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 废旧动力电池 废旧动力蓄电池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废旧物资处置(废旧动力电池)一批
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年2月6日10:00时,在中拍平台上对
2026年废旧物资处置(废旧动力电池)一批
(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lots/profession.html?meetId=461330&lotId=4262477&_=709EFED835A6E42AF20E6C665292652C#ItemNotice
)
进行公开整体拍卖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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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标的
1 2026年废旧物资处置(废旧动力电池)一批,预估数量详见附件一《标的清单》。
.2标的范围:转让方及其分子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生产试制、性能实验和售后退回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包括重庆及重庆以外地区在新能源汽车生产试制、性能实验和售后退回等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所有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前是经转让方使用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具备竞买人可能期待的价值,不保证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质量、完整性和可使用性等。
3废旧动力蓄电池类型分为:废旧三元锂电池、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旧三元锂电池(再生利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简称废旧动力蓄电池。非破坏性试验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按材质分别归入废旧三元锂电池、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处置;火烧、浸水、挤压类、碰撞试验、整车碰撞试验、售后三包退回、长期呆滞、项目试制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按材质分别归入废旧三元锂电池(再生利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其中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包括电动叉车的废旧磷酸铁锂电池。
4废旧动力蓄电池产出量均仅供参考,以实际产生为准,所有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区分规格型号和厚薄大小,均按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相应品类成交单价计量收费,据实结算,图片和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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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5日12:00时止。
2展示地点:位于重庆市;竞买人可联系预约我公司派员陪同现场查看,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我公司统一安排,看样前意向竞买人需向我公司提供《踏勘须知》(模板详见附件),否则不予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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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价格及加价幅度
1本次按系数竞价,竞价的起始价、加价幅度、成交价均为系数,起始系数为1,系数加价幅度为0.01或其整倍数。竞价系统中拍平台显示的起拍价“1元/该显示为系数,非价格”代表系数为1,并不代表标的价格仅为人民币1元。
2标的成交单价款计算公式:标的参考单价×成交系数,成交单价若有小数,须把小数进位取整数到元,即以元为最小单位。(标的参考单价详见附件一《标的清单》)。
举例说明,废旧三元锂电池的参考单价为354元/kwh,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的参考单价为243元/kwh,废旧三元锂电池(再生利用)的参考单价为39584元/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的参考单价为15373元/吨,若成交系数为1.03,则:
2.1废旧三元锂电池的成交单价=354元/kwh×1.03=364.62元/kwh,再将小数进位取整数到元,即废旧三元锂电池的成交单价则为365元/kwh;
2.2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的成交单价=243元/kwh×1.03=250.29元/kwh,再将小数进位取整数到元,即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的成交单价则为251元/kwh;
2.3废旧三元锂电池(再生利用)的成交单价=39584元/吨×1.03=40771.52元/吨,再将小数进位取整数到元,即若废旧三元锂电池(再生利用)的成交单价则为40772元/吨;
.2.4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的成交单价=15373元/吨×1.03=15834.19元/吨,再将小数进位取整数到元,即若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的成交单价则为15835元/吨。
3本次竞价包含四种标的物,成交总价为各类标的成交价的总和。每一类标的的成交价=该类标的的成交单价×该类标的实际交付数量。
4本次竞价为整体竞价,竞买人报出的同一个成交系数将同时适用于‘废旧三元锂电池’、‘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和‘废旧三元锂电池(再生利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四类标的物的参考单价。
5废旧三元锂电池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的计量方式:不分品牌型号,统一根据铭牌标识,按照额定电量×中标金额(元/kwh)的计算方式收取费用。废旧三元锂电池(再生利用)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的计量方式按重量(元/吨)的计算方式收取费用,不分品牌型号统一根据铭牌标识重量或称重计量,现有整包电池需包含电池壳体一起均按合同执行价计重收费,不得拆解为模组或电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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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4.1竞买人报名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范围,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且成立1年(含)以上。
4.1.2具备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能力: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公告“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以下简称“白名单企业”),且类型包括“梯次利用”。备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企业同时具备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能力。4.1.3自身或关联方具备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能力(以下要求满足其一即可):(1)属于白名单企业,且类型包括“再生利用”(以下简称“再生利用白名单企业”);(2)与再生利用白名单企业有长期固定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有固定合作合同且有效期超过本项目执行周期、战略合作协议等);(3)其母公司或控股股东为再生利用白名单企业。4.1.4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废物类),或提供与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废物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4.1.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未在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方面相关的行政处罚等,提供《竞价承诺函》和《诚信承诺函》,需填写、签字和盖公章。4.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以上资料真实有效,转让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核实。
4.2竞买人提供的资料要求:
4.2.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4.2.2提供属于梯次利用白名单企业的证明材料:利用类型满足本项目需要(梯次利用)的证明材料及对应承诺函。4.2.3提供再生利用相关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身属于再生利用白名单企业的证明材料;或与第三方合作再生利用的合同或协议并提供第三方属于再生利用白名单企业的证明材料;或其母公司、控股企业的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具备再生利用白名单企业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一项即可并附上对应承诺函。4.2.4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废物类),或提供与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废物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4.2.5提供完整的征信报告(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报告为准,提供资格审查截止日前30天内下载的、完整的信用报告));提供以上中要求的诚信承诺函和竞价承诺函(均按附件模板提交,需填写日期、签字和加盖公章)。4.2.6上述所有资料须为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均须逐页加盖竞价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转让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核实。转让方如有疑问,有权要求受让方进一步提供佐证资料。4.3支付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的资质审核通过后(资质未经我公司及转让方审核通过的请勿打款),应当于2026年2月6日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使用竞买人名下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到下列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上清寺支行
账(卡)号:31010201040025217
4.4提交竞买报名资料
竞买人应在约定时间向我司提交竞买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核方能获得竞买资格:
4.4.1报名需提供资料:本公告第4.1及4.2条所载明的证明资料以及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确认书》(模板详见附件)、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标的相对应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要求的资质证明。
4.4.2 以上资料通过网络上传扫描件,竞买人应于2026年2月4日17:00时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指定微信号(指定微信号:Cqzrpm),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4.4.3竞买人最终以最高应价成为买受人后需持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加盖鲜章)交我公司核实,如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按约定应承担违约和违法责任。
4.4.4竞买人须具备标的相对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的资质条件。
4.4.5竞买人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的竞买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竞买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法律责任、费用、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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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交手续办理与履约要求
5.1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与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竞价服务佣金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
5.2买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415万元,以买受人名下账户一次性转账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3成交预付款缴纳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成交预付款缴纳凭据与转让方签订《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相关方安全环保协议》、《服务商廉洁诚信协议书》《保密协议》等文件,买受人须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5.4《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相关方安全环保协议》、《服务商廉洁诚信协议书》《保密协议》等文件签订且转让方收到成交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后,转让方才通知拉货,买受人须按照《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规定的时间提货。采用称重计量的标的由买受人负责将标的运输至转让方指定地点统一过磅(过磅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及转让方的管理公司共同对废旧动力蓄电池重量、电量及成交价款进行确定并签署过磅单和《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类)处理现场交接数量确认表》。交付完毕后买受人须提供一份买卖双方盖章确认的《标的数量及价款确认单》给我公司。《标的数量及价款确认单》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即视为转让方已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5.5本标的物处置单价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交易实行先款后货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转让方与买受人凭计量依据以多退少补的方式按批次结算。双方实行资金余额预警机制。当买受人在转让方账户上的货款余额低于10万元时,暂停提货。买受人需及时向转让方账户补足预付货款(补款金额=预估提货量×成交单价)后,方可继续办理提货手续。买受人每批次处置凭过磅单和《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类)处理现场交接数量确认表》以多退少补的方式与转让方结算,结算及退、补款支付期限为当批货物交付后次月内。
5.6标的交付要求如下:
5.6.1交付地点:转让方存放标的仓库。
5.6.2交付方式:买受人自行组织车辆、装载货架,上门回收标的,即标的的拆卸、吊装、搬运、人工、包装、装车、保险、交通运输及交付全过程中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承担。
5.6.3买受人免费上门回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在重庆地区及重庆以外地区的单个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储存点。重庆地区(含垫江试验场),转让方每批次交付买受人回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装载量不得低于10个废旧动力蓄电池整包或组合模组组合累计电量大于400kwh(包括外观变形破损、与电池包等电量的模组组合)。重庆以外地区,转让方每批次交付买受人回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装载量不得低于5个废旧动力蓄电池整包或组合模组组合累计电量大于200kwh(包括外观变形破损、与电池包等电量的模组组合)。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有效期内,买受人保证将转让方报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及时进行回收、处置,当转让方重庆地区库存超过50个废旧动力蓄电池整包时,买受人需在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上门回收处置,破坏性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碰撞试验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需在接到转让方或转让方聘请的管理公司通知2个工作日内上门回收处置,不得逾期。
5.6.4交付条件:买受人按时履行完毕本公告5.1、5.2、5.3等三项义务。
5.6.5提货期限:买受人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全部标的交割并将标的运输出厂。同时请竞买人特别注意:现有废旧动力电池存货,自《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签订之日起且买受人支付全额预付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须运出厂区外,之后具体每次提货时间按《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买受人不得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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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别说明
6.1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以现场实际交接确认数量为准。
6.2《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承揽合同》各标的物的处置合同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一个月内向买受人开具发票,发票类型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3竞买人必须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公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若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综合利用的,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买受人必须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为转让方处置本项目标的,其相关处置能力和产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6.4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安全环保规定。标的物的装载、运输、贮存及后续处置利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新能源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相关法规要求。买受人需制定完善的运输应急处置方案。标的物一旦装车出厂,买受人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风险。若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运输、处置不当等)导致环境污染事故或安全事故,买受人须承担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并无条件消除对转让方造成的环境及社会不良影响。
6.5标的若属于危险废物,买受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管理制度执行,在标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严格遵守关于专业资质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6标的按现状出售,转让方与我公司不保证其具备竞买人可能期待的价值,不能保证标的的质量、重量、数量、完整性及可使用性。竞买人务必在报名前到现场对标的进行查看,并谨慎参拍。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标的清单与标的实物可能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
6.7标的可能存在外观瑕疵和毁损、零配件缺失、功能丧失等情形,竞买人自行查看;竞买人未在标的展示期间查看的责任自负。
6.8标的由转让方保管并交付买受人,按交付时的实物现状移交;标的交付时与展示状况无重大实质差异即为相符,买受人不得以外观毁损、零部件缺失、功能丧失或质量、重量、数量与标的清单不符等情况等为由拒绝提货或拒不履行买受人义务。
6.9买受人应按照中拍平台公示的《平台收费规则》,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6.10竞买保证金(含不符合支付要求的保证金)于竞价会后办理退款,竞价会前不办理退款。
6.11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1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附件。
6.13竞买人应当下载所有附件,仔细阅读和全面理解,也可向我公司咨询;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示自愿接受、遵守和履行本公告及全部附件的规定和义务。
6.14我公司联系电话:023-63501109、17388227372。
6.15我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盛迪亚商务大厦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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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9090D0Sn(n运TSSOC.D8西中言哥CS品福物料代码:AG080034886-01号K500物料信息:配t锋KALER单位:个高1O低:JWTlu2026-01-2615:00: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物资处置 废旧动力电池 废旧动力蓄电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