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 医育出械生产线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1、项目名称
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 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
3、建设单位
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
2026年2月5日
6、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pdf
7、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0855-8221952 公示期: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4日(7个工作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项目名称: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26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JIU7000899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ponk建设项目名称现贞州苗源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育出械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4-0491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环境购许价文件类型一、建设单位悚况单化名称(正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利汇法定代表人(签京)a5询电录主委负责人(签字)4H对国直位青的上管人贝(字)国邓付国.二编制单位况年位名称(卓)资州在厂环境咨询服务有银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惴况1.编制主持人名职业资证书管证号号刘忠干-2.主更编人员M名上内容编号刈忠F全部内容电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915(副本)尔责州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名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5日法定代表人刘忠于长期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住阳市观山湖区甲秀北路235号北大资源梦想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订可(市批)文件经营:03栋(A03)1单元5层19号房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王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技术咨询及评价服务:环境评估:建设项目环风陵评估: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环境规划报告:编制区域生态发展规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方案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规划报告: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设计:环境保护与环境质量、节能减排、节水及水处理的技术研发、设计及技术转让: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环保设备、节能环保产品登记机关的销售。年06月08日202008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工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它表明持证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彩响评的职业资格iistocer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cateovermmentdepartmentsandhasobtainedalifieationsforEnvironmentallmpactAssessmcnMinistryofHomanResoureesand.socialSecurityThePeopleiRapubiicofChina编号:No姓名:刘忠于FullName性别;女Sex出生年月.年2月DateorBleh0101708业别PofessionalType批准日期;J年5月21日valDate持证人签名:羊SignatureoftheBearer发单位盖章FEEssuedbyBIE签发日期:年9月13日管理号20IssuedonIIIKFileNo.0I01J013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扫一扫验真伪姓名刘忠于个人编号1t43233参保缴费情况参保险种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状态参保单位名称起止时间实际缴费月数中断月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白云区参保缴费卡州天净境青当一面215-202601820失业保险白云区参保缴费州地限司201904-202601820工伤保险白云区参保缴费F购有公司201904-202601820打印日期:2026-01-30提示:1、如对您的参保信息有疑缴费证明》到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实。2、此证明与责州参保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业务电子章)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刘忠于(身份证件号码)郑重承诺:本人在贵州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6.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7.编制单位终止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时间:2026年2月4日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贵州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单位(公章)时间:2026年2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贵州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刘忠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信用编号BH),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刘忠于(信用编号B)(依次全部列出)等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2026年2月2日贵川苗药业有限公司承诺函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我单位受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单位委托编制的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范要求编制完成,现按照程序将报告表报你局审批。我单位承诺对所申请报批的报告表内容、数据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该报告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可对外进行公开(公示)。特此承诺。建设单位(盖章):贵州苗瑶药业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4日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函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我单位受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单位委托编制的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范要求编制完成,现按照程序将报告表报你局审批。我单位承诺对所申请报批的报告表内容、数据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该报告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可对外进行公开(公示)。特此承诺。单位(盖章):贵州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卫月1日珠一业有委托函兹我单位委托刘忠于,身份证号码为4,联系电话1.前来贵局办理和提交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报批相关资料手续,请贵局给予帮助办理为谢。建设单位(盖章)贵州药业有限松司日期:2026年2月4日关于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我公司建设的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现已委托贵州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贵局审批。特此申请!贵州莓瑶药业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4日7栋厂区东侧7栋厂区南侧7栋西侧(云合酱酒厂)7栋北侧9栋东侧9栋西侧9栋北侧9栋西侧雨水井雨水沟9栋化粪池7栋西侧过道工程师踏勘现场工程师踏勘现场厂区现场照片厂区现场照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名称:指立项批复时的项目名称。无立项批复则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设计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指发展改革部门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发展改革部门未核发项目代码,填写“无”。建设地点:指项目具体建设地址。海洋工程建设地点应明确项目所在海域位置。地理坐标:指建设地点中心坐标。坐标经纬度采用度分秒(秒保留3位小数)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项目行业具体类别。是否开工建设:填写是否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填写已建设内容、处罚及执行情况。用地(用海)面积(m):指建设项目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租用建筑物的建设项目填写实际租用面积。海洋工程填写占用的海域面积。改建、扩建工程填写新增用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需要设置专项评价的,填写专项评价名称,并参照表1说明设置理由。未设置专项评价的,填写“无”。规划情况:填写建设项目所依据的行业、产业园区等相关规划名称、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相关规划的,填写“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召集审查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填写“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分析建设项目与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分析建设项目与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6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9五、排污许可证申请.94六、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8七、结论100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01附表:附表1施工期环保措施一览表附表2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附表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附表4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明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项目用地租赁合同附件5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附件6关于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7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报告(部分)附件8接纳证明(第一污水厂)附件9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情况说明附件10黔东南环审(2024)24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食品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11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园区准入证明附件12类比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附图:附图1项目地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地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地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位置图附图4项目地与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关系图附图5项目地与黔东南州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的位置关系图附图6项目地水系图附图7项目地废水排放路径图附图8项目地分区防渗图附图9项目地现状监测点位图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1-522626-04-01-16722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11-522626-04-01-167228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66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²)2200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1)50号)后(详见附件5,2012年8月经省政府批复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贵州省岑巩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11)207号)详见附件6)、《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25]3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贵州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属于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2012年8月经省政府批复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大榕片区内的规范范围内,与《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黔东南府函(2011)50号批复)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产业定位符合性项目属于医疗器械生产行业,归类于生物医药产业范畴。大榕片区主导产业包括技术导向型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符合大榕片区以技术导向型产业为主的定位,与岑巩工业园打造多元产业体系,发展高新产业的规划方向契合,有助于丰富园区的生物医药产业链,且已取得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园区准入证明(详见附件11)。(2)规划布局符合性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属于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2012年8月经省政府批复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大榕片区内的规范范围。大榕片区作为新建的创新产业组团,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发展软件、化妆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项目与欣成康药业等医药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可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如包装材料、物流配送)入驻,强化园区在黔东地区的医药产业竞争力,与规划中“打造区域产业高地”的目标(黔东南府函(2011)50号)形成良性互动,项目选址在此符合该片区的产业布局规划,能够融入片区产业发展环境,共享基础设施和产业资源。(3)生态型现代化产业基地建设符合性大榕片区规划致力于打造生态型现代化产业基地,强调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为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相较于传统的有色冶金、化工等行业,污染相对较小。项目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符合生态型产业的发展要求,对推动园区向生态型现代化产业基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4)区域发展战略符合性大榕片区以技术导向型和资金导向型产业为主,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项目所在的大榕片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医疗器械生产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符合大榕片区在区域发展战略中的定位,有利于促进园区各片区协同发展,实现产业互补和整体升级。本项目属于医疗器械生产行业,位于大榕片区,在产业定位、规划布局、生态建设和区域发展战略等方面,与《贵州省岑巩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较高的符合性,对园区的产业发展和整体规划实施具有积极作用,且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与岑巩县工业园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2、与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岑巩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贵州省岑巩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11)207号),本项目与岑巩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见下表。表1-1项目与岑巩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环评文件园区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3黔环函[2011]207号岑巩县工业园位于贵州省东部,湘黔两省三地(黔东南州、铜仁地区、怀化地区)交界处黔东南州东北角,规划面积3023.21公顷。规划以区域现有矿产资源和区位优势为依托,以大力发展有色、冶金等行业为基础,致力打造集传统加工、高新产业、冶金、化工、机械制造加工、服务等行业于一体的生态型现代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了三个片区(长冲片区、大榕片区、思旸镇片区)和一个园区核心区,其中的大榕片区属于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的一部分,主要发展医疗器械、生态特色食品产业。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主要生产医疗器械,符合其产业定位,选址与园区“三个片区一个核心区”空间布局一致,能依托园区基础设施实现协同发展。符合推行清洁生产,严格环境准入,入园项目应优先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应立足区域资源和环境的优势,立足循环经济和区域生态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产业定位、布局和产业链的设计、发展目标等,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资源和减少负面效益,着力打造新型工业化的生态产业发展基地。本项目主要生产医疗器械,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与园区的产业规划不冲突。符合应充分考虑并加快工业园环境基础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渣场处置的规模、类别、方式和地点设置等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进一步优化废水回用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确保废水及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效率。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岑巩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食品废水处理工程一步处理。固体废物100%妥善处置。符合应充分考虑工业园与岑巩县、思阳镇城市发展规划的协调,严格控制城镇发展和布局,规划范围内及附近受影响的居民等敏感目标应随开发建设进度及时进行搬迁安置,同时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该项由园区执行1合理规划入园项目的占地及平面布置,提高工业园的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本项目充分利用占地,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符合加强对地下水的跟踪监测,确保规划实施后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该项由园区执行。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符合进一步协调与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的关系,应充分依托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带动,高标准、严要求、高本项目主要生产医疗器械,与园区的产业规划不冲符合4起点定位工业园的主导产业和发展目标,形成区域的产业循环发展,实现环境基础设施设计和建设的最优化。突。进一步论证有色、治金等行业项目集中搬迁改造的方式、布局和环境可行性,应高度重视区域的环境承载力和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应建立并落实工业园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本项目不属于有色、治金等行业项目。符合规划实施后,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由园区执行1从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冲突。3、与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建议的函》(黔环函(2025)32号),本项目与岑巩工业园区跟踪环评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岑巩工业园区跟踪环评的符合性分析环评文件园区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黔环函(2025)32号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岑巩县工业园)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园区位于岑巩县城以北,南临国家主干道G65高速公路,西至思旸镇区、北至大有乡中心区以南,总规划面积30.23平方公里,其中,长冲功能区9.3平方公里、大榕功能区4.45平方公里、思旸功能区6.92平方公里、预留发展用地9.56平方公里。园区大力发展有色、治金等行业,致力打造集传统加工、高新产业、冶金、化工、机械制造加工、服务等行业于一体的生态型现代化产业基地。园区规划期限为2010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0年——2015年、中期为2016年——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0年。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项目属于医疗器械制造,与园区发展定位相符,与园区远期(2026-2030年)培育多元产业的规划方向一致。符合(一)加强规划衔接,优化规划布局。按照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优化产业发展布局、规模和时序。建设项目和产业布局应充分考虑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性,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岑巩工业园(非生态保护红线区),周边1km无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占用基本农田,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项目租赁现有标准产房,不符合5新增用地。(二)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企业污染防治和总量管控。推进园区企业的升级换代,引进生产工艺技术先进成熟的项目,同时优化园区发展定位,着力发展绿色、循环和低碳经济,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结合《规划》实施时序,确保园区发展满足区域环境特征、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的要求。结合《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允许排放管控限值,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能,符合着力发展绿色、循环和低碳经济要求,本项目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三)严格落实降碳减污要求,推进绿色发展。完善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引导企业不断改进工艺,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推进区域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和绿色低碳发展。本项目严格落实降碳减污要求,推进绿色发展。符合(四严格环境准入,守好环境质量底线。结合园区产业规划、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敏感目标及环境容量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环境准入清单,按环境准入清单引进企业。项目环评应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的联动认真落实相关规划和项目环评的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企业应加强污染控制力度,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降低能耗、物耗,强化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引入天然气、使用清洁能源,全面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守好区域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本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采用电源清洁能源,实施后不会突破区域环境底线、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应行业规范,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五)进一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强化污水管网排查和治理,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根据园区发展规模和入驻企业时序,适时启动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高污水回用率,确保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该项由园区执行,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园区已配套供水、供电、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厂房,可依托园区基础设施生产运营,能满足项目废水排放需求。(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机制,按照《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一园一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整治提升方案及计划》,建立预警机制,落实本项目设置火灾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泄漏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救援演符合6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强化区域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加强区内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管控,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救援演练,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练,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七)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跟踪环境变化。园区建立和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等环境质量长期监测监控体系,防范不利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完善园区企业废水、废气在线监控机制,严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设置环境监测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八)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你单位需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动态跟踪园区环境影响和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园区日常环境监管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本报告要求建设方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动接受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日常环境监管。符合从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岑巩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相符合的。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主要生产凝胶类、液体类、膏体类医疗器械以及穴位贴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同时,项目已于2025年11月13日获得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通过,其备案项目编码为:2511-522626-04-01-167228(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详见附件3),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与当地的相关产业政策。二、项目选址可行性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区域交通便利,便于原料及产品运输,周围50m无环境敏感点分布,周边大部分为企业厂房,供水、供电以及通讯设施完善。项目属于医疗器械生产行业,归类于生物医药产业范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能力,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环评提出的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其他符合性分析三、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7栋项目办公区位于厂区2楼西北角,9栋位于2楼东南角,生产工序均在厂房里面进行,属于密闭生产,办公区不会受到生产区域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上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厂区内员工的影响有所降低,由于厂区四周绿化较好,对周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根据污染源位置就近布置,便于废气收集处理。项目固废暂存间根据固废产生位置就近设置,化粪池(10m)依托园区现有,位于本项目东北方向的150m处。项目平面布局功能分区明确、流线清晰,各环节互不干扰,保证了项目流水运行:设备集中安放,便于集中对污染物进行处理。污染防治措施布置合理。综上,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四、项目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贵州省人民政府在2024年印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4)67号),本符合性分析在此成果上开展工作。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3)4号),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石漠化等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本办法所指生态保护红线为经国家批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批准同意的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等活动除外: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根据本项目与生态红线叠图可知(见图1-1),本项目地不涉及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保护红线。图1-1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综上,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人N口58726261110001民院市本证养0305610m图例县州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械生产线建设项目生志护红线0305610mI类标准要求:本项目附近的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要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根据《2024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严格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下,均能够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地下水及土壤严格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受到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用水、用电依托工业园区。本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视为允许类,且符合岑巩县工业园功能定位要求,所以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范围内。本项目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与本项目有关的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内容本项目内容符合性重点管布局要1.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1.本项目不涉及燃煤。2.本项目不符合10控单元控单元求求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2.切实转变“环湖造城、环湖开发”发展模式,转变治湖理念,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科学划定湖泊流域保护范围,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房地产、旅游景点、高尔夫球场等设施,严禁各类旅游设施、餐饮客栈侵占湖体,坚决清理整顿以文旅、康养等名目打“擦边球”搞沿湖贴线开发行为,全面排查整治沿湖房地产项目违规违建。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3.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重点区域的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原则,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其他区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则。4.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涉及湖泊。3.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4.本项目细化分区防渗措施。涉及湖泊。3.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4.本项目细化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2.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3.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2.本项目voCs拟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3.本项目使用低有机溶剂原料,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生。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不涉及。6.不项目不涉及。7.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单独设置的收集管道进入岑巩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符合12工程试点。VOCs等大气污染物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减排任务的:(2)未达到规定水环境质量目标的;(3)未完成限期达标规划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新建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原则上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其排放的污水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6.开展湖滨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高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在湖区及主要入湖河流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缓冲带,降低开展利用强度。推进湖滨带、消落区等生态保护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退耕还湖还湿,优化生态减污功能布局。7.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动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污染较重河流和城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8.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9.系统开展截污整治,严控城镇、工业、农业等废水直排。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雨污分流。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动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污染较重河流和城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8.本项目不涉及。9.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岑巩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食品废水处理工程一步处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8.本项目不涉及。9.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岑巩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食品废水处理工程一步处理。环境风险1.强化对水源周边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采1.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4防控防控选、制革、印染、电镀、农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2.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3.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环境监管。试点开展废弃矿井地下水污染防治、原地浸矿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探索油气采出水回注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4.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鼓励使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已建成的工业园区应当按照节水型工业园区标准,逐步改造。工业企业应当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工业生产的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应当回收利用,直接排放的,按其工艺设计最大排放量核减其用水指标。3.要切实加强对能耗量较大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的项目的节能审查,与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做好衔接,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新上高耗能项目1.本项目未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2.本项目工业废水进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设备均使用电能,本项目不涉及碳排放。符合16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新上高耗能项目须实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管理服务,实行闭环管理。4.各地要及时总结前期在重点领域能效摸底、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制定、重点节能降碳项目推进等方面相关工作经验,结合重点领域能效水平范围拓展,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条件,及时将新增领域纳入本地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做到统筹考虑、稳扎稳打、有序衔接、压茬推进。要不断优化完善本地区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确保政策衔接有序,方案稳步实施,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扎实有序推动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24年本)》,本项目主要生产凝胶类、液体类、膏体类医疗器械及穴位贴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本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与《贵州省岑巩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17书》中岑巩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岑巩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生态红线主要环境功能涉及区域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生态空间不涉及/本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2水环境管控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园区地表水水体两岸200m范围①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贵州省河道条例》中相关要求;②现有企业须严格执行相应行业规范,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③禁止装载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的车辆驶入该区:④园区内现有涉水企业须实施清洁生产,废水集中处理,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3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思旸镇、大有乡两个生活服务核心①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GB1897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级B标基础上配备深度处理设施;②禁止设置使用、贮存、产生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化工行业本项目位置不在思旸镇、大有乡两个生活服务核心范围。大气环境管控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规划区农林用地、防护林地等严禁占用,不得新建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规划区工①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新建项目①本项目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184污染源重点管控区业用地及仓储物流用地实行总量控制、达标排放;②新建锅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③严格控制SO2、NOx、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④涂装项目按照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控制。标准,本项目废气实行总量控制、达标排放②本项目不新建锅炉。③本项目严格控制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④本项目不属于涂装项目。⑤本项目不涉及建筑扬尘。大气环境污染源一般管控区其他区域作一管控该区域属于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在满足产业发展政策、准入政策、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等环境管理制度要求下可有序、适度发展。对现有涉气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逐渐降低企业能耗与排污强度,提高运行效率。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燃煤锅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所处区域不属于一般管控区。5环境风险防控工业污染风险管控区规划区严格准入企业用地性质,符合原规划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规划区域范围内农林用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农林用地,严禁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规划农林用地禁止建设向农用水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规划区域范围内农林用地19区地体排放含有毒有害废水的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岑巩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五、本项目建设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黔东南岑巩县,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4)67号)全省共划定1376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19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35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22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如下:(一)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其他重要生态空间,依法依规对产业和项目准入进行限制或管控。(二)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三)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岑巩工业园区内,属于岑巩县的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52262620001。根据《黔东南州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人清单细化成果》中对岑巩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与岑巩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20表1-5本项目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内容本项目内容符合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岑巩县城镇生活、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ZH52262620001”,详见附图5。符合编码ZH52262620001行政区划省贵州省市黔东南州县岑巩县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行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生态空间普适性管控要求中大气环境要素的相关要求。2.舞阳河岸线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资源重点管控区执行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生态空间普适性管控要求中水环境要素的相关要求。3.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执行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生态空间普适性管控要求中土壤环境要素的相关要求。4城镇开发边界执行贵州省土地资源相关管控要求。①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不在大气环境要素的相关要求禁止、限制类项目内。②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岑巩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食品废水处理工程一步处理。③本项目已采取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与对区域土壤造成污染符合21可能性较小。④本项目租赁园区标准厂房,不属于新增用地,满足贵州省土地资源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按照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生态空间普适性管控要求中水环境要素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执行。2.按照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生态空间普适性管控要求大气环境要素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执行。①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岑巩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食品废水处理工程一步处理。②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按照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生态空间普适性管控要求中水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2.按照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生态空间普适性管控要求中大气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3.按照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生态空间普适性管控要求中土壤要素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本项目已初步对环境风险事件做出预估,本项目不属于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工业企业,不会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威胁供水安全,项目区域为工业用地区域,全区建设已采取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与对区域土壤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涉及斑块按照贵州省省级及黔东南州州级普适性管控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开发,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六、本项目与黔东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22本项目与《黔东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6本项目与黔东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序号黔东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质量等约束性指标倒逼,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规模。实施减污降碳措施倒逼,推动能源、建材、有色、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升级改造。强化减污降碳市场机制倒逼,加强碳达峰相关项目财税措施优化引导,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提高工业用能、用水效率。开展传统产业污染深度治理,重点推动电力、水泥、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绿色产业。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企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推动传统行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本项目按要求进行废气、废水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能源、建材、有色、交通等重点行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电力、水泥、化工等传统产业项目。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能,以达到节能目的,本项目建成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符合2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幅提高有效利用率。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发展,优化发展水电,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实施“气化黔东南”工程。本项目主要使用清洁能源电能,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3推动电力、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制定碳排放达峰方案,开展达峰行动。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推进火电、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电力、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本项目不属于火电、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符合234推进电力行业企业节能降碳综合整治。重点淘汰“两高”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快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鼓励水泥企业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支持煤电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示范工程,冶炼行业开展减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不属于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也不属于煤电行业、冶炼行业符合5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清水江、舞阳河、都柳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本项目不涉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6持续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加大现有开发区整治力度,推进开发区及入园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分类推进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推进清水江流域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清水江、舞阳河等长江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磷化工企业和园区。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岑巩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食品废水处理工程一步处理。本项目不属于磷化工项目。符合7加强空间布局管控,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须满足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位于岑巩工业园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土地用途。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符合248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推广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在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钢结构制造业等行业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在塑料软包装印刷、平版纸包装印刷等行业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油墨,在塑料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本项目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符合9强化扬尘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出入口要安装扬尘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得少于30天。建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动态管理清单。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备和完善道路自动清扫车、洒水车等设施,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规范化管理。本项目租赁岑巩县工业园区现有标准厂房,不需要开展施工建设。符合相符的。序号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我省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防洪、供水、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本项目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本项目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本项目不属于防洪、供水、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本项目不涉及饮符25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护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用水水源保护区。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湿地公园管控要求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未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赤水河、乌江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涉及贵州省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确因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需要建设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0禁止在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1禁止在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本项目不涉及符26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合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界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规区内,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修订)》(黔区办[2025]1号)要求。八、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第三次修订)(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本项目选址于贵州岑巩工业园区,项目地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27区范围内,也不属于其他规定禁止建设区域,根据三区三线叠图结果见下图1-2,项目占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黔东(率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与图例口项目地图1-2本项目与三区三线叠图综上,本项目符合“三区三线”要求。九、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四章第十一节: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在全省汽车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钢结构制造业等行业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挥发性有机物低含量涂料,在塑料软包装印刷、平版纸包装印刷等行业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等挥发性有机物低含量油墨,在塑料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等挥发性有机物低含量胶粘剂。全面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开展中心城市和部分县级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来源解析和成分谱分析。推动企业规范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加油站三次废气回收处理,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执法监管。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清理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要加强监管监控。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四章第十一节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要求,其核心管控要点包括:在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如低VOCs油墨),强化VOCs废气收集与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面提升治理效能。结合项目实际,符合性分析如下:本项目包装工序不使用油墨,项目混合、搅拌工序均采用密闭容器操作,配套车间强制通风系统,可有效控制VOCs无组织排放。该措施符合规划中“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率”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的要求,确保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表C.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综上,项目从原辅材料源头控制到工序排放管控均符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四章第十一节关于VOCs治理的各项要求。十、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态环境部公告2013年第31号)符合性分析表1-9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政策条款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遵循“源头控制与末端治项目采用低VOCs原理相结合”原则,鼓励使辅材料,通过密闭操符合一、总则用低VOCs产品,减少无作和通风系统控制组织排放排放,符合综合防治原则1.本项目不使用油墨1.鼓励使用环保型油墨、2.印刷过程在封闭车二、源头胶粘剂:2.推广高效工艺,间内进行,无露天作符合控制取消露天作业:3.加强废业:3.混合、搅拌等气收集工序采用密闭容器,配套强制通风系统收集废气三、末端项目VOCs产生量极治理与综低,浓度低且无回收合利用无回收价值时,采用吸附价值,通过加强车间符合(五)低浓缩燃烧、生物或等离子通风换气实现达标浓度体技术等净化排放,符合低浓度废VOCs废气气管控要求三、末端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VOCs治理无二符合29治理与综合利用(八)二次污染控制废水需处理后达标排放次废气或废水产生,不存在二次污染风险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九)废弃物处置净化材料按固废管理规定处理项目VOCs治理无二次废气或废水产生,不存在二次污染风险符合五、运行与监测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本项目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符合无政策禁止情形。序号标准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本项目作业方式为密闭作业符合2制药企业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37822规定(GB37822: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VOCs物料采用密闭的包装袋转移符合3除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外,制创约企非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37822规定。(GB37822: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本项目VOCs物料采用密闭的容器储存符合30中。)4除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外,制创约企非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37822规定(GB3782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存放于室内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储存和存放要求。3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且该项目属于该“名录”中“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委托贵州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相关部门审批。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及性质项目名称: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9栋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2200m²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岑巩县食品园区标准厂房(岑巩县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小微孵化园区7栋2楼、9栋2楼)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并进行装修改造,新建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日用品(包括贴剂、膏剂、油剂、液体、凝胶)等医疗器械生产线5条,购置生产线所需的设施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万盒成品。(说明:其中900万盒成品归属岑巩县苗瑶药业有限公司建设经营,100万盒成品归属贵州黔九通药业有限公司建设经营,详见附件9)2、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m,项目工程组成详见下表。表2-1建设项目主要工程组成内容一览表项目建设内容备注主体生产线1位于7栋2F西南部,包括涂布复合间(热熔胶涂布机放置区)和分切间(高速电脑切片机放置区)位于生产车间1(建筑面积租赁现有32工程80m),用于生产医用退热贴、医用护眼贴、穴位压力刺激贴车间装修改造生产线2位于7栋2F中间西部,包括膏体配料间和膏体罐装间(灌装封尾机放置区)位于生产车间2(建筑面积80m),用于生产医用牙齿脱敏膏生产线3位于7栋2F中间北部,包括凝胶配料间(反应釜、加热乳化锅放置区)位于生产车间3(建筑面积70m),用于生产医用退热凝胶、医用妇科凝胶、医用口腔溃疡含漱液、医用疼痛凝胶、医用硅酮疤痕凝胶、医用妇科凝胶生产线4位于7栋2F中间北部,包括敷料配料间(加热乳化锅放置区)、凝胶灌装间(凝胶类灌装机放置区)和敷料罐装间(半自动气动灌装机放置区)位于生产车间4(建筑面积30m²),用于生产医用皮肤液体敷料生产线5位于9栋2楼中间西部,包括凝胶配料间和凝胶罐装间(半自动气动灌装机放置区)(建筑面积140m),用于生产医用退热凝胶储运工程仓库1位于7栋2F中间偏东部(建筑面积50m)、9栋2F中间北部(建筑面积200m²),用于存放成品、外包材料、内包材料仓库2位于7栋2F中间北部,(建筑面积50m),用于存放原料仓库3位于9栋2F中间北部,(建筑面积200m),用于存放成品、外包材料、内包材料、标签包材暂存间位于9栋2F西南部,(建筑面积30m),用于储存办公室所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包装车间位于7栋2F中间南部(建筑面积为200m),9栋2F中间南部(建筑面积500m²),用于产品包装(自动连续封口机、全自动电磁感应铝箔封口机放置区)辅助工程招商办公室位于7栋2F北部(建筑面积30m²),用于办公接待。办公区位于9栋2F东南部(建筑面积130m²),用于办公接待。实验室位于9栋2F东南部(建筑面积30m),用于成品、半成品检验检测室位于7栋2F偏西北部(建筑面积35m),用于成品、半成品检验。留样室位于7栋2F中间偏西部(建筑面积4m),用于存放半成品留样。公用工程空调机房位于7栋2F、9栋2F西部(为挂式空调)制水间位于7栋2F的生产车间3(建筑面积10m)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1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1排水雨污分流1环保工程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10m)处理后经单独设置的收集管道进入岑巩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托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2m)处理后排入黔东(岑巩)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新建废气处理措施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少VOCs、颗粒物等无组织排放新建固废暂存设施设置10m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北部),用于暂存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和废RO膜;设置5m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北部),用于暂存实验室废液、废样品。新建33噪声防治措施对灌装机、搅拌锅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新建3、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规格备注1凝胶类每个产品110万盒,共660万盒每盒规格15g医用退热凝胶、医用口腔溃疡含漱液、医用疼痛凝胶、医用硅酮疤痕凝胶、医用妇科凝胶、医用液体敷料(以上不是凝胶的产品工艺流程与凝胶类一致属于凝胶类产品,只是名称不同)2穴位贴医用退热贴113万盒,医用护眼贴113万盒穴位压力刺激贴114万盒,共340万盒每盒规格20g医用退热贴、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用护眼贴其中一、二类医疗器械等医疗器械四条生产线,年产量900万盒成品归属岑巩县贵州苗瑶药业有限公司建设经营。医用退热凝胶等医疗器械生产线1条,年产量100万盒成品归属贵州黔久通药业有限公司建设经营。4、主要生产设备(1)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表2-3生产设备汇总表5、原辅料用量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表2-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序号材料名称年消耗量ta最大存储量t存储位置备注1卡波姆11.192原料库外购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加热均质乳化机MZS-200型1台配制、搅拌2半自动气动灌装机GIWTD-1002台灌装3自动连续封口机FR-8802台封口4全自动电磁感应铝箔封口机15-601台封口5灌装封尾机AN-08型1台灌装封尾6反应釜400升1台贴剂溶胶7热熔胶涂布机600型1台贴剂涂布8高速电脑切片机QC-7001台贴剂分切、横切9激光打码机ZXW-1901台包装10凝胶类灌装机12台灌装11药贴合成机QC-210型1台药贴复合12异形辊片机QC-600型1台分切13制水机0.5th1台制水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 医育出械生产线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