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制品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6)
建设项目受理信息公示-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经研究,我局拟受理《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博罗县商业西街水西新城社会服务中心E厅环保窗口,邮编:516100 联系电话:0752-6286772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2月4日
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
报告表
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pdf
相关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601-441322-04-05-174643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显宝联系方式15906873101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地理坐标(E:113度56分6.224秒,N:23度9分54.32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7玻璃制品制造305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占比(%)10.0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博罗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博府函[2023]12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博府函[2023]129号)的相符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表1-1与《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博府函[2023]129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要求项目情况产业发展导向以铜材为核心发展金属新材料产业、以5G为核心发展电子元器配件产业、以精密数控为突破口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产品可服务于电子元器件。环境保护规划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即大气总量微粒年平均值0.15mg/m³,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100%。项目不产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污水排放目标: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需100%收集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石湾中心排渠,汇入紧水河,最后汇入东江。环境噪声目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干线交通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A)。项目噪声通过减震、隔声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业固体废弃物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100%。项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他1、与《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沙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H44132220001。表1-2与《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中3.3生态空间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博罗县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区总面积为752.514km2,占区域国土总面积的26.36%。表1-2.1石湾镇生态空间管控分区面积统计表(面积:km2)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在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相符生态保护红线0一般生态空间0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81.290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及管控分区表1-2.2石湾镇水环境质量底线统计表(面积:km2)根据博罗县水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3)项目所在地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项目生产废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突破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博罗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4),项目所在地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不会突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博罗县建设用地土壤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5),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县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不含农用地;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不会突破当地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底线。相符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0水环境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面积42.956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面积30.901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面积7.433加大水污染物防治力度。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系统治理河涌和黑臭水体。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管控分区表1-2.3石湾镇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统计表(面积:km2)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0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面积0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面积81.29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面积0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面积0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加强涉气项目环境准入管理。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的火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底线表1-2.4石湾镇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统计表(面积:km2)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区26.089未利用地一般管控区6.939土壤环境管控要求: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继续严格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分区防控策略,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涉环境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及污染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强化重金属风险管控。加强涉重金属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涉重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实施污染地块分类管理,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管理。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管控分区:对于土地资源分区,将土地资源划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3类。其中,将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图层叠加取并集形成优先保护区;将受污染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控区。博罗县共划定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834.505平方公里。表1-2.5博罗县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面积统计(平方公里)根据《博罗县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7.1.1-7.1.3,项目不在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附图16)、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附图18)、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附图17)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消耗一定量的水、电资源,由当地市政供水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没有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相符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面积834.505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比例29.23%能源(煤炭)管控分区: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惠府〔2018〕2号)文件中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能源(煤炭)利用的重点管控区,总面积394.927平方公里。表1-2.6博罗县能源(煤炭)重点管控区面积统计(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394.927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比例13.83%矿产资源管控分区:对于矿产资源管控分区,衔接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勘查及开采规划分区,划分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3类分区。其中,将生态保护红线和县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叠加形成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作为优先保护区;将重点勘查区中的连片山区(结合地类斑块进行边界落地)和重点矿区作为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控区。博罗县划定为优先保护区和一般管控区2类,其中优先保护区面积为633.776平方公里。表1-2.7博罗县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面积统计(平方公里)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面积633.776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比例22.2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的区域,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智能家电、先进材料等产业。1-2.【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1-1.项目属于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鼓励引导类。1-2.本项目属于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禁止类。1-3.项目不属于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相符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1-3.【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4.【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5.【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园洲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6.【水/禁止类】禁止在东江干流和沙河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需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1-7.【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1-8.【水/综合类】积极引导“散养户”自觉维护生态环境,规范养殖或主动退出畜禽养殖。“散户养殖”按照“小组统一监管、从严控制数量、配套相应设施、防渗收集粪便、科学处理还田”的原则,加强全程监管。加快推进流域内粪污塘的处理处置,降低养殖业对水环境的影响。1-9.【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10.【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11.【土壤/禁止类】禁止在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1-12.【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VOCs排放建设项目。1-4.项目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1-5.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6.项目不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1-7.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8.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9.项目不在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不属于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10.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放。1-11.项目不产生及排放重金属。1-12.项目不属于重金属排放项目。VOCs排放建设项目。1-4.项目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1-5.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6.项目不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1-7.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8.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9.项目不在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不属于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10.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放。1-11.项目不产生及排放重金属。1-12.项目不属于重金属排放项目。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2-2.【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1.本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水、电能源。2-2.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单元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COD、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Ⅴ类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的标准。3-2.【水/限制类】严格控制流域内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或对东江水质、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3-3.【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3-4.【水/综合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3-5.【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3-6.【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3-1.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厂建设项目。3-2.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深度处理。3-3.项目不涉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3-4.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3-5.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有机废气。3-6.项目不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相符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3.【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4-1.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深度处理。4-2.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4-3.项目不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相符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要求。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钢化膜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内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项目主要从事钢化膜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或需要许可的类别,项目建设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相关要求。4、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根据《博罗县石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附图17),项目所在地为工业发展区;根据不动产权证(附件3),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博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附图19)、《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规划(修编)》(附图20),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要求。5、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水环境功能区划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号),东江的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根据《博罗县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博环攻坚办〔2024〕68号),石湾镇中心排渠和紧水河水质保护目标为Ⅴ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2)根据《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函〔2019〕270号)、《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惠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2024〕16号)的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二、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说明:(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项目所在地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6、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其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建设涉重金属污染项目。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铅蓄电池加工制造(含铅板制造、生产、组装)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东江、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一、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一)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二)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三)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不在东江流域禁止建设的范围内。项目生产废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石湾中心排渠。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其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的要求。7、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修正)的相符性分析。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条本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水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污口位置、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放水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执行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或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明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并向社会公布。在本省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产品,应当在包装或者说明中标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第二十八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第四十三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第四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第五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不在东江流域禁止建设的范围内。建设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项目生产废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石湾镇中心排渠、紧水河。项目不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符合文件要求。8、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不产生有机废气,符合文件要求。9、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的相符性分析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以通过实施工程治理减排、结构调整减排项目或者排污权交易等方式取得。第十七条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第二十七条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原辅材料使用等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相符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钢化膜的生产,不属于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项目不产生废气。项目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惠州市峰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厂区中心经纬度113°56′6.224″E,23°9′54.327″N。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惠州市鑫世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空置厂房5F进行生产,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1500m2,员工2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在厂区内住宿,项目不设食堂。项目主要从事钢化膜的生产,年生产钢化膜1800万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厂区内主要建筑见下表:表2-1主要工程组成2、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2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产量/年产品图片序号工程类别组成内容备注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400m2,主要设置打切割、精雕、打磨、清洗、钢化、模切、贴合、包装等工序1栋8F厂房的5F2储运工程原料及成品仓库建筑面积100m2,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南侧3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150m2,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北侧宿舍建筑面积100m23间4公用工程给水系统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供电系统市政电网供电/5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定期更换,清洗废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气///噪声生产噪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设备/固废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南角,约5m2/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南角,约5m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6依托工程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钢化膜1800万片3、主要原辅材料及其年用量表2-3项目原辅材料用量表原辅料名称年用量(吨)最大储存量(吨)包装规格物料形态使用工序存放位置原片玻璃20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片状开料原料仓库AB胶保护膜20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片状贴合清洗剂18125kg/桶液态清洗标签1800万个18万个20kg/袋片状贴合珍珠棉袋1800万个18万个20kg/袋固体包装切削液80.525kg/桶液态精雕保护油3.60.325kg/桶液态贴合指纹油10.125kg/桶液态贴合润滑油0.10.02525kg/桶液态设备维护表2-4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4、主要生产设备及其参数表2-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备位置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名称单台设施参数数量运行时间(h/a)生产切割开料机处理能力:8000PCS/H12400名称理化性质AB胶保护膜AB180SD是一款一面硅胶、一面亚克力胶系、透明PET保护膜。粘性强,用于钢化玻璃贴膜,防白边用途。本项目AB胶保护膜用于钢化膜生产中的贴合工序,在常温下贴合,且AB胶保护膜为固体状,贴合过程无VOCs产生。玻璃清洗剂浅黄色或棕色,有轻微气味液体。密度1.25g/cm3,完全水溶。主要成分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20%、非离子表面活性18%~38%、碱5%~10%、添加剂10%~25%、纯水10%~25%,不含挥发成分。保护油聚二甲基硅氧烷和氟碳聚合物,具备防水、抗污和耐磨等特性,有效防止油污、灰尘和污渍附着在玻璃表面。指纹油防指纹油的主要成分为有机硅、AF纳米涂层。这些成分的分子结构具有高度的亲水性和亲油性,可以吸附在玻璃表面形成均匀的薄膜。这种薄膜具有多种功能,可以防指纹、防污、防刮擦。润滑油包括基础油和添加剂;基础油由原油提炼而成,一般为烷烃(直链、支链、多支链)、环烷烃(单环、双环、多环)、芳烃(单环芳烃、多环芳烃)、环烷基芳烃以及含氧、含氮、含硫有机化合物和胶质、沥青质等非烃类化合物。车间内台精雕CNC精雕机处理能力:1500PCS/H6台2400打磨抛光机处理能力:2000PCS/H4台2400清洗前段清洗机3个药水槽+1个喷淋漂洗槽+4个超声波漂洗槽+1个慢拉槽(单个槽体尺寸500mm×620mm×600mm)1套2400钢化钢化炉尺寸:长10.5m×宽6m×3.4m1套2400清洗后段清洗机3个药水槽+1个喷淋漂洗槽+4个超声波漂洗槽+1个慢拉槽(单个槽体尺寸500mm×620mm×600mm)+配套隧道炉烘干(60~80℃)1套2400模切模切机处理能力:8000PCS/H1台2400贴合贴合机处理能力:4000PCS/H2台2400贴合涂油撕膜贴标机处理能力:8000PCS/H1台2400辅助真空机功率:10kw1台2400空压机功率:55kw1台2400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表2-6项目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生产设备数量(台)设备参数工作时间(h/a)设计处理能力(万件/年)实际处理量(万件/年)开料机1处理能力:8000PCS/H240019201800模切机1处理能力:8000PCS/H240019201800贴合机2处理能力:4000PCS/H240019201800根据分析,项目各设备生产能力满足实际生产需求。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员工25人,厂区内住宿,项目不设食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6、公用工程(1)给水系统生活用水:项目生活用水量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办公楼有食堂和浴室的先进值15m3/(人·a)计算,项目员工25人,员工生活用水量为375t/a(1.25t/d)。生产用水:切割、磨边、精雕:项目切割、打磨、精雕工序为涉水作业,通过喷头对切割、磨边、精雕作业处进行喷水。切割、磨边、精雕工序无需添加清洗药剂,对水质要求不高,产生废水经沉淀池中处理去除玻璃粉渣后循环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开料机、CNC精雕机、抛光机每台循环水量约为0.5m3/h,核算出11台设备循环用水量为44t/d。因附着工件带走及废水处理损耗等因素损耗水量为10%,故磨边、精雕总用水量为4.4t/d(1320t/a)。项目设废水处理设施设3个沉淀池,尺寸均为2m×1.5m×1.5m,有效容积均为3.3m3,废水在三级沉淀池的停留时间按1.5h计,有效容积9.9m3大于循环水量7.5m3(0.5*10*1.5),满足废水处理需求。清洗:项目前段清洗包括3个药水槽+1个喷淋漂洗槽+4个超声波漂洗槽+1个慢拉槽,每个槽体尺寸一样(长500mm、宽620mm、深600mm),有效水深550mm。每天因①受热蒸发或工件带走的损耗水量约为整槽液量的5%,补充水为0.0767t/d(23.0175t/a)。项目清洗槽每2日更换一次,每次整槽更换。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7673t/d(230.175t/a)。前段清洗总用水量0.844t/d(253.1925t/a)。项目后段清洗包括3个药水槽+1个喷淋漂洗槽+4个超声波漂洗槽+1个慢拉槽,每个槽体尺寸一样(长500mm、宽620mm、深600mm),有效水深550mm。每天因受热蒸②发或工件带走的损耗水量约为整槽液量的5%,补充水为0.0767t/d(23.0175t/a)。项目清洗槽每2日更换一次,每次整槽更换。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7673t/d(230.175t/a)。后段清洗总用水量0.844t/d(253.1925t/a)。项目清洗总用水量为1.688t/d(506.385t/a),其中清洗剂0.06t/d(18t/a),则清洗(前段清洗和后段清洗)工序自来水用量为1.628t/d(488.385t/a)。(2)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污系数0.9,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337.5t/a(1.125t/d)。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石湾中心排渠、汇入紧水河。项目清洗产生量为460.35t/a(1.5345t/d),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损耗0.1251.251.1251.125生活用水三级化粪池市政污水管网新7.278鲜损耗4.4水4.4磨边、精雕用水44损耗0.15351.6281.5345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清洗用水资质的单位处理0.06清洗剂图2-1项目水平衡图(t/d)(3)供电系统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置备用发电机。7、厂区平面布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生产车间内东侧为办公室,东南侧为原料及成品仓库,北侧为钢化炉,中部为贴合车间、开料车间、清洗车间,西侧为CNC车间,西北侧为打磨车间,沉淀池位于车间内北侧,一般固废间、危废间位于车间内西南。从总的平面布置上本项目布局合理;从生产厂房内部上看,本项目生产布置依照生产工艺流程呈线状布置,项目交通便利,厂房内部布置合理。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8、四至情况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北一路北侧地段3号厂房。根据现场勘查,厂界东面15米为空地,南面10米为2号厂房,西面为相邻厂房,北面25米为园区办公楼。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距离项目厂界西南面365米的小太阳幼儿园,距离生产车间365米。项目四至情况见附图5。表2-7项目四邻关系方位名称与项目厂界的距离东面空地15m东面南面2号厂房10m西面相邻厂房紧邻北面园区办公楼25m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1)钢化膜生产工艺:噪声、玻璃渣废切削液、噪声、废包装桶、玻璃渣、废刀头噪声、玻璃渣保护油、指纹油、标签噪声、废包装桶、废膜片、废包装噪声、废包装图2-2钢化膜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切割:将外购的玻璃原料进行裁切,得到一定规格尺寸的玻璃,项目切割过程为涉水作业,不会产生粉尘。切割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此过程产生玻璃渣和噪声。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精雕:使用CNC对切割好的玻璃进行精雕处理,处理过程为湿式加工,此过程无粉尘产生,精雕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精雕过程使用切削液,有废切削液产生。此过程产生废切削液、玻璃渣和噪声、废刀头、废包装桶。打磨:用抛光机对切割好的玻璃进行抛光打磨,处理过程为湿式加工,此过程无粉尘产生,打磨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此过程产生玻璃渣和噪声。清洗(前段):将玻璃放入前段清洗机水槽清洗,清洗过程添加少量清洗剂辅助清洗,主要去除玻璃表面的灰尘和其他污渍,前段清洗机包括3个药水槽+1个喷淋漂洗槽+4个超声波漂洗槽+1个慢拉槽,每2天更换一次,清洗过程需补充自然蒸发、工件带走损耗水量。清洗废水收集后委外处置,不外排。此过程产生清洗废水、废包装桶、玻璃渣、噪声。钢化:玻璃件经钢化炉进行加热钢化,加热温度约为700℃。钢化原理:玻璃经加热到一定温度后快速冷却时,表面玻璃冷却速度快,内部冷却速度慢,内部原子位置调整时间长,体积趋向缩小,因此就会对表面玻璃产生巨大的拉应力,如同将一串珠子中间的绳子拉紧一样。这样,在玻璃受力时,内部巨大的拉力会阻止表面微裂纹的扩大,达到提高玻璃实际强度的目的。该过程不需要添加药剂,无污染及风险产生,无相关的废水废气产生。清洗(后段):将玻璃放入后段清洗机水槽清洗,清洗过程添加少量清洗剂辅助清洗,主要去除玻璃表面的灰尘和其他污渍,前段清洗机包括3个药水槽+1个喷淋漂洗槽+4个超声波漂洗槽+1个慢拉槽+隧道炉烘干,每2天更换一次,清洗过程需补充自然蒸发、工件带走损耗水量。清洗废水收集后委外处置,不外排。此过程产生清洗废水、废包装桶、玻璃渣、噪声。模切:通过模切机将AB胶保护膜切割成一定规格尺寸的膜片。贴合:贴合过程使用AB胶保护膜,贴合在常温下进行,不需要加热,利用AB胶保护膜自身的粘性将膜片和玻璃贴合在一起,贴合过程无废气产生。贴合后通过涂油撕膜贴标机将保护油、指纹油涂在钢化膜表面,并贴上标签。此过程产生废膜片、废包装桶、废包装、噪声。包装:人工将钢化膜打包,包装使用珍珠棉袋,此过程产生废包装、噪声。主要产污环节:表2-8项目生产主要产污环节类污染源名称污染因子产生环节治理措施别废气////废水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员工生活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清洗委外处理噪声生产设备设备噪声生产过程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固废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设备维护、精雕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桶原料使用废包装桶原料使用废抹布及手套设备维护清洗废水清洗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玻璃渣切割、精雕交由专门的回收公司处理废包装贴合、包装废膜片贴合废刀头精雕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2024〕16号),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常规污染物: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城市空气质量:2024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标,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综合指数为2.48,AQI达标率为95.9%,其中,优224天,良127天,轻度污染15天,无中度及以上污染,超标污染物为臭氧。与2023年相比,综合指数改善3.1%,AQI达标率下降2.5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分别改善11.1%、5.3%、12.5%,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持平,臭氧上升6.2%。县区空气质量:2024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标,综合指数1.88(龙门县)~2.57(惠阳区),AQI达标率96.2%(惠阳区)~100%(龙门县),超标污染物均为臭氧。与2023年相比,各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改善,改善幅度为0.8%~8.7%。图3-12024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时间:2025-07-1911:34:01综述2024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东江干流(惠州段)、西枝江、增江干流(惠州段)、沙河、公庄河、吉隆河水质优,湖泊水库水质达到水质目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声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均基本稳定。环境空气城市空气质量:2024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标,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PM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和臭氧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综合指数为2.48,AQI达标率为95.9%,其中,优224天,良127天,轻度污染15天,无中度及以上污染,超标污染物为臭氧。与2023年相比,综合指数改善3.1%,AQI达标率下降2.5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o、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分别改善11.1%、5.3%、12.5%,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持平,臭氧上升6.2%。县区空气质量:2024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标,综合指数1.88(龙门县)~2.57(惠阳区),AQI达标率96.2%(惠阳区)~100%(龙门县),超标污染物均为臭氧。与2023年相比,各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改善,改善幅度为0.8%~8.7%。城市降水:2024年,惠州市年降水pH值为5.71,pH值范围在4.50~6.80之间;酸雨频率为12.4%;不属于重酸雨地区(pH均值50.0%)。与2023年相比,年降水pH值下降0.14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上升3.9个百分点,降水质量状况略有变差。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2024〕16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29号)的二级标准。项目周边空气质量满足二类功能区及相应标准的要求,环境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石湾中心排渠。本项目引用《惠州天为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线路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惠市环建[2024]65号)委托广州佳境有限公司于2024年01月05日~07日日对石湾镇中心排渠进行监测的报告数据,连续监测3天,每日监测1次。引用项目地表水监测与本项目受纳水体属同一条河流,属于近3年的监测数据,因此引用数据具有可行性,具体监测数据见下表。表3-1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设置编号监测对象水质目标监测断面W2中心排渠Ⅴ类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表3-2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一览表监测断面监测日期pH值(无量纲)SS(mg/L)化学需氧量(mg/L)五日生化需氧量(mg/L)氨氮(mg/L)总磷(mg/L)W201.057.2792.60.0570.2501.067.261030.0770.2101.077.16102.80.0630.22平均值7.1676.3339.6672.80.0660.227标准指数0.08/0.240.280.030.57标准值6~9/40102.00.4超标倍数0/000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上表可知,石湾中心排渠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3、声环境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4、生态环境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现状调查。6、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项目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3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坐标保环相与生保护护境对与厂产车名称对象内功方界距间距经度(E)纬度(N)容/能离/m人区位离/m小太阳学校200环西幼儿园113°55′53.652″23°9′45.130″人境南365365朱黎村居民300空西113°55′49.017″23°9′53.226″点人气面410410居民250二西铁场村113°55′57.283″23°9′41.650″点人类南380380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在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切割、精雕、打磨用水经沉淀捞渣处理后循环使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工艺用水水质标准。表3-4回用水执行标准控制项目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pH(无量纲)6~9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10化学需氧量(COD)/(mg/L)505a氨氮(以N计)/(mg/L)总氮(以N计)/(mg/L)15总磷(以P计)/(mg/L)0.5a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且换热器为铜合金材质时,氨氮指标应小于1mg/L。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尾水中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表3-5水污染排放限值(单位:mg/L)类别pHCODCrBOD5氨氮SS总磷总氮(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6~9500300--400//(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5100.515(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6~9402010200.5/(GB18918-2002)Ⅴ类///2/0.4/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标准6~940102100.415注: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TP参照磷酸盐排放标准执行。2、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为湿式加工,无废气产生。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3-6噪声控制标准单位:dB(A)位置昼间夜间标准厂界6050(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3-7项目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总量建议控制指标(t/a)(t/a)337.5337.5本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博罗县石湾镇大0.01350.0135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废水厂的总量中进行控NH3-N0.00070.0007制,不另占总量指标废气////总量项目排放量控制指标生活污水量CODCr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再进行土建等施工,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本项目不产生废气。2、废水(1)源强核算表4-1生活污水污染物源强核算一览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m3/a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处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CODcr2850.0962三级化粪池/是337.5400.0135间接排放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BOD52000.0675/100.0034SS2200.0743/100.0034氨氮28.30.0096/20.0007总磷4.10.0014/0.40.0001总氮39.40.0133/150.0051生活污水:根据前文核算,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7.5t/a(1.125t/d)。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附3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表1-1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广东地区属于五区城镇,生活污水的产生浓度CODcr285mg/L、氨氮28.3mg/L、总磷4.1mg/L、总氮39.4mg/L,BOD5、SS参考《排水工程》(第四版下册,张自杰主编)中“典型生活污水水质”中“中常浓度”水质参数,浓度分别为200mg/L、220mg/L。生产废水:项目切割、磨边、精雕工序用水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水。项目清洗用水每两天更换一次,项目清洗总用水量为1.688t/d(506.385t/a),废水产生量为460.35t/a(1.5345t/d),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表4-2清洗废水产生量一览表(个)(m3)(次)前段清洗90.1705150230.175后段清洗90.1705150230.175合计///460.35(2)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无需监测。(3)废水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滘吓马屋地块,总占地面积20200平方米,主要收集石湾镇东部片区的生活污水,其纳污范围包括铁场村、源头村、渔村、汽车产业园等,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5万m3/d,近期处理规模为1.5万m3/d,采用A/A/O微曝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其中氮氨和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根据调查,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现约为1800m3/d,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总排放量为1.125m3/d,占余量0.063%,故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可容纳本项目生活污水量。综上,项目废水预处理后进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心排渠,项目废水的排放满足相应的废水排放要求,对地表水体造成的环境影响不大,其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3、噪声(1)噪声源强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的噪声,其噪声源强详见下表。表4-3项目噪声排放情况一览表工序槽体个数槽体有效容积年更换频次废水产生量(t/a)噪声源强数量(台/套)单台源强(dB(A)叠加产生源强(dB叠加噪声源强(dB(A)降噪措施及降噪值(dB降噪后源强(dB持续时间(h/a)设备位(A)(A)(A)置开料机1757587隔声、减振;降噪值30572400生产车间内CNC精雕机670782400抛光机475812400前段清洗机175752400钢化炉165652400后段清洗机175752400模切机175752400贴合机275782400涂油撕膜贴标机170702400真空机175752400空压机175752400项目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厂房内采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根据《环境噪声控制》(刘惠玲主编,2002年第一版),采用隔声间(室)技术措施,降噪效果可达20~40dB(A),项目按15dB(A)计。减振处理降噪效果可达5~25dB(A),项目按15dB(A)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可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来模拟预测项目主要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计算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A声级采用下式计算: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的A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的A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的隔声量,dB。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叠加声压级采用下面公式: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lij—室内j声源的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计算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p2i(T)Lpli(T)(TLi6)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为: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2)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分析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情况见下:表4-4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位置与噪声源距离m贡献值dB(A)标准值dB(A)达标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东侧厂界1米处1037/60/达标南侧厂界1米处740/60/达标西侧厂界1米处157/60/达标北侧厂界1米处157/60/达标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3)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并结合项目运营期间污染物排放特点,制定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建设单位需保证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噪声污染监测计划如下:表4-5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标准标准值厂界东侧厂界1米处等效连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厂界噪声南侧厂界1米处续A声级昼间监测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dB(A)/北侧厂界1米处注:项目西侧与邻厂共墙,不设置噪声监测点。4、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员工日常办公,项目员工25人,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产生量为3.75t/a,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中代码为“SW64其他垃圾”“900-099-S64”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项目贴合、包装工序废包装产生量约为0.5t/a,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中代码为“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03-S17”的废塑料,收集后交由专门回收的公司处理。废膜片:项目贴合工序产生废膜片,产生量约为0.2t/a,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中代码为“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03-S17”的废塑料,收集后交由专门回收的公司处理。玻璃渣:项目玻璃切割、精雕产生玻璃渣,产生量约1.0t/a。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中代码为“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04-S17”的废玻璃,收集后交由专门回收的公司处理。废刀头:项目CNC精雕过程会产生废刀头,产生量约0.6t/a。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中代码为“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13-S17”报废机械设备或零部件,收集后交由专门回收的公司处理。3)危险废物废润滑油: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01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17-08”中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切削液:项目精雕工序产生废切削液,产生量为0.4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00-08”中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桶:项目使用润滑油、切削液、保护油、指纹油等产生废油桶,废油桶产生量为0.6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041-49”中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及手套:项目设备维修产生废抹布及手套,产生量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041-49”中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清洗废水: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60.3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041-49”中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桶:项目使用清洗剂产生废包装桶,产生量0.7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041-49”中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表4-6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统计表序号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及行业来源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润滑油HW08900-217-080.01设备运转态矿物油每月一次T,I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2废切削液HW08900-200-080.4生产态矿物油每月一次T,I3废油桶HW49900-041-490.6生产、设备运转态矿物油每月一次T/In4废抹布及手套HW49900-041-490.05设备维护态矿物油每月一次T/In5清洗废水HW49900-041-49460.35生产态清洗剂每两天一次T/In6废包装桶HW49900-041-490.72原料使用态清洗剂每月一次T/In注: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2)处置去向及环境管理要求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对订)、《提出如为边应设贮存(护图形部公告护制度时采取入场的时查阅3)为污染控所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于一般工业废物广东省固体废物下环保措施:防止雨水径流进置导流渠;为加处置)场》(GB标志—固体废物2023年第5号)。定期检查维护必要措施,以保一般工业固体废。危险废物保证固体废物暂制标准》(GB1情况如下表:,根据《中污染环境防治入贮存、处置强监督管理,15562.2-19贮存(处置)设置环境保堤、坝、挡土障正常运行;物的种类和数存场内暂存的8597-2023)、表4-7项目华人民共和国条例》(2场内,避免贮存、处置95)及《关于发场》(GB护图形标志;墙、导流渠贮存、处置量以及下列危险废物不及相关国家及危险废物贮存固体废物污022修正)等相渗滤液量增加场应按《环境布国家固体15562贮存、处置场等设施,发现场的使用单位资料。详细记对环境产生污地方法律法规场所(设施)染环境防关国家及和滑坡,保护图形废物污染控.2-1995)使用单位有损坏可,应建立录在案,染,依据,项目危基本情况表治法》(地方法律贮存、处标志—固制标准《修改单的,应建立能或异常档案制度长期保存《危险废险废物的2020法规,置场周体废物环境保公告》(生检查维,应及;应将,供随物贮存暂存场修态环境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t贮存周期1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HW08900-217-08生产车间内西南角5平方米桶装0.1半年2废切削液HW08900-200-08堆叠0.5半年3废油桶HW49900-041-49桶装0.5半年4废抹布及手套HW49900-041-49袋装0.1半年5清洗废水HW49900-041-49桶装2一天6废包装桶HW49900-041-49袋装0.5半年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房屋上设坡屋顶防雨。为防止暴雨径流进入室内,固体废物处置场周边设置导流渠,室内地坪高出室外地坪;固体废物袋装收集后,按类别放入相应的容器内,禁止一般废物与危险废物混放,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收集固体废物的容器放置在隔架上,其底部与地面相距一定距离,以保持地面干燥,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固体废物置场室内地面做耐腐蚀硬化处理,且表面无裂隙;固体废物置场内暂存的固体废物定期运至有关部门处置;室内做积水沟收集渗漏液,积水沟设排积水泵坑;固体废物置场室内地面、裙脚和积水沟做防渗漏处理,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兼容;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总之,本项目实施后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不排放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厂区范围内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污水管道做好防渗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固废间均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1)地下水运营期正常工况下,物料经包装桶储存运输,不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因此,正常工况下,项目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影响很小;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后,也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本项目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风险应急”的原则,拟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生产车间(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的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同种类原材料分区储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容器破损情况,并及时进行维护为修补,防止物料腐蚀地面基础层,造成地下水污染;厂区的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防渗透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必须防雨、防晒、防风,设置防渗地坪,该防渗地坪的具体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在四周设置导流槽,门口设置围挡,防止物料泄漏时大面积扩散。不同种类原材料独立包装,加强巡查,及时发现破裂的容器,并及时进行维护为修补,防止物料腐蚀地面基础层,造成地下水污染。3)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设置防渗地坪,该防渗地坪的具体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①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衬里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②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其包装出现破损、泄漏等问题;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等。③4)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和清洗线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和清洗线区应使用防渗材料施工,采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管道采用不易腐蚀、破裂的材料进行修建,建筑材料与使用的原辅材料互不发生反应;地面应做好防渗措施,并铺设黏土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综上所述,项目在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和清洗线区均采取措施后,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2)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污染类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的途径有三种:“大气沉降”,“地表漫流”,“垂直入渗”。本项目属于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的附表1,本项目不属于“需考虑大气沉降影响的行业”,也不属于“需考虑地表产流的行业”,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大气沉降和地表漫流这两个土壤污染途径。项目在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采取措施后,无垂直入渗的途径,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故不提出跟踪监测的相关要求。6、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8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序号名称风险物质名称厂内最大存在量/t临界量/tQ值1润滑油油类物质(矿物油类)0.02525000.000012废润滑油0.00525000.0000023切削液0.525000.00024废切削液0.225000.000085保护油0.325000.000126指纹油0.125000.00004合计0.000452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2)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存在生产车间中,在生产过程及物料进出过程中,容易发生侧翻、渗漏事故,故应加强管理及规范操作,物料存放区应合理、科学,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同时,提高员工消防意识,科学合理设置设施,减少火灾风险发生。项目使用的润滑油主要为供应商运输车辆运送以及搬运存放于项目生产车间,在搬运以及使用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泄漏以及爆炸事故,应加强管理措施存放区应合理、科学,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同时,提高员工消防意识,科学合理设置设施,避免泄漏爆炸风险发生。(3)废水泄漏事故防范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场所等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废水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项目清洗线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各池体防渗层需达到设计防渗要求;此外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需设置围堰直接拦截,避免废水外泄。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尾水中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声环境机械设备的噪声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六、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废水生活污水///337.5t/a/337.5t/a+337.5t/aCODCr///0.0135t/a/0.0135t/a+0.0135t/a氨氮///0.0007t/a/0.0007t/a+0.0007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0.5t/a/0.5t/a+0.5t/a废膜片///0.2t/a/0.2t/a+0.2t/a玻璃渣///1t/a/1t/a+1t/a废刀头///0.6t/a/0.6t/a+0.6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3.75t/a/3.75t/a+3.75t/a危险废物废润滑油///0.01t/a/0.01t/a+0.01t/a废切削液///0.4t/a/0.4t/a+0.4t/a废油桶///0.6t/a/0.6t/a+0.6t/a废抹布及手套///0.05t/a/0.05t/a+0.05t/a清洗废水///460.35t/a/460.35t/a+460.35t/a废包装桶///0.72t/a/0.72t/a+0.72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玻璃制品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