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建设 建筑招标采购公告(2026)
余庆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余庆建筑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后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余庆建筑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1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0851-24621679 地址: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
审批文号:遵余环审[2026]03号
审批时间:2026-02-05
文件名称:遵余环审〔2026〕3号-余庆建筑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二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章).pdf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遵余环审〔2026〕3号关于余庆建筑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二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余庆百锤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的《余庆建筑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二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报告表》及其技术评估意见(遵环巨晟评估表〔2026〕4号)。一、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主动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要求。2.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及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3.《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4.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在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上备案。5.项目在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营。二、主动接受监督你单位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负责。本批复仅就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要求。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须分别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2026年2月5日抄送:遵义市余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办公室2026年2月5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建设 建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