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制品生产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文件
2026-02-09
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增城区
清风铭环保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0-82628751
项目编号:5w36gu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项目编号:5w36gu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967370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5w36gu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7-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广州市硕景建筑材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59JFJJ5U法定代表人(签章)余锋主要负责人(签字)余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黄荣达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清风铭环保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MAC2P6FN7Q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赵新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信用编号签字12主要编制人员0507BH010040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汤秋云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BH008275陈广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关、结论BH029058赵新强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BH01004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清风铭环保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MAC2P6FN7Q)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丕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清风铭环保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026年1月29日编制单位责任声明我单位清风铭环保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MAC2P6FN7Q)郑重声明:一我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二、我单位受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主持编制了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5w36gu,以下简称“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三、在编制过程中,我单位建立和实施了覆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并在现场路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环境影响预测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审核阶段形成了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四,我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承担直接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规范性负责。声明人:清风铭环保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F1月29建设单位责任声明我单位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JFJJ5U)郑重声明:一、我单位对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且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5w36gu,以下简称“报告表”)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二、在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我单位如实提供了该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加强组织管理,掌握环评工作进展,并已详细阅读和审核过报告表,确认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充分知悉、认可其内容和结论。三、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相关法定规划及管理政策要求,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确定的内容和规模建设,并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严格落实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落实环境环保投入和资金来源,确保相关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四、本项目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五、本项目建设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在正式投产前,我单位将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建设单位(盖章):广!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025年1月29日编号:S2512022033695G(1-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白描二维码登录91440118MAC2P6FN7Q国家企业信用(副本)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各案、许可、监管信息。名称清风环保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二路96号181105号二楼经营范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5年04月2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Lgov.cn离零耒盛无鲁天11目6月30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c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姓名:新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水平和证件号码:6x能力。性别:男出生年月:1989年06月批准日期:2017年05月21日管理号:21100050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费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参保人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如下:姓名证件号码参保险种情况参保起止时间单位参保险种养老工伤失业202510-202512:清环保技(广州)有限公司333截止2026-0y20902,参保人累计月数合计个月费5个月缴0个实际缴费3个月线级0个月网小专备注:《参保证明》标注的“缓缴”是指:《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实施范闽内的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证明机构名称(证明专用章)证明时间2026-01-1209:02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参保人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如下:姓名证件号码参保险种情况参保起止时间单位参保险种养老工伤失业202510202512广清风环保科广州)有限公司333截止2026-0109:3调步保人累计月数合计消土5个月费0个9T实际缴费缴0个月3个月.缓备注:《参保证明》标注的“缓缴”是指:《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税务总展会厅关于特困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1号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实施范围内的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证明机构名称(证明专用章)证明时间2026-01-1209:03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参保人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如下:姓名证件号码参保险种情况参保起止时间市位参保险种养老工伤失业202509-202512广靖风保科州)有限公司444截止2026-012533:32,该参保人累计月数合计中88个月实陵缴费个所缴0个实际缴费个月缓缴0个月业分用备注:参保证明》标注的“缓缴”是指:《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会厅关于特困生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2022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性缓缴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实施范围内的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证明机构名称(证明专用章)证明时间2026-01-1213:32R质量控制记录表本公项目名称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铌制温生设项目:文件类型口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顽目编月5w36gu编制主持人赵新强主要编制人员航汉、汤秋会初审(校核)意见1、核实产品是否属于限制类;2、核实物料平衡一览表;3、补充焊条的类型审核人(签名):202年1月6日审核意见1、补充项目现场的照片:2、水平衡图与水平衡一览表的一致性。审核人(签名):2026年1月14日审定意见1、核实前后不一致的问题:2、补充项目租赁合同。审核人(签名)2026年1月23日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卫星四至图附图3项目四至现状图附图4平面布置图附图5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6地表水功能区划图附图7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8声功能环境区划图(2024年修订版)附图9-1广州市生态保护格局图附图9-2广州市生态环境管控区图附图9-3广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区图附图9-4广州市水环境管控区图附图10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81-附图11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大气监测点位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项目代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场地使用证明附件6-1引用检测报告的授权书附件6-2引用环境空气现状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0-440118-04-01-18401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东经113.686443°,北纬23.25827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3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1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的产品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由普通的钢筋和混凝土组成,不属于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PCCP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因此不属于明文规定限制及淘汰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1—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项目在产业政策上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1.2与“两高”政策符合性分析与《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及《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两高’行业,是指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本项目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业,属于实施方案中的“两高”行业,纳入“两高”企业管理。待新的“两高”名录正式发布后,从其规定。表1-1与实施方案中环评审批要求相符性分析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对于涉及社会生活必需、产业链稳定安全、同行业能效水平领先,以及能耗强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等新上“两高”项目,深入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后,对于符合要求的,积极予以支持,以确保全省产业链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稳定和城市安全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水泥预制管桩行业技术是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技术。因此,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水泥预制管桩行业的应用将成为未来的新趋势,对水泥预制管桩行业的应用需求也会增加。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使用能源为电能,年用电量约5万kW·h(电力当量系数为0.1229kg标准煤/千瓦小时,折合成标准煤年消费量为6.145吨),能耗为6.145吨标准煤/年,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较为先进水平。符合《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对于尚未获批环境影响评价的拟建“两高”项目,要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与能效、环保水平,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控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以及不满足碳排放目标、环境准入条件、环评审批原则等要求,或无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批准建设。水泥预制排水管属于基础必备建材,为基建必需品,涉及社会生活必需,社会基本保障设施(如道路、水利设施等)离不开水泥预制排水管的供应。建材行业属于较为成熟的工业体系,在受到外部经济环境冲击后仍能保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畅通,维持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环环相扣,供应链前后端供给需求关联耦合、动态平衡的状态,产业链较为稳定安全。项目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使用能源为电能,产生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不涉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且不属于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不涉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符合对于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项目,原则上实行省内产能及能耗等本项目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业,不属于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项目,产能及能耗无需等量或减量替代。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技术工符合—2—量或减量替代。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使用能源为电能,年用电量约5万kW·h(电力当量系数为0.1229kg标准煤/千瓦小时,折合成标准煤年消费量为6.145吨),能耗为6.145吨标准煤/年,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较为先进水平。编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神岗村丰湖新路36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详见附图9-1),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相符—3—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2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4年增城区环境质量公报》中2024年SO2、NO2、PM2.5、PM10、CO、O3六项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5年上半年增城区环境质量公报》,2025年上半年西福河各断面中除乌石陂外其余断面均达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地面均做硬底化处理,有效降低项目建设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风险。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主要消耗电、水,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相符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3”省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及“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为普适性管控要求,基于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出项目产业准入以及重要生态空间、重点流域等的管控要求。“N”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N”包括1912个陆域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方案中提出了各类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的废气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可满足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项目符合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及“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符合“1+3”省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均属于达标区,符合“N”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要求(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11),单元编号为ZH44011820008,即增城区朱村街道山田村、横朗村等重点管控单元。由下表可知,本项目与(穗府规[2021]4号)号文相关要求相符。表1-3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ZH44011820008增城区朱村街道山田村、横朗村等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1-2.【大气/禁止类】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1-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控。1-5.【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6.【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1-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规划;1-2.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餐饮服务行业;1-3、1-4.本项目在YS4401183310001广州市增城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内。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原辅材料主要是砂、石、水泥,不涉及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1-5.本项目在YS4401183310001广州市增城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内,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1-6.本项目周边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且项目厂房已硬底化,不会造成土壤污染。相符能源资源利用2-1.【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2-2.【其他/鼓励引导类】单元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鼓励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清洁生产指标2-1.本项目不在水域岸线用途管制范围内;2-2.本项目不属于单元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符—5—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综合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设施管线维护检修,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城镇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3-2.【大气/综合类】餐饮项目应加强油烟废气防治,餐饮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3-3.【大气/限制类】严格控制金属制品制造等产业使用高挥发性有机溶剂;有机溶剂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可能在密闭工作间进行。3-4.【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气扰民。3-1.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3-2.本项目不属于餐饮项目,本项目含食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3-3.本项目不属于金属制品制造业;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原辅材料主要是砂、石、水泥,不涉及有机溶剂的使用;3-4.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经道路硬化、密闭、洒水降尘等无组织措施后达标排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4-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4-1.本评价建议项目需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并拟在生产车间设有灭火器、消防栓等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而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相符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相符。(3)《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22-2035年)》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4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外极重要极脆弱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中,整根据广州市生态生态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和保护红线规划图保护生态保护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公园;符合红线线区自然保护地外极重要极脆弱区域包括生态项目不在生态保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以护红线区范围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潜在重要生态价内。值、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89.37平方千米。生态落实管控区管制要求。管控区内生态保护红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空线以外区域实施有条件开发,严格控制新建环境管控区图空间各类工业企业或扩大现有工业开发的规模符合管控和面积,避免集中连片城镇开发建设,控制项目不在生态环围垦、采收、堤岸工程、景点建设等对河流、境空间管控区(详见附图9-1),间管控区(详见附图9-2),—6—湖库、岛屿滨岸自然湿地的破坏,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区内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业废水未经许可不得向该区域排放。内。大气环境空间管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环境空气功能区一类区,与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成果保持一致。环境空气功能区一类区范围与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保持动态衔接,管控要求遵照其管理规定。根据广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区图(详见附图9-3),项目不在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符合大气污染物重点控排区包括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一级控制线、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及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控排区根据产业区块主导产业,以及园区、排污单位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监管与减排。大气污染物重点控排区与工业产业区块一级控制线、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等保持动态衔接。根据广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区图(详见附图9-3),项目不在大气污染物重点控排区。符合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包括空气传输上风向,以及大气污染物易聚集的区域。增量严控区内控制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落实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全过程治理,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根据广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区图(详见附图9-3),项目不在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符合水环境空间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管控区为经正式批复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控区范围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动态更新,管理要求遵照其管理规定。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管控区图(详见附图9-4),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管控区内。符合重要水源涵养管控区主要包括流溪河、玉溪水、牛栏河、莲麻河、增江、派潭河等上游河段两侧,以及联安水库、百花林水库、白洞水库等主要承担水源涵养功能的区域。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禁止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和与水源涵养相关植被等损害水源涵养能力的活动,强化生态系统修复。新建排放废水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管控区图(详见附图9-4),项目不在重要水源涵养区。符合涉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管控区包括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江光倒刺鲃大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花都湖和海珠湿地等湿地公园,鸭洞河、达溪水等河流,牛路水库、黄龙带水库等水库,通天蜡烛、良口等森林自然公园,以及南部沿海滩涂、红树林等区域。切实保护涉水野生生物及其栖息环境,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温排水总量控制,关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温泉地热资源丰富的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管控区图(详见附图9-4),项目不在涉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符合涉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管控区包括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江光倒刺鲃大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花都湖和海珠湿地等湿地公园,鸭洞河、达溪水等河流,牛路水库、黄龙带水库等水库,通天蜡烛、良口等森林自然公园,以及南部沿海滩涂、红树林等区域。切实保护涉水野生生物及其栖息环境,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温排水总量控制,关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温泉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要进行合理开发。对可能存在水环境污染的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符合水污染治理及风险防范重点区包括劣Ⅴ类的河涌汇水区、工业产业区块一级控制线和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及风险防范重点区与工业产业区块一级控制线、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等保持动态衔接。劣Ⅴ类的河涌汇水区加强城乡水环境协同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河涌、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城区稳步推进雨污分流,全面提升污水收集水平。工业产业区块一级控制线和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严格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确保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调整优化不同行业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第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水污染物污染控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管控区图(详见附图9-4),项目不在水污染治理及风险防范重点区,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要求。4、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函〔2021〕10号)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指出: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统筹布局和优化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逐步推动珠三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扩大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8—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不涉及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不涉及燃料的使用。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中的相关要求。5、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22〕16号)相符性分析第四节推进其他面源防控。持续做好扬尘治理工作。保持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高压态势,运用视频实时监控、无人机飞行巡查、扬尘在线监测自动预警等先进技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加大通报、约谈、处罚、曝光力度,持续推动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推进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强化道路洒水保洁,实现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工业企业堆场实施规范化封闭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卸料、风蚀扬尘、砂石投料粉尘、砂石输送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搅拌粉尘、焊接粉尘、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采取道路硬化、加砂石仓库密闭、洒水降尘、布袋除尘器、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综上,本项目符合《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6、与《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增府〔2022〕1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增府〔2022〕15号)有关的要求如下:①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结合产业准入清单,禁止和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扩建钢铁、重化工、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引导采用公路运输以外的方式运输;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结合增城区旧区改造,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水泥、玻璃、造纸、钢铁、纺织、石化、有色金属等为重点行业,聚焦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对照广州市印发的“十四五”能效对标指南,推进落后产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动产业向低资源消耗、清洁能源使用和低排放水平的绿色产业转型。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穗府规〔2018〕6号,增城区行政区均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全面禁止使用和销售高污染燃料。“十四五”期间,增城区继续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要求。加快在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同时通过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锅炉监管,杜绝废气超标。③清洁能源使用和工业锅炉改造。加快能源结构调整,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动燃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加快天然气推广利用。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生物质(生活垃圾资源化热电)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本项目砂石仓库为密闭堆场,经喷雾机喷雾抑尘处理,能有效抑制降低物料输送储存产生的粉尘。项目厂区道路全部硬化,且每天及时清扫,保持洁净,控制车辆速度,每天对进厂道路洒水,降低厂区内道路运输扬尘,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量较小。项目无锅炉,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故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增府〔2022〕15号)的相关要求。7、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表1-4与(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表类别方案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大气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省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各地级以上市要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根据当地涉VOCs重点行业及物种排放特征,选取若干重点行业,通过明确企业数量和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进企业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本项目不涉及使用VOCs的原辅料,不产生VOCs。相符水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从“对污水处理率”向对“污水收集率”管理的转变,实现污水处理量及入口污染物浓度“双提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相符—10—升”。按照“管网建成一批、生活污水接驳一批”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竣工验收及联通,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年底前基本补齐练江、枫江、榕江、九州江、漠阳江等流域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尘;搅拌用水和养护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符合文件要求。土壤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本项目车间已硬底化,且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要求。8、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3〕163号)相符性分析《广东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达标运行,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各地要针对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突出问题,构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调联动防治机制。加强对涉水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及受纳水体监测,鼓励电子、印染、原料药制造等产业园区开展工业废水综合毒性监控能力建设。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优化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抓好金属表面处理、化工、印染、造纸、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升级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改造。到2023年底,珠海污水零直排“美丽园区”和佛山镇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业,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不完善。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11—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综上,本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3〕163号)要求相符。9、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办函〔2023〕50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3〕50号)要求“推进重点工业领域深度治理加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应用涂装工艺的工业企业应当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并建立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的台账,记录生产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新改扩建的出版物印刷类项目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油墨。皮鞋制造、家具制造类项目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特殊功能要求的除外)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清理整治低效治理设施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严格限制新改扩建项目使用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吸收可溶性VOCs除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恶臭处理除外)。各地要对低效VOCs治理设施开展排查,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单位,要督促其更换或升级改造。”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业,不涉及涂装。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可满足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与《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3〕50号)要求相符。10、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为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85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粤办函〔2024〕85号)要求:六、强化面源污染防治(二十)综合治理扬尘污染。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指导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创建一批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并向社会公布。市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水务等线性工程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和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交付,2025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市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左右,县级城市建成区达到70%左右,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及时采取绿化、硬化、清扫等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装卸采用抑尘措施,其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城市绿化应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减少植物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二十二)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依法对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的市场主体进行登记。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在广州、深圳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运行状态监控。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本项目主要从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生产,生产产生的颗粒物经洒水、密闭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专用烟道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综上,本项目与《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粤办函〔2024〕85号)相符。1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1〕3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1〕3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东江流域是指从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合河坝至出海口的东江干流及其全部支流在广东省境内的集雨面积。行政区域主要包括:广州增城市全部范围以及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1〕339号),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具体规定如下:①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建设涉重金属污染项目。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铅蓄电池加工制造(含铅板制造、生产、组装)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③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东江流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格控制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内规划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矿泉水和地热项目除外)。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田、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及其周边,以及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的地区,不予审批新增有重金属排放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对在生态破坏较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新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采取“以新带老”的方式抓紧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建设单位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连续发生严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暂停审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依法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工作,重点做好矿产资源规划与环保规划、水源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的协调衔接。对未纳入规划或已纳入规划但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其环评文件。对除环评审批手续之外,其他审批手续均齐全的已投入生产的矿山项目,各地要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逾期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未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发放或延期手续。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补充要求如下:①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业,不属于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不属于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不属于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不涉及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同时,本项目也不涉及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综上,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1〕3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相符。—1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广州市硕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神岗村丰湖新路36号,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位置图见附图1。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主要从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生产,年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万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中的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判定本项目生产内容对应“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中的水泥制品制造3021”类别,属于名录中登记管理类别。2、项目建设内容组成情况项目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组成内容详见表2-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表2-1项目工程组成项目类型内容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1400m2,高约6米。主要包括搅拌工序、焊接工序、悬辊成型工序。储运工程砂石仓库占地面积为135m2,高约2米,主要用于储存砂、石子等原料。成品区占地面积约2290m2,高约6米,主要用于成品暂存,兼作为成品养护区。辅料仓库占地面积约18m2,高约2m,主要用于机油、实芯焊条、絮凝剂等存放。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占地面积约370m2,位于厂房的东北方,主要为员工办公、宿舍、食堂。给水系统供水来自市政管网。排水系统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由厂区雨水管道排出;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不设备用发电机环保工程废气治理生产区域(投料、搅拌等)采用钢结构进行密闭,运输车辆扬尘通—16—过道路硬化、洒水降尘、大气扩散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卸料、风湿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砂石仓库扬尘通过砂石仓库密闭,仓库内安装有喷雾机,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砂石投料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水泥储罐呼吸粉尘各自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水处理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抑尘;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噪声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放置于室内,并采取减振措施;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距离衰减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沉淀渣、废布袋、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3、生产规模和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产品见表2-2,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表2-3。表2-2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能力设计生产时间备注1水泥预制排水管5万根/年2800h单个约0.9256t/a,总共约46280t/a表2-3主要原辅材料序号名称年用量(t/a)形态最大存储量(t)使用工序储存位置1水泥10000粉体160搅拌水泥罐存储,位于生产区2砂16602.533固态90搅拌砂石仓库3石子18750固态180搅拌砂石仓库4钢筋450固态60焊接成品区堆放5水500液态/搅拌市政供水6实芯焊条0.4固态0.02焊接原料仓库7絮凝剂5固态2污水沉淀原料仓库8机油0.2液态0.05(25kg/桶)设备维护原料仓库水泥: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更好地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粘结在一起。水泥是重要的建筑材料,用水泥制成的砂浆或混凝土,坚固耐久,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主要化学成分为硅酸盐,是硅、氧与其他化学元素(主要是铝、铁、钙、镁、钾、钠等)结合而成的化合物的总称,为粉末状态,无味。絮凝剂:PAM,聚丙烯酰胺,该产品分子能与分散于溶液中的悬浮粒子架桥吸附,有着极强的絮凝作用,密度1.3g/cm3,溶于水,水解度为5%~35%,也溶于乙酸、丙酸、氯代乙酸、乙二醇、甘油和胺等有机溶剂。聚丙烯酰胺具有极性酰胺基团,酰胺基团易于借氢键作用在泥沙颗粒表面吸附。另外,聚丙烯酰胺絮凝剂有很长的分子链,其长度有100A°,但链的宽度只有1A°,很大数量级的长链在水中具有巨大的吸附表面积,其絮凝作用好,还可利用长链在絮凝颗粒之间架桥,形成大颗粒絮凝体,加速沉降。砂子:组成混凝土和砂浆的主要组成材料之一,是土木工程的大宗材料,砂一般分为天然砂和人工砂两类。由自然条件作用(主要是岩石风化)而形成的。人工砂是由岩石轧碎而成由于成本高、片状及粉状物多,一般不用。砂的粗细程度是指不同粒径的砂粒混合在一起的平均粗细程度。通常有粗砂、中砂、细砂之分。本项目使用的砂子为中砂,平均粒径为0.5-0.25mm,细度模数为3.0-2.3,适用于普通混凝土。本项目砂子不具有放射性、不含重金属。实芯焊条:主要成分为氧化钛15%、硅酸矿物8%、硅酸和其他粘接剂<1%、锰<1%、纤维素和碳水化合物<2%、碳酸钙2%、镁化物1%、铁0.5%、硅合金<0.5%、碳钢铁芯70%。机油:一种技术密集型产品,是复杂的碳氢化合物的混合物,主要起润滑、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4、运输车次估算①外购原料运输:本项目外购的石子总量为18750t/a,砂总量为16602.771t/a,水泥总量为10000t/a,钢筋总量为450吨,运输车辆单车平均运载按30t/车核算,则石子需满载运输625辆次/a,砂需满载运输554辆次/a,水泥需满载运输334辆次/a,钢筋需满载运输15辆次/a。②成品运输:本项目年产水泥预制排水管5万根/a(约46280吨/a),每次约运输33根,则需满载运输1516辆次/a。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输车次合计为3044辆次/a。5、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表2-4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主要工艺名设施参数序号称生产设施名称参数名称计量单位设计值1焊接焊接(Φ300~Φ1500*2.5m)数量台12悬辊机(Φ300*2.5m)数量台13悬辊机数量台1主要生产单元名称自动变径滚焊机悬辊成型悬辊成型悬辊成型悬辊成型/—18—(Φ400~Φ600*2.5m)4悬辊成型悬辊成型悬辊机(Φ500~Φ1000*2.5m)数量台15悬辊成型悬辊成型悬辊机(Φ800~Φ1500*2.5m)数量台16搅拌搅拌立轴行星式搅拌主机(JN750)数量台17搅拌搅拌立轴行星式搅拌主机(JN1000)数量台18生产车间储罐水泥罐(SNC80)数量台2表2-5建设项目主要设备生产能力核算表设备名称数量单台设备生产能力每批次生产时间(h)单台设备生产时间核算生产能力本项目水泥浆生产量环评占设备产品最大比例搅拌主机(JN750)1台1.76t/次0.22800h/a24640t/a45875.516t/a79.73%搅拌主机(JN1000)1台2.35t/次0.232900t/a合计57540t/a45875.516t/a79.73%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主要设备设计生产能力均大于实际生产能力,设备符合产能设计要求。6、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1)工作制度:项目年工作日28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2)劳动定员:本项目定员工人数为1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7、物料平衡本项目物料平衡见下表。表2-6本项目物料平衡一览表8、公用、配套工程8.1、给排水序号输入输出原料用量(t/a)产出物料名称排放量(t/a)1水泥10000.000产品46280.0002砂16602.533废气卸料、风蚀扬尘0.1303石子18750.000输送粉尘0.1844钢筋450.000砂石投料粉尘0.1845水500.000水泥罐排放粉尘0.0106收集布袋粉尘22.983搅拌排放粉尘1.200固废水泥罐的布袋收集粉尘(回用)0.190搅拌的布袋收集粉尘(回用)22.793不合格产品20.826合计46325.516合计46325.516—19—项目用水均全部由市政自来水公司供给,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8.1.1、生活用水项目有员工10人,年工作280天,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国家行政机构(922)办公楼(有食堂和浴室)先进值用水定额为15m3/(人·a)计算,则项目生活用水总量为150m3/a。8.1.2、生产用水(1)搅拌用水项目物料搅拌需要加入水,按水泥:水=20:1进行配比,项目水泥用量10000t/a,则本项目产品用水为500t/a,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排放。(2)养护用水本项目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成型后需要定期进行喷水养护,根据建设单位日常生产经验,水泥预制管养护用水量大约在0.05t/根,本项目水泥预制排水管产量为5万根/a,则养护用水量为2500t/a。养护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养护废水产生。(3)场地冲洗废水项目搅拌作业区每天需要冲洗一次,冲洗面积为200m2。参照《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浇洒道路和场地”通用值用水量(2.0L/m2•d)计算,年生产280天,冲洗地面用水用量为112m3/a。场地冲洗废水产生量100.8m3/a,经厂内导流沟汇入到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4)车辆清洗用水本项目清洗用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清洗用水。本项目各运输车辆在进、出厂时必须经过洗车槽进行清洗,防止车身及车轮粘附的湿拌泥土带出本项目场地、散落路面、影响周围环境,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表3.2.7中载重汽车抹车、微水冲洗用水量为15~30L/(辆·次),本评价取30L/(辆·次),本项目运输车次合计为3044辆次/a,则运输车辆清洗用水量为91.32t/a。本项目废水排放系数取0.9计算,则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产生量为82.19t/a,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收集后汇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5)搅拌机清洗用水本项目搅拌机需在停止生产后用水对其进行清洗,搅拌机每天清洗1次,每台搅拌主机每天冲洗用水量为0.2m³,设有2台搅拌主机,每天设备清洗用水量为0.4m³,年生产280天,年用水量为112m³。清洗过程废水产生量按产污系数按0.9计,搅拌机清洗废水量为100.8m³/a,经厂内导流沟汇入到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6)降尘用水①砂石仓库洒水抑尘用水本项目拟在砂石仓库、生产区、成品区、厂区道路等地方设置了喷雾机,共设置8个,单个喷淋强度约为120L/h,每个喷淋头每天累计运行10小时,年工作280天,则喷雾抑尘用水量为2688t/a。砂石仓库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②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用水为减少车辆进出扬尘,需对厂区道路和部分行车地面进行洒水抑尘,用水参考《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浇洒道路和场地”通用值用水量(2.0L/m2•d)计算,厂区道路和行车地面面积约为750m2。项目年生产280天,则厂区道路降尘用水量为420m³/a。道路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综上项目洒水降尘用水量为3108m³/a。8.1.3、初期雨水厂区露天的道路、成品堆放场等在遇到下雨天气且降雨量较大的时候有少数物料会被雨水冲刷下来,形成的初期雨水中含有沙石、水泥等,特征污染物为SS。为此,需对生产区初期雨水进行了收集和处理,以减少对周围地表水的不利影响。厂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采用下式计算:初期雨水可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附录I:《广州市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m2);P—设计重现期(a);t—降雨历时(min),广州市取t=60分钟。根据《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附录I:《广州市排水工程技术管理》1.2.3新建项目、新建区域和成片改造区域设计重现期一般不小于5年,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P取值5,计算得到暴雨强度为:q=192.70L/(s·hm2),初期雨水设计流量计算公式雨量公式:Q=Ψ×f×q式中:Q—初期雨水量,m3/次;q—设计暴雨强度L/(s·hm2);—21—F—汇水面积,本项目汇水面积按照全厂面积计算,约1.25公顷);Ψ—径流系数,采用我国《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21)中根据规范要求,城镇建筑密集区综合径流系数为0.60~0.70,考虑本项目空旷区域较多取0.9。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到本项目暴雨期最大雨水流量Q=0.9×192.70×1.25≈216.79L/s,初期雨水时间按15min计,则遇暴雨总体本项目初期雨水最大径流量约为195.11m3/次。根据《2024年广州市气候公报》中有关气象资料显示,2024年广州全市平均暴雨日数为14.2天,则本项目初期雨水量为195.11×14.2=2770.56m3/a。项目在厂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8.1.4、水平衡分析本项目水平衡分析见表2-7、图2-1、2-2。表2-7水平衡一览表类别输入和用水输出和排水回用量(t/a)用水工序用水量(t/a)输出或排水途径损耗量(t/a)排水量(t/a)新鲜用水车辆清洗用水91.32损失9.130.0082.19搅拌机清洗用水112.00损失11.200.00100.80场地冲洗用水112.00损失11.200.00100.80降尘用水53.65损失3108.000.000.00生活用水150.00损失15.00135.000.00搅拌用水500.00进入产品500.000.000.00养护用水2500.00蒸发2500.000.000.00降水初期雨水2770.56/0.000.002770.56/合计6154.54135.003054.35合计6289.53/6289.533054.35备注: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项目的降尘用水优先采用回用水和新鲜用水。—22—图2-1全厂水平衡图(单位:t/a)8.2、能耗项目能耗为电能,年用电量约为5万千瓦时,供电电源由市政供电管网供应,可满足本项目运营期的需要,不另设备用发电机等。9、平面布局情况及项目四至情况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作业要求、运输空间等情况进行合理布局,主要分为砂石仓库、生产区、成品区等区域。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项目东面为芭蕉、香蕉林,南面为竹林、灌草地,西面为桉树林,北面为荒草地。最近敏感点为距离本项目东面369m的神岗村。项目卫星四至图见附图2、四至现状图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一、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3。91.32损耗9.13车辆清洗废水82.19112损耗11.2搅拌机清洗废水100.83054.35沉淀池112损耗11.2场地冲洗废水100.83054.3553.65降尘用水自然蒸发3108500搅拌用水自然蒸发5002500自然蒸发2500养护用水150损耗15生活用水135135槽罐车/市政135三级化粪池管网—23—排污环节图2-3水泥预制排水管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说明:运输储存:项目外购的砂、石子、水泥全部由汽车运输,入厂后储存在原料仓内待用。此过程会产生运输粉尘、噪声、运输车辆尾气、车辆清洗废水。卸料:石子、砂由运输车辆运至砂石仓库储存,在卸料过程中会产生卸料扬尘和噪声;水泥由专用的30t罐车密闭运输至厂区,然后由罐车自带的高压风机运作产生的压力并通过筒仓下方的全密闭管道输送至水泥罐储存,在水泥罐进料的过程中,罐内会产生呼气现象,里面空气会夹带着粉尘排出排放口,该部分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本项目砂石仓库为室内堆场,经喷雾机喷雾抑尘处理,能有效抑制降低物料输送储存产生的粉尘。项目厂区道路全部硬化,且每天及时清扫,保持洁净,控制车辆速度,每天对进厂道路洒水,降低厂区内道路运输扬尘。此过程会产生卸料、风蚀扬尘、噪声。运输储存卸料投料立轴行星式搅粉尘、噪声、清洗搅拌拌主机钢筋废水入焊接成型接烟尘、噪声自动变径滚焊机悬辊机旋辊成型脱模不合格品养护自来水—24—投料:砂、石子由铲车上料到提升斗平稳传输至搅拌机,水泥通过密闭管道直接从水泥罐进入搅拌站的配料仓中,铲车上料(石子、砂)过程中会产生输送扬尘,水泥输送皮带是全密闭的;水泥、水通过计量控制系统按所需量进行计量配送。此过程会产生砂石投料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设备运行噪声。搅拌:物料按照配比投入搅拌机后,进行搅拌成混凝土浆料。此过程会产生粉尘、设备运行噪声,搅拌机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焊接成型:将钢筋焊接成型,制成一定规格型号的钢筋骨架。该过程主要产生焊接烟尘和噪声。入模:搅拌均匀后的混凝土入模到模具上。悬辊成型:将已经装入混凝土的模具,平稳吊装至悬辊机的两个托辊上,启动悬辊机,利用悬辊对混凝土的碾压、离心力及模具自重,使混凝土逐层密实成型。此过程会产生噪声。脱模:当达到产品设计要求时进行脱模,通过人工拆模的方式使模具与构件分离,不使用脱模剂或者脱模油。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产品。养护:采用自然养护,定期喷水养护。注意:本项目沉淀池需要絮凝剂,袋装,会产生废包装袋。二、主要产污情况本项目产排污环节见下表所示。表2-7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污染类别污染源名称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营运期废水生活污水员工办公生活、食宿CODcr、BOD5、SS、氨氮、LAS、总磷、动植物油车辆清洗废水车辆清洗SS初期雨水初期雨水SS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SS场地冲洗废水场地冲洗SS废气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运输TSP卸载、风蚀扬尘卸料、砂石仓库扬尘TSP砂石投料粉尘砂石投料TSP输送粉尘石料输送TSP水泥罐呼吸粉尘水泥罐TSP搅拌粉尘搅拌机TSP焊接粉尘焊接TSP运输车辆尾气运输车辆CO、NOx、HC食堂油烟食堂食堂油烟噪声设备噪声各生产活动及辅助设备噪声车辆交通噪声运输车辆行驶噪声固废生活垃圾员工生活生活垃圾沉淀渣废水处理沉淀渣—25—布袋收集粉尘废气处理布袋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导热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布袋废气处理不合格品生产废包装袋原料包装(絮凝剂)废机油设备维修废机油桶设备维修废含油抹布手套设备维修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已建成的工业厂房,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2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2025年修订版)》(穗府[2025]5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要求。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本评价常规因子引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发布的《2024年增城区环境质量公报》中“表22024年增城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变化情况”,增城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CO第95百分位数24小时平均浓度和O390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的2024年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如下。表3-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情况一览表评价年份污染物年度评价指标增城区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2024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94047.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27045.7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03557.1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24小时平均浓度700400017.5达标O390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14016087.5达标图3-12024年增城空气质量现状依据(截图)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增城区2024年的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SO2、PM10、PM2.5、NO2年平均质量浓度和CO24小时平均年份PM2.5PM10NO2so203-90perCO-95per202420321961400.7202322362081490.8同比下降9.1%下降11.1%下降5.0%下降25.0%下降6.0%下降12.5%—27—第95百分位数浓度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要求。1.2、补充监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的特征因子为TSP,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为了解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报告引用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在宁西工业园三路8号A7栋三楼一层G1(距本项目3.505km)的现状监测数据,对所在地TSP的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大气监测点位图件见附图12,监测报告见附件6-2,监测数据见下表。表3-2环境空气日均值检测结果一览表日期Date项目(mg/m3)2024.12.112024.12.122024.12.13标准限值TSP宁西工业园三路8号A7栋三楼一层G10.1530.1490.1410.300备注:标准限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要求。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TSP的监测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中新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中新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大田河(又名坑贝水)最终汇入西福河(增城大鹧鸪段至增城西福桥段)。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22〕122号)本项目污水受纳水体西福河上游渔业工业用水区主要区划属于渔业、工业、农业、景观。水质目标是Ⅲ类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为了解项目西福河的水质现状,本次评价引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增城区环境质量公报》(网址为:https://www.zc.gov.cn/gk/zdly/hjbhxxgk/kqhjxx/content/post_10456264.html)中2025年西福河的水质状况,详见下表:表3-32025上半年西福河水质情况河流名称断面名称水质类别考核标准是否达标2024年水质类别西福河九和桥ⅡⅢ是Ⅱ乌石陂ⅢⅡ否Ⅱ大田河口ⅢⅢ是Ⅳ金坑河口ⅢⅢ是Ⅱ沙河陂ⅢⅢ是Ⅲ石吓陂ⅡⅢ是Ⅱ神岗桥ⅢⅢ是Ⅲ西福河桥ⅢⅢ是Ⅱ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增城区环境质量公报》,2025上半年西福河各断面中除乌石陂外其余断面均达标。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神岗村丰湖新路36号,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4年修订版)(见附图8)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东北面、东南面、西南面及西北面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生态环境、电磁辐射质量现状项目不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生态环境和电磁辐射现状调查。5、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主要从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运输车辆扬尘、卸料、风蚀扬尘、砂石投料粉尘、砂石输送粉尘经洒水抑尘、砂石仓库密闭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区和车间地面均采取硬化防渗处理,不涉及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因子。—29—项目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制定防渗设计方案,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故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区域原有的环境空气、水和声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运行而受到影响。1、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本项目纳污水体西福河(增城大鹧鸪段至增城西福桥段)的水质,使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确保本项目周边水质情况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保护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要求,确保本项目周边大气环境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明显的影响。3、声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本项目周围的声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主要保护目标为居住区;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经实地调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基本情况见表3-4和附图5。表3-4项目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30—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人)保护性质及级别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神岗村37114居民点100大气二级东面369备注:本评价以项目厂房中心为坐标原点(0,0),地理坐标E113.686443°,N23.258272°,定义东西方向为X轴,南北方向为Y轴建立坐标系。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扬尘、卸料、风蚀扬尘、投料粉尘、砂石输送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搅拌粉尘无组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运输车辆扬尘、运输车辆尾气(CO、NOx、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表3-5(a)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产污工序污染物限值排放标准(mg/m3)卸料、风蚀、输送、颗粒物《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水泥罐呼0.5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吸、搅拌焊接、运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输车辆颗粒物1.0(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焊接物(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CO8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运输车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尾气0.12值(其中HC参考非甲烷总烃)4.0表3-5(b)食堂油烟无组织排放标准污染最高允许排放浓最高允许排放标准来源度(mg/m3)速率(kg/h)限值(mg/m3)食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油烟2.0//(GB18483-2001)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锰及其化合0.040NOxHC物无组织排放监控—31—回用于厂区抑尘,搅拌用水和养护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近期:接驳市政污水管网前,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定期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接驳市政污水管网后,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处理厂。中新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大田河。具体的水质标准详见下表。表3-6回用水水质标准(节选)表3-7项目近期水污染排放限值(单位:mg/L)废水类型标准CODcrBOD5氨氮SSTPLAS动植物油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00300/400/20100表3-8项目远期水污染排放限值(单位:mg/L)废水类型标准CODcrBOD5氨氮SSTPLAS动植物油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00300---400/20100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详见表3-9:表3-9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项目pHCODcrBOD5NH3-NSSLAS(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限值6~9/108/0.5标准级别昼间夜间2类≤60≤50—32—日)、《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施行)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22〕16号),“十四五”实施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的四项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其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1、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近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槽罐车拉至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食堂含油废水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新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总量控制指标由中新污水处理厂统一分配,因此,项目无需申请总量。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文)的规定:(一)各地应当按照“最优的设计、先进的设备、最严的管理”要求对建设项目VOCs排放总量进行管理,并按照“以减量定增量”原则,动态管理VOCs总量指标。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总量替代制度,重点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12个行业。(二)对VOCs排放量大于300公斤/年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总量替代,按照附表1填报VOCs指标来源说明。其他排放量规模需要总量替代的,由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范围,并按照要求审核总量指标来源,填写VOCs总表指标来源说明。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业,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不涉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因此,项目无需申请总量。—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经营场所,没有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噪声等污染。施工期建设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条例,防止运输扬尘,建筑垃圾、废物等及时清运,降低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较短,项目建设方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项目施工时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本评价不对施工期进一步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1、废气源强核算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卸料、风蚀扬尘、砂石投料粉尘、砂石输送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搅拌粉尘、焊接粉尘、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1)运输车辆扬尘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道路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Q=0.123(V/5)(W/6.8)0.85(P/0.5)0.75Q′P=QP·L·C式中:Q—交通运输起尘系数,kg/km.辆;V—车辆行驶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吨/辆;P—路面状况,以每平方米路面灰尘覆盖率表示,kg/m²;Q′P—运输途中起尘量,kg/a;L—运输距离,km;C—进出厂次数,次/a;本项目需运送的水泥、砂、石子、钢筋原料共45802.533吨,用于运送原料的货车载重30t(空车重约10t),则运送原料的货车进出厂次数1528车次/年。本项目需运输成品5万根(约46280吨),每次约运输33根,成品运输车辆进出厂次数约1516车次/年,运输成品车辆载重约30t(空车重约10t)。项目厂内车辆运输距离约50m,车辆以5km/h的速度行驶。项目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速度较慢,厂区道路面地面做硬化处理且配有喷雾机全天候对厂区路面洒水喷雾,厂区出入口处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道路表面粉尘量参考《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附录C取值0.012kg/m2计,项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目运输扬尘计算参数及扬尘产生情况如下。表4-1项目运输车辆扬尘计算参数及扬尘产生情况一览表序号VWPL进出场次数扬尘产生量(km/h)(t/辆)(kg/m²)km(次/年)(t/a)1原料空车5100.0120.0515280.79532原料重车5400.0120.0515282.58393成品空车5100.0120.0515160.78904成品重车5400.0120.0515162.5636合计6.7318根据上表可知,项目运输车辆扬尘产生量为6.7318t/a,本项目厂区内道路做硬化处理,采用水泥路面,通过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定期清扫地面,并定时对运输路线的地面进行洒水等措施后,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粉尘控制措施控制效率中“洒水”控制效率74%,本项目按照74%计算,经计算,项目汽车运输扬尘排放量为1.7503t/a,排放速率为0.6251kg/h。道路运输动力起尘范围广,难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表4-2本项目运输车辆扬尘产排一览表产生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污染源污染物处理效率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排放速率排放量(kg/h)(t/a)汽车运输粉尘颗粒物6.73182.40420.740.62511.7503(2)卸料、风蚀扬尘石子、砂卸料至砂石仓库内时由于落差会产生一定量的卸料扬尘,以颗粒物表征。风蚀扬尘是指粒径较小的砂砾在风力作用下启动输送,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以颗粒物表征,扬尘量主要和外界风速有关。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按如下公式核算:P=ZCy+FCy={Nc×D×(a/b)+2×Ef×S}×10-3式中:P—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FCy—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Nc—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根据前文分析满载运输石子、砂1179辆次/a;—35—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运输车辆满载容量按30t/车;(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广东省取值0.0010),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参照堆存物料类型为石灰石的取值0.0017);Ef—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参照各种石灰石产品的取值3.6062;S—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本项目石子、砂进入砂石仓库堆放,占地面积135m2。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可得本项目原料(石子、砂)卸料产生的卸料粉尘量和风蚀扬尘产生量P合计为21.7796t/a。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按如下公式核算:Uc=P×(1-Cm)×(1-Tm)式中: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建设单位拟每天对砂石原料堆场进行洒水抑尘,并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附录4,“洒水”控制效率为74%,“出入车辆冲洗”控制效率为78%;Tm—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本项目石子、砂均在砂石仓库内堆放,设有屋顶,且建筑外围结构面除预留车辆出入口外其他面均呈围蔽状态,属于半敞开式厂房,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附录5,半敞开式厂房控制效率取值60%,另外拟在砂石仓库内设置了喷雾机喷淋,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附录4,“洒水”控制效率为74%。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可得本项目卸料粉尘和风蚀扬尘排放量Uc为0.1296t/a,排放速率为0.073kg/h,详见下式:Uc=21.7796t/a×(1-74%)×(1-78%)×(1-60%)×(1-74%)=0.1296t/a。表4-3本项目卸载、风蚀扬尘产排一览表—36—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情况处理效率(%)无组织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卸料、风蚀扬尘颗粒物21.77967.7784洒水(74%)、出入车辆冲洗(78%)、半敞开式厂房(60%)0.04630.1296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情况处理效率(%)无组织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砂石投料颗粒物0.70750.2527洒水,74%0.06570.1840(4)砂石投料粉尘项目砂石(砂、石子、收集的布袋粉尘)投料过程会产生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J.A奥里蒙,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科学出版社)第332页“表22-1混凝土分批搅拌厂逸散尘的排放因子”中装水泥、砂和粒料入搅拌机为0.02kg/t,本项目砂、石子、收集的布袋分岑总用量35375.5160t/a,则粉尘产生量为0.7075t/a。石料利用铲车运送至料斗投料,料斗进出口设置软帘,且在进口处设置喷雾机。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粉尘控制措施控制效率中“洒水”控制效率74%。经计算,项目砂石投料粉尘排放量为0.1840t/a,排放速率为0.0657kg/h。表4-5本项目砂石投料粉尘产排一览表—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泥制品生产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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