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堤修复工程 电子控制器数字化车间 整体搬迁 连接通道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年 02月 06日 10: 24
来源: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1-89395014
传真:/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余杭街道北湖隔堤修复工程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北湖隔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6〕8号
2026年2月2日
2
年产200万套电子控制器数字化车间项目
杭州翔泰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翔泰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电子控制器数字化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6〕9号
2026年2月5日
3
杭州余杭根志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乐天城新院区整体搬迁项目
杭州余杭根志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余杭根志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乐天城新院区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6〕10号
2026年2月6日
4
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6〕11号
2026年2月6日
附件:批复杭环余评批〔2026〕8号.pdf
杭环余评批〔2026〕9号.pdf
杭环余评批〔2026〕10号.pdf
杭环余评批〔2026〕11号.pdf。
杭环余评批〔2026〕8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北湖隔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你单位送审由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北湖隔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中苕溪出口西北侧位置。项目修复范围约1.7公里,主要建—1—设内容包括堤身防渗工程、堤防修复工程、堤脚防护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具体建设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项目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按照《环评报告表》执行。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七、项目建设期需按规定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项目验收后,需按规定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八、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2—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2日—3—抄送: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杭环余评批〔2026〕9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翔泰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电子控制器数字化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翔泰电器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由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200万套电子控制器数字化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立项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7号1幢2层,购置视觉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1-机、波峰焊机、插件机、灌胶机、点胶机、涂覆机等设备,采用印刷、贴片、焊接、注胶等工艺,并开展数字化能力改造,搭建基于工业物联网的MES生产执行系统和ERP资源管理平台,建设生产数据实时监控、工艺参数动态优化及质量全流程追溯的数字化车间。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电子控制器200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及项目实施后产品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施,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按照《环评报告表》执行。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四、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表》核算论证结论,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1.020t/a,新增总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0.558t/a。五、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等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安全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进行安全评估,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2-投入运营后,你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你单位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者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规定,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七、建立完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完善污染物在线监测等监测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项目具体监测计划(方案)等详见《环评报告表》。八、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十、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3-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十一、项目建设期需按规定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项目验收后,需按规定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十二、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5日抄送: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仁和街道办事处,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杭环余评批〔2026〕10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余杭根志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乐天城新院区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余杭根志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由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余杭根志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乐天城新院区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53号乐天城4幢一、二楼(租赁面积约950.68m2),—1—项目建成后,共设20张住院床位,规划诊疗科目:中医内科、中医康复科、中医骨伤科等,主要提供医疗诊断、理疗等服务。项目具体建设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项目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按照《环评报告表》执行。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七、项目建设期需按规定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项目验收后,需按规定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八、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2—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6日—3—抄送:五常街道办事处,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杭环余评批〔2026〕11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市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市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由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市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立项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余杭区余杭街道和仓前街道,—1—西起现状通北路与永溪线交叉口,南至城东路与文一西路交叉口,全长约2.4公里。项目分为两部分:下穿苕溪通道及两端接线道路(永溪线至留泽街)新建工程,长度约1.6公里,其中通道采用隧道暗埋形式下穿南苕溪和西险大塘,隧道总长约1.2公里,暗埋段标准宽21.4米,顶管段标准宽25米,两端连接线通北路标准段宽度30米,城东路标准段宽度34米;城东路(留泽街至文一西路)老路提升改造工程长度约0.8公里。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及配套附属工程等。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及项目实施后产品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施,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按照《环评报告表》执行。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七、项目建设期需按规定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项目验收后,需按规定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八、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6日—3—抄送:余杭街道办事处,仓前街道办事处,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隔堤修复工程 电子控制器数字化车间 整体搬迁 连接通道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