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扩建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名 称
关于阿勒泰云杉变电站110千伏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DD011-2026-00598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评审〔2026〕9号
发布机构
地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2-06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阿勒泰云杉变电站110千伏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阿勒泰云杉变电站110千伏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阿勒泰云杉变电站110千伏扩建工程位于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境内,站址位于S232北侧约220m处,距离布尔津县约87km。站址地理坐标为E87°09′39.802″,N48°27′47.848″。建设性质为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新增一台规模为50MVA(兆伏安)主变,采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降压型变压器;110kV主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分段,35kV、10kV主接线形式均为单母线分段。35kV出线间隔回路数3回、10kV出线间隔回路数8回。10kV侧电容器规模为1×(4+6)Mvar(兆乏)。环保工程为事故排油系统,本项新增主变油池排油管和检查井接入原事故油池(容积为40.6m3)内。利用现有进站道路及站内道路,无需扩

建;建筑及设施、给水、供电均依托站内现有设施。本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
本项目在站内预留空地扩建,无新增占地。总投资为1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万元,占总投资的1.39%。
二、根据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勒泰云杉变电站110千伏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阿勒泰云杉变电站110千伏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阿地发改交通能源〔2025〕37号)等文件,本项目符合《阿勒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规划及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工程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须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增容扩建工程,设备安装均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增占地。施工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及时对作业面进行平整、砾石覆盖等生态防护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严格按照规划施工道路通行,避免随意开辟便道,禁止破坏地表植被,严禁砍伐沿线植物、惊扰和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平整恢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运营期运维人员依托周边已有道路开展作业,严禁随意变更巡检路线,禁止对野生动植物实施滥捕、乱采、乱猎行为。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全过程管理,保持施工道路清洁,规范料堆和渣土堆放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苫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对裸露地面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施工扬尘排放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养护废水采取自然蒸发方式处理,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生产生活污水产生;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单位或附近厕所,食宿由施工单位租用附近民房解决,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处理。运营期主变下方贮油坑、事故贮油池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要求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cm/s),防止油类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为无人值守变电站,运营期无废(污)水排放。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科学安排施工时段,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控夜间施工。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变电站优先选用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设备异常产生噪声,减少噪声对站区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变电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变电站周边声环境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变电站扩建区域开挖面做好场地平整,建筑材料包装物、施工废弃材料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须运至当地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处置。运营期检修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须在检修完毕后及时运清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废电气设备统一回收再利用,废铅蓄电池、事故废油须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严禁擅自排放。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变电站电磁环境水平监测;对员工开展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对运维人员专门开展静电感应防护实操培训。在带电维修作业过程中,尽可能缩短人员在电磁场中的曝露时间。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在变电站周边及关键区域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区域或靠近带电架构。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50Hz频率下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站内设施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严格按照各类设计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防火、防电击等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变压器发生油类“跑、冒、滴、漏”事故。及时修编环境突发应急预案,将本次增容扩建建设内容纳入公司现有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
四、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布尔津县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强化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公司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及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地见效。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须将环评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布尔津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2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10千伏扩建工程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