领、区域协同,构建以生命健康为引领、以枢纽高端服务和航空保障为基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为储备的“1+2+2”产业发展体系。其中,生命健康聚焦精准医疗及服务、干细胞技术和医疗耗材等细分产业,以研发、应用、服务全产业链为特色打造创新聚集区。本项目为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属于“生命健康”体系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符合街区控规相关要求。(3)与《北京市大兴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防控,提高“三率”水平,按照“应收尽收”原则提升废气收集效率,按照“同起同停”原则提升企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效率,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保持同步运行,按照“适宜高效”原则提升治理设施去除效率,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或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深入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强化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加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分类防治噪声污染。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臭气浓度,不涉及VOCs排放;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备及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项目诊疗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中废活性炭过滤棉由有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普通废包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从源头降低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各科室、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均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以降低其存在的环境风险。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1)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报告书审查意见复函的符合性分析表1-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类别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战略定位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本项目为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符合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的战略定位。产业方向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产业定位秉承高质量发展的原则,聚焦减量、绿色、创新。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全力支撑机场建设运营、着力构建临空紧密相关高精尖产业的原则,突出临空指向、高端引领、区域协同,构建以生命健康为引领、以枢纽高端服务和航空保障为基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为储备的“1+2+2”产业发展体系。本项目属于规划中“1+2+2”产业体系中的生命健康产业,符合其产业方向的总体要求。加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坚持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原则。加快区域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衔接产业特征合理优化再生水厂处理工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新水用水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提升临空经济区市政及环保治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置。本项目运营过程不涉及燃煤、燃油、燃气设施使用,运营过程使用清洁能源电能。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依法依规收集、处置。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和区域“三线一单”成果,制定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区域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原则上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强化入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产生少量恶臭废气,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恶臭废气具有高效治理效果。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街区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京政发[2018]18号)和《关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项目所在地周边无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图05两线三区规划图(修改后)中的位置见下图。图1-1项目与《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图05两线三区规划图(修改后)位置关系示意图(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废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工服清洗废水、动物诊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美容洗澡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运营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污染土壤环境;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亦庄新城(大兴部分)本项目位置集中建设区图限制建设区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例比例尺新城界区界10公量—5—气、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量、用电量较少。且本项目用水用电均依托市政供给,不使用天然气等燃料。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行业,不会超出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告》(通告〔2024〕33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11011520006。图1-2项目在北京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中的位置示意图N承德市03612182430Km张家口市怀柔区延庆区密云区昌平区平谷区每淀门头沟区景山阳区台廊坊市通州区房山区天建市本项目位置图例省界保定市区界优先保护单元坊市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6—请本项目位置1丰台区朝阳区青云店镇025101520RL0251020天宫院街道青云店镇千米北威村镇善度镇房山区通州区安定N庞各庄销大兴区房山区图例乡镇界重点管控单元图1-3项目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管控单元中的位置具体分析详见下表。表1-1重点管控类(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管控类别主要内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7—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严格执行《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22年版)》。3.严格执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采取措施,对高污染、高耗水行业加以限制。禁止新建、扩建制浆、制革、电镀、印染、有色冶炼、氯碱、农药合成、炼焦等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项目。4.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环保规定进入工业园区。5.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及分区规划中的空间布局约束管控要求。6.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7.严格执行《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8.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1.本项目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禁止和限制范围内;本项目不在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本项目不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2.本项目未列入《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3.严格执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不涉及制浆、制革、电镀、印染、有色冶炼、氯碱、农药合成、炼焦等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建设。4.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工业项目。5.本项目满足《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及《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及分区规划中的空间布局约束管控要求。6.本项目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7.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使用。8.本项目严格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符合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4.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锅炉、餐饮、印刷业、木质家具1.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2.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3.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4.本项目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8—制造业、汽车维修业等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管控。5.严格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及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6.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7.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8.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严格控制新建项目能耗和碳排放水平。声、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涉及锅炉、餐饮、印刷业、木质家具制造业、汽车维修业等。5.本项目不涉及烟花爆竹的排放。6.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7.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8.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重点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名录以生态环境部公布为准。3.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统筹组织园区内产废量较小的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1.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污染地块及工矿用地相关内容。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9—资源利用效率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关于北京市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的意见》,加强用水管控,推动再生水多元利用。2.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要求,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系列行业标准《供热锅炉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1.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关于北京市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2.本项目建设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要求。3.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要求。符合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的管控要求。2.执行《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适用于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的管控要求。3.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空间的应执行优先保护类总体准入清单。1.本项目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禁止和限制范围内。2.本项目不在《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适用于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的管控要求中负面清单范围内。3.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空间。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全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新增和更新的机场大巴(不含省际机场巴士业务)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大兴区落实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在机场服务、物流配送等领域,实现100辆氢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推动“零排放”物流示范区建设。3.房山区制定石化新材料基地VOCs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顺义区、大兴区分别组织中关村顺义园、黄村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开展VOCs排放溯源分析及减排措施跟踪评估,推进精细化管理;顺义区开展汽车制造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4.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5.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1.本项目不涉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本项目不涉及此条款内容。3.本项目不涉及此条款内容。4.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满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5.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园区建设。6.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园区建设。7.本项目不涉及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等内容。8.本项目不属于石化行业。符合—10—6.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7.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8.推进石化行业重点企业开展VOCs治理提升行动,强化炼油总量控制,实现VOCs年减排10%以上。环境风险防控1.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2.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3.有效落实空气重污染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引导提高施工工地和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的绩效等级,引导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1.本项目严格执行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2.本项目废水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安全贮存和处置,且采取了满足标准要求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控。不涉及污染地块。3.本项目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坚持集约高效发展,控制建设规模。2.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35年亦庄新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本项目坚持集约高效发展,控制建设规模。2.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不属于亦庄新城范围内。符合管控类别主要内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2.执行《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及园区规划,发展以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高端临空产业。3.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严格限制不符合临空区“1+2+2”产业发展体系(生命健康、枢纽高端服务、航空保障、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工业企业进入园区,对于个别符合国家、北京市产业政策的非“1+2+2”产业发展体系的工业企业,能耗、水耗、电耗等指标优于本清单所列指标,经临空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入园;临空区内现有不符合发展方向的企业应在2025年前腾退或产业优化升级,非主导产业的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调整固废处理中心周边用地性质为工业或物流等非敏感用地。1.本项目严格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2.本项目严格执行《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及园区相关规划要求。3.本项目不属于园区规划环评中不符合临空区规划的项目。符合—11—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2.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临空经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3.严把入园企业条件,严禁大气污染严重、资源消耗高,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的企业入园。4.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到2025年大型场站级别实现叉车电动化,物流企业在2035年前应统一采用新能源物流车,减少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减污与降碳协同;积极推广“防尘天幕”等先进防治技术,推动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治理达到北京市“绿牌”工地要求,试点推行抑尘新技术,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冲、扫、洗、收”作业新工艺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动重点道路尘土残存量达到全市前列水平。1.本项目严格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最终排入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3.项目运营过程用水、用电量较少,资源消耗较少。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项目施工期无土石方施工,仅为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过程将采取及时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保障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治理达到要求。符合符合符合环境风险防范1.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风险防范准入要求。2.加强主要燃料及生产中产生危化品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后。3.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临空经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5%;餐厨垃圾规范收运率100%,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93%;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须达100%。1.本项目严格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风险防范准入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危化品的使用。3.本项目满足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依法依规收集、处置。资源利用效率1.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2.执行园区规划中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管控要求。3.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1)优先使用市政地表水供水,市政地表水供水通水后禁止开采地下水,地下水水源可作为应急水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90%;雨水资源利用率不低于5%;管网漏失率不高于1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2)2023年底前,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清洁能源利用率100%,推行燃气锅炉余热回收利1.本项目严格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2.本项目用水量较少,符合园区规划要求。3.本项目满足园区规划环评要求,(1)项目用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未开采地下水。项目排放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进行处理。(2)本项目采用电能作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3)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未新增建设用地;(4)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第一、二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相关要求。—12—用,推动新能源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到2025年,地源热泵供热规模不低于200万平方米;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占比不低于20%(不考虑绿电);试点推广使用氢能源车辆。2025年前,推动货运行业车辆逐步新能源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货运(4.5吨以下)行业车辆为新能源车;物流企业在2035年前应统一采用新能源物流车;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增长;(3)严格落实用地规模管控要求,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集中建设区总用地面积约50平方公里,不含集中建设区外涉及为临空经济区及周边地区服务的独立选址的交通、市政场站设施(供水厂、再生水厂、轨道交通停场场等);(4)已出台(或试行)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新入区企业原则上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无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能耗、水耗满足《北京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第一、二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及其他环保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准入条件。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所在房屋用途为商业。因此,项目所在经营场所房屋用途符合项目用途。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5号)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和“限制”范围内。由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北京市的相关产业政策。—13—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拟投资50万元,租用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建设“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项目建筑面积196.51平米,本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美容、动物疾病诊疗服务。预计年接待就诊动物3500例/年。美容洗澡动物2100只/年。项目涉及的DR等放射性和辐射性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由建设单位另行办理备案登记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手续。2、编制依据由于项目的建设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中第十六条“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需编制或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为北京仁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榆垡分公司动物医院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美容、动物疾病诊疗服务(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23动物医院”中“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2022年4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23动物医院”中“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综上,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北京中晟国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报送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审批。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详见下表。表2-1项目建设规模一览表序号类别项目建设情况1主体工程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一层主要设置接待区、化验区、美容区等;二层主要设置DR室、手—14—术室、观片室等。2公用工程给排水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供暖制冷项目冬季供暖、夏季制冷由企业中央空调供给。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其他项目不设食堂及住宿,员工就餐外购。3环保工程大气污染物防治项目诊室、观察室、隔离室等各个房间内设置吸风口,项目运行时关闭房间门窗,诊室、观察室、隔离室等各个废气通过吸风口统一收集汇入排风管道内,排风管道连接活性炭处理设施,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水污染物防治项目产生的工服清洗废水、动物诊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美容洗澡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处理。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固体废物防治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储运工程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3m2,位于经营场所一层西侧,储存能力2t,医疗废物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小于10-12cm/s。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台/套)1听诊器/52处置台/13专用笼/104血气分析仪雅培血气30015血液分析仪/16生化仪IDEXX17显微镜OLYMPUSCX23LEDRFS1C18B超迈瑞V719尿液分析仪/110监护仪时迈医疗211消毒锅/112综合手术台DWV-IIHW113DR圣影SY300114输液泵HK-050215注射泵HK-400216麻醉机KRUUSENorVap117工服清洗机/118医疗废水消毒设备1m3/d1—15—19活性炭吸附装置/120空调格力4序号原料名称规格年用量1宠物手术衣500件/盒3盒2一次性无菌注射器50支/箱30箱3输液器10支/包500包4纱布块8cm*600cm60包5棉签500支/盒100盒6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瓶500瓶7生理盐水500ml/瓶500瓶8一次性手套30个/盒4盒9新洁尔灭消毒液500mL/瓶300瓶10碘伏500mL/瓶2瓶11活性炭3kg/箱3kg序号原料名称理化性质1葡萄糖注射液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味甜。静脉注射葡萄糖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葡萄糖在体内完全氧化生成CO2和水,经肺和肾排出体外,同时产生能量。也可转化成糖原和脂肪贮存。2生理盐水生理性盐水是渗透压与动物或人体血浆相等的氯化钠溶液,其浓度为0.9%,因与血浆、组织液的渗透压相近,广泛用于补液、体外细胞培养及医疗操作中。它能维持细胞正常渗透平衡,避免细胞破裂或脱水,在纠正脱水时需与其他液体混合使用以防止电解质紊乱。3新洁尔灭消毒液新洁尔灭消毒液为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芳香、味苦,主要成分为苯扎溴铵,适用于粘膜消毒。苯扎溴铵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21H38BrN,为无色或淡黄色固体或胶体,微溶于乙醇,主要用作消毒防腐药,主要用于皮肤、粘膜、伤口、物品表面和室内环境消毒,不能用于对医疗器械的灭菌处理或长期浸泡保存无菌器材。熔点:50-55℃,闪点:110℃,外观:无色或淡黄色固体或胶体,溶解性:微溶于乙醇。4碘伏是单质碘与聚乙烯吡咯烷酮的不定型结合物。聚乙烯吡咯烷酮可溶解分散9%~12%的碘,此时呈现紫黑色液体。但医用碘伏通常浓度较低(1%或以下),呈现浅棕色。7、水平衡分析(1)给水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灭菌用水、工服清洗用水、就诊动物诊疗用水及动物美容洗澡用水。1)生活用水—16—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中规定,坐班制办公每人每班最高生活用水定额为30L-50L,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本项目设员工10人,年工作35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175m3/a(0.5m3/d)。2)灭菌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本项目灭菌用水水量7m3/a(0.02m3/d)。3)工服清洗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本项目工服清洗用水水量35m3/a(0.1m3/d)。4)动物诊疗用水本项目诊疗用水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中“门诊部、诊疗所-病人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为10L-15L/病人每次”。因此,项目诊疗用水按15L/例·次计,年接诊量为3500例,则项目就诊动物诊疗用水为52.5m3/a(0.15m3/d)。5)美容洗澡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动物美容洗澡平均用水量约为50L/只,项目年运行350天,年接待美容洗澡动物2100只,则项目动物美容洗澡用水量为105m3/a(0.3m3/d)。项目用水情况见下表。表2-5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序号类别用水定额用水规模用水量1灭菌用水/350d7m3/a(0.02m3/d)2工服清洗用水/350d35m3/a(0.1m3/d)315L/例·次3500例/a、350d4美容洗澡用水50L/只2100只/a、350d105m3/a(0.3m3/d)550L/人·d10人/d、350d175m3/a(0.5m3/d)合计374.5m3/a(1.07m3/d)综上,项目总用水量374.5m3/a(1.07m3/d)。(2)排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工服清洗废水、动物诊疗废水及美容洗澡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生活用水量的90%计,其他废水均按照用水量的90%计。灭菌用水在灭菌过程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排放。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详见下表。表2-6项目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序类别废水排放情况排水去向号全部蒸发损耗1运营废水工服清洗废水31.5m3/a(0.09m3/d)排入污水处理设备动物诊疗用水52.5m3/a(0.15m3/d)生活用水灭菌用水0m3/a—17—动物诊疗废水47.25m3/a(0.135m3/d)美容洗澡废水94.5m3/a(0.27m3/d)排入化粪池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157.5m3/a(0.45m3/d)综上,项目废水总排放量330.75m3/a(0.945m3/d)。项目产生的工服清洗废水、动物诊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美容洗澡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处理。项目水平衡图详见下图。0.020.02灭菌用水0.010.10.09自来水0.570.0150.225污水处理设备0.15动物诊疗用水0.135总用水量1.070.030.3美容洗澡用水0.270.05生活用水0.50.450.945新航城西区再生职工生活工服清洗用水化粪池水厂(一期)”消耗量项目劳动定员10人,实行12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9:00-21:00,年工作350天。项目北侧和南侧紧邻同楼层商铺,东侧22m为康泰街(非主、次干路),西侧紧邻空港号楼一层至二层104,一层室、手术室、观片室等。项目医疗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周边环境关系详见《附图2项目周工艺流程和产排1、工艺流程本项目从事动物医院经营,主要开展动物美容洗澡及动物疾病诊疗服务,具体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18—污环节废水、固废、噪声宠物美容离开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动物入院后由前台接待。美容的动物到美容室进行美容,美容项目为动物洗澡、动物剪毛,美容完毕即可离开。生病动物可到诊室进行检查,经检查后,视患病动物病情的严重程度,选择对其进行不同的治疗。若动物病情较轻则可到处置区进行简单处理,取药后就可离院;若动物病情较重的,需进行打针、输液或者手术,其中手术包括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等。打疫苗的动物在完成挂号手续后即可到诊室进行免疫注射,完成免疫注射之后就可离院。本项目化验时,均使用仪器设备和常规的一次性检验药剂盒及检测仪器对动物血、尿进行常规化验,不进行化学分析,无化验废气产生。诊疗废水中不含重强酸、强碱、重金属、如遇动物死亡的,由顾客带走并自行联系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事宜。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就诊动物排便产生的恶臭气体、动物美容洗澡废水、诊疗废水(诊疗器皿、器械清洗废水等)、一般固体废物(普通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手术中切除的组织器官、沾染动物血液的卫生用品、废药品、各类医疗用品等)(HW01前台接待开药离开离开诊疗注射疫苗离开化验、检查治疗离开图2-2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剧毒物质。类危险废物)、噪声。说明:(1)项目不提供寄养服务。(2)项目不接待传染病宠物。2、其他通用及配套工艺—19—灭菌过程噪声废气处理设备固废、噪声污水处理设备噪声图2-3其他通用及配套工艺产污节点图项目诊疗过程需对手术器械进行消毒灭菌。灭菌设备工作原理主要通过电加热方式,使设备内高温高压状态下的水蒸气及其释放的大量潜热对有细菌的菌体物质进行有效的灭菌处理。根据上述工作原理,项目灭菌设备灭菌过程用水全部转化成蒸汽。灭菌过程产生的主要项目产生的恶臭废气排入活性炭过滤棉净化装置处理,须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运行产生设备噪声、废活性炭过滤棉。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为一体化密闭设施,用于处理项目产生的工服清洗废水及动物诊疗废水,采用“臭氧发生器消毒”工艺,不涉及生化处理工艺。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不产生恶臭气体,主要产生设备噪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使用已建成建筑,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1、根据《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年5月),2024年大兴区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情况详见下表。表3-1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2603.3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84070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17087.1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3.23594.92、根据《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年5月),2024年全市空气中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值为0.9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值为171微克/立方米。综上,2024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基本污染物(CO和臭氧引用北京市数据;SO2、NO2、PM10、PM2.5引用大兴区数据)除臭氧外,其他评价指标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二、地表水环境项目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永兴河,位于项目东侧3600m处,根据《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中的规定,永兴河属于Ⅴ类功能水体。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近一年内河流水质状况,除2025年2月结冰外,近一年内永兴河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质标准要求。永兴河水质状况见下表。表3-2永兴河近一年水质状况一览表日期2025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水质Ⅲ结冰ⅡⅣⅢⅢⅢⅢⅢⅢⅢⅣ—21—三、声环境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项目厂界周边55m范围内无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等城市道路,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北侧33m的空港新苑3区10号院5号楼。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兴政发[2024]1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中“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1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噪声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为了解项目厂界周围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现状,企业于2025年12月10日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进行了监测。项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如下。表3-3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点监测位置监测值标准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空港新苑3区10号院5号楼52425545由表中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四、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利用现有房屋建设,不新增用地,无需进行生态环境调查。五、电磁辐射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从事动物美容及动物疾病诊疗服务,本项目涉及的放射性和辐射性设备由建设单位另行办理备案登记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六、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发布的《北京市水资源公报》(2024年),2024年全市地下水资源量为42.00亿m3。其中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28.39亿m3,比2023年的19.61亿m3多8.78亿m3。平原地区地下水动态:2024年末平原区(不含延庆盆地)地下水平均埋深为12.26m,—22—与2023年末比较,地下水位回升2.48m,地下水储量相应增加12.7亿m3;与1998年末比较,地下水位下降0.38m,储量相应减少1.9亿m3;与1980年末比较,地下水位下降5.02m,储量相应减少25.7亿m3。2024年末,全市平原区地下水位与2023年末相比,上升区(水位上升幅度大于0.5m)占82.9%,相对稳定区(水位变幅±0.50m)占17.1%,无下降区(水位下降幅度大于0.50m)。2024年末地下水埋深大于10m的面积为3824km2,比2023年减少914km2;地下水降落漏斗(最高闭合等水位线)面积340km2,比2023年增加32km2,与上年相比漏斗中心地下水水位回升3.68m,漏斗主要分布在朝阳区的黄港、长店~顺义区的米各庄一带。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京政函2016[2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1号)及《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兴区马村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京兴政发[2023]19号)的规定,项目不在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经现场勘查,本项目不在区县级、镇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空港新苑YF-3片区201-10号楼一层至二层104,通过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如下: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功能区划标准大气环境空港新苑3区11号院西北侧18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空港新苑3区10号院西侧0空港新苑1区4号院南侧153空港新苑1区3号院东南侧335空港新苑1区5号院东南侧160北京市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部东北侧62榆垡镇养老照料中心东北侧220大兴供电公司榆垡供电所东北侧425大兴区消防支队(榆垡中队)东北侧476五一小学大兴二分校东北侧270空港新苑4区9号院东侧300空港新苑2区6号院东南侧294空港新苑2号院东南侧430空港新苑4区8号院东侧482(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附图4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23—表3-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功能区划标准声环境空港新苑3区10号院5号楼西北侧3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水消毒设施为一体化消毒设施,封闭设计,无开放水面,其主要工艺为消毒,无生化工艺,因此本项目污水消毒过程无废气排放。化验室仅进行常规化验,无废气产生及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动物粪便及自身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臭气浓度。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要求。因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恶臭气体(NH3、H2S、臭气浓度)排放要求严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因此本项目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要求。具体标准见下表。表3-6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NH30.20H2S0.010臭气浓度(标准值,无量纲)20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7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摘录)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pH(无量纲)6.5~9单位废水总排口2悬浮物(mg/L)400单位废水总排口—24—3五日生化需氧量(mg/L)300单位废水总排口4化学需氧量(mg/L)500单位废水总排口5氨氮(mg/L)45单位废水总排口6粪大肠菌群(MPN/L)10000单位废水总排口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单位:dB(A)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1类5545四、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或规定(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中的相关规定。(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还应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9月25日修正)中的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环发〔2015〕19号)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京环发〔2016〕24号),本市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污染物范围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及汽车维修行业)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项目废水总排放量330.75m3/a(0.945m3/d)。项目产生的工服清洗废水、动物诊疗总量控制指标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美容洗澡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处理。根据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京环发〔2016〕24号)的要求,纳入污水管网通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的生活源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按照该污水处理厂排入Ⅴ类地表水体的标准核算排放总量。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规定,执行“表1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中的B标准,即CODCr标准值为30mg/L、氨氮标准值为1.5mg/L和2.5mg/L(12月1日-3月31日执行该排放限值),本项目总量核算情况如下:CODCr排放量核算t/a=核算污染物浓度限值mg/L×污水排放量m3/a×10-6=30×330.75×10-6=0.01t/a氨氮排放量核算t/a=核算污染物浓度限值mg/L×污水排放量m3/a×10-6=(1.5×84)×330.75×10-6+2.5×1212=0.0007t/a。三、总量来源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通知》(京环发[2015]19号,2015年7月15日起执行)中的相关规定:“该办法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经计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01t/a、氨氮0.0007t/a。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由项目所在区域内协调解决。—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商铺进行建设,施工期无土石方施工,仅为室内装修、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装修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在室内进行,施工期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期影响也随之结束。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1、污染源分析运营期间,本项目无燃煤、燃油、燃气设施,不设食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为封闭式一体化设备,无开放水面。其主要工艺为消毒,无生化工艺。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无废气排放。化验室仅进行常规化验,无废气产生及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动物粪便及自身产生的异味,主要因子为NH3、H2S、臭气浓度。项目室内设1套主管道中安装活性炭净化装置及排风机。项目诊室、观察室、隔离室等各个房间内设置吸风口,项目运行时关闭房间门窗,诊室、观察室、隔离室等各个房间设置吸风口,废气通过吸风口统一收集汇入排风管道内,排风管道连接活性炭处理设施,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活性炭吸附法治理恶臭污染》(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王玉亭),活性炭对恶臭气体净化效率最高可以达到90%以上。但活性炭吸附效率受诸多因素影响,如空气湿度、温度、源强浓度、风机风量、污染物停留时间等。结合企业及设备厂家提供资料,活性炭效率取60%。(1)污染物产生情况①污染物产生浓度项目动物产生的异味废气排放浓度,类比北京方舟世家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的废气污染物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排放监测数据。具体见下表。表4-1类比项目与本项目情况对比表项目类比项目本项目类比行分析接诊规模日接待动物40只日接待动物16只相似工作时间年运行350天年运行350天相同接诊类别猫、犬科动物猫、犬科动物相同废气治理措施医院设有排风系统,主管道内安装活性炭及排风机。室内各房间布设有吸风口,动物异味通过排风机抽排作用,从各个吸风口汇入主管道内,并经活性炭装置净化后排入室内进行内循环。项目诊室、观察室、隔离室等各个房间内设置吸风口,项目运行时关闭房间门窗,诊室、观察室、隔离室等各个房间设置吸风口,废气通过吸风口统一收集汇入排风管道内,排风管道连接活性炭处理设施,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无组织排放。相同根据北京美添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方舟世家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废气监测报告((WHZ检)字(2023)第07-0780号),该医院周界废气监测数据为:NH3最大浓度为0.02mg/m3;H2S浓度0.004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均小于10。通过类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浓度情况,见下表:表4-2废气污染物产排浓度情况表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排放浓度(mg/m3)标准限值(mg/m3)达标情况氨0.050.020.2达标硫化氢0.010.0040.010达标臭气浓度(无量纲)25<1020达标(备注:项目活性炭吸附效率取60%。)通过类比,预测项目产生异味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②污染物产生量项目异味无组织排放,无法根据浓度数据进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的计算。本次环评引用《环境统计手册》(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方品贤、江欣、奚元福著)中第四章第二节无组织排放废气量的计算。Gs(5.384.1V)PH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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